虎是猫科最大的动物,不计尾巴,身长可达2米,重200公斤以上。它是一种凶猛的野兽,有强壮的身躯、锐利的爪牙、敏捷的动作,是亚洲野兽之王。它是种对气候很有适应性的动物,故分布的地区很广,应是古代中国常见的动物。但是它的生活环境——杂草丛生、潮湿而软的地区和森林——逐渐被人们开发为田地,使其失去生活的天地。所以虎现在几乎也在中国境内绝迹。不过在野生的动物中,虎可算是人们非常熟悉而常见于装饰的题材。

甲骨文的“虎”字,是一只躯体修长、张口咆哮、两耳竖起的动物象形()。在中国境内所有的野兽中,捕猎老虎是最具危险性的。如果不靠设阱、下毒药,古时候想要用武器猎获它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对一个古代的猎人来说,它确是可夸示勇力的猎物(图3.7)。根据甲骨文的记载,商王捕到老虎的地域虽有多处,但在大量的猎获物中,只能见到一两只而已。譬如在一次大规模的狩猎中,捕得鹿四十,狼一百六十四,麋一百五十九等,但才捉到一只虎(合集10198)。比起皮坚甲厚的犀牛动辄捕获十只以上,即可见它难于捕获的程度。由于老虎不易捕捉,最后的商王帝纣,在鸡麓捕获一只大烈虎,就特地取下其前膊骨,正面还雕刻很繁缛的花纹,骨桥上是一只老虎,其上叠有两层饕餮纹、简略的龙纹和蝉纹。两面的花纹和刻辞都用贵重的绿松石嵌镶(Proctor 1972:21)(图3.6),显然是炫耀其打猎的成果,作为赏玩展示之用。此骨经鉴定是古代一般成年老虎的前膊骨。从而知其他一些同形状有刻花纹而没有铭辞的,也都是猎虎成果的展示品。战利品的装饰在古代也有表示地位的作用(Pearson,人类学:285),个人难于捕猎到虎,只有拥有徒众的贵族们才有办法做得到。

老虎既然对人类具有生命的威胁,又那么难于捕捉,如果有人想夸示其胆力及勇气,在上古恐怕没有比跟老虎搏斗更刺激的场面了。故扮演搏斗老虎的故事剧,甚至与老虎真的搏斗,就成了古代一种很有号召力的娱乐节目(图3.8)。汉代就有这种记载,东海黄公年轻的时候以表演徒手搏斗老虎为职业,到了年老的时候不知身体已衰弱,有一次带了刀子上山去捕捉老虎,反而被虎吃掉了。人们也因之编成有科白、化装、舞蹈的戏剧。而来自占城的表演者,“开圈弄虎,手探口中,略无所损”。金文的“戏(戲)”字由老虎、戈及凳子组成,想是表达一人持戈表演刺杀高踞的老虎的游戏之意()。甲骨文的“虢”字则作更惊险的以双手扭斗老虎的样子()。这都可证明此种表演来源甚早(参考第十四章的介绍)。

老虎虽然对人们的生命和家畜都构成威胁,但古人不但对之没有恶感,甚至还相当地崇敬。商代铜器上常见的饕餮纹,有大半是取材自凶猛的老虎(袁德星1974:40—44)。它大概被视为有毛的动物中最具神威的,有某种避邪的能力。河南濮阳一个6000多年前的墓葬,尸体两旁用蚌壳排成龙和虎的图案(濮阳文工1988:4)。战国时候就被取以代表二十八宿中的西方七宿(王健民1979:40—45)。与鳞虫之龙、羽鸟之凤、介甲之龟蛇等神灵动物合称四灵,分别代表四个方向及季节。后来更与五行说配合而有青龙、朱雀、白虎、玄武之称。虎的肤色最常见的是黄色,少量呈黑色,白的就非常罕见,恐怕是变种。

在五行学说中,将虎的肤色说成白的,不知是偶然的配合还是有意的安排。它被视为灵异的象征,大概来自“白虎性仁而不害”的观念。虎的平均寿命才十一岁,白虎太过罕见,故因而附会说虎五百岁而毛色变白,要王者不暴虐、恩及行苇时才出现。如不涉神怪的解释,就说白虎因为年老,不甚搏杀,只拣现成的食物而已。其实虎通常避开健壮的大型兽类,只有在饿坏了或被激怒时才不择对象。《易经》履卦为“履虎尾,不咥人,亨”,言明虎甚至还有被冒犯了也不发怒的时候。而且它喜欢在夜间捕食,对人群构不成大灾难,大概在饱肚时也不噬食生物。一说,扶南王蓄养生虎,如果有讼事而未能决定曲直,就投人于虎牢,不被虎侵犯的就是理直,因而蛮貊之人祀虎为神。

虎会攻击家畜,显然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但它却被中国人当作农业的保护神。农业是种长期性的投资,在漫长的生长过程中,破坏大约来自两方面。一是田苗受到野兽的践踏及啮食。鹿类性喜结群行动,以草蔬为食,其游食之地常是种植庄稼之处,行动自有妨害农作之处。此外田鼠也啮食植物的根。故古时有孟夏驱兽以保护田苗的积极措施。虎以鹿、田豕等弱小野生动物为食,间接帮助农业的生产,故农民欢迎它。农业的另一破坏来自供水。在水利不甚发达的古代,农作的收成常取决于适时的降雨与否。水量不足的时候常多于降水过多。旱魃是传说降下旱灾的祸首,而《风俗通义》说虎能噬食鬼魃(图3.5),这不也是帮了人们一个大忙吗?有人甚至以为龙虎不兼容,龙有造雨的神力,如投虎骨于有龙的池渊,可将龙激醒,起而降雨。或以为老虎代表收获的秋季,农民因之祈拜,期望好收成。

古时的人认为什么东西都有精灵,威力越大的,魔力也越高;还认为与某样东西有了关系,就会感染它的影响力,因此希望食用或服戴它。后世这种原始的信仰虽已淡薄,但多少还有些遗留。故武士喜以虎头或虎皮来装饰戎服,希望借其魔力去威吓敌人或马匹,起码也有避邪的功用,同时也好向同伴炫耀。《左传》记载城濮之战,晋胥臣蒙马以虎皮先犯陈、蔡而致楚师败绩。一般人大概觉得凶猛的老虎有足够的力量保护幼儿不受到妖邪的侵害,或是希望男儿长得勇猛如虎,就把男孩的帽子缝制成老虎的样子。老虎也就被视为幼儿的保护神了(永尾龙造,民俗:559—561)。甚至成年人也购买虎形的枕头,希望避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