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金中都行政体制的特征

海陵王迁都燕京,号为中都。中都路的最高军政长官是中都路兵马总管,可是金中都的城防和治安实际上掌握在武卫军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的职责是“掌防卫都城,警捕盗贼”事,武卫军都指挥使司隶属于兵部。

中都地区的最高民政长官是大兴府尹,皇帝出巡时另置留守,金朝皇帝夏季在塞上避暑,春秋两季在草原狩猎。中都地区的最高权力,可以说是由留守控制。

大兴、宛平2县仍在中都城中划界分治城区及郊区,可是中都城中亦设警巡院,其职责是“掌平理狱讼,警察别部”、“掌检稽失”、“掌警巡之事”。中都城区的司法、监察的权力并不掌握在府、县行政长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