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起程:从伦敦到吉尔福德

我本打算于三月二十一日起程,去得晚些,好让路面变干,不至于泥泞。太阳初升,散发出绚烂澄澈的光芒;这光芒或许太过耀眼,八点时分在一场阵雨的洗礼中便黯然失色。毫无疑问,要么,我必须等到下一个好天气,要么,下一次雨停的片刻,我便备齐一切出发,对以后或许突如其来的骤雨佯装不知。我采取了第二种方案,因此我于十点起程,带上地图与足够的衣服——它们可以代替雨衣为我遮风挡雨。

郊区的小路看起来已适宜骑行,但这些却是假象,主要道路的情况却大不相同。比如从南丁格尔巷西边末端到本特伍德巷前端的那段路只能在路面上上演单车杂技,因为那儿水坑遍布路面,每个水坑足足有一码宽,三英寸深。若水坑未干,那里简直可以养金鱼和水草。不过还是有些许路段勉强可以通行。对于这些碍事的水坑,或许整个旺兹沃思邻里已竭尽所能去做排水工作。虽然后来水坑排干了,而土壤已被雨水浸透,本想雨前一马平川的路面经过精心地治理,在雨后能更加平坦,可事与愿违,路面的状况并未改善。在一片片沙砾水洼处,金雀花盛放,小梗犬追逐嬉闹,椋鸟成群地沐浴在水洼里,直到恶狗突袭,来把它们驱散。有个男人,魁梧健硕,虽谢了顶,可并未戴帽,于草丛与水洼处,大步前进。他一丝不苟,走成一条直线,仿佛那是他的任务,而他,独自悠游于芸芸众生,从中得乐。其余的住处,高墙林立,于四面八方将人围起,那里,热腾腾的十字面包比西南风和雨更具诱惑。此景,若在画中,可比其本身更为赏心悦目。此景淡然、温和:既似巧夺天工,又像未加雕饰,因这雨,此景之美仅见于强风和微明之中。此景之宽宏多姿,足以抗衡那阴云背后破碎的残光,横扫万马的疾风,不期而至的风暴以及那昙花一现的春意——就如埃克斯穆尔、茅斯霍尔德荒野和高尔半岛的塞芬布林山冈一般。可惜,并无人挥洒丹青,来描摹这雨后景致:大片清冷的乱草;碎石坚硬粗糙;水坑闪闪发亮;暗淡的金雀花金斑点点;零星的几株树僵直挺立,其树皮黝黑,新芽嫩绿且尖,相比之下,博灵布罗克林地的榆树便尽显庄严之态;房前屋后的一切,主人“敝帚自珍”;还有那一排排烟囱,面北高耸。或许,唯有孤独的艺术家、无情的精灵或天使才能全然投入,享受此刻。我几乎肯定,此景是在等待一人。此人定能于此景中妙笔生花,其创作,比起冷水浴带来的万分不悦,仅占一分;其神圣,为冷水浴及随后的面包所不能及。

有些景,令人神往,如黑鹂栖息的灌木、草坪、高大的榆树或橡树,还有几棵果树,栽种于一两栋古屋旁。那古屋,相比其余(如本特伍德巷尽头的古屋)则摩天碍日,沧桑尽显。那些杏树、桑树和苹果树被禁锢在园里,显得楚楚动人,摄人心魄,如同野兽被隔绝于遥远的未知大陆。若非如此,有时,那些果木又如同坠落的天使,游离于毁灭的乐园。

当我沿本特伍德巷由居民区走向工业区时,便觉其名优雅不再。当我还在乡村时,巷子作为街道,周围皆是小屋。远处,屋群尽处,是两根高大的、红色的烟囱,那里便是温布尔登电厂。这街道,还是特性分明。疯人院里,有宽敞的院场、耕作的土地、榆树和鸦巢,以及街道左侧,围栏后一路牛与猪的叫声。街道右侧,有待建的球场,那将削弱街道的特色。那一侧的榆树哟,手无寸铁,就要被斫!榆树永不老去。男人、孩童与狗,穿梭其间,他们爬树,嬉闹,砍树,他们早已忽略树本身的存在,即使树仍在。有一刻,榆树是如此可人,其叶芽大如豌豆,撒落在路旁。每逢星期六或星期日,街道上,人群熙熙攘攘,身着盛装——他们的孩子们来往其间,手里捧满叶芽,而非报春花,因为本特伍德巷的藩篱之外,没有报春花、白屈菜和蒲公英。本特伍德巷尽头的格拉特绿地,如今不再围有栏杆,是一片坦荡如砥的运动场,一旁的标示牌上写有规则。如今,此处绿意甚浓,胜过小径斜穿处和星期六吉卜赛人聚会和掷椰子的游戏盛景。或许如今的格拉特绿地合乎众人之期许,然而,《后伦敦谈》问世之前,没有人认为格拉特绿地依旧是乡村。我围绕格拉特绿地走了一圈,匆匆瞥了眼那儿的足球队员。如今,这儿风景秀美,别有趣味,已不再像是伦敦的一部分。其地势低平,更适宜蔬菜生长,而非人类居住,而人们却在此加盖住房,对于新居,人一贯心向往之。那更低平、更适宜蔬菜生长的地方,人也更易满足,究其原因,或许因为他们贫穷,或许他们的身体里依旧流着乡村人的血液,他们热爱在这片土地生活,他们热爱汪戴尔河、豆瓣菜畦、沼泽地、市场花园、卷心菜和薰衣草以及米彻姆市集,但他们对沙砾土石上的风物却不屑一顾。

我离开绿地时,瞧见了亨茨皮尔路。为何此路名为“亨茨皮尔”呢?霎时,我想起了萨默塞特郡的亨茨皮尔,布鲁河上的海布里奇,布伦特海穹,伯汉姆和亨特池,以及夏日里黄云般的蝴蝶与那娴静的沙丘鹤的翩然起舞。故街道由此得名,尤其在伦敦郊外,如此自由的命名与遐想,使人记忆深刻。我想,若叫我来命名,我会用最朴实的语言。如在奥尔顿附近的法灵登低地,我会想到“弗洛里”(花香)和“莉莉”(百合),或者,在南安普敦的卡努特宫殿,我会想到“苏珊娜的小屋”或“凯蒂的小屋”,甚至,“比阿特丽斯”“阿亚卡诺拉”也可取。对于富有闲情,又常怀意趣的人来说,品味这些街名便是饱览一座户外博物馆,此间包罗万象,与世上其余馆藏无异。那些街名,我们一个个地创造,如一块块拼图,逐渐拼成英国的版图。我们可由一个站台名,窥知一座威尔特郡的村庄;或于丘陵间偶得一地,其旧名与某地重合,靠近克拉珀姆章克申。

亨茨皮尔路不远处,我来到新温布尔登(我认为此地应取此名),瞧见了帝伯街。不知你可否记得,博罗占卜命运时,曾说他见过帝伯斯的后裔携猎鹰于幽谷修补水壶?博罗认为自己亦是帝伯斯家族的一员。帝伯街的两侧,是穆拉托人的小屋,那些屋舍,已然超出肮脏的程度,可以说——黝黑一片。两排屋舍的边缘,植有榆树。屋舍的前院逼仄、荒凉,这种单调的氛围被一棵幽暗的松树,连同一座名为“苏丹”而非“香芙蓉”——后者为花名,而前者,则为一位末路君王——的旅舍打破。旅舍外,一个身形消瘦、皮肤黝黑的男人向我走来,他那乌黑的长鬈发挂在粗硬的帽子下方,铺在那条红绿参差的围巾之上。他那紧身的裤子、轻快的步伐以及光秃的前臂,都说明他经常与马、马的买卖者打交道。他匆匆而来,竟是乞讨。他乞讨得如此迅捷,奴颜婢膝,其中门路已摸得透彻。他的同伴就在不远处,他说。那天夜里,他从圣奥尔本来,为的是与同伴相聚。他们并非此地居民:他们一定与自己的首领和马儿一起,长居旺兹沃思。我问了他一些事,他的回答果断、利落、冷淡。此次偶遇,并未阻挡他由“苏丹”去往旺兹沃思的征程。他拿着我给的一品托钱,隐约露出一丝谢意,而后埋起头,把脸几乎藏进高帽,便健步如飞地离去。

然而,亨茨皮尔路和帝伯街之间,景致还是颇多的。就如在“大熊星座”的一角,位于萨默斯敦的“阿尔伯特亲王”和“白狮”便与众不同,令人遐想。三座屋舍,坐落于汪戴尔平原边缘那人烟稀少的耕地,那里有私人园地,豆瓣菜畦;那里的草地虽满是广告,偶尔有些马和牛,其屋舍与牲口棚却不失原野风情;如今那里,梅开满园。此处郊外风光,虽不及哈灵公园清雅,直至那一刻,我始领略其魅力。映入眼帘的,是二十亩湿润的草地。草地左侧是一群低矮不齐的建筑,有洗衣房、一座锉刀工具厂和羚羊皮加工厂;右侧则毗邻萨默斯敦狼藉的边缘。在较远的一侧,于果树的花团锦簇中,一株株榆树的守护里,和电厂两柱高且红的烟囱掩映下,有一座老屋,白墙耀眼,却风华渐逝。而在我身旁一侧,是一排阻隔了草地和路的低矮的黑色篱笆;于某地,广告牌高高地竖立,其后潜伏着三辆吉卜赛货车。精致与污秽,黑白分明,在此地交融。

我顺着草地边缘,沿路走到汪戴尔,那里有座简陋的小桥。河水流经此地,在小桥和羚羊皮加工厂或炼铜厂间,宽了百码。那些建筑沿河岸延伸,或是临河而建;河对岸莎草葳蕤,与我脚下的草地相连。工厂陈旧,也许是波纹铁制成的挂牌已残破不堪,与之相邻的,是榆树和两根烟囱。工厂的一侧,直面一小巷,名为铜厂巷。这里的淤泥清楚地告诉我,我已然来到小镇边缘,或矿藏附近。一些新屋的后院,临桥而卧,后院至汪戴尔,干净整洁,污秽甚少。当时,这片地上,人们蓄势待发,准备即将到来的掷椰子大赛。这项活动,要是放到二十年前的格拉特绿地,也会精彩纷呈。

我走过海登路车站的铁桥时,细雨又至。就在那些吉卜赛人离开“苏丹”旅社时,大雨倾盆,而我又行至默顿路时,雨仍未歇,反落得更猛。不过,我在左侧一个卖鸟的店铺躲了雨,幸而未淋湿周身。这铺子既不舒适,也不美观。上头悬着一排鸟笼,里面的苍头燕雀正待出售——邋遢的,卖一先令;干净些的,卖十八便士——时不时地,还哼着曲——“吾之生命与灵魂,流淌着希腊人的血液。”店内有山雀,羽冠残缺,被关于六英寸大的笼中,对着铁框不停猛撞,无休无止,似乎是因这惨烈的抗争,山雀的胸口,乱羽振起,血色隐隐;其心怀旷野,奈何身困囚笼。金翅雀(卖五先令六便士)却有如“家养”,若我听过野生的金翅雀在山蓟草群里啁啾,我定能闻声识鸟。那些娇小鲜艳的外来鸟儿,因数目稀少,看起来便怡然自得。一条金鱼,长六英寸,辗转在同是六英寸的鱼缸里,极尽所能,舒展鱼身。屋外,西南风携雨横扫街道,其清爽之气虽未尽浸屋内,鸟儿尚可呼吸这微浊的空气,而鱼却是活生生被弃于青冢。莫说居住,此地一经入眼,便觉索然无味。不一会儿,又有三人在此避雨,他们瞥了一眼鸟,又出去看了看雨和那萧索的街道。随后,烟草店、报亭和糖果铺纷纷开了门。其中一人进了鸟舍,我本以为这铺子已关了门;店主出来,取了一只苍头燕雀;过了一会儿,刚才的顾客离开了店铺,他神色不适,拎着纸袋,犹如拎了一袋一便士的糖果,袋里有东西正在抖动。雨,在不觉间息止。他骑上自行车,我亦随他而去。他左行,向莫登车站的方向,与我的路线一致。还未走远,他显然已承受不了纸袋不停地抖动;他下了车,面露无奈,放走了纸袋里那抖动的家伙,他似乎知道,曾有多少伟人也有过此举。于是,一只邋遢的雄花鸡,飞奔在园里的丁香丛中,叫着“叽喳”。而刚刚放生了鸣禽的他,再次扬长而去。

行了一段路,路面还算平坦。于莫登车站穿过的一段铁路,是我唯一需要翻越的小山丘。在那之后,不再有鳞次栉比的屋舍、店铺与玻璃门的酒吧。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边的原野,那里有一方方的蔬菜、郁郁葱葱的丛林,林间有低矮稀疏的灌木藩篱,一排排高大的榆树或伦巴第杨树。男男女女穿梭于蔬菜田,弯身劳动,不落粗鄙;一辆辆推车早已在榆树下就位。在这宽广的田地稍远一边,有一座新屋、储气库和树木环绕的旧屋:水晶宫便在其后。我的右侧,与之相对处,密集的树团聚成林。

这片地平衍旷荡,稍不留神,便会破坏这齐整的秩序。这里,无论路,还是树篱、栅栏,绝非杂乱无章,无一不是井井有条。为保护这宝贵的林地和种种野趣,越来越多私人园林开始撤离,转而建起小别墅和市场花园。在此新秩序下,若留下任何污秽,将会显得分外刺眼。框架与修整之下,难存原野,原野难存,美景失色。刺丝铁网和丑陋冰冷的栅栏交相林立,守卫着城镇里庞大和自私的群众,使得此地显得矫揉造作,兴味全无。幸好,仍有一个男孩偷偷掀起一根栅栏,去寻找鸟巢。紧挨这片农园和刺丝铁网的,是旅馆、客栈、茶馆以及飘着金酒味的小屋,那是镇上的人们试图探寻更惬意的乡村风味。此番氛围,尽显冷漠。许多栅栏和大门上,有一些先知写的粉笔字:“永恒” “信仰” “神之降临于吾”。

我迎向那栅栏,为亲近栅栏后的生机。我一路走,眼前时而是灌木,时而是矮林,或许有一个鸦巢,或许是一片空地,一路延伸至曲曲折折的丛林边;树丛里,莫登山下,有群鹿栖息。篱笆并非百无一用,作为一道屏障,好让青葱的草地,成片的延龄草、牛筋草和白屈菜茁壮生长。顺着西南风,我走上极缓的小丘,一切便尽收眼底,小到甚至能看清一株株白屈菜和一片片紧挨着的栗树新叶,大到饱览一切建筑,从圣劳伦斯教堂那熟悉的红砖塔,到莫登那林立的旅社——“乔治”旅社、“纳尔逊爵士” “欧根” “奇林砖窑”和“维多利亚”。纳尔逊爵士的牌匾仍挂在默顿教堂的墙上:整个社区都首选用他的名字来命名旅社。就像尤厄尔,也有一个“纳尔逊爵士”旅社,那里的布告牌上写着“纳尔逊”几个字,并且一边放着望远镜,一边是胜利的标志。

苍头燕雀的放生者与我,皆是经过旧屋、村舍、嘈杂的茶馆、马厩以及那似乎是生产废铜铁的土地,一路闯过污淖泥潭,却发现前方没有属于旅行者的道路。即使某一刻,远远能望到榆林,可下一刻,十里之外,眼里又是伦敦的一座崭新建筑,雄伟壮观。然而,所有人都必定会期许自己前方的路,希冀迈向幻想中的“遥远世界”。筑梦的路上,就是要一往无前,摆脱种种怀疑和犹豫的纠缠,永不追问代价和后果。

唯有百折不挠之人,方可永远在路上。摩托与三轮车上,坐的是中年男子和他们的妻儿,样貌清贫的年轻人和他们爱的女孩。偶有几次,会有一个男子驾着摩托,风驰电掣般驶过,靓丽的女孩在后座处“不偏不倚”,莞尔一笑。不过,多数与我一样的旅者,都是骑着自行车,携带干粮和雨衣。一群小伙,七八个人,身着深色外套,弯身倚在自行车把,有时猝然而止,忘我谈笑,有时应邀停下,与同伴畅饮,或一同补胎。有个紧张的女人猛地穿到他们跟前时,他们便狂暴地咒骂一番,不过(我相信)他们并未动怒。有时,谈话声渐弱,定会有人转而唱起来:

“昨夜朦胧的月色下

谁与你相伴?

既不是你爱人,

又不是你妈。

啊,啊,啊,啊!……啊!

等你回到家

是否会告诉她

昨夜和你一道的是谁啊?”

漫天云朵如盛着甜食的袋子,然而,对于那些年轻小伙来说,也只有感伤多情、无足轻重的闲话,才能聊以自慰。

翻过莫登山,只见那些小伙正在戏弄那位苍头燕雀的放生者,因为他正手拿纸笔,站在路中央。原来,他正在画他左侧一所屋舍外的风向标。那是一条镀金长龙,即便此刻龙尾梢处的箭头指向西南,且下着雨,其大开的口、尖耳、竖挺的翼以及蜷曲的薄尾,亦仍使他叹为观止。“真妙”,我走向他时,听他说道,“风标,其实毫无新意。在罗素广场的皇家饭店前,你不得不将就看那船和公鸡雕像,但是,从波特兰路车站到托特纳姆宫路时,在左边的黄铜铸造厂见到弓箭在手的半马人,就幸运至极哩。”此时,狂风仍然不止,我不能确定他是否在对我诉说,或者,他也无法得知我能否听到他的话。然而这却是一种彼此间的介绍。这之后,我们一同骑行。

约两小时后,我来到楠萨奇公园门前,那儿有座喷泉和十字架,是为纪念夏洛特·法默而建。这是一位女教师,逝世于1906年。此时,我的伙伴,正放声朗诵纪念碑文:

“口干的旅者被困荒地,

迎来一泓清泉,在废墟沙砾。

圣水甘甜,悲伤退尽,

补给干枯之躯,鼓舞困乏之心。”

我想汲水,却滴水未见。然而,草地喷泉算是锦上添花。草地上有条路,对着大门和楠萨奇大道,蜿蜒而过。那边,橄榄树枝泛着红光,熠熠生辉,树枝的末梢,一只鸽子在此停驻。

“糟糕的天气。”那人边跨上自行车边说道,嘴里还叼了支铅笔。在尤厄尔,他便失去踪影,是因我在新教堂后绕行,想一观那旧塔。昔日的旧教堂,如今只剩野藤交缠。试想,若教堂的残余部分未经衰残,则贸然拆毁,便令人扼腕。教堂的门紧锁着。我只得穿行于树间,走马观花般瞥了眼格林家族的坟墓、爱德华·韦尔斯的墓碑(爱德华死于1742年,终年十六岁)以及用于装饰的翼状头骨。

行路至此,要说颇像乡镇的,尤厄尔是第一处。它位于布赖顿路和沃辛路岔口。豪格斯米尔河便发源于此地;因其沿街而流,“清泉旅舍”即得名于此。尤厄尔这个地名,和牛津郡伊云一样,据说,似乎都与水的存在有关。此地之妙,不只在于墙面斑驳、沧桑立现的屋舍在路旁群集,而在于那错综复杂、变幻多端的道路。所有道路在此镇上交会,而后戛然而止,仿佛是路段出尤厄尔之前,在与另一条路分开前,互致问候,而后拐一个或是两个弯,彼此渐行渐远。对于逃离伦敦的骑行者,此镇之名如雷贯耳,或许是因为“人脸绿叶”的装饰标志于此得以保存。郊外,有宜居的房屋。那里绿林和灌木环绕,一条林荫路与另一条路垂直相交;林荫路旁,栽满了椴树。这一幕,如海市蜃楼般,似是虚妄。从伦敦一路以来,此处真可谓路边的舞台。

与尤厄尔接壤的,是埃普索姆。那儿有高墙般林立的广告牌——几英尺长的图片,配上醒目的文字——彰显出商品的品质,如服装、食品、药品等。比如,其中一则广告说,通过吃或是喝某种产品,就可强身健体,增长食欲,还可得一片无花果叶。我不喜此种氛围,还是到出口处会好些。

埃普索姆给我的感觉,与尤厄尔并无二致,只是这种感觉更强烈,更彻底。街边百尺长的广告牌,围成集市。那集市,乡土、老式,却尽其所能,让镇上百姓一饱眼福。一家卖谷物的铺子前,一个雕刻的马首高高挂起。那儿有一所空旅舍,名叫“图恩”,还有一家饭店,用桂鼐尔的名字命名。此地名不虚传,会举办一年一度的赛马会,时间长达两周,因而建起了好几个火车站;故事集《亚瑟·萨维尔勋爵的罪行》也在此售卖。不过,在桂鼐尔和笛福的时代,主流思想却难以在此生根。如今,这里再无国王,再无国王的情妇。我想,即使是盛夏七月,也再无舞会,再也不会有人晃晃荡荡去韦尔斯喝一种化学家卖两便士一磅的神药,宽阔的街道中央也再无一排排绿树倒下。然而,冬日的那些天,却并不荒凉萧索。叶落的秋日,人们并非都无所事事,大门不会全然紧闭,人行道也不会因年久失修而变得破烂不堪,马路上也不会布满泥沼。无论如何,这始终是一处悠游之地。百年以前,铁路尚未修筑时,伦敦商人常置家于埃普索姆,每日在埃普索姆和生意场或货站间来回穿梭。

每逢周五,这里会有集市,集市最早由精明的药商利文斯通创办。他试图通过推出一种水泵来行骗,这种水泵并非用于抽取导泻的泉水,而是抽取另一处非导泻的泉水;结果,后来两处泉水均无人问津。如今,除了赛马会,只有穷人会来埃普索姆度假休闲。任何人,不论假期还是半日休假,都可徒步或坐车从伦敦来埃普索姆。

将要离开埃普索姆时,终于不再是满眼的广告。一切归于平常:大地广袤无垠,如大海般澄澈。在湿漉漉的金雀花丛里和新绿的山楂树群间,有一个男人,像极了那苍头燕雀的放生者,或者说风向标的收集者。他正在雨里画着素描。而路上的其他人,要么向西南方顶风挺进,要么步履匆匆赶往伦敦,或者有小贩坐于街边,向行人售卖姜汁啤酒和柠檬汁。最初,金雀花长在路的两旁,没有藩篱桎梏,自由生长,后来则仅长在路的右侧,直触到阿什特德。然而,此处景致与之前有所不同。金雀花摇曳生姿,山楂叶随风起舞。最后,是一片潮湿的平地,上面长满了灯芯草。金雀花的尽头处,是一片橡树林。每棵橡树间隔三十码,其树龄久远,或许自埃普索姆存在之日,便栽种于此。大多树木枝干铁青,点缀些许淡绿的叶片;其枝丫舒展分离,轻触地面。那些还未有四五十年树龄的,夹杂其间,低处枝杈已弯折,因而只会力争上游,而非旁逸斜出。树丛间是枯萎的蕨类丛和荆棘,灌木的枯叶聚成孤岛,表面毛刺直竖。灌木旁,零星的枯草间,落满枯枝败叶,还有些纸屑烂瓶。这定是在一佳日,出行之人丢弃于此。一只知更鸟隐于高大的橡树,自由歌唱,孤芳自赏,全然不顾是否有知音前来聆听。

路的另一旁,即左侧,是阿什特德公园,适才平淡无奇的景色,终于有了波澜。那铁青的橡树,立于青翠缓坡,高峻挺秀,蔚为壮观。我的右侧是一座纪念喷泉,为纪念玛丽·格雷维尔·霍华德而建,她逝世于1877年,享年九十二岁,安葬于此。我不知当年玛丽是如何乐善好施,不过可以确定,她的朋友定是受她的善心和美德感化,而为她建起纪念喷泉。听人说,这座喷泉从未枯竭,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亦会如此。

相比尤厄尔与埃普索姆,阿什特德更具乡野风情。乍一见,那里是一群村落,尚无法自给自足的村民随处可见。这里房屋间相隔甚远,彼此不相往来,不见波澜,因此而更显阴冷的落雨沾湿了镜片,模糊了视野。此处的驿站,名叫“羊腿与花椰菜”,或许有人认为庄严,但仍然带了田园意趣,似乎这天马行空的名字会受一些人青睐,如性情温厚的新潮情侣。

我相信,年轻人正创造未来,不久后就将迎来一个全新的阿什特德。落叶松林前,高墙围绕的土坑边,立着一块布告牌,说明不久后,舒适的高楼就将平地而起,高尔夫球场也将动土,供球员竞技或消遣。另外,还开了条道路直通此处建筑。门前新植的落叶松泛着新绿,如训练有素、身着制服的服务员。它们严阵以待,仿佛高尔夫球员一声令下,便会随时让道,甚至赴汤蹈火。然而,在坑坑洼洼的灰泥坑壁前,这些树木正沐浴甘霖,此时的落叶松,无非草木。

不久,我便来到莱瑟黑德,两排分明的住宅、树木和灌木丛,一路延伸至陡峭的乡间小路,路的尽头是莫莱,那里刻有碑文:

“四条支流:汇于草地孤岛,

黄昏,黝黑桤木,暗淡柳影

倒映水中,青灰色的水面,光彩熠熠;

涓涓细流,淌出山谷幽涧,细语低鸣——一路水声淙淙,通过十四道拱桥

桥边,水草萋萋,摇曳生姿……”

当我从莱瑟黑德桥遥望碑文时,不禁想起“莱瑟黑德的维纳斯”,还有留下这些诗句的诗人约翰·赫尔斯顿,这是镇上第二位伟大诗人。人们早已习惯停驻在这座桥边,眺望河流从铁道桥滚滚而来,俯瞰下游的细碎支流,以及那临水的平整草地、飘舞的柳枝和硕大的白杨,还有一旁那深沉的榆树。在这片土地上,缓缓进入眼帘的,便是莱瑟黑德,还有圣玛丽教堂和圣尼古拉斯教堂的燧石塔顶,而教堂墓地为树荫遮蔽,下有嫩绿草皮,光洁如丝。桥本身就是一处好所在,于桥上观景与赋诗则更妙。邻近的旅舍,名为“奔马”,埃莉诺·朗明在此酿造麦芽酒,吆喝着卖给到此的旅人:

“补锅匠啊,农民啊,工人啊

来瞧一瞧这麦芽酒哟——”

四百年前,有位诗人诗兴大发,以此为题,他便是亨利八世时期的桂冠诗人——约翰·斯凯尔顿。

虽已下行,骑至桥边,我仍旧继续上行,只因我不愿越过莫莱,走最近的路去吉尔福德。这条路虽好,却直如矢,且横穿公园和高原谷地,偶尔经过一座村庄。此时,我的两侧,野地广阔,榆树成林,晴朗的天气,尤其是秋日里,便秀色可餐。我选择穿过米克勒姆和多尔金。道路斗折蛇行,我便能一览那青山、莱瑟黑德丘陵、米克勒姆丘陵和朱尼珀山;左侧的博克斯希尔永远峥嵘险峻,而右侧的莫莱谷,绵延不绝,几乎尽收眼底。

人们依旧在圣玛丽教堂和圣尼古拉斯教堂朝拜。教堂外,一棵小雪松旁的十字架令我心生喜悦,这座十字架立于1902年,“为赞颂上帝之荣光,纪念长眠的无名之众”,上书墓志铭:“此处,长眠着一位正义者——威廉·刘易斯先生——东印度公司创始人,他将在此复活转生。”普通人死后,唯有依靠墓碑上姓名的幻影,默默地纪念其灵魂。不难去想,对于等待正义复生之人来说,这十字架究竟有何玄妙,或者,对众生来说,意义何在?不过,要除去杰拉尔丁·理查兹,因为正是他出资将十字架竖立在此。

这条路环绕教堂墓地,傍树而建,沿莫莱谷,从陡峭的一边曲折挺进,由遥岸至山毛榉林,向我展示那草坪、耕地和禾苗。云朵悬于更高的天幕,显得格外坚实。苍白的太阳,深陷云雾的樊笼,即使模糊难辨,然而在路的弯道口,依然透出稀薄的暖意,好让冷风不至刺骨。可是,这微微的回暖似乎姗姗来迟,我的伙伴们大多已停止不前,或从莱瑟黑德折返。于是,我几乎又是茕茕独立,来到米克勒姆时,我的身边,只有一位牧马人和他的狗。这位牧马人,身材敦实,挺拔拘谨,身着土色粗衣,头戴一顶硬帽,他绑着护腿,双腿朝外,蜷缩在一匹花斑小马腹前;那匹小马,身形敦厚笃实,与他颇为相似。他未使马鞭,而是手捧烟草,嘴里叼着一支大烟斗。那天之前,我从未见过此种乡野人物,虽然我敢说,在莱瑟黑德的教堂墓地,有众多无名亡灵,他们锲而不舍,正渴盼正义重生。他的狗,也是土黄色的,毛发蓬乱,有一只羊那般大小,长得也与羊如出一辙。或许,牧马人能帮我理解一些墓志铭的含义,比如这米克勒姆教堂墓地里,本杰明·罗杰斯的碑文如此写道:

“鹤发弱冠,沉眠土中,

富甲寒士,无非庸众。

时光荏苒,化为余烬;

百姓慕汝,岁月鎏金。”

最初,我想把其中一句改成:

“岁月落灰,企君珍藏。”

本杰明的妻子玛丽逝世于1755年,享年五十五岁,她那坚硬的墓穴在一个拱顶之下,靠着墙,上面的常春藤枝蔓丛生。墓碑上的碑文,清晰可见:

“爱情与财富,与汝擦肩

汝体恤众生,自临人间

虽汝之肉体,化作尘埃

亟待重生日,荣光归来。”

有人说,这位虔诚的基督徒,玛丽·罗杰斯,明了其中一切,因为这些均是她的亲历写照,而我,却无法相信。我甚至怀疑,她是否真的认为,爱情与家族荣耀一样无足轻重。诚然,这些谦逊的碑文,是作者一厢情愿,牵强附会且墨守成规的创作,作者并非真心认为玛丽与那些容貌美丽、装束体面的女人一样,地位平等。然而,我没有询问身边这位土黄色皮肤的牧马人。我在他后面,继续骑行至米克勒姆,在“奔马”驿站(至少此旅馆用两匹奔马作为门牌标志)和“威廉四世”旅馆处,与这位同伴分开。米克勒姆人的忠心,可昭日月,因为王室的印记已在此留存七百多年。这里,除了是贵族绅士的居所,还是一处古色古香之地,风景如画;背倚山坡,生怕会被卷入莫莱谷。路边长有榆树,其根蘖与枝干上,新叶点点;七叶树的叶子,略微皱褶;崎岖山路旁,白屈菜仿佛捕到一丝阳光,便悠然享受其中。另一侧,光滑的斜坡上,绿草丰茂,幼苗娇生,两者交相映衬;一方方耕地前,已布满粪肥,只待天晴,便布施于庄稼。地里,一粒粒燧石宛如花朵般明艳光鲜。

来到伯福德布里奇时,我望向博克斯希尔的山脚小径处。那里只有一个男人,也许,他正边卖水果饮料,边安装自行车,也许是正在着手准备开始这些事。驿站门前,停着一辆摩托车。旁边的小山上,仅有些树,颇显单调。然而,山上仍有小路的斑迹,这斑迹一旦留下,或许要历百年沧桑,方可消散。因为,此地作为旅游胜地,已有两百年之久。绅士和名媛,过去常常会在某个星期天,从埃普索姆来到这里,于林间漫步,呼吸清新空气。在多尔金,有一家叫作“国王之臂”的酒馆,店主会在一株大山毛榉下搭起拱棚,配上桌椅,摆上食物和饮品。这就像是一个集会,无论贵族还是平民,均蜂拥而至,争相效仿。然而,那时的青年,洁身自好,他们不屑于卜昼卜夜,甚至担心越来越多的人会趋之若鹜。于是,在一个星期六,他们来到那个拱棚,用火药将其夷为平地,终结了安息日的宴饮。在火药扬起的尘埃里,他们相信,至少他们,与肤浅的愚民和热爱新鲜空气的富人截然不同。

不过,时至今日,多尔金还是成了旅游胜地,与博克斯希尔和其他相似的景点一样。多尔金是一个乡镇,并非完全依附于伦敦,但是镇上的店铺和旅舍能够满足各层次旅客的需求。大多居民并非出生于多尔金,亦不会在此终老。冷不丁,再次飘起了雨,许多旅客已纷纷撑伞,赶回火车站。云雀在雨中歌唱,可是因为此刻人声嘈杂,歌声便怏然不悦。无论政府——劳埃德·乔治先生,或者郡议会,还是多尔金的市长阁下,竟然都无法让民众在受难节度过一个欢乐假期,这对许多人来说,一定显得荒唐。若非如此,少数礼拜者也许会倍加满足,可惜他们的神情已出卖一切。秩序井然的长街上,四分之三的窗户要么肃然紧闭,要么遮以帘幕,除非偶有人进了“萨里约曼”或“白马”,否则,无人不沿着宽阔的石板路,如流星赶月般,径直而行。

此刻,唯有坚毅豁达之人,或醉于爱恋之人,会对三月变幻无常的天气漠然视之;唯有恋人与诗人,能倾情享受。在如此天气,此地,为一位诗人所青睐不已,这便是博克斯希尔的梅瑞狄斯。他写道:

“与风暴共舞,

那狂野炽烈之趣。”

梅氏是大地最刚毅和最深切的仰慕者,且把对大地的爱,融进书里。首章到末页,他的双脚,从未离开过这大地,正如华兹华斯所言,“在这片土地上,我们或幸福,或不幸”,不论公平与否。梅氏热爱大地,不亚于华兹华斯。其诗作,多了一丝尘世烟火之气,同时也带了点雪莱的特质,宛如双翼腾飞,豪放飘逸。其早期的诗作,字里行间遍是对英国太阳与风的描绘,他祈祷着“林地与田野之乐”永不消亡;风烛残年之际,经岁月的雕琢,他创作了其中一首最为欢悦的诗,此诗被引用于赫德森的作品《鸟界探奇》的扉页,写道:

“曾化为一纸乐章,刻入脑海,

氤氲在天地之间,栖身树梢,

原钦羡双翼凌空,天高云绕,

希冀于飞鸟之膺,吾心澎湃。

而今吾心归来矣,悸动遨游,

生命沉寂于波澜,再复振摆,

希冀于飞鸟之膺,吾心澎湃,

直至临终一长叹,挚爱希求。”

另一首《杂耍杰瑞》则简明扼要:

“不远处馥郁袭人,是金雀花香,

花朵金黄,天气晴暖:五月盛时。

便也胜过砖块、油灰与砂浆

风沙漫天,上帝正盖屋选址——”

梅氏自己对此做了详细解释,还留有各种版本和脚注。

梅氏热爱大地,已然超越普通意义上的热爱自然。人类的双脚踏上大地,从而获得一种坚毅和沉稳,并且变得强大:

“他们对于大地,爱得深沉,

化作武士,守护生灵……”

其两首十四行诗,名为《莎翁之魂》:

“我的大地母亲,你的恢宏令他震惊;

与你血脉相连,赤子之心扬帆远航。

潜入层层地狱,孜孜以求人类激情,

欢爱终将凋零,然而他的智慧流芳,

他对你的讴歌,甘甜之蜜流于唇边。”

对大地的热爱,让其拥有宽宏的气概、独特的视角、恰到好处的笔法以及锦上添花的幽默感:

“雷鸣般的笑声,震散了空气,震破了魂。”

梅氏笔下的墨兰普斯是阿波罗的仆人,他有一种药,名为“林间蜜汁”,此药感化了疯狂的人类:

“狂暴之人大发雷霆

怒不可遏,无从计量。”

因此,在《德墨忒尔的让步》一诗中,女神忍住悲恸,而后万物复苏,大地回春,世人破涕为笑。诗人热爱大地,对于无聊琐事,未有蔑视,一笑置之,任其随风而散;而且,他认为星星并非“遥远的异己”或“麻木的力量”,而是与人类一样,内心凝聚着热火。此时,不妨转变风格,吟诵起《流浪汉提姆之歌》:

“冷风呼啸,哪管东西,

席卷港口,覆没里外;

怒号之风,风发踔厉,

我的渡鸦,鸣声欢快。

如若你我,谈笑风生,

顷刻之间,移步于君;

其人不凡,身怀技艺,

有如贵族,漫步轻云。

浪人提姆,留心步伐,

我的渡鸦,鸣声欢快。

狂风大作,恣意潇洒,

席卷港口,覆没里外。”

再者,由于拜伦对阿尔卑斯山“愤怒和愤恨”的态度,梅氏便以权威之姿,抨击其作品《曼弗雷德》:

“城市,而非群山,笼罩于骇人的阴霾;其形,与大地,凿枘不投。”

于梅氏而言,“城市”被革除于大地之外。因此,他神驰于二月里画眉鸟的娇啼:

“我听见你歌唱,愿城市仍有天籁。

城市,剑拔弩张,漫天硝烟;

曾经,耕牛拖曳呻吟,只需尖棒一挥;

明日,它不再是人类之子,亲密无间;

只因如今,沦为残炙,被秃鹰啄成白骨一堆。”

他试图说服城市里的人,大地并非一位无情的母亲,任凭人类呐喊呼号,都不为所动。然而,他的主张却模糊不清,世人甚至理解为,他试图诱导人类热爱战争,追逐战争,以此成就自我——无论牧师、哲人或是动物,只要其奋不顾身,视死如归,便当之无愧,立身于浩瀚宇宙:

“大地,给予所有,地产丰沃:

我们知晓,她玄奥的秘密:

我们堕落,或见宝藏沉没,

阴霾消散,看她花开旖旎。

大地,悄然苏醒于寒夜残霜,

白日,又在骤升之温下炙烤;

低头,拖着断折的颈项,

番红花,将脸颊埋于泥沼。”

梅氏在自己的道路上,愈行愈远,近乎疯狂,最终唱响百灵之歌:

“人类的嗓音

未曾深入内心,

不似那天籁,引吭高空,

联结听众,飘然陶醉其中。

人类之智,始于渐衰之血,

然如潮激情,从未冻结;

激越音符串成曲调,令人神往,

至诚之意,游走于美妙喉嗓,

歌声如六翼天使,自由飘摇,

不见个性斑迹,远离尘嚣。”

依梅氏之见,似要把人类驯化为一种高贵的蛮人,这几乎是天方夜谭,因为这样的话,那人类便是莎士比亚和一个休伦人的结合,也是“一匹听从天意的野马”和一把书斋里的椅子。事实上,在思想上,梅氏更倾向于莱斯利·斯特芬,而非乔治·博罗。然而,其所说、其诗歌融合的美感和气势,无论躯体或灵魂,均为其他诗人望尘莫及,因此,其思想相比于兹,便不足挂齿。他的作品《山谷之爱》是英语爱情诗歌的代表:他用最纯净与美丽的英语语言来描绘女孩与山谷。他早期的作品《达芙妮》,即使以希腊神话为主题,同样是一部伟大的英语作品——于露天剧场演出。没有球形幕顶,仅有太阳与野风,便奠定了两首诗的高妙意境,足以怡情悦性。也正因如此,在经过博克斯希尔时,不管“蓦然亮起的白面子树”正叶落飘零,还是落叶静躺于地,将小径抹上片片花白,我仅想到梅氏,而非其他诗人,虽然他们在自己的领域也颇有建树。其实,梅氏并非大自然的仰慕者和热爱者,他不似有些诗人,将自己视为自然的一部分,或是其最为辉煌的造物杰作,与那白面子树和百灵比肩,还要乘着那西南风——

骑上夜的脖颈,

如扑上脱缰的骏马

乌黑矫健的腰腿,寒光中颤抖

迫切地跃跃欲试……

然而,顶风而行,又是截然不同的感受。此时,那狂暴的骏马,猛烈如初,丝毫未见耗尽精力之态势。我牵引着它,却未策马奔腾,我知道,当夜,我已然无法到达法纳姆。一路上,横七竖八的电线,似在哀号,似在冰冷地痛悼。高空的轰雷,透着远方的艰险。

下午三时,充饥饱腹后,我再度上路,取道沃顿、希尔和沙尔福德,前往吉尔福德。若某一周日,多尔金人不再在博克斯希尔顶饮酒取乐,则他们定会去路边小径漫步悠游。路面十分平坦,几乎无法顶风骑行。而沿路风景却甚是悦目;我也不急于赶路。此刻,我的右侧,丘陵的轮廓和全貌清晰可见,而且,其将与我形影相伴,直至我到达沙尔福德。起初,我来到丹比斯地区,此地已完全开发,如公园般秀美规整;此处植被多为冷杉。此后,这片区域边上,几乎不约而同的,路面开始微微倾斜,时而上坡,时而下转,石缝洼地,凹凸有致。一路上,有无穷无尽的山毛榉树林,零星而生的紫杉和荆棘,还有空旷的耕地与禾苗及裸露的白垩岩。高地边缘,是连绵的公地,即米尔顿希思和韦斯特科特希思,我沿当前的路穿行而过。米尔顿希思,除了右侧一些崎岖的小山丘上面长满了帚石楠和松树,相比于伯里希尔,几乎黯然失色;伯里希尔如屋顶一般,垂直于我左侧的路。此山虽未见高耸入云,却山脊分明,山路平坦,陡坡上覆有绿草。树木大多生于山顶,浓荫伞盖下,是一座古典、开放式的凉亭。

过了米尔顿街,便是韦斯特科特希思和一座立在金盏花丛里的木瓦盖的尖塔。路中间拦有一座沙丘,沙丘上爬满了苔藓与金盏花,缠绕着藤蔓与白屈菜,还挂满了野莓,遍生着山毛榉。我沿路上坡,霎时间,在我身后,微光乍现,映于博克斯希尔上,仿佛山体隐现了一道苍白的疤痕。

在此上升的路和丘陵之间,是一片低地,其底部有一排橡树,叫作鹿跳林,生得枝干狭长,绵延两英里,与路平行:灰色的树干,时而在阳光下微微洗濯,层层叠叠的枝丫显出紫意,断枝留下的一处处刻痕醒目异常。丛林之巅,目之所及,是白垩岩的耕地或牧场嵌于丘陵之间,还有那满是山毛榉的山脊。低地上,环岛险峻,自成天堑,靠着我走的路。此地有沃顿教堂,沃顿地区已故的伊芙琳家族便葬于此;孤寂之魂,长眠于茂盛的山毛榉和栗树林中。

我已将多数由伦敦出发的骑行者置于身后,不过现在,却与行人一道。这里,有一些和善的、体格健硕的基督徒和无神论者,前者携他们的女儿,后者独身一人。还有些时髦的漫步者,身着灯笼裤,戴着眼镜,拿着相机;三个年轻人一路欢歌,进入酒吧;也偶有独行者一二,或戴帽,或脱帽,一小时足以行五英里;还有的成双入对,情谊甚笃,不论性别,与贝洛克和亚瑟·西奇威克的“结合”一样,引起哗然争议;还有些村民亦在行路,却非闲逛或消遣,而是要至七八英里之外,去会一会那久未谋面的朋友,在这样的一个受难节后,或成永别。

看着身边游移的旅者,我觉得自己已然搁浅(委婉说来)。天色渐暗,不复光耀,我的脑海里,欣然盘旋着吉尔福德的影子,尤其是当我望到那仅在六英里之外的圣玛莎教堂顶上醒目的塔尖,无论我是否走朝圣者之路,吉尔福德距离此也只不到两英里。我得以沿此水域,顺行至沙尔福德的韦河,对我来说,也是略为快慰。在阿宾杰哈默处,蒂林伯恩河渐成其形。在村落之前,不见绿篱阻隔,细流依偎小路,静静流淌,滋润那杨柳,供养那青铜色的水芹地。乡村的入口,是搭在路边榆树下的修车匠的车棚。榆树旁,靠有许多轮圈。往后,无垠的绿地在我眼前撒开,阿宾杰哈默便环绕着绿地。不过,我更偏爱格姆绍尔,因其展示在外的,只有驿站与酿酒厂,以及灌木丛中的湿润公地。这是一处吉卜赛人的聚居地。一辆货车停在灌木丛中,满载着新编的篮子,男人们兀自坐于竖井之上,与“黑马”和“罗盘”那里的漫步者不相往来。对面的丘陵地带,黑黢黢的紫杉斑驳点点。

我并未在希尔止步,虽说这是“萨里郡最迷人的乡村”,不过我认为其的确名副其实,也无怪乎众人对其青睐有加。然而,我只去了静湖。窥见其貌,才知果如其名。我原以为,湖面回环曲折,湖水幽暗深晦,或许苦侣亡命,殉情于此,这深深的湖底便是一堆堆白骨的归宿。可是,这仅仅是一方长方形的池塘,游泳池般大小,长长的两边,较远的稍短一边,均长有白蜡树。湖面平滑如镜,不起涟漪;湖底白垩岩嶙峋怪奇,泛着青灰;湖水澄澈凉薄,似无水般透明。几条鳟鱼,在白垩岩的湖底和黛色的水草丛里,四处悠游。此刻,浪漫故事或煽情幻想,已成多余,单是一池无邪明净,就能令我心醉。

现在,又有一条去往吉尔福德的短道,只要通过这条开阔的黄泥路,一路上坡,越过梅罗丘陵即可。层叠的陵地,始为我遮蔽风雨,我便在群山荫庇下,欣感于畅行无阻。环山的蒂林伯恩河在山脚下流过,冲撞山体,更为激越。小路逶迤,圈一方平坦的草地,于陡坡山脚处,棕色的山皮上,山毛榉成林。天色泛亮——忽又灼眼:圣玛莎教堂那深色的塔顶,矗立在昏暗的小山上,几乎要触到那飞驰的云朵。于是,我便来到奥尔伯里。奥尔伯里与丘陵地带间,有细流淌过,这与阿宾杰哈默、格姆绍尔和希尔不同。这片地种有蔬菜,栽有李树,地势急转直下,便与溪水相晤;之后,地势骤升,至陡峭的一隅,那里,水平面上,围以一带斧削似的浅褐矮林;而后地势攀升不止,至一片宽敞地带,一直延伸至主坡,山毛榉树林边缘。在那些村落里,废弃的旧教堂得以保留,又有崭新的教堂平地兴建。相比而言,新的教堂辉煌气派,燧石与其他石料相间,于苍翠环绕中,坐落在一座缓坡之上;而那旧的教堂,却像极了一具尚未入土的死尸,赫然耸现。

有两次,我曾穿过蒂林伯恩河,某处,水面渐宽,河流并入池塘。此水域靠近路的每一边,均镶有羽状的莎草和长秆的芦苇。较远的一边,山顶上,是圣玛莎教堂;灌木丛生的山脚下,是一座光秃秃的磨坊,曝于风霜,阴森可怖。山杨怒生新叶,黄绿的叶飞满枝头;有棵山杨,枝杈斜逸,尤为可观,位于水面左侧;那里,下水道里,黄褐色的废水,倾泻而出,流入河里,摇撼着娇嫩的芦苇。

我继续行至奇尔沃斯,金盏花盛开在路的两旁。花丛边,山脚下,是广阔的灌木丛,灌木密集而生,其间空隙处,偶尔夹杂些矮草;山脚下,橡树与松林掩映间,便是奇尔沃斯军火工厂。两个世纪以来,此地臭名昭著,无人喜爱和崇敬;因其褫夺人性,让整个民族化身为恶魔,让原本无关之物(火药)强于猛兽,厉于凡人。

从军火工厂穿过小段铁路,我便来到豪格巴克,从那儿我定能到达法纳姆。那平坦、笔直的山脊直指西面,两边均凌驾于远方的乡村,而沿着山脊,必有一条山路,只有如此,人们方可上坡。我想,一个地方,只要能移步换景,悦览秀色,往后一定还会有路。有条路,看起来像是为使者墨丘利与其他诸神所修,因其好似天堂之路,又是人间之道。我所在的路,蜿蜒爬行,似有意要避开陡峭的山坡和潮湿的山谷,这与鼹鼠行进的路线颇为相似。在豪格巴克与我之间,韦河流过,其邻近蒂林伯恩河处,山谷舒展,开阔平坦,一直接入沙尔福德那绵长、湿润的公地。我所在的路穿过公地,那里是吉卜赛人与其小马的休闲之地。沙尔福德的村庄也在这片平地上,主要是在这条路的右侧,近山远水,因此于此处俯瞰平地,便如俯瞰海滨之村。然而,这毕竟有别于海洋,曾经这里有一百四十英亩平地。此处驿站叫作“维多利亚女王”——此名,了无意趣。

因为吉尔福德主要在水域的这一边,所以我不得不反向,在沙尔福德右转,并沿河靠山,钻山而过,这样才能避开韦河,到达吉尔福德。在离吉尔福德还有半英里处,便是朝圣者之路的所在地。此路,沿着山的侧腹,渐趋向下,至韦河,即豪格巴克的对面,有座山,其嶙峋与沙质的面貌,使其虽小却显眼。这座山,伫立于河流较远一边,那里有小路穿过。山上,圣凯瑟琳大教堂那一方方银灰色残垣,危立于悬崖。此时,河流与我渐近;于是,小路开始爬升,沿着夸利路,将我一路引入吉尔福德,虽不及那城堡高峻,却也高于那栖于峭壁的旧镇、教堂以及槭树林。

六点时分,猝不及防,忽来骤雨,高街上紧闭的商铺、玻璃门以及花岗岩的路面变得狼狈不堪。冷不丁一辆摩托车在“狮子”的拱顶下疾驰而过,希求避雨。此时,商铺门口挤满了徒步的旅人。雨珠在那玻璃门与花岗岩上敲打,反弹,汇成两道急流,从陡峭的檐沟倾泻而出;其情其景,在那天幕下,不禁令人身心寒战。而天空,早已云迷雾锁,甚至,一丝残阳弱光的假象,也已消弭。我喝了些茶,才考虑决定是否在那晚起程去法纳姆。在那之前,我独坐于室内——并非在“闹腾的肉铺”,而是在一家商业禁酒旅馆——那里,入耳之声,唯有雨脚如麻;雨从天空落下,再从屋宇滑落,滴答作响;我旋即决定,那晚在此落脚。屋内火光亮起;只见侍者手拿通条,径直在那炉格内捣鼓,准备生火;起初我还有所顾虑,后来,他还是顺利地生了火。外头皎月东升,金星和猎户星并列西方,悬于冥冥一带,低平的落日余晖。此时,走过这十英里,去往法纳姆,最是极佳;而我却没有迈步。吃完晚餐后,我才外出,弥补那曾错过的夜色。天空,冰凉如海,挂着一轮硕大的明月,白色的星斗在微亮的屋顶上闪着晶光,昏黄的街灯照亮了吉尔福德的窗棂。我随心踱步,倏而到左边,倏而又回到右边,通常走狭路和隐秘小径。不一会儿,我来到一个城堡外的花园,沿围栏绕行;接着,便是爬满了一处处常春藤的方形城堡主楼,干涸的壕沟处,槭树密布;于是,我来到了几条小路的会合处。我先是穿过夸利路,再沿米尔巷下坡,去到一座叫“米勒之臂”的水厂;那里,韦河倍加汹涌,股股洪流,急湍咆哮。我走过人行桥,来到米尔海德,即“大不列颠”,隐隐约约,一群村舍临河而栖,俯瞰一地;那里,氤氲着煤气灯的灯光,灯光铺洒在河边,点亮了对岸的木棚。河水浊浊,屋舍幽幽,街道莹莹湿润,泛着银白月色,竟转而唤起一缕温暖跃动的生机。然而,除此之外,在市集的不远处,一场神圣的音乐会已拉开帷幕,其雅俗共赏,无与伦比。许多夫妇匆匆赶赴于此,各处角落,时不时有一二年轻男子,与一位女孩倾谈。此时,旅舍倒并未满客,虽然许多游人因这盛况而却步于此。幸好,我得以入住那商业禁酒旅馆。还有两位与我一样从伦敦步行来的旅人,彼此为伴,沉默无言,却无容身之所。我时而摆弄手里的地图,时而玩味墙上的画作。我欣赏的一幅画,画在暗色的帆布上,描绘的是拜伦时期的一位神秘猎人。他身穿红色外袄,面庞洁净,不蓄胡髯,正起身上马,呼唤猎狗,其中一条猎狗,几乎与他等高;画作在时光的浸染下,泛起微光;其余两条猎狗,微微转头,似要把鼻子埋进画里;画作的背景,是晦暗的群山和一座尖塔。整幅画与回忆一道,渐渐迷蒙沉寂,却愈加强烈地激起我对莱瑟黑德的十字架的联想,同时,更让我怀想那位无名的画家与隐逸的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