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逻辑

金先生被称为“金逻辑”,足见金先生对逻辑的贡献和人们对他这种贡献的认识。这种贡献与其说是金先生本人取得的学术成就,不如说是金先生为逻辑在我国的生根和发展所做的工作。作为金先生的学生,冯先生本人并不研究逻辑,但是他在许多地方都谈到逻辑,一些地方还直接与金先生相关。“文革”结束之后,冯先生在给友人的信中多次谈到关于《逻辑问题》一书的写作,说“这就算对一生的哲学工作作个总结,留给后人一点东西”(参见第十卷第315、317页)。令人遗憾的是,除了一些著作中有一些章节谈论逻辑,他没有留下专门的逻辑论著。

冯先生著作中谈及逻辑的地方很多,在其早期硕士论文《智慧》中,与逻辑相关有如下一些论述:“不同的种类概念相互含藏”;两个命题“可以同假而不能同真,有逻辑上的反对的关系”,“逻辑和归纳原则都是超验的。否认逻辑,不只是理论不能通达,概念与命题根本失去意义,成为废物,事实界当然也早已垮台……”;逻辑本是一个形而上学概念,包含逻辑的形而上学概念“当然符合逻辑”,等等(参见第九卷第14、18页)。而在其晚年修订出版的《智慧说三篇》中,第二篇的篇名《逻辑思维的辩证法》即明确显示出与逻辑密切相关。第一篇《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的第四章为“科学知识和逻辑”,第六章第三节为“逻辑思维如何把握具体真理”,均与逻辑直接相关。至于其他论著,直接谈及逻辑的不在少数,比如《中国古代哲学的逻辑发展》《要研究中国古代的辩证逻辑》《研究辩证逻辑的途径与方法》《发展逻辑学和研究科学方法》《实践和逻辑》(第九卷第3页)、《关于逻辑和方法论的问题》《重视归纳法的逻辑思想》《重视演绎法的逻辑思想》(第七卷第1、3页),等等。从《冯契文集》看,冯先生关于逻辑的论述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类属于传统逻辑范围,二类属于对逻辑的一些直观看法,三类被明确称为辩证逻辑,而且是重点。

对照冯先生与金先生的著作可以看出,冯先生所谈的逻辑与金先生所谈的逻辑既有相同之处,又有重大区别。假如同样依据以上三类来看金先生所谈逻辑,则可以看出,在第二类,冯先生与金先生是比较一致的。关于逻辑的看法,金先生在《知识论》中谈得很多,同时还会涉及归纳法,并将二者进行比较和区别。冯先生跟随金先生读过《知识论》手稿,想必对金先生这方面的论述了解很多。耳濡目染,谈论这方面的东西应该是自然的。但是其他两类情况则差异较大。

金先生在1949年以前只谈逻辑,而那以后也会谈及形式逻辑,以此与辩证逻辑等相区别(3)。因此,辩证逻辑并不是金先生所谈的逻辑,至少不是金先生所谈逻辑的核心部分。而冯先生所谈的主要是辩证逻辑。鉴于冯先生的工作主要是在1949年以后,因而在谈及辩证逻辑这一点上与金先生也有一致之处,不同的是金先生没有写什么文章,而冯先生则把研究辩证逻辑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就逻辑而言,众所周知,金先生所谈的主要是基于罗素系统的逻辑,因而主要是现代逻辑,而不是传统逻辑,他在论述中对传统逻辑提出许多批评。这部分内容,至少在冯先生的论著中没有看到。由此可见,作为金先生的学生,逻辑始终是冯先生研究中的重中之重,这与冯先生受教于金先生是分不开的。但是,冯先生对逻辑的认识与强调与金先生又有明显区别。这里的原因可能比较复杂,在我看来,研究冯先生的思想,这一点值得深思。

冯先生的辩证逻辑研究本身也是与众不同的。他的辩证逻辑,有时候明确说明为概念分析,有时候似乎等同于辩证法,有时候被称为辩证运动的反映(参见第二卷第16页)。但是,除了专门论述辩证逻辑,他更多地是探讨中国哲学中的辩证逻辑,研究辩证逻辑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形成与发展,并写下《中国古代辩证逻辑的诞生》《论王夫之的辩证逻辑思想》等专文。也许正是结合自己的研究实践,冯先生认为,我国“搞辩证逻辑的同志,多数是从形式逻辑转过去的,缺乏逻辑史与现代科学的知识准备,因此有局限性”(第二卷第277页)。这段话写于1980年,在当时甚至在今天是不是为人们所接受,不得而知。研究中国逻辑史的人不少,说中国有逻辑或没有逻辑的、说中国有这样或那样逻辑的人也不少,但是说中国古代有辩证逻辑的人,即使有,大概也非常少。过去我只看到谈论辩证逻辑的人缺乏现代逻辑的知识,现在从冯先生这里我知道,这个问题还可以从逻辑史的角度来看。这确实是富有启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