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5.1 历史性课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应运而生的历史性课题,是东西方思想文明和制度文明交汇融合的结果。社会主义的基本理念及其制度体系与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及其运作机制能否实现有机结合,能否通过改革开放形成既能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又能实现市场经济功能的经济形态,是破解这个课题的关键,也是改革开放是否成功的判断标准。
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期内,世界的政治经济格局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大制度体系之间保持基本平衡。其间,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发生分化,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中国则走上改革开放的道路,改革开放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原则的同时积极引进和发展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制度体系发生一系列变革,在价值观念、政治理念和市场经济运作机制等诸多方面引入国家所有、宏观调控、社会福利等手段,使其经济元素和制度结构具有多元混合的制度特征。
在传统理论及其制度实践中,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相互否定的概念。中国的改革开放正本清源,从相互否定的逻辑错乱中将二者关系纠正过来,在水火不容的现实中将二者结合起来,经过四十年的理论探索和改革实践,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启动了改革开放进程,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破除了“两个凡是”的禁区,解放思想的浪潮推进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通过放开农贸市场,打开了改革开放的突破口。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将社会主义经济定义为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进行改革开放的“磨合”。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他用“三个有利于”[1]的新思维而不是用“计划经济”的传统思想说明社会主义的本质,彻底摒弃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互否定的思维定式,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排除了障碍。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开放设定了方向标。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涉及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原则性和方向性的规定。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强调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政府职能、产权制度、土地制度、财税制度、金融制度、分配制度、利益格局调整等方面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出了全面深化的改革攻坚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开放进入了全面深入、制度创新的新时期。
中国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从农村到城市,从中央到地方,从微观到宏观,打破了原有的体制格局、权力格局和利益格局,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所有制结构、多种分配方式、多种发展方式并存的局面。同时,在这种并存局面中,由于体制的偏好、政策的倾斜、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发展机会的不均等,出现了既偏离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方向也违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机制的双重制度性困境。政府和市场、城市和乡村、国企和民企、沿海和内地、东部和西部、平民和富豪等各种主体之间出现了立场各异、观点相反、利益冲突的深层矛盾和尖锐对立。可喜的是,中国共产党站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在紧要关头,为实现改革的最终目标把握了正确方向。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是划时代的历史课题。能否破解这个课题,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通过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梦想成真,关键在于如何将改革开放中形成的各个利益主体凝聚在一起,使其由相互撕扯的对立关系变为相互增益的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