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根、发掘与传承(代序)

中山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肇始于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广东法政学堂是在清末救国图强的时代洪流中应运而生的。随着西学东渐的深入,清末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意识到,法治是救国图强的重要途径之一。法治强则国家强。法治需要人才作为支撑,人才需要学校来培养。在此背景下,清朝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广东法政学堂与京师法律学堂、北洋法政学堂等第一批官办的法律学堂一起,揭开了中国法学教育专门化和近代化的序幕。在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的历史巨变时期,一批名师大家云集中山大学法科。现在的中山大学(下文亦称“中大”)法学院楼一层仍悬挂着几幅前辈法学大家的画像,他们是:中国民法学之父史尚宽,宪法学大师王世杰,中国国际法之父周鲠生,著名法理学家李达,等等。然而,这些法科名师何时来到中山大学任教?他们为何来中大?他们在中大任教多久?他们为中大作过什么贡献?这些问题鲜有现成的答案,甚至连线索也难以寻找。

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有必要先对1924年以来中山大学法科的历史沿革进行简要梳理。1924年2月,孙中山先生发布了《着创建国立广东大学令》,将国立广东高等师范学校、广东公立法科大学、广东农业专门学校三校合并为“国立广东大学”。[1]国立广东大学乃中山大学的前身。1924年4月,由广东公立法科大学改组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学院”率先成立,下设法律、政治、经济三个学系。[2]同年9月,国立广东大学正式开学,首任校长邹鲁就是广东法政学堂的毕业生。同年11月11日,国立广东大学举行隆重的成立典礼,宣布学校正式成立。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先生在北京逝世。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1926年8月国立广东大学正式更名为“国立中山大学”。1927年3月,法科曾短暂地改称为社会科学科,仍设经济、政治、法律三个学系。[3]1929年4月,根据学校规程,社会科学科直接改为法律学科和政治经济科(不分系),但很快又合并。1931年9月,中大进行学院制改革,法科改称法学院。[4]1939年5月,社会学系从文学院划归法学院。自此,法学院下设四个学系:法律学系、政治学系、经济学系、社会学系。1950年9月,国立中山大学改称中山大学,原国立中山大学法学院也相应改称中山大学法学院。1952年2月,全国高等学校开始进行大规模的院系调整,在第一轮调整中,中山大学撤销法学院,将法律学系、政治学系等与其他院校的相关专业组建为政法系,曾昭琼教授担任政法系主任。1953年7月开始第二轮院系调整,同年11月,包括曾昭琼教授在内的多名法学教师分别调往武汉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等院校,中山大学法科停办。[5]这个老牌的法学院一停就是近30年!改革开放后,中山大学法学学科成为我国第一批恢复重建的法学院。197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1993年成立中山大学法政学院,后于2001年被撤销,并在此基础上复建中山大学法学院。

限于篇幅和资料不足,本书选取的时间范围仅限于1924—1953年,原因正如前述中大法科的历史沿革所示,1924年国立广东大学的法科学院(含法律、政治、经济三个学系)成立,1953年中大法学院停办。关于本书选取的人物,为了较为全面地向读者展现中大法科在1924—1953年的图景,本书从不同时期、不同科系中选择了12位教授,每位教授单独成篇。其实,选取写作对象难免受到写作材料多寡的限制,一些本来想记述的教授,由于相关资料的极度缺乏,我们不得不忍痛割爱。本书中的这12位教授按照他们到中大的时间先后排序是:周鲠生(1924、1926年),王世杰(1924年)、何思敬(1927—1936年)、史尚宽(1927—1928年,1948—1949年)、薛祀光(1928—1948年)、邓孝慈(1929—1940年)、邓初民(1933—1936年)、吕复(1937—1941年)、李达(1940—1941年)、曾昭琼(1940—1953年)、王亚南(1940—1945年)、梅龚彬(1941—1946年)。这12位教授都是当时有名望的法科学者,他们与中大结缘,虽然在中大的时间或长或短,但他们对中大法科发展的贡献永远值得中大法科学子铭记。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他们共同构筑了中大法科的根。

本书的名称之所以定为中山大学“法科”,而不是中山大学“法学院”,是因为在一个余世纪的历史发展中,中山大学法学学科数易其名。譬如,根据国立广东大学筹备时的组织大纲,广东法科大学改称为“法科”。之后,正如前述历史沿革所示,先后出现的名称有:法科学院、法科、社会科学科、法学院、政法系、法律学系、法政学院和法学院。需指出的一点是,1924—1953年的中山大学法科,并不是单一的法律学科,而是包括了法律、政治、经济三个学系或四个学系(前述三学系加上社会学系)。因此,本书的“法科学人”并不全是法律学者,而是还包括其他相关学科的学者。具体而言,周鲠生(1889—1971)是国际法和政治学者,王世杰(1891—1981)是政治学者,何思敬(1896—1968)是法学和哲学学者,史尚宽(1898—1970)和薛祀光(1900—1987)是民法学者,邓孝慈(1888—1969)是法学和政治学者,邓初民(1889—1981)是社会科学学者,吕复(1879—1955)是宪法学者,李达(1890—1966)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法理学者,曾昭琼(1912—2001)是刑法学者,王亚南(1901—1969)和梅龚彬(1900—1975)是经济学者。此外,中国当代行政学的主要奠基人、被誉为“中国MPA之父”的夏书章教授,于1947年到中大法科任教,至今已在中大教坛耕耘72年,桃李满天下。2019年1月,夏老在中大庆祝了100岁华诞。夏老当之无愧是杰出的“中大法科学人”,我们对夏老深表敬意。本书原计划将夏老作为重要对象来记述,但鉴于其生平在《百年寻梦从头说》(天津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一书中已有详述,故本书不得不割爱。

从时间维度上,中大法科的历史可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05年广东法政学堂成立至1924年国立广东大学成立,属于中大法科的前身;第二阶段从1924年起至1953年约30年,可称为老法学院时期;第三阶段则是从1979年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至今。本书所探寻的是在老法学院时期,曾经任教于此的教员们的故事。在老法学院时期,以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为界,又可分为抗战前与抗战后两个阶段。在抗战开始前,大约10年间,中大法科得到了相对稳定的发展,教授著述颇丰,学生课外生活丰富多彩,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生机勃勃,曾出版《社会科学论丛》《政治学周刊》《政治学论丛》等刊物。[6]抗战开始后,中大饱受战争影响,教学秩序受到极大干扰,被迫三次迁校,[7]从云南澄江,到粤北乐昌县 [8]坪石镇,再到广东梅县、连县 [9]。然而,在颠沛流离中,中大法科始终弦歌不辍。1945年10月起,国立中山大学陆续迁回广州,法学院重新回到石牌原校址。

撰写本书实际上是一次寻根与发掘之旅。在中大法科百年的历史长河中,本书第一次系统地梳理中大法科历史上的师资情况。据我们的统计, 1924至1953年期间,曾在中大法科(法学院)任教的教授约200人,副教授逾40人(详见附录四“中山大学法科教员名单”)。他们在中大有过哪些人生经历?他们为何来中大任教?在这里又留下了怎样的足迹和故事?最后又为何离开?面对一连串的问题,我们在电脑网络检索中无法找到答案。为了寻找答案,我们只能求助于最原始的方法——逐期逐期地翻阅数千份《国立中山大学日报》,逐页逐页地翻看上万张档案材料。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量阅读和不断发掘,我们发现,他们中有人与中大结缘颇深,如薛祀光、余群宗、曾昭琼、卢干东、张学尧、邓孝慈等,均在法学院任教超过十年;[10]有人在中大执教时间短暂,如史尚宽、李达、陶因、王伯琦等;有人在中大度过了教书生涯中的一个片段后转到别的学校,如吕复、王亚南、万仲文等;也有人从中大走向革命的道路,如梅龚彬、万灿等;有人当时仅仅初出茅庐,但日后桃李满园,如曾昭度、尚彝勋、余鑫如等;也有人告别中大后从此成为学术上的“失踪者”(我们穷尽现有的资料都没法找到他们在学术上的行踪),如钱清廉、汪洪法等。新中国成立后,有的教员选择留守,虽在院系调整后“改行”数十载,却在法科复办时不遗余力,立下汗马功劳,如张仲绛教授、夏书章教授;也有教员选择去了中国台湾地区,如萨孟武、王伯琦、史尚宽等教授。囿于篇幅和时间,我们只能在众多教员中聚焦12位当时法学院的知名教授,并通过这12位教授在中大的侧影,还原和展示了当时中大法科的历史概貌,为中大校史和法学院院史添补史料。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这12位教授的故事,让后辈中大学子传承并弘扬他们的精神。2019年,是中山大学建校95周年和中山大学法科复办40周年,在这特殊的时间节点,我们想以此书为中大和法学院献上一份贺礼。

回顾中大法科的历史学人,既是寻根、发掘,更是为了更好地传承。中大法科有辉煌的历史,前辈学者对教育的热爱、对学生的呵护、对学术的执着,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不忘本来,面向未来。进入新时代,当今的中大法律人,应学习前辈的为师为学精神,传承中大法科的光荣历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前人的基础上,不懈努力,奋发有为,为中大法科的更好发展,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谨以此书献给中山大学法科复办40周年!


[1]. 《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33页。

[2]. 参见法学院沿革,载《国立中山大学现状》(1943年5月编竣)第77页,中山大学图书馆特藏馆藏。

[3]. 1927年度国立中山大学设文史科、自然科学科、社会科学科、农学科、医科、预科。参见《国立中山大学各行政机关主任人员一览表》,载《国立中山大学日报》1927年5月30日第3、4版,中山大学图书馆特藏馆藏。

[4]. 易汉文主编:《中山大学编年史(一九二四—二〇〇四)》,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8、20页。

[5]. 易汉文主编:《中山大学编年史(一九二四—二〇〇四)》,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8~61页。

[6]. 参见夏书章:《中山大学法政学科百年回顾——纪念校庆80周年暨法政学科100周年》,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第173~174页。

[7]. 第一次是在1938年广州沦陷前,从广州迁至罗定,后迁往云南澄江;第二次是在1940年秋从云南澄江迁回粤北乐昌县坪石镇;第三次是在1945年1月坪石沦陷前,迁往广东梅县、连县等地。

[8]. 现为乐昌市。

[9]. 现为连州市。

[10]. 据《国立中山大学法学院办事处关于薛祀光和余群宗任教年资的文》(中山大学档案馆藏,档案号020-009-0102-016)记载,截至1940年8月,薛祀光在法学院任教12年,余群宗任教11年,邓孝慈任教11年,中途均无间断。又,据《国立中山大学法学院任职满十年以上教师姓名表》(中山大学档案馆藏,档案号020-003-0121-005)记载,截至1946年,薛祀光教授任职满18年(1928年2月到职)、卢干东满12年(1934年8月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