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摄影形态艺术学[1]

从何处开始

理查德·豪威尔斯(Richard Howells)在谈到摄影媒介的特质时指出:一幅照片为我们提供了三种可能性:第一,在最基本的层面上,它所记录的客观现实,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外界事物的窗口,并形成一系列与这些事物对应的主题;第二,摄影图像不仅仅是一扇观察这个世界的窗户,也是一面镜子,透过它,我们可以感知到我们自己所处的位置和基本面貌;第三,摄影图像在呈现拍摄者意图的同时,映射出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信息,以及潜在的文化基因。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每幅照片,都有可能反映出摄影师的生活态度、文化信仰以及个人观念这些综合要素。[1]

摄影的第一个层面,相比其他视觉艺术形式来说,摄影媒介的机械成像客观性特征,更容易使人忽略这种图像背后的主观和人为因素。即使是在数字算法优化和软件后期修改如此流行的情况下,其真实性,还是没有被人们从根本上广泛质疑。这也许正是摄影能够被艺术家持续喜欢的原因之一,因为拍摄者可以更方便地采用一种观众熟悉的“真实”的视觉效果来支配图像与主题之间的关系。比如谭秋民的作品《和谐》,这是我们当下生活中极为常见的一幕。图像中的每个细节,都提供了极为可信的时间和空间证据,这些证据在获得观众信任方面是非常有用的。只有在注意到垂落的商品价格标签时,大家才有可能会意识到,这只是某商场中的一个虚拟的生活场景。

关于摄影的第二个层面,诚如贡布里希(Gombrich)在其著作《艺术的故事》开篇所言:“没有所谓的艺术这种东西,只有艺术家!”这种观点在摄影艺术领域虽然会引起诸多争议,然而摄影术诞生至今,那些伟大的摄影艺术家却证实了事实可能同样如此。在大部分情况下,人们看到的摄影作品,与其说是客观现实,不如说是无数摄影师的个人化视觉图像。每个拍摄者在按下快门的时候,都有可能依据自己的判断,对现实进行有意无意地选择和截取,更何况还有后期不同趣味倾向下的修正与优化。这一点在强调个人意志和观点表达的艺术摄影中表现得更加明显。即使受到摄影本身机械性、技术性的影响和限制,最终的图像形式与风格仍然会因人而异。

图6 谭秋民,《和谐》,2018

摄影的第三个层面,体现在艺术家主观性与客观现实的关联方面。对此的不同观点和看法,主要集中在对摄影图像类型的认知上。由此引发出我们在本文探讨的一个核心,即摄影由于应用途径的不同,因此需要采用差异化的解读与阐释方法,从而正确认识其不同的价值与意义。这也是我们需要从形态艺术的角度,来寻找可能的媒介认知与研究方法的原因所在。

举例来说,大部分时候,人们会倾向于将纪实摄影看作是社会现实的客观记录,而不是体现摄影师主体意志的个人作品。无论媒体从业者还是观众都会认为,在这种类型的摄影中,摄影师应该尽可能隐藏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以便客观地呈现事件本身。然而事实上,摄影史上无数反映时代精神的伟大作品,均是由某个摄影艺术家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来完成的。这些展现一个国家、一个时期、一个阶级的群体图像,带着某种宗教性的崇高或哲学性的思考,浓缩成一件又一件令人赞叹的作品。比如塞巴斯蒂安·萨尔加多(Sebastião Salgado)的《创世纪》(Genesis),或是罗伯特·弗兰克的《美国人》(The Americans)。从这一点来说,这些彰显艺术家主体性的作品,已经不仅仅是个人心理或传记式的描述,而是更为广泛的文化、时代精神与社会形态的视觉证据。个体艺术家此时已不再是一个孤立的特例,而是与其所处现实紧密联系,是一个完整社会群体中的一员。

[1]Richard Howells, Self Portrait: The Sense of Self in British Documentary Photography,University of Leeds, UK,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