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意义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的必要前提。在我国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中,公民监督是不可或缺的部分[3],在我国监督体系中处于最重要、最基础的地位,公民监督权的正当行使对于制约权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对公民监督权行使展开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获取有关政治法律现象的知识并对这些政治法律现象进行研究,是宪法学者的兴趣所在。有的宪法学者对民众与政府官员的关系感兴趣,特别关心民意是否影响政府官员政策决定的问题。有些宪法学者对政党的组织和活动感兴趣,特别关注执政党与非执政党之间的关系以及执政党是否依法执政的问题。另外一些宪法学者则聚焦国家的政权组织,对政治制度构建以及能否良性运行的问题感兴趣。综观中外宪法学研究,可以发现这样的现象,不同国家的学者或者同一国家的不同学者,或许学术研究的具体课题及其研究结论不尽相同,但如何优化制度设计、如何改进政治生活等问题是共同兴趣所在。例如,美国学者斯蒂芬·L.埃尔金(Stephen L.Elkin)、卡罗尔·爱德华·索乌坦(Karol Edward Soltan)认为:“政治学研究,既不应该是一种脱离为最基本的人类利益服务宗旨的单纯的经验式活动,也不应是一种对于政治设计的限度漠不关心的规范主义空谈。”[4]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说得更加明确:“研究公法,应当重在研究它的核心——公权力,特别是如何规范公权力的赋予和运行,把日益扩张膨胀、专横霸道的公权力关进笼子里。”[5]
在今日之中国,各族人民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致力于实现“中国梦”。“中国梦”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6]为主要内容,以反腐倡廉、保障人权为基本要求。公民监督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公民监督权的规范行使和有效保障有利于推进党和政府的反腐倡廉工作。基于此,公民监督权行使应该成为当今中国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目前,我国学术界尚没有以公民监督权行使及其限度研究为题的专门论著,学者们大多将研究视角定位于讨论公民监督权的基本理论以及一些基本制度的宏观方面。本书从宪法视角切入,以公民监督权的宪法规定为基点,以公民监督权的宪法法理为依据,围绕公民监督权限度及其合理界定这一主线进行系统的、深入的分析,有助于推进该领域的学术研究,也有助于政治学基本理论的发展。
本书契合了当今中国反腐倡廉的时代课题。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就将反腐倡廉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来抓,从而保证了党员干部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国家权力(包括国家执政权和国家职能权)掌握者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国家权力的运行状况较之过去已经有了很大改善。但是毋庸讳言,目前腐败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7]反腐倡廉,不仅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员干部的自律,而且要加强公民监督。如今,公民监督对于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而如何加强公民监督则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本书对公民监督权行使进行理性思考,考察公民监督权的行使现状,分析公民监督权行使存在的问题,借鉴历史和他国的经验,探寻完善公民监督权行使的对策。在研究中提出了一些新观点,如对官员隐私权容忍限度的设定、以法律宽容主义促进公民监督法治建设、以“社会权力监督国家权力”的监督模式的构建与完善等,有利于完善公民监督方式,保障公民监督权的顺利行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是有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