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时中
- 中庸全集
- 毛佩琦 徐昌强主编 徐枫译解
- 6936字
- 2021-11-25 22:21:00
【原文】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①。”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②;小人之中庸也③,小人而无忌惮也。
【注释】
①中庸:儒家思想中道德的极致状态。中庸就是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的平常之理。反:违背,违逆。
②君子而时中:君子在这里用作动词,意思是作为君子,身为君子。时中:“时”在此用作动词,观察时机,根据时机、情况采取行动的意思。中:动词,处于不偏不倚的状态。
③小人之中庸也:王肃本作“小人之反中庸也”,程、朱本采用。根据上下文意,我们判断这里应是“小人之反中庸也。”
【译文】
孔子说:“君子持守中庸,小人违背中庸。”君子之所以能够持守中庸,是因为身为君子能够根据当时情况做到适中合乎法度;小人之所以违背中庸,是因为身为小人,没有什么顾忌和惧怕的。
【名家批注】
郑玄说:
(1)庸,常也。用中为常,道也。反中庸者,所行非中庸,然亦自以为中庸也。
(2)君子而时中者,其容貌君子,而又时节其中也。“小人无忌惮”,其容貌小人,又以无畏难为常行,是其反中庸也。
孔颖达说:
(1)庸,常也。君子之人用中以为常。小人则不用中为常,是反中庸也。
(2)君子之为中庸,容貌为君子,心行而时节其中,谓喜怒不过节也,故云君子而时中。小人为中庸,形貌为小人,而心行无所忌惮,小人将此以为常,亦以为中庸。
朱熹说:
(1)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唯君子为能体之,小人反是。
(2)君子之所以为中庸者,以其有君子之德,而又能随时以处中也。小人之所以反中庸者,以其有小人之心,而又无所忌惮也。盖中无定体,随时而在,是乃平常之理也。君子知其在我,故能戒谨不睹,恐惧不闻,而无时不中。小人不知有此,则肆欲妄行,而无所忌惮矣。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
典句明义
“中”就是不偏不倚,“庸”就是不变的常道和定理。孔子划分“君子”和“小人”的分界线就是能否持守中庸之道。也就是说,一个人是君子还是小人,取决于他自己所行的道,人并没有固有的小人和君子之分,一个人也可能在一件事上是君子,而在另一件事上被视为小人。
一个人要成为持守中庸之道的君子,必须处理好“理”和“欲”的关系,换句话说,就是要处理好道德原则和物质利益之间的关系。战国时代的哲学家荀子在《礼论》中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仪以分之。”人处于社会人群中,自身的物质利益和他人的物质利益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为了解决这个冲突,“度量分界”就不得不设立,只有这样才有个参照标准,这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和利益均衡而设立的。既然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度量分界”就不能只照顾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也要顾及下层民众的利益。
因此,从治国上讲,君子就是能够合理照顾社会各阶层利益的为政者,而小人则是为了一己之私无视社会大众利益的“行险”之人,这样的人面对利益,就不再讲“理”,不再遵循中庸之道,而是走极端,不顾一切地捞取利益,这样的只有欲望而心中不再存有“天理”的人就跟禽兽没有区别了。
程朱理学是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学派之一,由北宋二程(程颢、程颐)兄弟开始创立,到南宋朱熹这一理论体系才完成。创立这一学派的程、朱强调理欲之分,并不是一味地为了统治阶级愚弄人民制造理论根据,他们的理论既是针对统治阶级,也是针对普通民众的。他们生活的时代贫富分化严重,权势阶层利欲熏心,地方豪强仗势欺人,程、朱曾经多次向君王进谏,朱熹还直接进行过反对豪强的斗争。
君子当然不能脱离物质欲望,爱物爱财、希望发家致富是人之常情,但是,在面对利益时,要顾及他人的利益,而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有时候为了他人的利益还要做出一些让步和牺牲,对他人抱有同情心,因为人生活在社会人群中,只有有所牺牲,才能维持整体的和谐。
华夏史鉴
小人纵欲反中庸
一个嗜酒好赌、不学无术的人,在街巷胡同中、在乡野村落中并不少见,真没有什么稀奇的,虽然让妻子儿女跟着受穷吃苦,让亲戚朋友叹息,只要他们没有打家劫舍,这样的无赖汉的日子也就太平无事地混过去了。可是,假如这样的人握住了国家的权柄,将会怎样呢?这个“假如”,在唐朝的杨国忠身上变成了现实。
杨国忠是杨贵妃的堂兄。杨贵妃受宠于唐玄宗,唐玄宗爱屋及乌,也就糊里糊涂地重用起杨国忠了。杨国忠本来的名字不叫国忠,是唐玄宗认为他对大唐王朝有忠心,所以帮他改成了“国忠”。
杨国忠攀龙附凤当上了丞相以后,为了笼络人心,扩大自己的人脉和势力圈,在选拔和任用人才时,自己一口说了算,别人的话一概不听。朝廷的官员谁敢违抗他呢?都得看他的脸色行事,否则官位随时都会保不住。唐代大诗人杜甫曾经讽刺杨国忠:“炙手可热势绝伦,切莫近前丞相嗔。”
这位大唐的丞相这样选拔人才:让吏部选官,不论有没有能力,只要混的年头多的官僚,都留下来,根据个人的资历,只要有了空缺的位子随时填进去。按照唐朝的惯例,选官应该交给侍郎以下的官员按照固定程序选拔,规定的程序和运作相当严格,必须经过三注三唱,反复进行,从春天一直到夏天这一套程序才能完成。唐朝的“三注三唱”指什么呢?按照规定,六品以下官吏赴选,先是集试观书判,然后要经过面试观察言貌,再拟官注籍。既注唱名,三唱后冬集,以其名报仆射,再由门下省上报皇帝,然后依旨授官。这项程序,就叫做“三注三唱”。六品以下官吏选中后由吏部主办官员拟定应授何职,通常都是从九品的县尉开始,这便是所谓“注”。注后唱名,不愿者可以申请改注,改注以两次为限,总计即是“三注三唱”。
杨国忠无视严格的选官程序,为了向别人炫耀自己能力高强,他个人与皇家的关系够铁,就把有关的官员叫到自己的家里来,看这些人对他的态度和表现,预先拟定一个升官名单,然后把各部负责人叫来,读一遍就定下一名,一天之内,选官的严肃大事就干完了。他当着大家的面,拍着胸脯说:“今天各位都来了,选官的事情就这样定了,就算已经经过了门下省了。”
选官大权就这样变成了杨国忠一人的专权。门下省不再复查选官的事,侍郎也只是负责试判,最终导致选拔出的官员有很多都毫无能力,根本不能胜任工作。那些没有什么能力、从前能保住现有位子都难的官员就此对杨国忠感恩戴德,千恩万谢。杨国忠这样的做法也迎合了一些昏官的投机心理和贪欲,这些人对他赞誉有加。
杨国忠行事为人不循正道,从来不把民众的疾苦当回事。有一段时期,关中地区连连发生水旱灾害,灾害过后,蝗虫铺天盖地而来,庄稼都被蝗虫吃了,农民几乎颗粒无收,生活陷入了绝境。唐玄宗听说了这件事,也担心这会影响到国家大政,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命脉,就向担任丞相职务的杨国忠询问灾情。杨国忠眼睛骨碌碌一转,有了应付皇帝的招数。他叫手下人专门找来一些长得好的庄稼,拿给唐玄宗看,若无其事地说:“陛下您多虑了,水旱虫灾并没有人们宣传的那样严重,并没有影响到庄稼的生长,您看啊,这不长得挺好的吗?”
晚年的唐玄宗昏庸得很,他竟然听信了这番言辞,便不再过问,而是沉迷于杨贵妃的美色,耽溺于歌舞升平的奢华生活。然而,水旱灾害不是随便就可以掩盖的,灾荒必然引起社会问题,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出现饿死人的现象。扶风太守前来向朝廷上奏有关当地水灾的情况,杨国忠害怕惊动了唐玄宗,就叫御史审问这个太守,捏造了这个太守不少罪名,从此以后,再没有地方官敢来向朝廷汇报实情了。
杨国忠这样的小人不知道中庸之道是什么,所作所为都与中庸之道背道而驰,无知之人一有了权力就肆意妄为,为害国家,直接导致了安史之乱,给国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也迎来了他自己的末日。
可见,小人不会遵循中庸之道,因为他们头脑里全是极端的私欲,又不学无术,一旦手握重权,必然只想千方百计地满足私欲,所走的道路必然与中庸守常之道相背离。
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
典句明义
君子的一言一行、所作所为都合乎中庸的道理,而小人的所作所为违反中庸的道理。君子的行为之所以合乎中庸的道理,是因为君子能随时守住中道,无过也无不及;小人之所以违反中道,是因为小人不明此理,无所顾忌、无所不为。
人在社会上,随时面临选择:在有权势的人面前应当怎么处世?在自己的事业顺风顺水的时候应该怎样对待别人?自己失意的时候应该怎样看待人情冷暖?在比自己地位低的人面前应当持什么态度?在财富、亲情、伦理道德面前应当怎样抉择?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守中庸之道,不走极端,不做“过”和“不及”的事情。
西汉大思想家董仲舒认为,在义和利面前,人们应注重自我约束,不能见利忘义。董仲舒强调“以义正己”。他说:“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义。”(《春秋繁露·仁义法》)
董仲舒强调人应自我约束、自律,是因为儒家认识到社会矛盾往往是个人不顾他人,各自图谋私利带来了社会秩序的破坏和混乱。因此,儒家强调重义轻利,目的就是警示人们除了自己,还有他人的利益不可剥夺,安定的社会秩序是社会成员整体的利益所在,其中的某个人、某个团体如果不尊重社会中的人们的社会地位和所有权,就是无视社会秩序的极端行为。儒家的这种稳定社会秩序的思想,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董仲舒的学说和治国方略在西汉时得到汉武帝的采纳,他的儒家思想大大维护了汉武帝的集权统治,为当时社会政治和经济的稳定做出了贡献。
自古至今,社会一直时时处处存在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社会各阶层存在地位、收入等差别,但是,社会各阶层也同时存在一个共同的整体利益。比如公共利益就是一种整体利益,战争年代抵抗外敌就是为了社会整体利益,历代爱国志士为了国家和民族利益慷慨捐躯就是民族大义,他们为了大义,不惜牺牲自我的利益。在和平年代,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就是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有的人不畏权势勇敢地与社会恶势力作斗争,也体现了谋求社会整体利益的精神。
君子顾全社会整体利益,约束自己的欲望,而小人则相反,为了个人的利益,在民族危亡时无所忌惮地出卖国家利益,这样的汉奸为整个社会所不齿。在和平年代,小人又有多种表现,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坑蒙消费者就是一种表现;贪官污吏为了自己的安逸生活把国家和人民的财富装入私囊更是不顾社会整体利益的表现。
华夏史鉴
奸相秦桧卖国无忌惮
秦桧虽然自幼聪明伶俐,但他生性狡诈,他的读书求学入仕途不是为了治理国家,不是为了忠君爱国,而是为了个人的升官发财。
秦桧在太学念书的时候,得了一个外号,叫“秦长脚”。这个外号的来历跟他爱告状耍阴险手段有关。他一旦发现什么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总是恶人先告状,把罪过往别人身上推。
秦桧娶了曾经担任过宰相的王硅的孙女为妻,攀上了豪门显贵,抓牢了直上青云的天梯。通过这层关系,又发挥他善于投机钻营的特长,没过几年,就爬上了礼部郎的高位。
靖康六年,金兵侵略南宋,秦桧成了金兵的俘虏,被押送到了金国。他凭着练就的阿谀奉承的本事,讨取了金人的欢心。金兀术特意设宴款待他,席间花容月貌的女子对他无限温存,秦桧感恩戴德,心甘情愿地为金国出谋划策,无耻地出卖宋朝江山。
秦桧被金人放回了南宋,自觉颜面有失,就谎称自己是克服了重重险阻、冒着被金兵杀死的危险才逃回来的。秦桧摸准新即位的宋高宗贪生怕死的心理,提出了“欲天下无事,南归南,北归北”的投降主张。秦桧的主张正合宋高宗的心意,于是,宋高宗就提拔秦桧为右丞相兼知枢密院事,他一下子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重臣。
被金兵擒住,当了俘虏的徽、钦二帝贪生怕死,知道宋高宗即位后,希望宋高宗能够将他们赎回。他们请秦桧写信向金国求和,金国一心要灭宋,根本不理会这求乞的书信。在这期间,南宋民众的抗金热情很高,并且取得了一些战果。尤其是爱国将领岳飞在前线胜利捷报频传,岳飞还发誓要直捣黄龙府,到金国把徽、钦二帝救回来。秦桧这奸人一听到岳飞打了胜仗,就惊得小脸煞白。秦桧知道,金人是他实际上的主心骨,金国一败,自己在宋金之间斡旋的角色将不再有存在的必要,他在南宋的地位就堪忧了。于是,秦桧不顾国家民族利益,想方设法唆使宋高宗下令,让岳飞从前线撤军。宋高宗软弱无能,只想保住皇位,安享富贵,偏安一隅也没关系,心里根本不想抗敌。他甚至愿意向金国称臣,只要金国愿意签个合约,他什么条件都准备答应。他为了向金人表现自己渴望求和的愿望,甚至主动撤去了黄河沿岸的防务。
虽然南宋人民有强烈的抗金愿望,岳飞更是有精忠报国之志,可是,秦桧大权在握,把持着朝政。岳飞上奏章陈述金兵已经被打得丧失了斗志,我宋兵士气高涨,节节胜利,请求朝廷不要撤兵,允许继续前进,北上抗金,时机不容错过等。秦桧看着岳飞言辞恳切的奏章,只是轻蔑地冷笑。
秦桧接到岳飞的奏章后,使了个恶毒的招数,他先命令别的大将从前线撤军,然后,装着心急火燎地去向宋高宗说:“岳飞的军队在前线已经成为一支孤军,如果再不撤回,就会被金兵消灭。”昏庸的宋高宗对秦桧是言听计从,因此,就发出金牌催促岳飞撤回。
岳飞率领将士们浴血奋战,终于取得了战争的主动权,正等着皇帝下令进攻金国,可是,岳飞等来的却是一道道要求撤兵的金牌,从早到晚,快马一匹接一匹地飞来,送来了十二道金牌,要求岳飞立即撤兵。岳飞知道改变朝廷的决议没有希望了,悲愤地说:“想不到我十多年的抗金努力,竟然这样毁于一旦。”
金国军队本来一听说岳家军的名字就吓得哆嗦,这时候听说岳飞带领军队撤退了,喜出望外,马上重整旗鼓,又杀将过来。本来已经被岳家军收复的失地又一次落入了金人的手中。
秦桧恐怕撤军回来的岳飞阻挠他向金国屈膝投降的计划,一召回京城,就“提升”岳飞做了枢密副使,这是明升暗降,目的是解除岳飞的兵权。
秦桧与金人的议和就是割地赔款,向金称臣。秦桧解除了岳飞的兵权,仍然惧怕岳飞坏自己的事,又千方百计罗织罪名,要把岳飞置于死地。
岳飞被关进了监牢以后,韩世忠等忠臣对这种无端陷害已经忍无可忍。韩世忠当面质问秦桧:“岳飞有谋反之意,这事您可曾查到了真凭实据?”面对这咄咄逼人的质问,秦桧背上直冒冷汗,他支吾着,结结巴巴地说:“莫须有(也许有吧)。”
朝野上下正直的人们都在为岳飞奔走呼吁,这使秦桧寝食难安,他意识到如果再拖下去,恐怕夜长梦多。于是,他对手下那些无耻的党羽下了命令:“立即执行!”岳飞被害,秦桧才放了心,觉得自己前面的障碍扫清了。
秦桧死后,宋高宗想为他歌功颂德,立碑刻字,但是,秦桧恶名远扬,朝野上下竟然找不到一个人愿意写这个碑文,所以,一直到现在,秦桧的墓前依然立着一块什么也没写的碑。当地群众经常把粪便倒在秦桧和妻子王氏的墓上,并称之为“秽冢”。
君子之所以能够持中庸之道,是因为君子明辨是非善恶,懂得什么是天理人情,在国家危难的时候,精忠报国就是天道,岳飞相时而动,打退金人的进攻,功垂青史;而秦桧这样的小人却趁机从中渔利,为了自己的安乐和地位不惜出卖国家的利益,这样的小人绝不会走中庸之道,而是趁火打劫,趁着国家有难,肆无忌惮地出卖国家的利益,不顾一切地打击反对自己的人。
现代活用
无所忌惮的后果
众所周知,经商就是为了获取利润,而为了获取利润,商家就要满足顾客的需求。经商中的中庸之道就是要在利润和满足顾客需要之间找到平衡。如果商家投入很多,生产出了好产品,可是,却赔了本钱,这样的生意恐怕长久不了;而如果商家过度追求利润,为了高额利润不惜损害顾客的利益,那样的商家就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经营也长久不了。
我们大家也许都关注过“三鹿奶粉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的元凶是一些不法分子在奶源中渗入了三聚氰胺,而“奶粉”的制造者三鹿集团,在收购原奶时因为没有检测,才给了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不法分子为了多卖出原奶,就在里边掺了廉价的三聚氰胺和水,冒充原奶。这样的原奶加工成牛奶制品,被消费者食用,能够引起结石等疾病。
本来,喝牛奶是为了让身体更结实,没成想,喝了这种牛奶,却使得饮用者身体不但不再结实,反而得了结石,婴幼儿甚至住进了医院或者死亡。
问题出在奶源中被人为掺杂了对身体有害的化学物质三聚氰胺。其实,在奶源中掺杂这种与自然原奶不同比重的物质很容易检测出来,因为三聚氰胺只是微溶于水,很难直接在原奶中掺杂,掺杂后在目测检验下即可发现不可沉淀物,也就是说,明眼人一看就可看出掺假了没有。
按照国家规定,任何原材料进厂前都必须进行检测,国家对于食品类的检测要求很严格,因此,如此大批量的奶粉存在问题,等于说三鹿公司无论在成品还是原材料上,都未严格把关。
三鹿公司为了多快好省地生产牛奶,赚取高额利润,换来的是相关负责人的逮捕判刑和整个三鹿品牌的覆亡,甚至使得全世界一时间对中国的奶制品都产生了怀疑,所带来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在经营过程中,如果肆无忌惮地欺诈消费者,甚至戕害消费者,都无疑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真正的企业经营者,非常重视企业的信誉,决不会为了自身企业的利益损害对方的利益。
如果“三鹿奶粉事件”中的企业经营者懂得中庸的经商之道,遵循经商的原则,诚信经营,而不是急功近利无视消费者利益,那么,辛苦打拼出来的企业也就不会垮台,小孩子也不会因为吃毒奶而夭折,全国各地大量的业务代理也不会因此失业。可是,事实是,几千经销商饱受退货之苦,国家失去了一个纳税大户,民族失去了一个品牌。可见,违反中庸之道必然会受到上天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