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手工业

一 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青藏高原手工业生产力的进步集中体现在冶铁业的出现与发展上,铁器的应用使畜产品、木器等加工业水平也相应得到提升,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青藏高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考古工作者曾在西藏不同地点发掘出秦汉时期的铁器遗存,如在拉萨澎波农场洞穴坑中曾发现铁剑1柄、铁柄1件。[60]浪卡子县查加沟汉晋古墓葬中发现的武器均为铁质,“因锈蚀严重,均已成残片。种类有剑、刀、镞等,其中箭镞为锥形,与常见的三角形有别”[61]。乃东县普努沟墓葬群曾出土过10件铁器,[62]拉萨东郊辛多墓群中出土有铁箭链、铁质小刀、铁矿渣、铁块等物品。[63]这说明大致在秦汉时期,青藏高原上的居民已经比较熟练地掌握了冶铁技术。

如前所述,从考古发现来看,青海地区的冶铁业可能出现于西汉晚期,青海共和曲沟乡曹多隆古城曾大量出土烧结的铁块、炼铁的坩埚、木炭和矿石,说明此地曾有冶铁作坊。[64]该古城系新莽设西海郡后所筑古城之一,故从考古学上讲,青海地区的冶铁业当起于新莽时代。不过,结合汉武帝以来中央王朝在河湟地区设置郡县、移民屯田的历史事实,青海东部地区冶铁业的出现应当早于新莽时期。此外,曾统治青海西部和新疆东南部的羌人政权婼羌国也掌握了冶铁技术,史称婼羌国“山有铁,自作兵,兵有弓、矛、服刀、剑、甲”[65]。婼羌国制造的兵器种类繁多,其冶铁业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冶铁作坊规模应当较大,且应有一定数量的专门工匠。

新石器时代以来,一直在青藏高原居民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陶器制造业在秦汉时期仍是当地重要的手工业生产门类之一。

在青海大通上孙家寨汉晋墓出土的手工产品中,本地的手工业只有陶器制造业较为发达,其他手工业产品则与中原等地的同类器物相同,大多系从中原引进。该墓葬群出土的陶器以泥质陶器居多。西汉昭宣时期的泥质陶器多为罐形器,与青海民和胡李家庄汉墓中出土的器形大致类似,该汉墓“陶器分为泥质灰陶和夹砂褐陶两种,均轮制。器表均饰绳纹,且多数间饰弦纹。器形均为罐,包括长腹罐、扁腹罐、盘口罐、圜底罐和单耳罐”[66]。西汉后期,灶、壶、盆等一些新的陶器类型开始出现,但模制技术并不发达,如陶灶仍系手制,素面而无模印花纹。大致属于东汉前期的陶器制作工艺,不甚讲究,制作粗劣草率。这一变化在陶灶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如灶面皆素面,模印花纹消失,甚至往往用废砖稍加打凿以充陶灶。东汉晚期以后,陶器的制作水平又有较大提高,如器类增加,器形规整,模制器盛行,施釉技术开始应用,出土有釉陶壶、尊、杯、灯、灶、仓、井等。[67]2011年10月20日,考古工作者在青海西宁海湖新区一号汉墓中发现了较多的彩釉陶器,还清理出一件陶厕,这在青海考古史上尚属首次。[68]彩陶施釉技术的出现,反映了陶器手工业的进步,烧窑温度提高,产品的硬度也有所提高,其实用性、防水性都有所改善。

因铁制工具的较普遍应用,青藏高原地区木器加工业较先秦时期有了更大进步。诺木洪文化时期,羌人已会制造木车,两汉时期造车技术更为成熟。赵充国攻掠先零羌时,曾虏获“车四千余辆”[69]。造车是一门综合技术,这则材料说明,秦汉时期青藏高原不但有比较成熟的造车技术,而且反映出当时西羌的木器加工业较为发达。此外,源于中原的漆器也已传入河湟地区,青海民和县胡李家遗址出土“漆器2件。腐朽严重,仅能辨认出器形大致为盘”[70]

从川西高原的考古发现,特别是从石棺葬出土的随葬品来看,秦汉时期,制陶业、制铜业仍然是这一地区手工业中最为重要的部门,同时,铁器也应用于居民的生产生活中。“出土器物中,陶器以一种尖核桃形口沿的双耳罐为其特征,发现最多。其余有单耳罐、高领罐、杯、碗、三连罐、壶等,器形都很简单。个别墓中也有随葬大量青铜器和铁器的,如汶川萝葡砦1号墓,随葬有铜剑、铜柄铁剑、铜戈、铜钺、铁矛、铁刀、铜盔、银臂甲、革盾,以及铜带钩、金银项饰、琉璃珠、珉玉珠、半两钱等。”[71]这大体反映了当时手工业生产的基本状况。

二 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青藏高原的手工业主要围绕游牧民的基本生产生活而展开,如毛织、制皮等事关穿衣、居住等基本生活需求,因此,也是牧民必须掌握的生产技能。史载青藏高原上各部族牧民多以裘褐为衣,如附国人之“衣多毼皮裘,全剥牛脚皮为靴”[72],宕昌人“皆衣裘褐”[73],党项人之“服裘褐,披毡为上饰”[74],吐谷浑“庐帐而居”[75]之类,都反映了青藏高原上游牧民着衣方面的基本特点。所谓“裘”者,即皮制之衣;所谓“褐”或“毼”者,均为毛织之衣。当然,也有以毛毡为衣的,所谓“披毡为上饰”者即是。在住的方面,游牧民则多“庐帐而居”,“庐帐”又称“穹庐”“毡庐”等,大多是用牛毛或羊毛制成的毛毡搭建的,如党项人,其屋“织牦牛尾及羖毛为屋”[76]。为适应转场游牧的需要,庐帐可以随时拆卸搬迁。

游牧民的生产生活,离不开各种各样的金属器具,所以其对矿产开发及相关冶炼铸造技术的学习和掌握也颇为重视,特别是游牧民勇武善战,部族之间、部族内各部落间攻伐活动频繁,需要大量兵器武装自己。因此,兵器制造应该是游牧民手工业中最为重要的事情。史载吐谷浑境内“饶铜、铁、朱砂”等[77],附国境内“山出金、银、铜”等金属,另外,宕昌向中原的贡品中包括朱砂、雌黄、白石胆等,[78]大体上反映了高原上的一些矿产得到了开采。其中一部分则经冶炼加工为兵器及其他用品。《北史》载吐谷浑有弓、刀、甲、矟等兵器;[79]北周时,与吐谷浑关系密切的白兰羌还遣使贡献犀甲、铁铠等,[80]则其兵器的制造应有一定水平,故而作为贡品献给北周。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北史》关于附国的记载中,提到不少附国人使用的包括金属在内的各种手工制品,如“人皆轻捷,便击剑。漆皮为牟甲,弓长六尺,竹为箭”,又如“项系铁锁,手贯铁钏。王与酋帅,金为首饰,胸前悬一金花,径三寸”。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附国人已经比较熟练地掌握了金属制造等手工业技能。

不过,在这一时期青藏高原地区的手工业中,最引人瞩目的方面是吐谷浑为满足在青海立国的政治、军事及交通方面的需要,其在政治重地、地理形胜、交通要津等处所陆续修建了为数不少的城邑、桥梁等。

史籍中关于吐谷浑“有城郭而不居,恒处穹庐,随逐水草畜牧”的记载,一方面表明吐谷浑城池之筑引人瞩目,另一方面表明吐谷浑仍然保持着游牧行国的特质。应该说,吐谷浑城邑的修建,或出于军事防戍,或出于控扼交通,或作为政治中心,而非以居住为主要目的,但少数城邑还是有吐谷浑王室及部分上层贵族居住的。吐谷浑伏罗川城和伏俟城均是如此。

伏罗川城为吐谷浑王拾寅(452~481年)所筑。《南史》卷79《河南》及《梁书》卷54《河南王国》均记载:

慕(利)延死,从弟拾寅立,乃用书契,起城池,筑宫殿,其小王并立宅。

据《魏书》卷110《吐谷浑》记载,拾寅所筑城位于伏罗川:

慕利延死,树洛干子拾寅立,始邑于伏罗川,其居止出入窃拟王者。

伏罗川在今青海省兴海县曲什安河流域。拾寅建城伏罗川,吐谷浑政治中心由此从沙州即莫何川(今青海省贵南县茫拉乡)迁移至此。此城之筑,显系拾寅仿效中原王朝的做法,“居止出入窃拟王者”,以王为核心的部分统治者入住城内宫殿,由此开始了城居生活。不过,这个位于伏罗川的吐谷浑都城,在北魏皇兴四年(470年),被长孙观所率北魏大军焚毁了。是年,北魏令上党王长孙观督河西七镇军讨伐吐谷浑,“部帅拾寅遁藏,焚其所居城邑而还”[81]。周隋之际,吐谷浑王夸吕又筑伏俟城于青海湖西,其政治中心再度西移,作为政治中心的伏俟城,同样也成为吐谷浑王等居住的城邑。伏俟城遗址尚存,位于青海湖西北约15公里处。据黄盛璋、方永《吐谷浑故都——伏俟城发现记》所述,该城有用砾石叠砌成的外廓,呈长方形。“廓内偏东有南北内墙一道。西部有长约200米的方形夯筑台,为内城,内城有东门,城内靠西墙有一方形房基,边长700米,大约是宫殿遗址。基前有街道直通东门。符合‘以穹庐为舍,东开向日’(《后汉书·乌桓传》)的说法。”[82]

除了上述两个都城外,常见于史籍且较为重要的吐谷浑城邑还有浇河城、泥(洪)和城、洮阳城、曼头城、赤水城、树敦城、贺真城等。

浇河城,系吐谷浑王阿豺(413~428年)时所筑[83],为吐谷浑四大戍之一。[84]

泥(洪)和城与洪和城均系吐谷浑王伏连筹(490~529年)所筑军事戍地[85]

曼头城为吐谷浑冲要之地,为吐谷浑政治中心伏罗川北方重要的军事屏障。北魏和隋朝时期,数度大规模讨伐吐谷浑,曼头城是必拔之城,而吐谷浑失去此城的结果便是其王不战而遁。[86]

赤水城,位于曼头城以南以西,亦为吐谷浑四大戍之一,隋朝时期,曾以此城为河源郡治。[87]

树敦城和贺真城不知筑于何时,两城均为吐谷浑蓄藏财宝的战略重地,西魏将领史宁曾称“树敦、贺真二城是吐谷浑巢穴”[88],尤其是树敦城,曾为吐谷浑旧都,“多诸珍藏”[89]

除上述之外,吐谷浑境内所筑之城,见于文献者还有西强城[90]、鸣鹤城、镇念城、三角城[91](三城均在今甘肃临潭附近)等。另外,近世以来的许多考古调研发现在今甘青地区有不少吐谷浑时代城邑的遗址,如青海省河南县阿木去乎古城、泽库县羊玛日古城、贵南县塔瓦古城、冬次多古城等。[92]城邑的建设说明吐谷浑人除具备了必要的建筑工程技术之外,也掌握了在城内建筑宫室屋舍所必需的制砖、制瓦、木工等各种技能。

在吐谷浑时代,青藏高原上另一令人瞩目的建筑形制则是附国人所居之“”。《北史》卷96《附国传》:

……无城栅,近川谷,傍山险。俗好复仇,故垒石为,以避其患。其碉高至十余丈,下至五六丈,每级以木隔之,基方三四步,碉上方二三步,状似浮图。于下级开小门,从内上通,夜必关闭,以防贼盗。

关于“”,《康熙字典》谓:“《集韵》锄交切,音巢。附国之民,垒石为巢而居曰。”这种建筑形制当有很早的起源,但见诸中原文献则始自刘宋范晔等人编撰的《后汉书》:

冉駹夷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以为汶山郡。……皆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为邛笼。[93]

所谓“”者,为汉人据其建材、形制及用途等意会之称,当地语言谓之“邛笼”,意为“雕”,其起源与古代青藏高原居民的飞鸟崇拜有关,后世则以“碉房”“碉楼”称之。[94]这样的建筑形制,并非附国人所特有,而是青藏高原东部地区常见的一种独特的建筑形式,至今依然可见。

在建筑方面,吐谷浑人在黄河上所建桥梁即“河厉”也载诸史册,为人们所熟知者便是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2引段国《沙州记》中的记载:

吐谷浑于河(黄河)上作桥,谓之河厉。长百五十步,两岸垒石作基陛,节节相次,大木纵横,更镇压两边,俱来相去三丈,并大材以板横次之。施钩栏,甚严饰。桥在清水川东也。

“河厉”即河桥,吐谷浑的这种桥梁建筑形制,是一种为解决木材长度不够而需跨越整个河面的原始桥梁形式,也即伸臂梁桥或悬臂桥,又被称为“飞桥”“握桥”等。根据段国所记,这种桥是在河流两岸桥台或桥墩上用圆木或方木纵横叠置、层层挑向河心,最后用木梁连接为跨越河流的桥梁。

学术界认为伸臂梁桥在汉以后起源于西北,后来流传于全国各地。[95]目前,在青藏高原东部地区,仍可见到这种形制的桥梁。吐谷浑“河厉”是文献中最早有关伸臂梁桥较为完整的记载,说明吐谷浑人很好地掌握了此一形制桥梁的建筑技术,是这种桥梁建筑早期成功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