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社会建设均衡发展检测报告(2019)
- 魏海燕 段涛
- 16字
- 2021-05-11 17:37:29
Ⅱ 技术报告与综合分析
Ⅱ Technical Report and Comprehensive Analysis
E.2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阐释
——技术报告兼历年增长结构化相关性分析
王亚南 方彧 李恒杰[1]
摘要: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包含: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一个综合子系统;主要基本公共服务教育、文化、卫生投入三个单项子系统;各类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两个单项子系统;民生发展核心数据(A)非私营单位及(B)私营单位就业和工资、城乡居民收入和总消费四个专项子系统。整个检测体系共有一级指标(子系统)10项,二级指标(类别项)86项,三级指标(演算项)362项,包括各类数据之间增长相关度加权检测指标、同类城乡数据之间增长相关度加权检测指标,不包括地区差变动相关度检验监测指标。全系统综合演算中,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一个综合子系统占权重20%,主要基本公共服务教育、文化、卫生投入三个单项子系统各占权重10%,二者合计占30%;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两个单项子系统各占10%权重,合计占20%;就业和工资(A)、(B)两个专项子系统各占权重5%,合计占10%;城乡居民收入、总消费两个专项子系统各占10%权重,合计占20%。
关键词:社会建设 均衡发展 通用指标
各类统计年鉴提供的各种数据并非拿来就可用,必须运用数学抽象推演公理建立一切可能的演算关系,对数据关系展开全结构列联分析,最大限度对基础数据进行加工,从而产生大量衍生测算数据,便能超越基础数据局限。基础数据更不能全都直接作为所谓检测指标,譬如人所共知总量数据体现宏观规模,但在差异极大的各地之间不具可比性,可以演算为占全国份额,份额升降变化具有通约演算可比性。人均值数据具有一定可比性,但相关性数据之间的相对比值、特殊算法得出的指数值更具通约可比性。所谓可比性绝非简单对比绝对数值高低大小,还应当在全国及地方各层级之间实现通约演算,这样检测得出的各类测算值方具有通约可比性。
中国社会结构体制存在“非均衡性”,正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缺陷的深层渊源。对此,最关键的分析检测在于通约测算全国及各地各类数据之间增长的协调性,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各类数据增长的均衡性。本系列研究早年首创城乡比倒数权衡系数作为指数值逆指标,独创地区差演算及其倒数权衡系数作为指数值逆指标,对于全国,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省域,以至地级市、县域均可实现全面通约演算。最终检测检测结果首先反映普遍现实,其次揭示潜在趋向,最后印证古今历史。这是十余年前本系列研究起步之初便确定的基本要求。
一 基础数据采集与通用指标系统设计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数据来源及相关演算见表1。
表1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数据来源及相关演算
表1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数据来源及相关演算-续表
1.人口背景数据
人口数据是对各类统计年鉴基础数据进行加工演算的基础,本系列研究十余年来的诸多检测指标体系把人口数据置于第一重要位置。不过,统计年鉴提供人口数据只有城乡、城镇、乡村分类的“年末人口数”,在各类数据的总量与人均值之间转换演算,必须先行把历年的年末人口数演算为各个年度的年平均人口数方能使用。
2.产值、财政基本数据
公共社会建设离不开公共经济生活基础,产值和公共财政收入、支出数据必然作为“奠基”性的基本数据。统计年鉴同时直接提供产值总量和人均值基础数据,财政统计基础数据历来只有总量数据,用以各类数据之间的协调性检测尚可,用以各地之间的均衡性检测则需要演算为人均值数据。在公共财政范围之内一应统计基础数据均为总量数据,同样需要演算为人均值数据备用。
本系列研究于2008年推出全国各地文化发展量化分析检测评价成果,随后相继出版《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中国文化产业供需协调检测报告》《中国公共文化投入增长测评报告》,[2]向来将全国及各地产值数据作为最为重要的背景数据之首,测算分析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率、公共文化投入与产值的相对比值历年变化动态。公共文化投入必定另与公共财政收支紧密相关。
近来应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重大课题要求完成“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自然把全国及各地产值、公共财政数据作为中心数据,由后台移至前台。只有全面实现全国及各地历年发展动态通约演算检测,方能真正适用于地方发展状态的共时性横向测评和历时性纵向测评,各地自定指标无可比意义。
3.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建设
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建设的公共投入数据系本项检测指标体系的中心数据。其中主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本系列研究早已做较全面的分析检测,力求避免遗留地补充社会建设其他重要方面数据即可。此次重点补充了科学技术公共投入、城乡社区建设公共投入基础数据,更多细节详见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综合子系统。
本系列研究上述《中国公共文化投入增长测评报告》,以及《中国健康消费与公共卫生投入双检报告》《中国教育消费与公共教育投入双检报告》[3],均将全国及各地公共财政收入、支出数据作为极为重要的背景数据,测算分析公共文化、卫生、教育投入与财政收入、支出的相对比值历年变化动态,充分开展全国及各地公共文化、卫生、教育投入分析检测评价。
相关内参文稿《基本公共服务目标倒逼文化投入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检验及2020年以远预测》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经济要参》等转发,促成《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6号)、《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67号)出台,随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
此次推出“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自然把以往长期积累的全国及各地公共教育、文化、卫生投入分析检测评价现成移植过来,同时把公共财政收入、支出数据作为社会建设中公共社会治理中心数据,由后台移至前台。
4.各类社会保障、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本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社会保险亦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范围,此次必然列为中心数据加以充实,更多具体细节详见各类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单项子系统。
5.各类就业和工资
劳动属公民的基本社会权利,就业和工资是民生基本保证,此次必然列为中心数据加以充实,更多具体细节详见各类就业和工资专项子系统。
6.城乡居民收入和总消费
本系列研究于2015年推出全国各地民生发展量化分析检测评价成果,随后相继出版《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报告》《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4],均将全国及各地城乡居民收入、总消费数据作为最主要核心数据,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展开城乡居民物质生活消费、非物质生活消费、居民积蓄增长历年变化动态,揭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真实细节生动表现。
此次推出“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自然把全国及各地城乡居民收入、总消费数据作为社会建设中人民生活领域核心数据,只不过由民生发展分析检测中的主角转变为社会建设分析检测中的配角。
有必要说明,自2019年版开始,《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报告》与《中国经济发展结构优化检测报告》《中国社会建设均衡发展检测报告》集合为“全面发展检测丛书”系列,成为“全面小康”进程经济、社会、民生发展三个主要检测系列,直接面向为期临近的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年及现代化国家建设。
二 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综合子系统
检测体系把基本公共服务、各类社会保障和城乡社区建设归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综合子系统”,汇总全部公共财政支出数据作为基本数据演算依据。其中,“科学技术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两项数据较为特殊。公共财政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一方面固然属于全社会性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另一方面却与一般社会建设、社会生活存在一定距离;公共财政支持城乡社区发展直接涉及社会建设、社会生活层面,但此项数据在国家统计制度中出现较晚(2007年开始而不能追溯既往),无法回溯整个“全面小康”建设历程进行测算。这两项数据仅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综合子系统汇总数据使用,不单列作为单项子系统展开具体分析检测。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综合子系统见表2a、表2b。
表2a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综合子系统
表2b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综合子系统
本项检测体系各个子系统各类数据总量、人均值增长率重叠演算并非无意义的“同义反复”,而是多年量化分析经验形成的一种平衡技法,尽量增加数值差异极小的测算项,使各地最终测评“计分”保持距离但差距不大。基于公共知识乃至各项指标设置与其通过言辞加以解说,不如通过数据检测予以揭示。
以下利用技术报告构思设计本身带有的探究性质,充分展开相应指标设置背后的全结构化相关性检测,同步进行全国及各地历年纵向检测与全国各地之间横向检测,尽可能全面分析测算通常不大在意却颇有意味的各类数据关系。这些数据关系每年都在发生微妙改变,从中不难观察到种种结构性变动态势。
首先测算对比全国及各地产值、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历年增长动态,这些都是各子系统中心数据相对比值变化所依的演算基础。由于社会建设领域较多涉及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性“国民待遇”,必须延伸至人均值地区差(均衡性)测算分析,本文采用人均值数据进行检测。
1.产值增长动态
2000~2017年,全国产值人均值从7942.00元增长至59660.00元,年均增长12.59%;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2.60%,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9.87%,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8.96%,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10.61%。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1.98%;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0.46%;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82%;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4.13%。
16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贵州、陕西、重庆、内蒙古、湖北、宁夏、湖南、江苏、安徽、四川、江西、西藏、青海、河南、广西、山东;15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吉林、福建、山西、云南、海南、甘肃、浙江、天津、广东、新疆、河北、北京、黑龙江、辽宁、上海。其中,贵州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6.67%;上海增长最低,年均增长8.91%。
2.财政收入增长动态
同期,全国财政收入人均值从1060.89元增长至12449.03元,年均增长15.59%;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4.59%,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0.44%,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5.88%,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7.53%。财政收入比(与国民总收入极度近似值产值比)从13.36%上升到20.87%,明显增高7.51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3.54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3.22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0.75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财政收入比升高56.21%。
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5.50%,此项比值升高69.32%;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3.10%,此项比值升高49.28%;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7.34%,此项比值升高67.84%;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7.33%,此项比值升高59.96%。
20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西藏、重庆、贵州、江西、内蒙古、陕西、江苏、宁夏、四川、安徽、湖北、湖南、海南、山西、新疆、河南、浙江、甘肃、青海、山东;11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河北、吉林、天津、广西、福建、北京、云南、上海、广东、辽宁、黑龙江。其中,西藏增长最高,年均增长21.28%;黑龙江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1.86%。
20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西藏、新疆、上海、重庆、海南、江西、浙江、山西、河北、甘肃、江苏、北京、宁夏、内蒙古、安徽、湖南、四川、辽宁、天津、河南;11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吉林、湖北、山东、青海、广东、贵州、陕西、福建、黑龙江、云南、广西。其中,西藏比值升幅最大,升高210.12%;广西比值升幅最小,升高23.33%。
3.财政支出增长动态
同期,全国财政支出人均值从1258.19元增长至14648.46元,年均增长15.53%;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5.49%,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1.78%,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6.87%,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7.56%。财政支出比(与产值比)从15.84%上升到24.55%,明显增高8.71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2.2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3.65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2.79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财政支出比升高54.99%。
东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5.93%,此项比值升高80.35%;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5.24%,此项比值升高105.56%;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8.72%,此项比值升高104.64%;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8.72%,此项比值升高95.48%。
26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贵州、重庆、西藏、江西、四川、青海、安徽、海南、湖南、湖北、广西、宁夏、河南、新疆、内蒙古、甘肃、陕西、江苏、山西、河北、浙江、吉林、山东、福建、黑龙江、云南;5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天津、广东、北京、辽宁、上海。其中,贵州增长最高,年均增长20.54%;上海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3.00%。
30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新疆、海南、西藏、甘肃、黑龙江、河北、江西、青海、广西、河南、浙江、湖南、安徽、四川、山西、宁夏、上海、重庆、辽宁、吉林、湖北、江苏、内蒙古、贵州、北京、山东、云南、福建、广东、天津;1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陕西。其中,新疆比值升幅最大,升高204.30%;陕西比值升幅最小,升高46.51%。
4.公共服务保障增长
2000~2017年,全国公共服务保障投入人均值从336.95元增长至7718.72元,年均增长20.23%;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21.42%,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4.66%,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9.75%,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8.90%。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20.15%;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8.17%;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21.95%;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21.74%。
18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贵州、四川、西藏、安徽、广西、江西、湖北、河南、湖南、重庆、海南、陕西、宁夏、江苏、内蒙古、浙江、甘肃、青海;13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山东、新疆、天津、广东、河北、吉林、山西、黑龙江、上海、福建、云南、北京、辽宁。其中,贵州增长最高,年均增长23.93%;辽宁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6.72%。
5.人均值地区差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公共服务保障人均值地区差指数由1.4156缩小为1.3378,缩减5.50%;其中,“十五”期间缩减1.52%,“十一五”期间扩增2.28%,“十二五”以来缩减6.17%。东部地区差缩减10.00%;东北地区差缩减8.18%;中部地区差缩减11.15%;西部地区差扩增2.61%。
18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北京、辽宁、贵州、四川、安徽、江西、湖北、广西、陕西、上海、湖南、河南、广东、天津、江苏、海南、浙江、新疆;13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小于全国或扩增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甘肃、青海、吉林、山东、福建、河北、黑龙江、重庆、山西、云南、内蒙古、宁夏、西藏。其中,北京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24.90%;西藏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58.73%。
6.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公共服务保障与产值的相对比值由4.24%上升至12.94%,增高8.70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0.99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4.37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3.34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公共服务保障投入增长明显超过产值增长,经济增长成效已经体现在增加公共服务保障之上。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升高204.95%。东部比值升高231.14%;东北比值升高214.65%;中部比值升高222.92%;西部比值升高199.43%。
16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上海、西藏、海南、黑龙江、四川、广西、浙江、广东、安徽、新疆、江西、甘肃、河北、河南、北京、湖南;15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天津、湖北、宁夏、辽宁、江苏、山东、贵州、吉林、山西、青海、内蒙古、福建、云南、陕西、重庆。其中,上海比值升幅最大,升高375.89%;重庆比值升幅最小,升高135.12%。
全国公共服务保障与财政收入的相对比值由31.76%上升至62.00%,增高30.24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0.79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16.73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14.30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公共服务保障投入增长极显著超过财政收入增长,公共财政增收成效已经体现在增加公共服务保障之上。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升高95.22%。东部比值升高95.57%;东北比值升高110.78%;中部比值升高92.40%;西部比值升高87.19%。
9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广西、黑龙江、广东、四川、上海、河南、安徽、云南、湖南;22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海南、湖北、贵州、天津、山东、甘肃、福建、浙江、北京、青海、辽宁、河北、吉林、江西、宁夏、陕西、江苏、内蒙古、新疆、山西、西藏、重庆。其中,广西比值升幅最大,升高200.77%;重庆比值升幅最小,升高10.35%。
全国公共服务保障与财政支出的相对比值由26.78%上升至52.69%,增高25.91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2.11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15.22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8.58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公共服务保障投入增长极显著超过财政支出增长,公共财政支出增多已经体现在增加公共服务保障之上。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升高96.76%。东部比值升高83.61%;东北比值升高53.07%;中部比值升高57.80%;西部比值升高53.18%。
2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上海、广东;29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天津、四川、北京、浙江、安徽、广西、西藏、陕西、山东、黑龙江、河南、江苏、贵州、湖北、湖南、辽宁、福建、江西、内蒙古、云南、宁夏、海南、吉林、河北、甘肃、山西、重庆、青海、新疆。其中,上海比值升幅最大,升高146.36%;新疆比值升幅最小,升高17.54%。
表2里所列该子系统第28项指标“两次分配全社会性民生投向比”即为公共服务保障与居民收入的相对比值,重点不是比较其间数值高低,而在于衡量比值变化,由此可以看出公共经济生活向人民经济生活的补充输送。全国这一相对比值升高215.55%。东部比值升高258.29%;东北比值升高160.10%;中部比值升高286.88%;西部比值升高276.55%。
24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西藏、四川、贵州、广西、湖北、广东、安徽、海南、江西、湖南、浙江、天津、重庆、上海、河南、江苏、宁夏、陕西、黑龙江、内蒙古、山东、吉林、甘肃、青海;7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新疆、福建、河北、北京、山西、云南、辽宁。其中,西藏比值升幅最大,升高443.41%;辽宁比值升幅最小,升高95.63%。
第29项指标“公共服务保障与居民自持需求比”即为与居民总消费的相对比值,重点不是比较其间数值高低,而在于衡量比值变化,由此可以看出公共经济生活向人民生活需求的补充输送。全国这一相对比值升高248.02%。东部比值升高290.63%;东北比值升高179.28%;中部比值升高327.34%;西部比值升高317.22%。
21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西藏、广西、四川、贵州、湖北、湖南、江西、浙江、广东、海南、安徽、重庆、上海、宁夏、陕西、江苏、河南、山东、天津、吉林、内蒙古;10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黑龙江、北京、福建、青海、甘肃、新疆、山西、云南、河北、辽宁。其中,西藏比值升幅最大,升高539.00%;辽宁比值升幅最小,升高111.45%。
7.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公共服务保障与产值、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人均值年度增长指数(历年以上年为基数,下同)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6442、0.7491和0.6349,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64.42%、74.91%和63.49%。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36.48%、56.50%和51.88%;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62.50%、69.77%和72.01%;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50.10%、41.93%和63.18%;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58.49%、71.90%和78.61%。
2个省域与产值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湖南、福建;29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青海、吉林、湖北、内蒙古、安徽、四川、陕西、辽宁、贵州、山西、上海、西藏、云南、广西、北京、黑龙江、海南、浙江、甘肃、江苏、河北、宁夏、河南、重庆、山东、江西、新疆、天津、广东。其中,湖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68.49%;广东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11.37%。
31个省域与财政收入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吉林、辽宁、甘肃、四川、新疆、内蒙古、上海、北京、湖南、云南、贵州、湖北、江苏、广西、福建、海南、河北、陕西、青海、安徽、黑龙江、重庆、广东、河南、山东、天津、江西、浙江、西藏、宁夏、山西。其中,吉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70.70%;山西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1.09%。
17个省域与财政支出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海南、广西、青海、吉林、云南、贵州、陕西、湖南、安徽、甘肃、河北、黑龙江、内蒙古、辽宁、福建、河南、新疆;14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北京、重庆、湖北、江西、宁夏、四川、西藏、江苏、山东、广东、浙江、天津、山西、上海。其中,海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90.54%;上海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35.73%。
从理论上来说,不能期待公共服务保障与产值、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的相对比值长期不断提高,所谓“高福利”并不符合中国社会现实。由持续稳定发展来说,公共服务保障与产值、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之间的增长相关系数达到并保持较高同步程度却很有必要。尤其是在各地之间,公共服务保障与产值、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的增长相关系数达到并保持相同或相近的较高同步程度,才能真正形成协调性、均衡性俱佳的局面,目前大概尚属调整规范阶段。
三 主要基本公共服务单项子系统
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事业和社会保障建设属于国家现行相应制度明确规范的主要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6号)里可以找到确切根据。此外,各类社会保险制度本身就属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组成部分,本项检测体系将各类社会保险置于紧随各类社会保障之后。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主要基本公共服务单项子系统(之一至三)见表3a、表3b。
表3a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主要基本公共服务单项子系统
表3b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主要基本公共服务单项子系统
主要基本公共服务单项子系统一至三共置于一表可能会带来误解,特地再予说明,表中合并简称“教文卫”实为教、文、卫各个单独领域,每一项指标的演算均分教育、文化、卫生各自独立展开。其中第20项“教文卫投入各占教科文卫投入比”即为教育、文化、卫生投入分别各占教科文卫综合大类投入比,第21项“教文卫投入各与居民对应消费比”即为公共教育、文化、卫生投入分别与居民教育、文化、健康消费比,其余依此类推。表中指标检验教育、文化、卫生投入总量与产值、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总量增长关系,可测算所占份额历时变动;同样检验其间人均值增长关系,可更准确地测算增长同步性变化。
(一)公共教育投入子系统
1.公共教育投入增长动态
2000~2017年,全国公共教育投入人均值从140.08元增长至2174.93元,年均增长17.51%;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7.79%,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2.76%,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6.54%,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6.81%。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6.25%;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5.28%;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9.00%;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9.45%。
17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贵州、西藏、重庆、江西、青海、四川、湖南、陕西、甘肃、广西、海南、湖北、河南、安徽、内蒙古、新疆、宁夏;14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河北、江苏、浙江、山东、山西、云南、吉林、广东、福建、黑龙江、北京、辽宁、天津、上海。其中,贵州增长最高,年均增长22.08%;上海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1.83%。
2.人均值地区差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公共教育投入人均值地区差指数由1.4389缩小为1.2756,缩减11.35%;其中,“十五”期间缩减1.92%,“十一五”期间缩减5.11%,“十二五”以来缩减4.74%。东部地区差缩减28.20%;东北地区差扩增15.95%;中部地区差缩减10.52%;西部地区差扩增1.94%。
14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上海、天津、北京、重庆、福建、广东、江西、陕西、甘肃、贵州、四川、广西、湖南、湖北;17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小于全国或扩增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安徽、河南、内蒙古、浙江、江苏、云南、海南、河北、山西、山东、吉林、宁夏、新疆、辽宁、黑龙江、青海、西藏。其中,上海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56.90%;西藏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61.34%。
3.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公共教育投入与产值的相对比值由1.76%上升至3.65%,增高1.89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0.36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0.92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0.6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公共教育投入增长较明显超过产值增长,经济增长成效已经体现在增加公共教育投入之上。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升高106.69%。东部比值升高88.86%;东北比值升高106.67%;中部比值升高112.92%;西部比值升高116.99%。
15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西藏、甘肃、新疆、海南、青海、河北、江西、黑龙江、广西、湖南、四川、河南、浙江、贵州、广东;16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重庆、安徽、云南、辽宁、山西、湖北、吉林、山东、北京、宁夏、内蒙古、陕西、江苏、上海、福建、天津。其中,西藏比值升幅最大,升高192.54%;天津比值升幅最小,升高29.15%。
全国公共教育投入与财政收入的相对比值由13.20%上升至17.47%,增高4.27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0.64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2.54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2.37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公共教育投入增长明显超过财政收入增长,公共财政增收成效已经体现在增加公共教育投入之上。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升高32.31%。东部比值升高11.54%;东北比值升高38.45%;中部比值升高26.86%;西部比值升高35.65%。
12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广西、黑龙江、青海、甘肃、云南、贵州、广东、湖南、四川、河南、海南、河北;19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或降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湖北、新疆、陕西、江西、山东、吉林、辽宁、安徽、福建、浙江、内蒙古、宁夏、北京、山西、重庆、西藏、江苏、天津、上海。其中,广西比值升幅最大,升高87.38%;上海比值降幅最大,降低24.05%。
全国公共教育投入与财政支出的相对比值由11.13%上升至14.85%,增高3.72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0.5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2.25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0.89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公共教育投入增长明显超过财政支出增长,公共财政支出增多已经体现在增加公共教育投入之上。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升高33.36%。东部比值升高4.72%;东北比值升高0.54%;中部比值升高4.05%;西部比值升高11.00%。
31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或降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广东、贵州、陕西、甘肃、云南、西藏、青海、四川、湖南、河北、广西、江西、重庆、山东、浙江、河南、辽宁、北京、湖北、内蒙古、海南、吉林、安徽、山西、黑龙江、新疆、福建、江苏、宁夏、上海、天津。其中,广东比值升幅最大,升高27.83%;天津比值降幅最大,降低19.79%。
教科文卫各个单项投入与教科文卫综合投入的相对比值可以看出此单项投入在其中的比重变化。全国公共教育投入与教科文卫综合投入的相对比值降低15.57%。东部比值降低15.14%;东北比值降低14.69%;中部比值降低18.95%;西部比值降低9.92%。
19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或降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西藏、新疆、贵州、云南、甘肃、浙江、黑龙江、广西、山东、河北、四川、山西、福建、江苏、北京、内蒙古、重庆、海南、宁夏;12个省域此项比值降幅大于全国,按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辽宁、江西、吉林、青海、陕西、湖南、湖北、广东、河南、天津、上海、安徽。其中,西藏比值升幅最大,升高7.90%;安徽比值降幅最大,降低27.84%。
4.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公共教育投入与产值、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历年人均值年度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6828、0.8189和0.7469,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68.28%、81.89%和74.69%。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44.63%、68.20%和66.72%;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57.15%、64.05%和63.04%;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54.02%、53.36%和69.11%;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59.94%、73.25%和82.31%。
1个省域与产值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即为天津;30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安徽、内蒙古、陕西、吉林、青海、海南、广西、辽宁、宁夏、湖南、云南、四川、湖北、福建、北京、河南、江苏、黑龙江、山西、江西、山东、河北、贵州、浙江、上海、新疆、西藏、重庆、甘肃、广东。其中,天津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70.07%;广东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18.12%。
1个省域与财政收入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即为天津;30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广西、吉林、北京、四川、甘肃、海南、安徽、陕西、辽宁、内蒙古、江苏、新疆、浙江、上海、山东、青海、重庆、河北、河南、贵州、江西、云南、黑龙江、湖南、福建、宁夏、湖北、广东、西藏、山西。其中,天津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5.57%;山西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17.48%。
9个省域与财政支出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广西、海南、安徽、天津、浙江、陕西、河南、贵州、甘肃;22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内蒙古、云南、重庆、河北、福建、青海、江西、湖南、辽宁、山东、北京、黑龙江、江苏、新疆、吉林、山西、西藏、四川、湖北、宁夏、上海、广东。其中,广西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90.58%;广东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30.09%。
(二)公共文化投入子系统
1.公共文化投入增长动态
2000~2017年,全国公共文化投入人均值从23.78元增长至244.66元,年均增长14.70%;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3.43%,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1.34%,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4.42%,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6.64%。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4.23%;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3.27%;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5.12%;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5.89%。
16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青海、西藏、内蒙古、湖南、陕西、海南、重庆、四川、北京、江西、新疆、贵州、吉林、甘肃、上海、江苏;15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安徽、宁夏、湖北、山西、浙江、河北、河南、辽宁、天津、广西、福建、广东、山东、黑龙江、云南。其中,青海增长最高,年均增长20.37%;云南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1.01%。
2.人均值地区差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公共文化投入人均值地区差指数由1.4571扩大为1.6340,扩增12.14%;其中,“十五”期间缩减4.67%,“十一五”期间扩增11.85%,“十二五”以来扩增5.18%。东部地区差扩增2.59%;东北地区差扩增18.21%;中部地区差缩减2.88%;西部地区差扩增27.70%。
19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或扩增小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广东、天津、湖南、福建、重庆、四川、浙江、江西、贵州、甘肃、宁夏、江苏、安徽、吉林、上海、湖北、山西、河南、河北;12个省域地区差扩增大于全国,按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新疆、广西、陕西、辽宁、海南、山东、云南、北京、黑龙江、内蒙古、西藏、青海。其中,广东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28.70%;青海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127.15%。
3.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公共文化投入与产值的相对比值由0.30%上升至0.41%,增高0.11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0.0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0.01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0.04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公共文化投入增长略微超过产值增长,经济增长成效已经体现在增加公共文化投入之上。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升高36.95%。东部比值升高40.24%;东北比值升高53.22%;中部比值升高21.18%;西部比值升高29.61%。
14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青海、上海、北京、海南、西藏、新疆、湖南、辽宁、内蒙古、甘肃、吉林、河北、四川、浙江;17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或降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江西、陕西、山西、广东、黑龙江、重庆、天津、江苏、安徽、宁夏、福建、湖北、河南、山东、广西、贵州、云南。其中,青海比值升幅最大,升高172.23%;云南比值降幅最大,降低17.65%。
全国公共文化投入与财政收入的相对比值由2.24%下降为1.97%,降低0.27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0.02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0.36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0.1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公共文化投入增长略微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公共财政增收成效并未体现在增加公共文化投入之上。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降低12.33%。东部比值降低17.17%;东北比值升高2.64%;中部比值降低27.80%;西部比值降低18.97%。
10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或降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青海、北京、上海、湖南、辽宁、海南、吉林、内蒙古、黑龙江、陕西;21个省域此项比值降幅大于全国,按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四川、广东、新疆、甘肃、河北、福建、天津、广西、浙江、山西、江西、安徽、西藏、云南、湖北、宁夏、江苏、河南、山东、贵州、重庆。其中,青海比值升幅最大,升高82.55%;重庆比值降幅最大,降低43.88%。
全国公共文化投入与财政支出的相对比值由1.89%下降为1.67%,降低0.22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0.1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0.35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降低0.0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公共文化投入增长略微低于财政支出增长,公共财政支出增多并未体现在增加公共文化投入之上。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降低11.64%。东部比值降低22.24%;东北比值降低25.46%;中部比值降低40.78%;西部比值降低33.70%。
6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或降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北京、上海、青海、内蒙古、辽宁、陕西;25个省域此项比值降幅大于全国,按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湖南、吉林、海南、西藏、广东、天津、四川、浙江、山西、新疆、甘肃、江苏、重庆、河北、福建、江西、宁夏、山东、安徽、湖北、黑龙江、贵州、云南、河南、广西。其中,北京比值升幅最大,升高46.43%;广西比值降幅最大,降低58.58%。
教科文卫各个单项投入与教科文卫综合投入的相对比值可以看出此单项投入在其中的比重变化。全国公共文化投入与教科文卫综合投入的相对比值降低44.06%。东部比值降低36.98%;东北比值降低36.76%;中部比值降低53.87%;西部比值降低46.19%。
15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或降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北京、上海、青海、内蒙古、西藏、辽宁、天津、吉林、新疆、海南、湖南、陕西、山西、浙江、江苏;16个省域此项比值降幅大于全国,按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福建、四川、甘肃、宁夏、重庆、广东、河北、黑龙江、江西、山东、湖北、云南、安徽、贵州、河南、广西。其中,北京比值升幅最大,升高19.59%;广西比值降幅最大,降低66.32%。
4.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公共文化投入与产值、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历年人均值年度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1688、0.3023和0.6067,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16.88%、30.23%和60.67%。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17.25%、10.75%和44.14%;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18.22%、23.22%和46.81%;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11.40%、39.98%和47.52%;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50.19%、50.39%和62.32%。
20个省域与产值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安徽、海南、吉林、天津、江苏、内蒙古、江西、山西、云南、四川、陕西、北京、重庆、宁夏、上海、西藏、广西、山东、新疆、浙江;11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辽宁、青海、甘肃、黑龙江、贵州、河北、湖北、河南、福建、广东、湖南。其中,安徽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64.06%;湖南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17个省域与财政收入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安徽、吉林、天津、新疆、西藏、海南、贵州、青海、北京、内蒙古、重庆、山西、江西、湖北、浙江、江苏、广西;14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四川、黑龙江、宁夏、上海、云南、陕西、辽宁、福建、山东、甘肃、河北、河南、广东、湖南。其中,安徽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74.49%;湖南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3个省域与财政支出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安徽、海南、浙江;28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新疆、内蒙古、黑龙江、江苏、贵州、山西、吉林、重庆、天津、北京、湖北、江西、辽宁、西藏、陕西、甘肃、福建、上海、山东、云南、宁夏、青海、河南、广西、四川、河北、广东、湖南。其中,安徽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7.44%;湖南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三)公共卫生投入子系统
1.公共卫生投入增长动态
2000~2017年,全国公共卫生投入人均值从39.14元增长至1042.32元,年均增长21.29%;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23.91%,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6.44%,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9.35%,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9.21%。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8.89%;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20.02%;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24.47%;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23.15%。
18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安徽、陕西、河南、湖南、重庆、江西、广西、贵州、四川、青海、海南、甘肃、宁夏、内蒙古、湖北、河北、吉林、山西;13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山东、福建、西藏、江苏、黑龙江、云南、辽宁、新疆、广东、浙江、天津、北京、上海。其中,安徽增长最高,年均增长26.07%;上海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3.13%。
2.人均值地区差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公共卫生投入人均值地区差指数由1.6569缩小为1.2477,缩减24.70%;其中,“十五”期间缩减3.72%,“十一五”期间缩减16.59%,“十二五”以来缩减6.23%。东部地区差缩减43.42%;东北地区差扩增9.02%;中部地区差缩减20.53%;西部地区差缩减9.02%。
10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广东、新疆、安徽、广西、陕西、江西;21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小于全国或扩增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重庆、西藏、福建、湖北、甘肃、江苏、吉林、河北、贵州、山西、山东、黑龙江、辽宁、内蒙古、海南、宁夏、青海。其中,上海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69.41%;青海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43.69%。
3.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公共卫生投入与产值的相对比值由0.49%上升至1.75%,增高1.26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0.06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0.61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0.59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公共卫生投入增长较明显超过产值增长,经济增长成效已经体现在增加公共卫生投入之上。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升高254.47%。东部比值升高176.69%;东北比值升高309.85%;中部比值升高357.45%;西部比值升高264.34%。
17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河南、安徽、海南、湖南、河北、甘肃、广西、江西、青海、黑龙江、陕西、四川、辽宁、吉林、山西、重庆、宁夏;14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内蒙古、山东、广东、湖北、新疆、福建、云南、贵州、西藏、浙江、江苏、上海、天津、北京。其中,河南比值升幅最大,升高448.53%;北京比值升幅最小,升高69.21%。
全国公共卫生投入与财政收入的相对比值由3.69%上升至8.37%,增高4.68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0.41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2.50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2.59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公共卫生投入增长明显超过财政收入增长,公共财政增收成效已经体现在增加公共卫生投入之上。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升高126.91%。东部比值升高63.41%;东北比值升高174.55%;中部比值升高172.55%;西部比值升高127.76%。
15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广西、河南、黑龙江、安徽、湖南、青海、陕西、甘肃、河北、海南、吉林、四川、辽宁、江西、云南;16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或降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山东、广东、福建、湖北、贵州、宁夏、内蒙古、山西、重庆、新疆、江苏、浙江、天津、北京、上海、西藏。其中,广西比值升幅最大,升高300.73%;西藏比值降幅最大,降低16.02%。
全国公共卫生投入与财政支出的相对比值由3.11%上升至7.12%,增高4.01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0.05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2.29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1.77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公共卫生投入增长明显超过财政支出增长,公共财政支出增多已经体现在增加公共卫生投入之上。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升高128.71%。东部比值升高53.42%;东北比值升高99.38%;中部比值升高123.54%;西部比值升高86.38%。
5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陕西、安徽、河南、湖南、广西;26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或降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河北、江西、辽宁、吉林、甘肃、海南、青海、四川、广东、山东、内蒙古、重庆、宁夏、山西、福建、黑龙江、云南、湖北、贵州、江苏、浙江、天津、西藏、新疆、上海、北京。其中,陕西比值升幅最大,升高183.73%;北京比值降幅最大,降低2.65%。
教科文卫各个单项投入与教科文卫综合投入的相对比值可以看出此单项投入在其中的比重变化。全国公共卫生投入与教科文卫综合投入的相对比值升高44.80%。东部比值升高24.33%;东北比值升高69.17%;中部比值升高74.13%;西部比值升高51.25%。
19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河南、安徽、陕西、广西、湖南、河北、吉林、海南、辽宁、宁夏、黑龙江、福建、山西、江西、甘肃、山东、内蒙古、四川、重庆;12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或降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云南、青海、湖北、贵州、广东、江苏、天津、新疆、浙江、西藏、上海、北京。其中,河南比值升幅最大,升高104.48%;北京比值降幅最大,降低20.50%。
4.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公共卫生投入与产值、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历年人均值年度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5429、0.5106和0.6443,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54.29%、51.06%和64.43%。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38.08%、44.94%和48.05%;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21.48%、26.25%和40.77%;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50.52%、49.99%和69.50%;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56.93%、67.56%和68.66%。
6个省域与产值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福建、重庆、湖北、湖南、广西、四川;25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安徽、内蒙古、贵州、江苏、宁夏、陕西、海南、浙江、天津、山东、上海、吉林、青海、江西、云南、北京、河南、河北、甘肃、辽宁、山西、西藏、新疆、黑龙江、广东。其中,福建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73.96%;广东系数值最低,呈现负相关。
13个省域与财政收入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四川、广西、湖北、甘肃、青海、安徽、福建、重庆、云南、宁夏、天津、山东、湖南;18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贵州、陕西、河南、海南、吉林、内蒙古、北京、江西、上海、江苏、河北、广东、新疆、辽宁、浙江、西藏、山西、黑龙江。其中,四川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67.17%;黑龙江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10.25%。
10个省域与财政支出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海南、广西、云南、安徽、湖北、福建、贵州、河南、甘肃、天津;21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湖南、宁夏、山东、重庆、内蒙古、江西、陕西、河北、吉林、江苏、青海、北京、四川、辽宁、山西、新疆、黑龙江、上海、广东、浙江、西藏。其中,海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0.04%;西藏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11.83%。
公共教育事业以举办义务教育为内核,公共卫生事业以建立全民医保为目标,这两类公共财政投入都有行政治理规程“硬指标”,各地势必认真对待,于是公共教育、卫生投入地区差较普遍缩小,相对比值大多提高。相形之下,公共文化事业似乎依然属于可有可无的“软指标”,各地钱多多投、钱少少投自行其是,于是公共文化投入地区差较普遍扩大,相对比值大多跌降。本系列研究追踪检测这一欠佳格局多年,深感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国家标准”的必要,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宪治法理意义上的“国民待遇”落实到位。
(四)各类社会保障子系统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类社会保障单项子系统(之四)见表4a、表4b。
表4a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类社会保障单项子系统
表4b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类社会保障单项子系统
1.社会保障增长动态
2000~2017年,全国各类社会保障投入人均值从120.19元增长至2247.86元,年均增长18.80%;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8.82%,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4.71%,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11.45%,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9.25%。东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20.51%;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7.45%;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20.27%;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20.87%。
22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四川、贵州、西藏、浙江、上海、广西、江苏、湖北、江西、海南、安徽、内蒙古、山东、甘肃、河南、湖南、陕西、宁夏、黑龙江、新疆、广东、河北;9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山西、北京、云南、吉林、天津、福建、重庆、青海、辽宁。其中,四川增长最高,年均增长25.78%;辽宁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6.09%。
2.人均值地区差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各类社会保障人均值地区差指数由1.4378缩小为1.3720,缩减4.58%,其中,“十五”期间缩减0.01%,“十一五”期间扩增4.47%,“十二五”以来缩减8.65%。东部地区差扩增1.54%;东北地区差缩减16.84%;中部地区差缩减10.87%;西部地区差缩减3.45%。
18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四川、贵州、辽宁、青海、浙江、重庆、广西、湖北、江苏、天津、吉林、江西、安徽、北京、甘肃、湖南、山东、河南;13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小于全国或扩增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广东、河北、海南、陕西、山西、新疆、黑龙江、云南、宁夏、福建、内蒙古、上海、西藏。其中,四川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37.43%;西藏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154.85%。
3.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各类社会保障与产值的相对比值由1.51%上升至3.77%,增高2.26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0.46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0.82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0.98个百分点。这意味着,社会保障投入增长较明显超过产值增长,经济增长成效已经体现在增加社会保障投入之上。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升高148.97%。东部比值升高248.39%;东北比值升高183.78%;中部比值升高155.21%;西部比值升高165.16%。
20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上海、浙江、西藏、四川、广西、黑龙江、海南、贵州、广东、新疆、甘肃、河北、北京、江苏、山东、江西、湖北、辽宁、安徽、河南;11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山西、内蒙古、湖南、云南、天津、宁夏、吉林、福建、陕西、青海、重庆。其中,上海比值升幅最大,升高967.30%;重庆比值升幅最小,升高16.33%。
全国社会保障投入与财政收入的相对比值由11.33%上升至18.06%,增高6.73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0.36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2.16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4.2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社会保障投入增长明显超过财政收入增长,公共财政增收成效已经体现在增加社会保障投入之上。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升高59.38%。东部比值升高105.76%;东北比值升高90.10%;中部比值升高52.06%;西部比值升高65.76%。
18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上海、广西、浙江、四川、黑龙江、贵州、广东、山东、云南、西藏、北京、海南、湖北、甘肃、江苏、河北、辽宁、河南;13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或降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安徽、湖南、天津、内蒙古、新疆、福建、吉林、江西、山西、陕西、宁夏、青海、重庆。其中,上海比值升幅最大,升高400.74%;重庆比值降幅最大,降低45.40%。
全国社会保障投入与财政支出的相对比值由9.55%上升至15.35%,增高5.80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1.35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1.90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2.5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社会保障投入增长明显超过财政支出增长,公共财政支出增多已经体现在增加社会保障投入之上。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升高60.64%。东部比值升高93.17%;东北比值升高38.05%;中部比值升高24.71%;西部比值升高35.64%。
11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上海、浙江、四川、西藏、广东、广西、贵州、北京、江苏、山东、黑龙江;20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或降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湖北、天津、辽宁、内蒙古、云南、河北、海南、甘肃、陕西、山西、安徽、江西、河南、福建、湖南、吉林、宁夏、新疆、青海、重庆。其中,上海比值升幅最大,升高452.52%;重庆比值降幅最大,降低39.01%。
表4里所列该子系统第20项指标“社保支出占公共服务保障比”即为社会保障支出与整个公共服务保障的相对比值,本项检测体系设为狭义社会保障占广义公共服务保障之比,重点不是比较其间数值高低,而在于衡量比值变化。全国这一相对比值降低18.36%。东部比值升高5.21%;东北比值降低9.81%;中部比值降低20.97%;西部比值降低11.45%。
20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或降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上海、浙江、四川、西藏、贵州、广西、江苏、山东、黑龙江、北京、广东、河北、山西、内蒙古、新疆、甘肃、云南、辽宁、湖北、海南;11个省域此项比值降幅大于全国,按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江西、吉林、福建、陕西、天津、河南、湖南、宁夏、安徽、青海、重庆。其中,上海比值升幅最大,升高124.28%;重庆比值降幅最大,降低50.52%。
第21项指标“社会保障与居民自持需求比”即为与居民总消费的相对比值,重点不是比较其间数值高低,而在于衡量比值变化,由此可以看出公共社会保障向人民生活需求的补充输送。全国这一相对比值升高184.13%。东部比值升高310.97%;东北比值升高151.87%;中部比值升高237.73%;西部比值升高269.47%。
22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上海、西藏、浙江、四川、广西、贵州、湖北、广东、江苏、海南、山东、江西、湖南、黑龙江、北京、内蒙古、安徽、陕西、宁夏、河南、新疆、甘肃;9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天津、吉林、山西、云南、河北、福建、重庆、辽宁、青海。其中,上海比值升幅最大,升高829.91%;青海比值升幅最小,升高91.01%。
4.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社会保障投入与产值、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历年人均值年度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3328、0.5356和0.6533,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33.28%、53.56%和65.33%。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34.13%、64.08%和58.76%;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44.53%、39.70%和55.84%;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23.19%、18.75%和43.01%;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37.86%、45.43%和69.37%。
9个省域与产值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内蒙古、上海、浙江、湖南、西藏、青海、山西、江苏、北京;22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湖北、贵州、甘肃、辽宁、福建、陕西、河北、安徽、河南、吉林、海南、山东、黑龙江、天津、四川、广西、重庆、云南、江西、宁夏、新疆、广东。其中,内蒙古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57.20%;广东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2个省域与财政收入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山东、上海;29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内蒙古、北京、江苏、辽宁、贵州、浙江、西藏、湖南、云南、广东、广西、海南、福建、河北、青海、四川、吉林、湖北、重庆、河南、甘肃、陕西、黑龙江、安徽、江西、新疆、天津、宁夏、山西。其中,山东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68.76%;山西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4个省域与财政支出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内蒙古、新疆、海南、青海;27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广西、北京、湖南、陕西、山东、吉林、广东、贵州、河北、浙江、云南、安徽、四川、宁夏、江苏、重庆、西藏、河南、山西、辽宁、福建、上海、黑龙江、甘肃、湖北、江西、天津。其中,内蒙古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75.62%;天津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18.11%。
国家的社会保障基本制度无疑属于保证全体公民平等社会权利的“国民待遇”范畴。凡涉及“国民待遇”并非地方事权所能左右,这里绝不是“钱多任性,钱少随意”能为之处。中国自古以来从未实行“联邦制”,因而“国民待遇”必然具有唯一性和普适性。任何地方推出某项惠及全民(特殊人群除外)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措施,必须能够自然推及国内各地全民,否则会在“单一制”国家体制内部制造间隙。党的十九大已经明确提出,东部地区“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所谓“高质量发展”显然不再是一马当先,而应当是全面结构优化的全盘协调、全局均衡发展。
(五)各类社会保险子系统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类社会保险单项子系统(之五)见表5。
表5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类社会保险单项子系统
1.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包括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个统计数据表,本项检测只涉及参保人数因而合并计算,参保率演算取城乡适龄劳动力人口(包括退休人员)口径,仅排除占少儿抚养比人口。
2.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部分实现并轨,在同一统计数据表中内分为职工(包括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地异地务工人口大量参与常住地医疗保险,致使不少地区参保总人数超出当地城镇总人口数,甚至超出当地城乡总人口数,其间难免出现统计口径交错混乱,因而参保率演算需取城乡总人口全口径,这正符合“全民医保”趋势。
3.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率演算按原口径,取城镇适龄劳动力人口范围,排除占总抚养比人口。生育保险无十分明确对应人口范围,难以精确演算参保率。
事实上,我国严格意义的社会保险体制起步较晚。以公开出版发布各类社会保险统计数据为准,2000年建立城镇职工(包括离退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前俗称“退休工资”),2006年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有俗称“五保”制度),2011年基本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行制度。
2001年建立城镇职工(包括离退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之前俗称“公费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行制度,2017年基本健全城镇职工(包括离退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前乡村方面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多年后城乡居民得以并轨)并行制度。
2000年建立城镇职工和个体工商户雇工失业保险制度,2006年建立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
鉴于各类社会保险制度历时长短极为错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大保险参保人数直至近年方实现较大覆盖面,不便在此进行纵向历时性动态比较分析,留待排行报告展开当前年度全国及各地横向共时性静态对比分析。
四 民生发展核心数据专项子系统
人民生活发展属于社会建设、社会生活的重要方面,此处取作为民生基础的各类就业和工资、城乡居民收入、居民总消费三个系列数据分别进行结构化相关性检测,构成“民生发展核心数据专项子系统”。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类就业和工资专项子系统(之一)见表6a、表6b。
各类就业和工资专项子系统(A)非私营单位、(B)私营单位共置于一表可能会带来误解,特地再予说明,表中简称“非”或“非私营”即为非私营单位。《中国统计年鉴》2018年卷分别称为“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可避免词语界定“体制歧视”,本项检测体系赞赏并沿用。演算指标项涉及就业人数和人员工资,包括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均分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各自独立展开相关性测算,而难以整合为一体,不得不设置为两个复式三级子系统。表中指标检验各类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与产值、财政收入、居民收入总量增长关系,可测算其对产值的贡献、对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的相对比重关系历时变动;同样检验其间人均值增长关系,可更准确地测算增长同步性变化。
(一)就业和工资子系统(非私营单位)
1.非私营单位工资增长动态
2000~2017年,全国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9371.00元增长至74318.00元,年均增长12.95%;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2.36%,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0.67%,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9.46%,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9.99%。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2.29%;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2.38%;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30%;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28%。
15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贵州、内蒙古、安徽、海南、重庆、江西、湖北、山西、陕西、广西、四川、宁夏、河北、北京、河南;16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湖南、新疆、山东、吉林、江苏、天津、青海、云南、甘肃、西藏、黑龙江、上海、辽宁、福建、浙江、广东。其中,贵州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4.24%;广东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0.81%。
表6a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类就业和工资专项子系统
表6b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类就业和工资专项子系统
2.平均工资地区差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地区差指数由1.2361缩小为1.1729,缩减5.11%;其中,“十五”期间缩减0.18%,“十一五”期间缩减3.91%,“十二五”以来缩减1.07%。东部地区差缩减8.70%;东北地区差扩增6.45%;中部地区差缩减4.83%;西部地区差缩减4.56%。
12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广东、浙江、贵州、内蒙古、上海、安徽、海南、重庆、西藏、湖北、江西、山西;19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小于全国或扩增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青海、天津、江苏、四川、陕西、广西、福建、宁夏、河北、河南、湖南、新疆、北京、吉林、山东、云南、甘肃、黑龙江、辽宁。其中,广东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27.77%;辽宁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11.08%。
3.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与产值人均值的相对比值升高47.78%。东部比值升高64.53%;东北比值升高11.01%;中部比值升高22.49%;西部比值升高21.08%。
6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上海、浙江、北京、广东、江苏、福建;25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或降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河南、云南、海南、西藏、江西、重庆、山东、甘肃、四川、安徽、广西、新疆、辽宁、山西、贵州、河北、黑龙江、湖北、陕西、湖南、内蒙古、青海、天津、吉林、宁夏。其中,上海比值升幅最大,升高118.89%;宁夏比值降幅最大,降低20.57%。
全国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与居民收入人均值的相对比值升高52.92%。东部比值升高78.02%;东北比值降低8.24%;中部比值升高46.75%;西部比值升高52.26%。
12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重庆、浙江、广东、贵州、江苏、福建、西藏、四川、上海、湖北、广西、江西;19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或降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北京、安徽、河南、山东、陕西、海南、湖南、云南、天津、甘肃、内蒙古、山西、青海、吉林、新疆、河北、宁夏、黑龙江、辽宁。其中,重庆比值升幅最大,升高118.05%;辽宁比值降幅最大,降低17.74%。
4.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与产值、居民收入历年人均值年度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7691、0.6213,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76.91%、62.13%。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47.76%、58.47%;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67.63%、52.00%;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72.23%、51.00%;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51.42%、33.97%。
2个省域与产值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山西、内蒙古;29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吉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辽宁、天津、江西、陕西、福建、海南、湖南、湖北、黑龙江、河北、宁夏、四川、重庆、新疆、北京、贵州、青海、云南、上海、广西、广东、浙江、甘肃、西藏。其中,山西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4.23%;西藏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5个省域与居民收入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福建、吉林、江西、山东、山西;26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安徽、陕西、天津、江苏、黑龙江、新疆、辽宁、宁夏、河南、内蒙古、西藏、河北、四川、上海、北京、海南、重庆、贵州、湖南、湖北、浙江、广西、云南、青海、甘肃、广东。其中,福建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75.17%;广东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二)就业和工资子系统(私营单位)
1.私营单位工资增长动态
2000~2017年,全国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10223.00元增长至45761.00元,年均增长9.22%;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1.79%,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1.95%,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7.51%,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6.84%。东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0.21%;东北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2.17%;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1.06%;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2.18%。
26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内蒙古、江西、重庆、贵州、山东、上海、黑龙江、辽宁、吉林、甘肃、新疆、安徽、河南、四川、陕西、北京、山西、广西、海南、湖南、宁夏、云南、福建、天津、河北、广东;5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湖北、江苏、西藏、浙江、青海。其中,内蒙古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5.21%;青海增长最低,年均增长7.61%。
2.平均工资地区差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地区差指数由1.3420缩小为1.1703,缩减12.79%;其中,“十五”期间缩减7.18%,“十一五”期间缩减9.08%,“十二五”以来扩增3.34%。东部地区差缩减3.61%;东北地区差缩减17.40%;中部地区差缩减15.72%;西部地区差缩减16.75%。
20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江西、内蒙古、贵州、重庆、安徽、新疆、四川、甘肃、辽宁、海南、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陕西、吉林、广西、上海、宁夏、湖南;11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小于全国或扩增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云南、山西、西藏、江苏、河北、福建、广东、湖北、天津、青海、北京。其中,江西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29.07%;北京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36.48%。
3.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与产值人均值的相对比值升高493.00%。东部比值升高455.54%;东北比值升高365.02%;中部比值升高445.06%;西部比值升高575.24%。
17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北京、西藏、重庆、新疆、上海、江西、甘肃、广西、贵州、云南、吉林、福建、河南、广东、山东、安徽、内蒙古;14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四川、江苏、辽宁、宁夏、山西、海南、湖南、湖北、浙江、黑龙江、天津、陕西、青海、河北。其中,北京比值升幅最大,升高7815.65%;河北比值升幅最小,升高20.19%。
全国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与居民收入人均值的相对比值升高513.61%。东部比值升高501.10%;东北比值升高284.40%;中部比值升高553.02%;西部比值升高749.13%。
18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北京、西藏、重庆、贵州、江西、广西、新疆、吉林、福建、甘肃、上海、河南、广东、内蒙古、山东、安徽、云南、四川;13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江苏、宁夏、湖南、湖北、山西、海南、浙江、辽宁、天津、陕西、青海、黑龙江、河北。其中,北京比值升幅最大,升高6560.83%;河北比值升幅最小,升高5.28%。
4.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与产值、居民收入历年人均值年度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4547、0.5594,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45.47%、55.94%。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18.31%、41.77%;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9.60%、54.68%;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37.88%、44.74%;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31.48%、56.01%。
2个省域与产值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河北、山东;29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湖北、福建、安徽、内蒙古、云南、浙江、宁夏、海南、江苏、河南、天津、甘肃、辽宁、四川、青海、重庆、陕西、北京、吉林、新疆、广西、山西、广东、贵州、湖南、上海、江西、黑龙江、西藏。其中,河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46.76%;西藏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3个省域与居民收入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吉林、内蒙古、海南;28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山东、辽宁、浙江、河南、云南、福建、安徽、河北、四川、新疆、天津、江苏、青海、江西、山西、广东、北京、重庆、宁夏、甘肃、湖北、上海、陕西、黑龙江、广西、贵州、湖南、西藏。其中,吉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69.79%;西藏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三)城乡居民收入子系统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城乡居民收入专项子系统(之二)见表7。
1.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动态
2000~2017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人均值从3682.95元增长至26736.80元,年均增长12.37%;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2.77%,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1.75%,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9.29%,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9.49%。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1.46%;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1.71%;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2.62%;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2.60%。
表7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城乡居民收入专项子系统
表7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城乡居民收入专项子系统-续表
13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陕西、河南、内蒙古、贵州、安徽、宁夏、江西、甘肃、云南、重庆、山西、江苏、四川;18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湖南、青海、辽宁、广西、新疆、山东、湖北、河北、海南、西藏、浙江、吉林、北京、福建、黑龙江、天津、上海、广东。其中,陕西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3.30%;广东增长最低,年均增长9.67%。
2.人均值地区差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居民收入人均值地区差指数由1.3606缩小为1.2720,缩减6.51%;其中,“十五”期间扩增0.31%,“十一五”期间缩减2.47%,“十二五”以来缩减4.45%。东部地区差缩减14.97%;东北地区差扩增7.85%;中部地区差缩减2.38%;西部地区差缩减1.97%。
8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广东、上海、天津、福建、北京、浙江、陕西、内蒙古;23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小于全国或扩增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安徽、河南、山东、江西、宁夏、贵州、重庆、辽宁、云南、甘肃、山西、四川、青海、湖南、江苏、广西、新疆、西藏、湖北、河北、海南、吉林、黑龙江。其中,广东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33.82%;黑龙江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15.92%。
3.人均值城乡比变化
全国居民收入人均值城乡比指数由2.7869缩小为2.7096,缩减2.77%;其中,“十五”期间扩增15.68%,“十一五”期间扩增0.15%,“十二五”以来缩减16.07%。东部地区差缩减1.46%;东北地区差扩增2.06%;中部地区差缩减5.15%;西部地区差缩减14.29%。
19个省域城乡比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西藏、云南、重庆、新疆、四川、天津、陕西、广西、贵州、青海、安徽、吉林、湖南、浙江、黑龙江、湖北、宁夏、河南、广东;12个省域城乡比缩减小于全国或扩增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海南、江西、山东、甘肃、福建、河北、上海、山西、辽宁、内蒙古、北京、江苏。其中,西藏城乡比缩减最大,缩小46.79%;江苏城乡比扩增最大,扩大20.38%。
4.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居民收入比(与国民总收入极度近似值产值比)从46.37%下降为44.82%,较明显降低1.55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2.3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4.20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5.02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降低3.36%。东部比值降低7.58%;东北比值升高20.97%;中部比值降低16.53%;西部比值降低20.48%。
9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辽宁、上海、黑龙江、北京、新疆、河北、甘肃、云南、山西;22个省域此项比值降幅大于全国,按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海南、浙江、河南、山东、江西、安徽、广东、吉林、福建、青海、宁夏、内蒙古、广西、江苏、天津、湖南、西藏、四川、陕西、湖北、重庆、贵州。其中,辽宁比值升幅最大,升高47.76%;贵州比值降幅最大,降低41.87%。
居民收入比本应为居民收入与国民总收入之比,国民总收入也称为“国民生产总值”,即GNP。国民总收入为国内生产总值与国外净要素收入(《中国统计年鉴》2018年卷改称“来自国外的初次分配收入净额”)之和,由于国外净要素收入占比极低,且多年为负值,国内生产总值与国民总收入极度近似。国内生产总值即GDP,简称“产值”。因国民总收入无分地区数据,取产值演算居民收入比即可通约测算至地方各层级。精心构建通用型的动态检测指标体系,有必要同时可以通行应用于全国总体、四大区域整体、31个省域以至地级市和县域。与之对应的财政收入比亦然。
5.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城镇与乡村之间居民收入历年人均值年度增长指数的相关系数为0.4798,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为47.98%。东部城乡同步程度为56.36%;东北城乡同步程度为65.61%;中部城乡同步程度为60.83%;西部城乡同步程度为64.51。
18个省域城乡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湖南、内蒙古、四川、贵州、辽宁、江苏、广东、海南、云南、黑龙江、新疆、甘肃、山东、上海、安徽、河北、青海、江西;13个省域城乡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湖北、天津、陕西、吉林、河南、广西、宁夏、山西、重庆、福建、西藏、浙江、北京。其中,湖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77.25%;北京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与产值、居民总消费、居民积蓄历年人均值年度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8276、0.7851和0.7639,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82.76%、78.51%和76.39%。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65.17%、57.25%和75.38%;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71.96%、58.80%和67.55%;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72.08%、88.17%和80.59%;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70.31%、87.31%和74.48%。
1个省域与产值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即为云南;30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安徽、江苏、四川、贵州、辽宁、海南、山东、陕西、内蒙古、黑龙江、福建、吉林、重庆、河南、宁夏、河北、天津、湖北、浙江、湖南、广西、江西、山西、青海、广东、甘肃、新疆、上海、西藏、北京。其中,云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9.50%;北京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10个省域与居民总消费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湖北、山东、陕西、新疆、内蒙古、云南、安徽、贵州、湖南、江西;21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重庆、山西、青海、海南、江苏、广东、河南、广西、北京、四川、辽宁、甘肃、吉林、黑龙江、河北、宁夏、浙江、西藏、福建、天津、上海。其中,湖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90.17%;上海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23.49%。
4个省域与居民积蓄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天津、山东、吉林、安徽;27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河南、福建、江西、湖北、云南、重庆、辽宁、广西、河北、江苏、陕西、广东、山西、四川、上海、黑龙江、贵州、内蒙古、宁夏、甘肃、湖南、浙江、海南、北京、新疆、西藏、青海。其中,天津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5.46%;青海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四)城乡居民总消费子系统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城乡居民总消费专项子系统(之三)见表8。
1.城乡居民总消费增长动态
2000~2017年,全国城乡居民总消费人均值从2851.61元增长至18770.39元,年均增长11.72%;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1.96%,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1.48%,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8.42%,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7.41%。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0.90%;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1.24%;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1.96%;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1.93%。
表8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城乡居民总消费专项子系统
15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安徽、甘肃、河南、河北、贵州、内蒙古、青海、四川、陕西、宁夏、江西、新疆、江苏、重庆、山西;16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辽宁、海南、湖北、云南、湖南、山东、福建、黑龙江、广西、吉林、西藏、天津、浙江、北京、上海、广东。其中,安徽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2.73%;广东增长最低,年均增长9.29%。
2.人均值地区差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地区差指数由1.3476缩小为1.2530,缩减7.02%;其中,“十五”期间缩减0.16%,“十一五”期间缩减2.27%,“十二五”以来缩减4.72%。东部地区差缩减16.19%;东北地区差扩增7.37%;中部地区差缩减2.45%;西部地区差缩减1.79%。
10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广东、上海、北京、浙江、天津、福建、安徽、河北、甘肃、河南;21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小于全国或扩增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贵州、内蒙古、青海、四川、陕西、宁夏、江西、新疆、重庆、山西、辽宁、山东、江苏、海南、湖南、云南、湖北、西藏、广西、黑龙江、吉林。其中,广东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31.24%;吉林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12.52%。
3.人均值城乡比变化
全国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指数由2.9926缩小为2.2315,缩减25.43%;其中,“十五”期间扩增3.87%,“十一五”期间缩减1.09%,“十二五”以来缩减27.42%。东部地区差缩减26.96%;东北地区差缩减16.67%;中部地区差缩减31.40%;西部地区差缩减36.76%。
18个省域城乡比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重庆、安徽、四川、广西、云南、天津、湖北、河北、贵州、青海、西藏、山西、陕西、甘肃、宁夏、河南、新疆、黑龙江;13个省域城乡比缩减小于全国或扩增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湖南、吉林、广东、海南、江苏、山东、福建、内蒙古、浙江、北京、江西、辽宁、上海。其中,重庆城乡比缩减最大,缩小47.86%;上海城乡比扩增最大,扩大9.11%。
4.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居民消费率(与产值比)从35.91%下降为31.46%,明显降低4.45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2.2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5.27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3.05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此项比值降低12.37%。东部比值降低15.23%;东北比值升高12.67%;中部比值降低24.43%;西部比值降低28.23%。
9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或降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辽宁、河北、黑龙江、上海、新疆、甘肃、北京、山西、海南;22个省域此项比值降幅大于全国,按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河南、云南、青海、天津、安徽、浙江、广东、福建、山东、吉林、内蒙古、江西、江苏、宁夏、四川、湖南、西藏、广西、湖北、陕西、重庆、贵州。其中,辽宁比值升幅最大,升高36.71%;贵州比值降幅最大,降低45.72%。
5.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城镇与乡村之间居民总消费历年人均值年度增长指数的相关系数为0.4396,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为43.96%。东部城乡同步程度为75.18%;东北城乡同步程度为27.54%;中部城乡同步程度为37.99%;西部城乡同步程度为36.05。
9个省域城乡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江苏、青海、湖南、河北、贵州、山西、山东、新疆、浙江;22个省域城乡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河南、海南、黑龙江、陕西、四川、福建、宁夏、天津、内蒙古、吉林、江西、甘肃、辽宁、云南、湖北、广西、广东、西藏、重庆、安徽、北京、上海。其中,江苏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0.27%;上海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全国城乡居民总消费与产值、居民收入、居民积蓄历年人均值年度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5930、0.7851和0.2068,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59.30%、78.51%和20.68%。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52.74%、57.25%和-9.91%;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48.12%、58.80%和-19.62%;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60.38%、88.17%和43.45%;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60.94%、87.31%和32.93%。
7个省域与产值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内蒙古、吉林、云南、安徽、山东、陕西、重庆;24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贵州、江苏、河南、广西、福建、黑龙江、湖北、广东、海南、宁夏、江西、天津、四川、湖南、山西、河北、上海、浙江、辽宁、青海、甘肃、新疆、北京、西藏。其中,内蒙古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74.46%;西藏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10个省域与居民收入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湖北、山东、陕西、新疆、内蒙古、云南、安徽、贵州、湖南、江西;21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重庆、山西、青海、海南、江苏、广东、河南、广西、北京、四川、辽宁、甘肃、吉林、黑龙江、河北、宁夏、浙江、西藏、福建、天津、上海。其中,湖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90.17%;上海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23.49%。
3个省域与居民积蓄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山东、安徽、湖北;28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江西、云南、陕西、河南、重庆、内蒙古、贵州、吉林、山西、江苏、广东、广西、天津、湖南、辽宁、四川、福建、海南、河北、黑龙江、新疆、甘肃、宁夏、北京、上海、浙江、西藏、青海。其中,山东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51.54%;青海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赶不上产值增长,居民收入比自然降低;居民总消费增长赶不上产值增长,也赶不上居民收入增长,居民消费率降低幅度自然大于居民收入比降低幅度;居民积蓄增长超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居民积蓄率自然增高,同时对居民消费需求产生抑制作用。期待有朝一日全国实现产值与居民收入、总消费、积蓄大体同步增长,同时各地之间实现诸方面大体均衡增长,形成增长协调性、均衡性结构俱佳的理想格局。
五 各子系统分别独立预检测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子系统独立预检测见表9,分区域以公共服务保障综合子系统当前横向检测位次排列。全国检测结果作为基准置于首行,省域(除台港澳外的省级行政区划,包括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排列以1、2、3……为序,四大区域排列以[1]、[2]、[3]、[4]为序,后同。
表9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子系统独立预测评
表9 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子系统独立预测评-续表
最后归结起来,中国社会建设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包含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一个综合子系统;主要基本公共服务教育、文化、卫生投入三个单项子系统;各类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两个单项子系统;民生发展核心数据(A)非私营单位及(B)私营单位就业和工资、城乡居民收入和总消费四个专项子系统。整个检测体系共有一级指标(子系统)10项,二级指标(类别项)86项,三级指标(演算项)362项,包括各类数据之间增长相关度加权检测指标、同类城乡数据之间增长相关度加权检测指标,不包括地区差变动相关度检验监测指标。
鉴于此处只是简单展示各子系统独立预测评结果,暂时不展开分析,留待全系统综合加权演算之后一并进行。
全系统综合演算中,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一个综合子系统占权重20%;主要基本公共服务教育、文化、卫生投入三个单项子系统各占权重10%,合计30%;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两个单项子系统各占权重10%,合计20%;就业和工资(A)、(B)两个专项子系统各占权重5%,合计10%;城乡居民收入、总消费两个专项子系统各占权重10%,合计20%。本文以上表9各子系统分别独立测评结果赋予各自权重,可以对应重复验证E.3排行报告表7最终综合测评结果排行。
[1] 王亚南,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俗学、民族学及文化理论、文化战略和文化产业研究;方彧,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口头传统、老龄文化和文化产业研究;李恒杰,云南省商务研究院院长助理、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市场流通与商务政策相关研究。
[2] 《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2011年以来每年出版)、《中国文化产业供需协调检测报告》(2013年以来每年出版)、《中国公共文化投入增长测评报告》(2015年以来每年出版),属于“文化蓝皮书”系列,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其中《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四度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学术出版项目”,这三本书2019年版同时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学术出版项目”。
[3] 《中国健康消费与公共卫生投入双检报告》(2018年以来每年出版),属民生指数报告,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中国教育消费与公共教育投入双检报告》已发表核心数据检测成果,待出版。
[4] 《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报告》(2016年以来每年出版)、《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2018年以来每年出版),属民生指数报告,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