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可持续发展与水生态文明建设

1.4.1 可持续发展概述

1.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及其评述

“可持续发展”这一术语,在世界范围内逐步得到认同并成为大众媒介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它很快拓展到一些学科,近年来有关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定义很多,不同学者和不同国家对可持续发展概念的理解不同,所下的定义也各不相同。

侧重于生态方面的定义。1995年召开的“全国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研讨会”上,给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点就是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其核心就是生态与经济相协调;另一种定义则认为可持续发展即是谋求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之间实现有机平衡的一种发展。

有关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有十几种之多,尽管上述定义的侧重点不同,表述方式各异,但它们的内涵是相近的,即“可持续发展就是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不损害人类后代的需要,在满足人类需要的同时,不损害其他物种满足其需要能力的一种发展”。

2.可持续发展理论对水资源发展有重要作用

(1)协调发展水资源。首先,水资源的发展,要与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协调。过多开发水资源,高于经济发展需要,科技力量跟不上,会造成水资源的极大浪费。我国水资源利用水平低下,天然降水利用率仅10%,而地处沙漠的以色列高达90%。可见,我国水资源利用水平大有潜力可挖,其途径就是协调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其次,与人口发展相协调。现在我国城市居民每人每天用水量为90L,而人口的增长又加大了对水资源的需求量,加剧了水资源危机。只有将解决人口问题与实现水源可持续发展相结合,重视人口的“质”和“量”,才能解决水资源发展问题。

(2)可持续开发。一切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都极大地依赖淡水供应的量和质,若用水无法保证,生产生活就无从开展。历史证明:西亚美索不达米亚退化,楼兰古城没落,我国西部地区贫穷落后,从一定程度讲都是缺水造成的。我国需水量已接近可利用水量的极限。因此,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保证它的可持续性,保证子孙后代有足够的资源,这是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3.水资源可持续发展评价的指标体系

(1)水资源利用可持续度。水资源利用可持续度是表示水资源对于发展的支持程度,是水资源对于发展用水量的满足程度,它的数值等于可供给的水资源总量与发展用水总量的比值。当水资源利用持续度值不小于1时,表明水资源对于发展不起限制作用,水资源不是发展的限制因子,发展可以持续。当水资源持续度值小于1时,表明水资源对于发展起限制作用。

(2)水资源利用可持续指数。在利用一定量水资源的发展模式中,产出越高,进一步发展对于水资源的依赖相对就越小,在受到水资源限制时继续发展的可能性越大,发展越有可能持续。相反,产出低,发展对于水资源的依赖程度相对较大,受到水资源限制时持续发展的可能性小,发展越难持续,越有可能走向衰退。水资源利用可持续指数是表示区域发展持续可能性的大小,在数值上是水资源利用的产出与用水量的比值,它既表明发展的程度,又表明水资源利用的节约程度。

(3)发展对于水资源的响应。发展对于水资源的响应就是一个区域的社会经济系统在其发展的基本的、不可代替要素——水短缺时对于自身的组分和要素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改变以抵消这种短缺带来的负面效应,从而减少缺水带来的消极影响,最大限度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对于水资源的响应包括由于物质刺激而导致的适应和由于信息反馈而引起的主动的事前调整。信息反馈导致的事前调整具有充分的时间,因此调整的幅度大、程度深,可以最大限度地抵消不良影响。水资源的响应包括量变性响应和质变性响应。量变性响应主要是挖掘节水潜力,提高用水效率,推广节水技术。质变性响应包括寻找新的水源,进行产业重组等。水资源响应时间越长,对于外界刺激的调整越充分,与外界联系越紧密,就越容易使水资源短缺造成的影响淡化。

1.4.2 水生态文明建设

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国家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中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面对经济发展、人口增加和全球气候变化,中国干旱缺水、洪涝灾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问题十分突出,淡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饮用水安全形势严峻、局部水生态系统失衡,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效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中国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中必须着力加以解决的重大课题。

近年来,中国提出了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新思路,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实践表明,这些思路与探索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解决中国水资源问题的成功之路。

2013年1月4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部署。《意见》指出,长期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付出的水资源、水环境代价过大,导致一些地方出现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退化等问题。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从源头上扭转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是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上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的重要任务,是促进人水和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是实现“四化同步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也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意见》明确,水生态文明建设应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和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通过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制度建设等措施,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水生态保护格局,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意见》提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全面建立;节水型社会基本建成,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科学合理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基本形成,防洪保安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水资源承载能力显著增强;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得到有效修复;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体制基本理顺,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同时,明确了水生态文明建设包括八个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二是优化水资源配置;三是强化节约用水管理;四是严格水资源保护;五是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六是加强水利建设中的生态保护;七是提高保障和支撑能力;八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