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物权编热点问题150问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211字
- 2022-08-02 15:10:38
2.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普法讲堂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预告登记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当条件成熟时还需及时进行正式登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