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决定论对道德责任的反驳

决定论最广为人知的形式是因果决定论(causal determinism),也是当代强决定论对决定论解读的主要版本。因果决定论认为,一切事物的运动都处于因果链之中,此刻发生的所有事情都被前一刻发生的事情因果决定。强决定论者使用了对于道德责任的一个经典解释——“基本论证”(basic argument)。“基本论证”主张道德责任和决定论不相容,其论证过程如下:

1.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成为自因(causa-sui);

2.要想对自己的行为负有道德责任,这个人要成为自因;

3.因此,人不可能对自身的行为负有道德责任。

接下来我将从两个角度来详细解读强决定论的观点。

强决定论者认为人类不能对做决定的环境负有道德责任。当我们说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有道德责任的时候,我们很自然地会默认这个人的决定是他行为的原因。比如人们经常说“我决定吃饭”,人自身“决定吃饭”是吃饭这个动作的原因。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吃饭背后可能存在一个更深的原因:饥饿感,是饥饿感迫使这个人做出去吃饭的决定。同样,当我们做一件事情的时候背后总有一个原因,吃饭的原因可能是饿,喝水的原因可能是渴,想看书可能是为了消遣或者作业。因此一个人所做出的行为总是被一个先于这个人行为的原因所决定,而原因导致了作为结果的行为。奇怪的是,一个原因又总能追溯到在先的原因,而在先的原因也必然被更先的原因所导致,以此类推导致无限倒退。显然,一个个体的人不能对这一序列的原因负责,因为作为个体的人只是因果序列的一部分,是因果序列中的被决定者。

强决定论者还认为人在做决定时总是被来自于外部的价值判断和自身的成长经历所影响,而人类不可能对这些自身不能决定的因素负责。比如一个自幼生长在黑帮中的孩子长大了可能认为杀人与贩毒是正常的行为;一个从小被人虐待的孩子可能看到留着和施暴者一样发型的人就感到厌恶;来自不同文化社群的人对同一个伦理问题常常给出截然不同的答案。不可否认的是,人在判断时的很多标准都受到了自身所处环境、文化背景、个人历史等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先于个人存在的事物是个人无法决定的。在社会中,人总是被其所在的潮流所影响,潜移默化地形成了自身的判断标准和行动准则。这些准则直接或间接地决定了最终的行动,比如一个认为杀人无所谓的人在评判自己杀人的动机时不会有道德上的顾虑和迟疑。

在上述的两个层面中,人类都不能对其自身的行为负有道德责任,因为人类只是因果链条中的一环,被之前的事件所决定着。这是否意味着道德责任的末日?没有了道德责任的合法性,人类的道德准则和惩罚又该如何得到确立?这些成了很严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