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年传承:中山大学法科学人(1924—1953)
- 黄瑶 王薇 黎翀等
- 2909字
- 2021-04-30 19:39:59
二、国立广东大学法科的主要筹备者
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全称为“法科学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三系。周鲠生被国立广东大学聘为法科委员会委员,完善了法科的学制及课程,注重将最先进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引入法科;并进一步被聘为法科设备委员会委员,他为促进国立广东大学法科的设立和发展,为法科的图书储备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一)促使国立广东大学法科之学制及课程臻于完善
国立广东大学筹备处对各科系课程内容和设备的设置,是由各“特科委员会”分别负责研究、拟定和计划的。[47]根据1924年3月3日第一次筹备会议通过的《国立广东大学筹备处组织大纲十条》,筹备会议下设各特科委员会,研究各学科的各项规划、方案,供筹备会议采纳、决定、施行。[48]特科委员会共有预科、文科、法科、理科、农科、工科、图书馆、财政八个委员会,其中,法科委员会的委员包括:法科学长梁龙、周鲠生、王世杰、皮宗石等22人。[49]《申报》曾有报道:“广东大学法科学院,自梁龙主任接办后,力求刷新。半年以来,除淘汰不称职之教职员,整顿学风、扩充图书、增设球场、筹建宿舍以外,复设立法科筹备委员会,罗致各方人才,以审定政治、法律、经济三门功课,如广州大理院长卢兴原、北大教授周览、王世杰、皮宗石等,俱聘请在内。”[50]
周鲠生等法科委员完善了国立广东大学法科的学制及课程。在科系设置方面,设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三系,在设计课程时,综合考虑不同年级学生之需要及学生选课之自由 [51],分必修与选修两种修习科目,必须根据课程上规定的学年次序而修习;除各科课程所定课时数外,各科另设演习(seminar)课时;演习为“一种教员与学生之共同研究及讨论,以辅教室讲授所不及”[52],是从西方引入的、在当时非常先进的学习方法;演习种类由教授会决定 [53]。演习制度在当时的北京大学是各科广泛采用的学习方式。《北京大学日刊》中有多篇关于各科实行演习的报道,比如,1923年度北京大学政治学系的演习方式为调查,分为四类:政治史与政治制度、政治理论、国际政治、社会问题;其中,国际政治演习的指导教师为周鲠生和燕树棠 [54]。而法律学系的演习方式为在“形式法庭”举行“诉讼演习”,类似于现在的模拟法庭。[55]推断演习的学习方式应是通过周鲠生等法科筹备委员从北京大学引入国立广东大学的。
此外,经比较国立广东大学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课程 [56],可发现两所大学在课程设置上有众多一致之处,如下表所示。
1924年国立广东大学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课程一览表
续表
另,两校政治学系的课程设置 [57]亦非常相似,限于篇幅,不再专门附表比较说明。不难看出,国立广东大学在法科具体课程科目设置方面受到北京大学相当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广东大学法科的课程设置是北京大学法科的“翻版”。由此可见周鲠生等法科筹备委员对广东大学法科的建设影响甚深。
最后,在毕业考核方式方面,广东大学法律学系采取“专门研究”的方式,也称“特别研究”,为“本院各学系之第四年级生从事一种特别问题研究而设”,[58]研究成果可为论文,或翻译一本外文著作。[59]另一方面,“专门研究”也列明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课程指导书》所载本科第四年的课程中。[60]《北京大学日刊》曾刊文,法律学系大四学生须将论文题目或译本原本交给指定的教授审批;燕树棠、周鲠生、王世杰三人负责审批关于国际法、宪法、行政法、刑法领域的论文题目;周鲠生还负责审批学生提交的英、法、日文的译文原本 [61]。由此不难看出,“专门研究”这一毕业考核方式应也是由周鲠生等北大教授引入国立广东大学法科的。
北京大学此次来广东大学参与主要筹备工作的四位教授,周鲠生、王世杰、皮宗石、王星拱之中,除王星拱为化学系教授外,其他三位均担任法科筹备委员,他们分别是北京大学的政治学系、法律学系、经济学系的教授,而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学院恰好分为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三系,当时的北大却未将该三系合并为一学院,可见周鲠生、王世杰、皮宗石三位先生的到来,甚至对国立广东大学法科的科系设置施加了一定影响。综上所述,周鲠生等法科委员将大量北京大学政治、法律、经济三系课程设置方面的良好经验、具体课程安排尤其是西方先进的演习制度、专门研究的毕业考核方式等,引入了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国立广东大学法科的许多课程在随后的国立中山大学时期(1926—1949)得以沿用 [62],乃至对当今的中山大学法学院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周鲠生等法科委员居功至伟。
(二)促进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图书之极大扩充
国立广东大学初创时期的“设备”主要分为辖地、建筑物、图书、仪器、标本、机械等。[63]法科不似理科、农科、工科等需要仪器等设备,于法科而言,除教学楼外,最重要的设备就是图书了。国立广东大学有图书总馆一所,供文、理、预科之用,以及法科、农科两个分馆。法科图书分馆的图书主要来源于三校合并前的广东法科大学。
关于组织法科设备委员会一事,《广州民国日报》曾专门刊文:“广东大学自高师、法政、农专三校合并后,关于该校之筹备,业经组织筹备委员会,聘请国内知名之士……兹闻法科学院,更组织设备委员会,以便关于将来法科改组之种种设置,现已由该学院主任梁龙,聘请邓拜言……十五人为委员云。”[64]广东省档案馆藏有一份《法科设备委员会姓名表》,列明委员共十三人,删去了上述《广州民国日报》所列的陈建猷等七位委员,增加了周鲠生、王世杰等五位委员 [65]。该《姓名表》后附法科委员会主任梁龙手写字条一张,内容如下:“又教处以有数教员辞䄀 [66]故,法科设备委员会应加请教任,拟定如下数人:王世杰、林云陔、周览、卢兴元、何蔚。(落款)梁龙”。三校合并后,法科发生了一些人事变动,原广东公立法科大学的不少教员离开了。周鲠生、王世杰先生等因此被增聘为法科设备委员会委员。
除原有法科大学图书外,周鲠生等法科设备委员拟添购图书八万元。[67]经统计,1924年底,法科图书分馆藏书1498种,共13814本;其中,中国古书籍共12794本,价值约四千元;新书籍569本,价值约千元。[68]而当时筹备委员会“拟列国立广东大学的开办费预算为六十万元,每年经常费为八十万元”。[69]周鲠生等委员拟为法科增购的新书价值约为原有藏书之十余倍,亦占国立广东大学开办费用预算的10%以上,极大地丰富了广东大学图书馆法科图书的规模和储备。此外,《申报》曾报道:“广东大学法科学院……又因新购英中文书籍颇多,旧时之图书馆亦须大加扩充,合共需款十二万元。该院员生因于暑假期内,举行经费大运动,已于日前开会讨论进行方法,议决全体员生,分头募捐,每人担任捐册一本。”[70]该报道虽未提及法科设备委员会,但适逢国立广东大学筹备大会期间,“日前开会讨论、议决”应为周鲠生等法科设备委员在筹备大会上作出的。由于经费有限,法科设备委员采取了灵活募捐方法,发挥法科全体学生的作用及积极性,一方面使法科图书储备充实,另一方面引起学生对读书的兴趣,可谓一举两得。
为了褒扬周鲠生作为国立广东大学的筹备者、国立广东大学法科的主要筹备者所作的杰出贡献,国立广东大学成立之际,周鲠生及王星拱、王世杰、石瑛、皮宗石等先生一并获邀参加1924年11月11日举行的成立典礼。周鲠生、王星拱、石瑛三位先生位于宴请清单的第二页,紧居位列宴请清单第一页的国父孙中山先生之后[71],这从侧面反映了国立广东大学对三位先生为学校所做特殊贡献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