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如何认定“阴阳合同”的效力?

随着娱乐圈陆续曝光影星利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的事件,“阴阳合同”也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实际上,“阴阳合同”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是人们用来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件订立的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对内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称“阴合同”,对外是为了实现特殊目的订立的,称“阳合同”。生活中,“阴阳合同”常见于影视业、建筑工程、房屋买卖等领域,“阴阳合同”的操作不符合法律规范,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对于“阴阳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146条有原则性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可见,当事人订立的“阳合同”因表意不真实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阴合同”的效力是隐藏在虚假的意思表示中,只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三个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但如果行为人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则不仅“阳合同”无效,“阴合同”也因违法而无效。

很多情况下,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是为了利用“阴合同”的隐蔽性来规避政策,如在房屋买卖合同、影视合同中,当事人签订比“阴合同”价格低的“阳合同”就是想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属于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订立“阴阳合同”并非规范的法律行为,虽然符合条件的“阴阳合同”并不违法,但是“阴合同”涉及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不仅合同会被认定无效,甚至会招致有关部门的处罚。即使“阴阳合同”侥幸未被发现,但由于“阴合同”很多时候是上不了台面的约定,合同条款缺失或者不规范的情况十分常见,履行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矛盾,产生新的纠纷。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到更好的履行,双方还是应当订立合法合规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