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

韩非子以“法、术、势”而鸣,细究之,当以“法”[2]为本,以“术”与“势”为辅。若不察三者的这个关系,就必会落入以韩非子学为“权术学”的窠臼,失去韩非子思想之初旨。因此,我把“法、术、势”同编为一章,以彰显此意。

《韩非子》十余万字,大部内容是“法、术、势”之具体应用,我特从各篇提炼出阐述“法、术、势”基本原理的相关章句,以勾勒出“法、术、势”之理论基础,方便我们以现代人的眼光去理解韩非子的法思想体系。

名义上讲,韩非子所提倡有因术而赏罚、有据法而赏罚,但整体而言,可以认为赏罚是法治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因赏罚是法中所涉及当事人利益兑现的环节,是一个“法治环”的闭环环节,所以被韩非子所重视,甚至全书中韩非子常直接以“赏罚”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