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宗教团体的治理”学术会议致辞
“宗教团体的治理”学术会议今天在美丽的澳门成功开幕,请允许我代表主办单位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向全体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并向我们合作主办单位巴哈伊教澳门总会、协办单位香港全球文明研究中心,以及赞助单位澳门基金会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亦向大力支持、帮助我们与会的澳门中联办领导及工作人员表示崇高敬意!
我们研究所与巴哈伊教学者有着密切联系和友好合作,特别是这些年来与澳门、香港的相关机构合作较多,大家亦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这种学术合作及交流。最近,我们研究所的巴哈伊教研究中心有所调整,研究中心的顾问由吴云贵、周燮藩、曹中建、金泽等人担任,由我出任研究中心主任,邱永辉、王宇洁担任副主任,并由邱永辉兼任秘书长。我们也衷心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学术合作及友好交往,推动这一领域的研究。
“宗教团体的治理”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中国当前“一国两制”、不同社会管理体制共在并存的独特境况中特别值得探讨和研究。巴哈伊信仰在正确处理好社区关系,发挥宗教团体在社会参与中的积极性及正能量等方面有很大的投入,也获得了非常丰富的经验,其在许多国家社区的试验中都有成功的收获。因此,就这一领域本身则可以展开多种多样的交流。特别是在我们当前致力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时,亦有必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思考“宗教团体的治理”问题,参考或借鉴巴哈伊信仰已获得的社会参与及社团治理上的宝贵经验,探索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当代发展的有效且高效的路径,从而为我们的社会建设、社会发展及社会管理作出积极贡献。当然,“宗教团体的治理”是整个社会管理系统工程的有机构成,宗教团体作为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宗教系统作为社会大系统中的子系统,其治理和调控乃与整个社会的治理及调控密切相关,所以我们不能单独地、抽象地谈论宗教团体的治理,而应与整个社会背景及处境相关联,与其他社会团体的治理相比较,从而找出宗教团体治理的普遍性及其独特性,达到事半功倍、节俭高效的理想结果。
就当今中国宗教团体的治理,特别是中国大陆宗教团体的治理而言,我们正面临各种新的情况、面对许多新的问题;如何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团体治理,我们则必须迎接复杂的挑战。目前,人们已从“法治”的视角来突出“宗教事务条例”的制定和宗教社团管理制度的出台,也提出了“宗教法人”、宗教管委会等构想,正在积极的摸索、探讨之中。因此,我们对这一问题应该深入调查、系统探究,找出其有效之途和内在规律,促进宗教团体自身的和谐存在,以及与其他社会团体的和睦共在。有效、成功的宗教团体治理,将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是我们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让我们认真研讨、集思广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宗教团体治理的最佳途径、最好方法,达到其最为理想的效果,以此而为我们的民族团结、宗教和平、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祝我们的学术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本文为2012年9月24日在澳门“宗教团体的治理”学术会议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