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所得类型的选择

王者咨询公司很快完成注册。在老王的努力下,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首次创业的老王颇感欣慰。但老王接下来又被一个问题困扰:王者咨询公司应该如何给老王发工资薪金呢?老王既是公司的股东,又是公司的高管,这双重身份意味着,他既可以从公司取得股息红利,又可以从公司取得工资薪金。

那么老王从王者咨询公司取得股息红利,和老王从王者咨询公司取得工资薪金,税负差异大吗?我们来看税法的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上述所得中,第(一)项至第(四)项称为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1];第(五)项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2];第(六)项至第(九)项,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由此可见,工资薪金适用的税率最高为45%,而股息红利适用的税率仅为20%。那是否可以由此得出结论,老王取得股息红利更划算呢?答案却是否定的。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虽然比综合所得最高45%的税负要低很多,但需要注意的是,股息红利所得是用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也就是说,分配给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已经在公司缴纳了25%的企业所得税,因此个人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的实际税负是40%[3]

下面我们就为老王算算账。假设王者咨询公司发生的成本费用为400万元(不包含向老王发放的工资薪金),表6-3是王者咨询公司不同的年收入、发薪模式和分红模式下老王的税后收益对比情况。

表6-3 老王的税后收益对比表(单位:万元)

注:老王税后收益的计算过程见表6-4。

表6-4 老王的税后收益计算表(单位:万元)

①计算公式为:(不含税年收入-年成本费用-发老王工资)×25%。

②计算公式为:税后利润×20%。

③计算老王工资个人所得税时,假设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金额为0。

通过上述数据测算,我们会发现,当王者咨询公司向老王发工资约400万元时,发薪模式和分红模式对老王税后收益并无影响;但当王者咨询公司向老王发薪低于400万元时,发薪模式下老王的税后收益要高于分红模式;当王者咨询公司向老王发薪高于400万元时,分红模式下老王的税后收益要高于发薪模式。

王者咨询公司的年收入已经超过了1 000万元,是不是意味着老王会采用分红模式呢?答案却是否定的。老王最终选择让王者咨询公司向其每年发薪100万元,其他收益通过分红方式取得。老王为什么会做出这种选择呢?

因为上述数据测算是基于一个前提,就是老王既是王者咨询公司唯一的股东,也是王者咨询公司唯一的管理者,这两种特殊身份的合二为一,让他可以自主选择发薪金额和分红金额。但老王一直计划进行股权激励,一旦公司的股权结构被打开,就意味着老王将不再是王者咨询公司唯一的股东和唯一的管理者,无论是老王的发薪金额,还是分红的时点,老王都不能再搞“一言堂”。如果上述数据测算的前提被打破,表6-3的结论也就不会成为老王决策时唯一权衡的要素了。

[1] 超过96万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

[2] 超过50万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

[3] 计算过程为:25%+(1-25%)×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