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释义】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态势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信息资源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而在各类信息中,个人信息的价值日益凸显,成为数字经济最重要的元素之一。与之同时,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严重,个人信息安全成为一个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活动大多依托互联网、移动电子设备,通过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互联网日益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主要领域。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我国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1]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处于高发态势。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2100多起,查获公民个人信息500多亿条,抓获犯罪嫌疑人5000多人。[2][3]

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不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而且对公民的人身、财产、隐私以及正常的工作生活构成严重威胁。一些犯罪分子为了追逐不法利益,利用各种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互联网大肆倒卖,已逐渐形成“源头-中间商-非法使用”的庞大“地下产业”和黑色利益链。网上非法买卖的公民个人信息种类繁多,涵盖金融、通信、交通、医疗、教育、商业等各方面[4],甚至已经被碰撞整合成为“地下大数据”,几乎可以构建出一个人的大部分隐私和财产信息。[5]在互联网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被称为“百罪之源”。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泛滥,由此滋生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和非法讨债等犯罪屡打不绝,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特别是,不法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贩卖给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为诈骗分子实施精准诈骗提供了条件。可以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之一,其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的升级换代,进行以个人信息为基础的精准诈骗,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