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从社会理性理解的社会主义
4.1 社会理性是社会主义最大的公约数
社会主义从16世纪的思想理论到当今的制度实践,有长达数百年的历史,是一个由理论到实践、由多元思想到多种制度形式、既有成功经验又有失败教训的长期历史审视过程。
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从20世纪中国共产党建立开始,已有近百年的历史。无论是从世界近500年说起,还是从中国近百年说起,社会主义的内涵和外延可谓错综复杂、不断变革创新。在莫尔、欧文、傅立叶、圣西门那里,有空想、浪漫、富有理想情愫的社会主义;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有以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的科学社会主义;在列宁、布哈林那里,有经社会主义革命进入并由新经济政策过渡的社会主义;在北欧,有民主性、福利性的社会主义;在邓小平那里,有改革开放、“三个有利于”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凡此种种,社会主义的思想元素可谓源远流长、百花齐放,其制度实践可谓千变万化、五颜六色。
迄今为止,我们理解社会主义,不仅从导师、领袖和思想家的经典著作中去寻找社会主义的原义,而且从已有的制度实践中去总结社会主义的经验和特点。不难发现,不同导师、领袖和思想家的论述是不同的,即便是同一位导师、领袖和思想家,他们在不同时期、不同著作中的说法也是不同的,难定一是;不同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不同的,即便同一国家的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变化,难定一格。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强调“不争论”,就是因为争论起来很难达成共识。从理论上说,社会主义是一个内涵宽泛的概念,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思想理论只能在一定历史时期、一定社会条件、一定逻辑前提下形成一定的思想体系;历史时期不同、社会条件不同、逻辑前提不同,其思想理论就必然不同。从实践上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有多种选项,无论是苏东剧变的经验教训,还是中国改革开放前后的经验教训,都说明社会主义道路不是按图索骥就能达到目标的,社会主义的思想元素不是任何个人的思想所能包容的,社会主义的制度功能不是在既定的框架结构中都能实现的。社会主义作为思想体系需要不断融合创新,作为发展道路需要不断开拓前进,作为社会制度需要不断改革完善。如果把社会主义限定在传统的思想体系和制度框架内,它就会失去理论的活力和实践的动力,就会断送前程。
可见,社会主义不是单凭教条和经验就能说明的,它有比教条和经验更为深刻、更为坚实、更有生命力的社会基础。这个社会基础就是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社会理性。
所谓“社会理性”,就是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以自然理性为基础,逐步形成和集成的社会化的且具有公正性、和谐性和发展进步性的文明人性。
社会化是社会理性的社会基础和形成机制。每一个社会群体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命运共同体。人类社会是在这种共同体中生存和发展的,先是同一个部落、同一个宗族、同一个家庭,后是同一个地区、同一个民族、同一个国家、同一个世界。每一个共同体的产生,都伴随共同思想、共同文化、共同利益的生成。人类个体之间从互不相关、互不来往到相互交往、相互关爱、相互合作,形成由共同组织、共同利益、共同文化结成的共同体,是亲情友情、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经济活动、法律制度、思想文化等一系列因素社会化的结果。共同体内部一系列的社会化直接生成的是具有同构性、共识性和凝聚力的社会理性,这种社会理性是社会主义的思想基础、文化基础和共同利益的基础。平等思想、共同体思想、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爱国主义思想等社会主义思想元素,都是这种社会理性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不是从外部强加给国家的思想和制度,而是从国家内部通过一系列社会化而生成的思想元素和制度选项。
公正性是社会理性的本质特征。社会共同体的形成和维系需要共识性的价值观。公正是这种价值观的核心理念。所谓“公”,一是指“天下为公”的至上理念,它否认任何个人(包括君主和领袖)具有超人的地位和特权;二是指站在公众立场处理人际关系和公共事务的“公德、公理、公道”,它反对任何人损人利己、伤天害理的思想和行为。所谓“正”,一是指不偏不倚、允执其中的立场,它反对任何结党营私、恃强凌弱的圈子政治和霸道行为;二是指光明正大、主持正义的社会风尚,反对任何人搞阴谋诡计、假公济私。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按劳分配、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反对剥削、反对压迫、反对特权、反对腐败等社会主义的思想元素及其价值观,都是这种社会理性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不仅反对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私人利益至上的价值观,也反对任何制度下对社会公正的偏离和背弃。
和谐性是社会理性的内在要求。自私自利是人的自然属性,由这种自然属性导致的社会秩序必然是以我为主、相互争斗、无序发展,必然走向两极分化和社会紊乱。随着人类的社会化和公正价值观的确立,人与人之间,逐步形成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合作的互信、互利、互惠关系;人与社会之间,逐步形成关心别人、关心群体、自觉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秩序的整体意识和大局观念。人与人之间由相互减损的斗争关系逐步发展为相互增益的和谐关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主要标志。人与社会之间由撕裂性的对抗关系逐步发展为共同发展的协调关系,是人类文明的基本趋势,无论是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新和谐公社”,还是马克思设想的“自由人联合体”,无论是社会主义经典思想中“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制度特征,还是科学发展观中“统筹、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都是以结构合理、社会和谐为主旨的理念。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主义不但强调革命时期的阶级斗争和革命胜利后的人民民主专政,更强调建设时期的社会和谐和共同发展。
发展进步性是社会理性的动态特征。不断发展进步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标志。发展进步一方面指人类自身思维素质、认知能力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指人类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这种发展进步是通过人们不断的思想解放、思维创新、知识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实现的。这一系列的解放和创新不是个人的思想和行为,而是人们在社会互动中形成和集成的群体性智慧及实践,是社会理性的充分体现。从创新者提出的问题、坚持的原则,到评论者秉持的立场、依据的标准,再到实践者遵循的规范、程序和依靠的力量,无一不是社会理性的体现。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思想解放、科技革命、工业革命、制度变革,其深层原因和决定性机制不是别的,就是由人类的社会理性决定的发展进步性。无论是由无产阶级革命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还是由民主改良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无论是俄国的十月革命,还是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无论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自我完善的发展,还是改革开放、兼收并蓄、融合创新的发展,都是发展进步的体现,所追求的目标中都有社会主义的价值元素。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主义是不拘一格的社会制度。只要它具有社会主义的目标价值,体现了发展进步的社会理性,它就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就在社会主义的制度范畴中。
从社会理性的角度理解的社会主义,其内涵更加宽泛,其外延具有更多的选项,其理论基础更加深厚,其实践道路更不拘一格。社会理性是社会主义的根系,凡是社会主义的思想理论,都以此为基础阐发观点和主张;凡是社会主义的制度实践,都以此为目标价值确定方向和路线。
中国四十年的改革开放通过不断的思想解放、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将社会主义理论由导师和领袖的经典论述构成的理论体系发展为多元思想兼容的开放式理论,将社会主义制度由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几个粗线条构成的传统体制发展为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多种调控手段兼用和多党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由此说明,中国改革开放中形成的社会主义理论及其制度实践,已走出了原有的由经典著作及其制度框架构成的定义域,它以新的思想元素和制度元素向世人展示了社会主义的新境界。
这些新的思想元素和制度元素已突破了原有理论体系和制度框架的束缚,其合理性和正当性已不能完全从原有的理论体系及其制度框架中去寻找,只能从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和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理性中去寻找。
邓小平时期党在“姓资姓社”问题上“三个有利于”的理念,江泽民时期党在党建问题上“三个代表”的理念,胡锦涛时期党在发展问题上“科学发展观”以及“和谐社会”的理念,习近平时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都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这是具有共识性和趋势性的社会理性。这种社会理性,既是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的源泉,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实践的根据。
体现社会化、公正性、和谐性和发展进步性的社会理性是社会主义理论观点及其制度主张的根据所在,是社会主义的“最大公约数”。它既是马克思主义的源泉,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它既是毛泽东革命思想的底蕴,也是邓小平改革开放理论的依据。只有在坚持社会理性的基础上,才能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和世界文明潮流结合起来,才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