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的解释:“,乳也。”“字”的意义和建筑物无关,所以不是形声字。此字的字形,自周初以来就固定了,作建筑物中有个男孩之状。创意大致是在庙内或屋中给予小孩命名。因为古代婴儿多夭折,要等经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确定婴儿可生存下来之后,才在庙内或家里举行仪式,介绍给祖先并给予命名,正式成为家族的成员。此段等待命名的时间,中国古代一般的习俗,根据《礼记·内则》的记载,在孩子生下来之后的第三个月末期,选择一个吉日,修剪孩子的头发,然后父亲拿着孩子的右手对之命名。这是为了确定孩子能够生存,否则命名就成为多余的了。根据考古报告,河南新郑裴李岗的八千年前墓葬,八十人中,最年长者为四十一岁,只二人。二岁以前死亡的则有三十六人。其他民族的命名仪式,或有等待数年之久的。中国以前还有个习俗,有钱的人家,会敦请一位有学问的人,写一篇短文说明孩子取名的意义以及家人的期望。这种文体叫“字说”,现在已不流行了。

“字”因与古代命名的礼仪有关,孩子命名与给予事物名称的方式相类,作用相同,后来才与“文”复合而成“文字”的词语,以指称典雅的记录符号。从创意看,“字”才是“文字”一词的主体,“文”则是“字”的形容,强调其为文雅的辞章,非鄙俗的口语。许慎《说文·叙》:“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zī)乳而浸多也。”意思是说,“文”是最早出现的表意符号,“字”是自基本字形的“文”派生的复体结构。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许慎把“文字”主客易位,把“文”当作名词,且成为基本字形的指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