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与临床应用
- 阚全程
- 465字
- 2021-12-13 10:14:13
二、培训的规范化管理
(一)培训内容
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是获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医师;涉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等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三)考核方法
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合格的执业医师方可获得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颁发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证书》,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医疗机构应当将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也应在本医疗机构的药品调配部门备案。成绩合格的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