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孔家思想之来历

在我所作的大纲里,不是有说明孔子思想之先导吗?当初很觉孔子的东西似乎是中国旧有的东西传到孔子的,但是此项问题实在有两派不同的主张:

(1)孔子是述而不作的;

(2)孔子的思想从前无所根据,乃孔子所独倡的。

此两派各有根据,都无可反驳。章实斋主张甲说,在《文史通义》里说孔家的东西是周公的东西,由尧舜禹汤文武至周公而集大成。周公以后无人能集大成者,孔子不过传述周公的东西而已。一言以蔽之,学周公之东西而已。所谓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者,祖述则周公之旨,而宪章则周公之意,祖述宪章要亦学周公耳。孔子“吾不复梦见周公”之语,更足见孔子一生都是学周公,到衰老时,此志不行而有所叹也。张孟先生的《史微》,亦本章氏之意思,他就章氏得力于刘歆,盖亦指此。刘歆《七略》说各家出于史官,儒家之五经六史,由这种理论看出,似乎可信。以古天子设史各掌其事,诸子各派的思想,都从此处。因古代不能说人人都有学问,一切学问政教,统是几个聪明人去作,他们各自分工,哪个管战事,哪个管农事,各负各的责任;所有的经验都录出来,所谓知识都是由其中抽出来,只有高尚的人才能得到,一般人则无机会可得。此可证明某派出于某官之说,很足令吾人相信孔子只站在述的地位上,仅《春秋》有创之名,故孔子的思想还是古来的东西。儒家出于司徒之官,孔子即传此派思想者。但孔子反把太史的东西——《易经》——弄在他手里,所以他们说孔子的弟子为儒家,而孔子非儒家者,以其兼道家也。

主张乙说者,则有康南海等,康著《孔子改制考》,第一证明上古是茫昧无稽,而认孔子为创作者。他引《论语》《礼记》的话,说夏礼、殷礼以无文献,都无可征引;又引诗以证井田之不可考,则孔孟以前制度当然一概无有;第二在诸子创制考里面,证明各家本着自家思想去创造制度。孔子则先创儒家。盖儒墨道法于此时各主张用某种制度,如冠服、三年丧、合葬、亲迎、井田、学校、选举等制度,都是孔子所创造,决非周公或古人的东西。我们不能逐条证明,仅提三年丧以证之。

一为外面的证明。孔子谓三年丧为三代制度。墨子非之,主张三月之丧。孔墨俱称道古先圣王,要是三年丧为古代制度,则墨子当然不能非辨而以孔子为大伪;若据旁人的批评,如韩非《显学篇》说孔墨俱道尧舜,而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可复生,谁复使定儒墨之真乎,此更足以证实晚周诸子各去创造各家的制度。

一为内面的证明。(1)《论语》载宰我问三年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似乎对于三年丧持个商量的态度,以为一年就可以。要是三年丧,为古圣三王之礼,而又为社会一般人所遵行,则宰我怎样可以持一种商量的态度。(2)滕定公薨,文公使人问礼于孟子,孟子答曰:“诸侯之礼,吾未之学也,虽然吾尝闻之矣。三年之丧,齐疏之服,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但使者反命,定为三年之丧,父兄百官皆不欲,而反对之,曰“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若是三年丧为古礼或周礼,则各国必自遵行,而为国之君当然不能破坏之,父兄百官亦不致反对。于此可证是托古而伪为古之制度也。以上的话,皆证明孔子的东西为彼所创造。我们看他们两派都各有丰富的议论、确实的证据,对于他们实无许多意见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