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

冯先生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行”,这一认识大概比较典型地体现了冯先生思想理论的特征。冯先生晚年将自己的三部著作整理为《智慧说三篇》,称它们“各具相对独立性,又相互联系成一个整体,《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是其主干,而《逻辑思维的辩证法》与《人的自由和真善美》是其两翼”(第一卷第46页);第一篇主旨“讲基于时间的认识过程的辩证法”(第一卷第46页),第二篇主旨“讲化理论为方法,说明认识的辩证法如何通过逻辑思维的范畴转化为方法论的一般原理”(第一卷第51页),第三篇主旨“讲化理论为德行。认识的辩证法贯彻于价值论领域,表现为在使理想成为现实以创造真善美的活动中,培养了自由人格的德行”(第一卷第55页)。冯先生甚至明确地说:“一般地讲思想方法,就是运用逻辑作为思维工具。形式逻辑是陈述思想和交换意见所必须遵守的条件,当然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不过我们这里注意的是辩证方法,就是以得自客观现实和认识过程的辩证法之道,来还治客观现实和认识过程本身,于是理论变化为方法。”(第一卷第53页)由此可见,冯先生所说的理论主要指的是辩证法。在冯先生的思想体系中,逻辑只是局部的东西;整体的贯彻始终的东西不是逻辑,而是辩证法。在我看来,这一认识与金先生是有重大区别的。

冯先生师从金先生,但是始终保持独立思考的精神,如他所说:“不论处境如何,始终保持心灵自由思考,是爱智者的本色。”(第十卷插图)在他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与金先生观点不同的地方。这里仅以冯先生晚年《金岳霖〈论道〉讲演录》中与方法论相关的一些论述为例,谈一谈我的体会和认识。

在讲述先验原则与先天原则的区分时,冯先生谈了金先生关于逻辑原则和归纳原则的看法,强调了金先生的看法有启发意义。之后冯先生又从辩证法的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特别提到:“金先生无疑更多地考察了思维的形式逻辑基础,考虑了认识过程中静态的一面,而对思维的辩证逻辑基础以及认识的动态的一面有所忽略。”(第十卷第127页)

在谈论形而上学与知识论态度的时候,冯先生讲到,金先生的“区分元学与知识论两种态度,把自然和人生分开,分别加以研究,这既是金先生内心矛盾(4)的反映,也是他解决自己内心矛盾的方式”,“他的这种方法……难以找到由知识到智慧、知识论到元学的桥梁,更无力解决科学与人生脱节的问题”(第十卷第135—136页)。

在谈论《论道》中的“道”时,冯先生一方面高度评价金先生的书是“严密的演绎体系,并贯彻着严密的逻辑分析方法”,并且“体现了其对中国传统哲学基本精神的基础和对西方哲学的吸纳”,这是“一个创造性的体系,这一体系把中国哲学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第十卷第138页);另一方面批评金先生“过分注重逻辑分析的方法,过多的分析,就难免有可能导致对综合的忽视,而元学的领域……仅凭逻辑分析是难以企及的。所以,从总体上看,金先生的《论道》元学体系并不是一个成功的体系”(第十卷第139页)。

在论及个体与世界的关系时,冯先生说:“金先生习惯于从静态的角度来分析知识,所以得出真之为真没有程度不同的结论。但是如果我们从动态的角度考察认识的发展的话,我们就会发现,真理不是一成不变的。‘真’与‘真’是有区别的,随着认识的发展,我们可以从比较粗浅的、某一方面的‘真’进到比较确切、比较全面的‘真’,从科学知识的‘真’进到关于性和天道智慧之‘真’,显然,这里的‘真’是有程度的差别的。”(第十卷第191页)

在讲共相关联与逻辑秩序时,冯先生批评金先生“只承认一种逻辑秩序即形式逻辑的秩序,而没有把辩证法也看成是一种逻辑秩序,所以出现了偏差”(第十卷第199页)。

在该讲座最后部分,冯先生说:“我对许多哲学概念的运用,都直接来自金先生。所不同的地方,就是金先生不讲辩证法的矛盾,所以在个体冲突与不冲突的问题上是缺乏辩证法的。与金先生不同,我在这个问题上比较多地继承了中国传统,用类、故、理分别地讲明了事物发展的道理,认为事物都是有矛盾的,并且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认为矛盾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根据,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规律性的东西。也就是说对‘矛盾’一词作了形式逻辑与辩证法不同用法的区分,除此之外,其他方面与金先生大体一致。”(第十卷第218页)

冯先生谈及与金先生分歧之处还有不少。以上论述足以说明,他们二人的区别主要在对辩证法的看法和态度,而冯先生对金先生的上述所有批评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基于辩证法。由此也可以看出,冯先生的化理论为方法在其哲学研究中确实是贯彻始终的,而其中所说的理论就是辩证法。

在我看来,冯先生的以上批评大都比较直观,比较笼统,比如关于形而上学与知识论的区别,关于辩证法也是一种逻辑秩序的说明,关于“真”与“真”有区别的论述。基于辩证法,有的批评似乎是容易理解的,比如认为“真”有不同程度的区别,即一事物可以是如此又不是如此,但是有的批评似乎并不是那样容易理解,比如辩证法如何是一种逻辑秩序?这里我不想讨论这些批评是不是有道理,我想说的是,冯先生之所以有这样的批评,大概是因为辩证法是他的思想基础,是其一生的理论追求。冯先生对金先生思想的发展,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基础,有这样一个理论,并且有冯先生一生将其化为方法的努力。

作为金先生的学生的学生,在学习和领会冯先生的思想观点和评价他学术成就的同时,我想,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思考同样的问题。冯先生与金先生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辩证法的看法和态度,我们是不是同样也可以说,他们的区别主要在于对逻辑的看法和态度?冯先生对金先生的所有批评,固然表现出辩证法的倾向,但是也表现出对逻辑的不同看法。比如,冯先生认为金先生的逻辑分析是静态的。那么,为什么它是静态的?金先生为什么从事并坚持这样的分析?这有没有道理,道理何在?比如,冯先生批评金先生认为真没有程度的区别。那么,为什么金先生会主张并坚持这样的看法?为什么自弗雷格以来人们普遍接受,或者许多人接受如下观点:一切真句子都指真?为什么人们会如同弗雷格那样认为,在真这个层面,所有细节都消失了?又比如,冯先生认为《论道》过分注重逻辑分析。这里显然有两层意思:一层是逻辑分析,另一层是过分逻辑分析。那么,什么是逻辑分析?什么是过分逻辑分析?为什么要有逻辑分析?过分的度又在哪里?为什么过分就会忽视综合?再比如,冯先生认为金先生讲逻辑矛盾,不讲辩证法的矛盾。那么,为什么金先生一定要讲逻辑矛盾?不讲逻辑矛盾行不行?为什么金先生不讲辩证法的矛盾?不讲它行不行?深受冯先生的启示,我的问题是,如果我们从逻辑出发来考虑诸如此类的问题,是不是也可能会得到一些不同而有益的认识?

以上问题也许有些多,也过于具体,让我们换一种方式来更明确地表达。逻辑是金先生成为“金逻辑”的基础,也是他思想成就的基础。围绕金先生的思想我们至少应该认真思考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为什么金先生要以逻辑为基础,为什么要使用逻辑分析的方法?进一步考虑,这里实际上会涉及对哲学的看法,对逻辑与哲学的关系的看法。比如罗素认为,逻辑是哲学的本质,而金先生说:“如果哲学主要与论证有关,那么逻辑就是哲学的本质。”(5)显然他不仅赞同罗素的观点,而且还为他的观点做出解释。另一个问题是,在金先生取得思想成就的过程中,逻辑是如何起作用的?进一步思考,这里实际上会涉及如下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正确地认识和把握逻辑的理论和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做到正确地认识和把握逻辑的理论和方法?

金先生的学生多是研究逻辑和西方哲学的,而冯先生主要研究中国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冯先生的学生多是研究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的,但是冯先生的长子冯棉教授研究逻辑并做出优异成绩。按照传统,子女也是弟子。因此,冯先生在华东师大这里开启了一片哲学天地,成绩斐然:既有金先生的传统,更有冯先生的开拓耕耘,还有他的学生和同仁的辛勤劳作。今天,借纪念冯先生之机,对华师的哲学团队表示衷心的祝贺!祝愿华师哲学系的诸位朋友同仁继承冯先生的传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原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3期)


(1) 参见冯契:《冯契文集》十卷本,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十卷第378页。以下引文只注卷数页码。

(2) 也许还有冯友兰先生。冯契当年入学即拜见冯先生,与他接触也多:大二选修他的中国哲学史课,后来还协助冯先生编辑《哲学评论》和《中国哲学丛书·甲集》;读研究生期间,有关中国哲学的问题也会向冯先生请教(参见第十卷第379、383页)。

(3) 参见王路:《金岳霖先生的逻辑观》,载《逻辑方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4) 冯先生多次提到金先生内心的这个矛盾,并将其类比为王国维的“可爱”与“可信”的矛盾(例如第一卷第11页、第八卷第621页)。按照冯先生的说法,这是在做学生读书期间与金先生讨论问题时体会到的。看来这个问题也终生萦绕在冯先生的心头。

(5) 金岳霖:《金岳霖文集》第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