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城市管理的实践:发展中的浙江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 吴坚
- 602字
- 2021-10-22 19:24:39
第三节 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处置
杭州市数字城信息处置中心在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中,按照“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处置”原则,建立统一协同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平台,形成“块抓条保、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落实“三有”保障机制(即有章理事、有钱办事、有人管事)。采用“分片包干”“市、区联动”的方式,按城区落实日常协调任务,并实施目标考核,协调效率和质量均得到了显著提升。
在运作体系上,成立市城管信息中心,履行监督的职能;搭建协同工作平台,履行指挥的职能;成立区二级协同指挥中心,强化城区指挥协调的力度,同时将涉及城市部件、事件管理的全市261个市、区政府和部门(单位)纳入为杭州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成员。当前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协同机制主要依托于市协同平台开展各项工作。实施挂职管理,在市委组织部的高度重视下,市协同平台派驻人员正式纳入市委组织部重点工程挂职管理序列,进一步密切了市、区平台间的联系,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处置制度上,杭州市采用“代整治”“问责制”和“备货制”,坚持发现问题先行处置,追责在后,对责任一时难以界定,无法查清楚责任主体、市民反响较大、突发急需处理的问题启动“代整治”;着力解决建管衔接上的问题,对体现个性建设和影响安全的建设材料,采取“备货制”,以便及时处置;落实问题处置责任,对处置不到位、因推诿而产生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启动“问责制”,确保政府部门责任的落实,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