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理论

幸福(eudaimonia)是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学和政治理论的核心概念,可以被翻译为“真正值得追求的快乐”。区别于对幸福的传统理解,“eudaimonia”并不是指短暂的快乐。事实上,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有美德的生活可能意味着做一些让我们沮丧的事情。与动物不同,“eudaimonia”是拥有主体的理性生物的一种独特能力。

亚里士多德认为,真正的美好生活是与美德相一致的,可以在公民社会中实现,但在其他地方却无法实现。只有在社会中表现良好,一个人的潜力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美德是道德上的卓越,它要求一个人带着正确的目的和谐地行动。同样,毕生追求生而为人所能达到的道德所形成的至真至善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这种发展需要一个人广泛地践行美德,包括勇气、智慧、节制、善良、宽容和其他必要的美德。这一学说被称为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学。

亚里士多德还区分了三种人生:第一种献身于肉体享乐,第二种献身于政治,最后一种献身于知识(哲学)。他认为,身体上的快乐不能成为一个人的最终目标,因为快乐是由快乐本身以外的东西来判断的。此外,亚里士多德还主张,哲学生活或致力于理论的生活是最好的生活。然而哲学研究本身并不是人们的最终目的,因为它们旨在获得关于世界的理论。亚里士多德对此提供了另一种解释:最理想的生活属于一个对普遍规律有全面理解的人,并且他有足够的资源致力于实现这样的生活。虽然他认为政治生活具有某些缺陷,但哲学的生活仍然具有社会的性质。对亚里士多德来说,真正重要的是一个人在社会中运用理论智慧,而这一过程离不开群体的存在。

总之,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人们的最终目标。因此,一个理想的城邦(一个基于哲学目的的理想形式的城邦)必须帮助其公民实现这种理想。事实上,亚里士多德直接指出:“政治理论刻画了最适合于人类生活实现的社会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