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企业类型的选择
1.五种企业类型
老王应该如何选择新设企业的类型呢?实务中,老王可以有表6-1所示的五种选择。
表6-1 企业类型汇总表
前两种均是公司,适用法人税制,纳税规则基本相同,我们统称为“法人”;后三种都不具有法人资格,均适用非法人税制,纳税规则基本相同,我们统称为“非法人”。法人和非法人的纳税规则有什么不同呢?
非法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1],无论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合伙企业,都属于非法人企业,本身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也就是说,非法人企业比起法人企业,会少申报1个税种——企业所得税。
投资者适用的个税税率不同
公司的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而非法人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留存利润的纳税时点不同
对于公司的个人股东,只有当公司的股息红利分配到个人名下时,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也就是说,应纳税所得额是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股息红利。但对于非法人企业,却并非如此,让我们来看财税〔2000〕91号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3]
由此可见,对于非法人企业的投资者,即使留存利润尚未分配到其个人名下,也需要并入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老王的选择
了解了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的不同后,我们站在老王的角度,对比其设立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的税后投资收益[4](见表6-2)。假设王者咨询的不含税年收入为1 000万元[5]。
表6-2 老王设立不同类型企业投资收益对比表(单位:万元)
①计算公式为:(1 000-400)×25%=150(万元)。
②计算公式为:(1 000-400-150)×20%=90(万元)。
③计算公式为:(1 000-400-6)×35%-6.55=201.35(万元)。
根据以上测算,选择注册非法人企业,老王的税后收益更多,非法人企业貌似略胜一筹。但在实务中,老王没有选择非法人企业,而是注册了“王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者咨询公司”)。老王为什么做这种选择呢?
原因1:利润留存的考虑
王者咨询每年产生几百万元的税后利润,但老王作为投资者并没有规划每年分红,而是希望将利润留存在王者咨询,用于扩大经营以及作为运营滚动资金。如果王者咨询为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企业,则不管其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全部经营所得(包括分配给老王的所得和当年留存的利润)均需要作为应纳税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王者咨询注册为公司,只要没有向股东老王分配留存利润,老王就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当考虑到非法人企业未分配的“留存利润”要提前纳税,其税负低的优势就没那么重要了。
原因2:非税因素的考虑
除了上述税收维度的考量,老王还有很多非税因素的考虑,比如基于法律风险的考虑: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非法人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再比如,基于品牌传播的考虑:在普通人的心智中,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企业等同于“小企业”,而设立公司更有利于对外展示其品牌形象。
[1] 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2] 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
[3] 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第五条。
[4] 法人企业是指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非法人企业是指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5] 假设非法人企业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