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劳动法

【考点17】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1.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03/1/14,单选][103]

A.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要求陈某赔偿

B.汪某因身高不足1.70米而被乙厂招聘职工时拒绝录用,汪某欲告乙厂

C.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就30名外派劳务人员达成的协议

D.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2.下列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哪些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02/1/53,多选][104]

A.某私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B.某国家机关与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

C.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

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

【答案及解析】

1.本题考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劳动法》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其内容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双重属性。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就是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支配,因而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属性。劳动关系具有财产关系的属性,是指劳动者有偿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由此缔结的社会关系具有财产关系的性质。

选项A并非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选项C是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之间的关系。选项D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的担保也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因为这种法律关系仅具有财产关系属性,不是劳动关系。

2.本题考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又进一步规定:“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5.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根据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根据以上规定,私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国家机关与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都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D选项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因此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考点18】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关于当事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08/1/70,多选][105]

A.赵某到某公司应聘,提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王某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李某在某国有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十二年,在该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主张企业有义务与自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杨某在与某公司连续订立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续订时,杨某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2009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人具备法定条件?()[09/1/71,多选][106]

A.赵女士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2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

B.钱先生于198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6年3月,该企业改制成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50岁的钱先生与公司签定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C.孙女士于2000年2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定了为期三年、到期自动续期三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

D.李先生原为甲公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8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经理,约定:先签定一年期合同,如果李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案及解析】

1.《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A项属于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B项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一)”,故符合法律规定;C项情形不属于上述“(二)”的有关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要求,故不符合法律规定。D项说法符合上述“(三)”的规定。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ABD。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A项中赵女士曾辞职,此后又未能连续满十年,故不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项中钱先生在该国企连续工作超过了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故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项中孙女士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二次以上,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项中双方经协商确定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条件成就即可订立,故D项也符合题目要求。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考点19】劳务派遣

☞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第(1)-(3)题。

(1)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08/1/95,不定项][107]

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

(2)松园公司和天利公司对李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08/1/96,不定项][108]

A.松园公司与李某签订到期可续签的一年期劳动合同

B.松园公司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提取5%作为员工集体福利费

C.天利公司要求李某缴纳5000元岗位责任保证金

D.天利公司告知李某无权参加本公司工会

(3)天利公司将李某再派遣到自己的子公司,被李某拒绝。天利公司遂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退回松园公司。随后,松园公司以李某已无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08/1/97,不定项][109]

A.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其退回

B.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C.李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D.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故A项不明确岗位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C项符合法律规定。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故B项分割用工期限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1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故D项有关保密的说法是错误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故A项不符合法律规定。B、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60条第2、3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4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2条第2款的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故A项表述错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65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36条、第38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1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而松园公司只能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所以B项说法正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故C说法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2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D项说法正确。

【考点20】劳动者保密义务

☞某公司的高层会议上,总经理提出在全公司的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守商业秘密条款,但董事长认为公司章程中已设立保密条款,不必在劳动合同中另加约定。某律师在为此提供的咨询意见中,对公司法规定的保密义务与劳动法规定的保密义务的区别有下列表述,其中哪些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06/1/75,多选][110]

A.前一种义务仅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后一种义务适用于一般劳动者

B.前一种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后一种义务属于约定义务

C.前一种义务是无偿义务,后一种义务是有偿义务

D.违反前一种义务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后一种义务仅承担行政责任

【答案及解析】

《公司法》设定的保密义务是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设定的。而《劳动法》设定的保密义务是为普通劳动者设定的。故A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可见《公司法》规定的保密义务是法定义务。《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可见劳动法规定的保密义务是约定义务。故B正确;由于劳动法规定的保密义务是约定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就此义务约定为有偿或无偿;故C错误。《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可见,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保密义务与劳动法规定的保密义务都应承担赔偿责任。故D错误。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本题可参考《劳动合同法》23条1款、90条相关规定。

【考点21】劳动合同的解除

☞1.某民办科研所与技术员周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由周某承担科研所的一个产品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资金缺乏,项目被迫下马。科研所决定与周某解除劳动关系。对此,该单位法律顾问提供的下列哪一项建议不符合法律规定?()[05/1/19,单选][111]

A.告知周某当初聘用他的工作岗位已不存在

B.至少提前30天向周某发出书面通知

C.先安排周某到后勤岗位,如他拒绝就可以解雇

D.如周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与单位签订解约协议,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周某不同意签订解约协议,单位有权单方解约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2.某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在经济补偿方面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06/1/66,多选][112]

A.李某的试用期刚过一半,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决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试用期的全部工资,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B.张某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决定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告知,此情况下只支付养老金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C.吴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有关规定将领取失业救济金,企业决定从经济补偿金中作适当扣除

D.肖某因患病被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发给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并在经济补偿金中作相应抵偿

3.某建筑工程队低价招用20名学徒工,合同中规定他们每天必须从事高空作业或繁重搬运工作,否则不能结算当月工资。用工当月,工程队因违反安全施工规定造成事故,致使学徒工多人伤亡。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这些学徒工均是不满15周岁的边远地区农民子弟。对此,劳动行政部门拟采取的下列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05/1/20,单选][113]

A.责令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遣返这批学徒工

B.责令雇主承担遣返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

C.收缴雇主在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

D.告知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向雇主索赔的权利,并协助他们向雇主索赔

4.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03/1/50,多选][114]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5.某甲在一企业工作,试用期未满便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下列各项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改编自02/1/14][115]

A.甲应当提前30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B.甲应当提前3日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C.甲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D.甲在试用期内不得解除合同

【答案及解析】

1.根据《劳动法》第27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员。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D项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协议解除、提前通知解除,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故选项A中李某、D中肖某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而选项B中张某是因为提前退休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得不到经济补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3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者减发失业救济金。因此,A、C、D中用人单位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的行为不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CD。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A选项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正确的。

3.《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劳动行政部门无权收缴经营所得,故C项应选。

4.本题考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定理由。《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选项B中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违反了婚姻法,干涉了公民的婚姻自由,此规定无效,公司根据此规定解除与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根据的。而在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的情况下,只有在李某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时候,该公司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所以选项D也是错误的。

同时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本题考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B正确。

【考点22】集体合同

☞1.关于集体合同的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06/1/28,单选][116]

A.未建立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应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B.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可以高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C.并非所有的企业都必须签订集体合同

D.集体合同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方能生效

2.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又规定企业职工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有联系又有区别。下列关于两者异同点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05/1/67,多选][117]

A.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是单个劳动者,而是代表全体劳动者的工会

B.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C.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是要式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但备案、鉴证或公证都不是订立合同的必要条件

D.根据特别优于普通的原则,个人劳动合同的效力优先于集体合同的效力

【答案及解析】

1.《劳动法》第33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故A、C项正确。第34条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故D项错误。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故B项正确。本题答案为D。

2.在我国,集体合同有如下特征:(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的团体组织——企事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2)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能发生法律效力;(3)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其效力及于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会和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

【考点23】劳动时间

☞1.下列哪些说法违反劳动法的规定?()[10/1/73,多选][118]

A.我国公民未满十六岁的,用人单位一律不得招用

B.双方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周六加班

C.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二年的,试用期应在半年以上

D.双方当事人可就全部合同条款做出违约金约定

2.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受到《劳动法》有关限制性规定的约束?()[07/1/26,单选][119]

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B.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C.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D.用人单位取得大量订单,为了在短期内完成交货,必须组织突击生产的

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工作时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05/1/66,多选][120]

A.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制度

B.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2日

C.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法定工作时间,需要实行其他工作时间的,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D.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而且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

【答案及解析】

1.A项说法错误,根据《劳动法》第15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C项说法错误,根据《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19条也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D项说法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和第二十三条(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并不是全部合同条款都可以做出违约金约定。

笔者认为,根据《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根据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由此可以推出,劳动法并没有否认双方可以约定周六加班,因此,双方不可以约定周六加班,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因此,正确答案应当为ABCD。

2.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受到《劳动法》有关限制性规定的约束体现在第41条,即:“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但第42条的规定了它的例外,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3.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由此可知,正确答案为ACD。

【考点24】工资

☞关于工资保障制度,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劳动法的规定?()[10/1/74,多选][121]

A.按照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B.乡镇企业不适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C.加班工资不包括在最低工资之内

D.劳动者在婚丧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答案及解析】

A项说法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48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B项说法错误,根据《劳动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故乡镇企业不能例外。C项说法正确,加班加点的工资应当是额外支付的,最低工资对应的是劳动者提供的正常劳动的对价,如果劳动者只有通过加班才能获得最低工资水平的工资那显然是不公平的。D项说法符合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考点25】经济性裁员

☞1.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11/1/68,多选][122]

A.职工甲:公司裁减决定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无效

B.职工乙:公司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不能裁员

C.职工丙:我一家4口,有70岁老母10岁女儿,全家就我有工作,公司不能裁减我

D.职工丁:我在公司销售部门曾连续3年评为优秀,对公司贡献大,公司不能裁减我

2.某国有企业厂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决定申请破产重整,对企业实施拯救。其拯救措施之一是进行裁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1)-(4)题。

(1)依照劳动法规定,企业在重整期间需要裁减人员时,应采取的程序是:()[07/1/97,不定项][123]

A.应当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B.应当召集职工代表大会,对裁员方案进行表决

C.裁员方案应当公布,并允许被裁减人员提出异议

D.裁员方案实施前,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对于被裁减人员,应当给予的待遇是:()[07/1/98,不定项][124]

A.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B.制定职工安置预案,予以妥善安置

C.承诺企业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时予以优先录用

D.承诺企业在重整成功后予以重新录用

(3)不得被裁减的企业人员有:()[07/1/99,不定项][125]

A.管理层、技术骨干和劳动模范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D.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对于企业裁减人员的决定,工会依法可采取的行动是:()[07/1/100,不定项][126]

A.工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B.工会认为该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重新决定

C.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D.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有困难的,工会可以代表职工提起诉讼

【答案及解析】

1.本题主要考查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故A项说法错误,并不需要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只需要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B项说法错误,进入破产程序并不是经济性裁员的唯一情形。C项说法正确,职工丙属于优先留用的人员。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的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D项说法错误,职工丁虽评为优秀但不是法定不能予以裁减的理由。

【陷阱】经济性裁员根据规定要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但并不意味着需要经过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考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关键字眼“批准、同意、备案、许可”。

2.(1)《劳动法》第27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因此,正确答案应为A、D。本题亦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1条。

(2)《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故A是正确的。另外,为保证社会稳定,应制定职工安置预案,予以妥善安置,故B也是正确的。根据《劳动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故C也是正确的。关于D,是企业对被裁减人员的特别补偿,并非法律强制规定的。故D不是对于被裁减人员应当给予的待遇。本题亦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1、46条。

(3)《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B、C、D都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被裁减的人员。本题亦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2条。

(4)《劳动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因此A、B、C都是正确的。关于D,工会只能依法支持和帮助职工,并不能代表职工提起诉讼。本题亦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1、43条。

【考点26】社会保险

☞1.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11/1/69,多选][127]

A.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B.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

C.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D.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

2.下列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哪些表述符合《劳动法》的规定?()[06/1/74,多选][128]

A.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B.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C.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遗属津贴

D.社会保险基金的经办机构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答案及解析】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故A项说法正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64条第3款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不管是全国统筹,还是省级统筹,都属于社会统筹的范围。故B项说法正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故C项说法正确,但事实上,有一些种类的社会保险不需要个人缴费,比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4条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故D项说法错误,并不能笼统的断定“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绝大多数的社会保险待遇应当由劳动者本人享有,其死亡后归于消灭。

2.《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故A正确;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故B正确;第73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故C正确;第74条第1款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故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本题亦可参见《社会保险法》第2、4、17、38、49、71条的规定。

【考点27】非全日制用工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10/1/27,单选][129]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答案及解析】

A项说法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B项说法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0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C项说法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1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D项说法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点28】劳动争议

☞1.王某是某电网公司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受伤,为赔偿问题与电网公司发生争议。王某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处理争议?()[06/3/80,多选][130]

A.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B.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C.可以不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D.如果进行诉讼并按简易程序处理,法院开庭审理时,可以申请先行调解

2.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范围?()[09/1/73,多选][131]

A.张某自动离职一年后,回原单位要求复职被拒绝

B.郑某辞职后,不同意公司按存款本息购回其持有的职工股,要求做市场价评估

C.秦某退休后,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及时发放社会保险金,要求公司协助解决

D.刘某因工伤致残后,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不服,要求重新鉴定

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关系的性质,下列哪一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02/1/11,单选][132]

A.某私营企业职工张某与某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机关因工伤认定结论而发生的争议

B.进城务工的农民黄某与其雇主某个体户之间因支付工资报酬发生的争议

C.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王某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退休费用的发放而发生的争议

D.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李某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因股息分配与该公司发生的争议

【答案及解析】

1.《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实行仲裁程序前置,当事人不能不经过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诉,故A项、B项正确,C项错误。如果进行诉讼并按简易程序处理,法院开庭审理时,可以申请先行调解,故D项正确。

2.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A项中,张某因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属于上述“(一)”规定的内容,故属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范围。B项中郑某是以股东身份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C项中是秦某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争议,并不是秦某与公司的争议,公司只是协助处理;D项刘某是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评定结果不服,并不是与公司之间有关工伤保险或劳动保护的争议,故BCD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劳动争议的范围的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D。

3.本题考查劳动争议的适用范围。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即: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在我国境内签订、履行的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如中国境外的企业或劳动者与我国境内企业和公民之间;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以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之间,以及军队、武警部队的事业组织与其无军籍的职工之间。又根据《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综上所述,A选项中的“职工张某与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间,C选项中的“退休职工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D选项中的“股东与公司”之间,这三者的关系均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只有B选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考点29】劳动关系

☞关于劳动关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09/1/70,多选][133]

A.劳动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劳动关系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劳动关系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D.劳动关系既具有平等关系的属性也具有从属关系的属性

【答案及解析】

ACD表述正确,不再多述。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狭义的,一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不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B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D项。

【考点30】劳动者保护

☞1.东星公司新建的化工生产线在投入生产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定?()[09/1/72,多选][134]

A.安排女技术员参加公司技术攻关小组并到位于地下的设备室进行检测

B.在防止有毒气体泄漏的预警装置调试完成之前,开始生产线的试运行

C.试运行期间,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员已经接受了专门培训,但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D.试运行开始前,未对生产线上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2.王某的日工资为80元。2004年5月1日至7日,根据政府规定放假7天,其中3天属于法定假日,4天属于前后两周的周末公休日。公司安排王某在这7天加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除应向王某支付每日80元的工资外,还应当向王某支付多少加班费?()[04/1/28,单选][135]

A.560元

B.800元

C.1120元

D.1360元

【答案及解析】

1.根据《劳动法》第59条的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A不属于矿山井下作业,故不违反法律。B项行为违反《劳动法》第53条2款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C项违反《劳动法》第55条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根据《劳动法》第5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可见法律并不强制要求在试运行之前就要对相关生产人员进行体检,而是要求进行定期体检,故D项说法错误。综上所述,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

2.《劳动法》第44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本题中王某法定假日加班3天,工资报酬为:80×3×3=720元,公休日加班4天,工资报酬为:80×2×4=640元,因此王某在2004年5月1日至7日工作,公司一共应支付其720元+640元=1360元的报酬,扣除每日已付的80元,支付给王某的加班费为:1360-(80×7)=800元。故本题选B。

【综合】

☞某建筑公司拖欠30位民工的工资达半年,民工反复索要无果,遂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公司提出有个别民工偷窃和毁坏设备,但查不出何人所为,所以让全体民工承担连带责任,以工资抵偿损失。请回答以下第(1)-(2)题。

(1)对于民工的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作出下列何种决定?()[04/1/99,不定项][136]

A.告知民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责令公司支付所欠民工工资

C.将案件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D.对公司提出警告、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2)对于建筑公司的主张,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认定?()[04/1/100,不定项][137]

A.公司让全体民工对偷窃和毁坏设备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

B.全体民工有义务与公司协商确定赔偿损失的数额

C.偷窃和毁坏设备事件与民工工资无关,应循其他合法途径另行解决

D.全体民工有义务查出偷窃和毁坏设备者,查出前可暂扣部分工资作为保证

【答案及解析】

(1)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法律所认可和保护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工资,无过拖欠和克扣工人工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所以,本案中,民工可以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正确选项是B项。

(2)我国宪法和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基于劳动的付出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本案中,某建筑公司拖欠30位民工的工资达半年之久,而其提出的理由是有个别民工偷窃和毁坏设备,但查不出何人所为,所以让全体民工承担连带责任,以工资抵偿损失。这显然侵犯了民工的获得劳动报酬权利,因此,选项A正确。另外,由于偷窃和毁坏设备事件与民工工资无关,涉及到侵权或者犯罪的问题,应循其他合法途径另行解决,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