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1214-2017 煤炭工业露天矿边坡工程监测规范
-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189字
- 2021-04-21 16:45:30
9.2 地下水位监测
9.2.1 地下水位监测宜通过钻孔设置水位监测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现场监测条件、监测精度与监测频率要求,地下水位监测可采用测绳、水位计或地下水多参数自动监测仪等;
2 水位监测应从固定点量起,并应将读数换算成从地面算起的水位埋深及标高;
3 每次测量水位时,应记录观测井近期是否进行疏干降水,以及是否受到附近疏干降水井的影响;
4 采用测绳测量水位前,应对其伸缩性进行校核,并应消除误差;
5 采用电测水位仪时,应检查传感器的导线和测量用导线连接是否牢固,连接处应采用绝缘胶带仔细包扎,并应检查电源、音响及灯显装置是否正常,测量用导线应做好长度尺寸标记;
6 安装自记水位仪的观测点,宜每个月用其他测量设备对地下水位实测1次,以核对自记水位仪的记录结果;应在安装后第一个月及以后每半年,用其他测量设备实测2次水位,核对自动监测仪的记录结果;
7 当承压水水头高于地面时,可用压力表测量水位,当水头高出地面不多时,也可采用接长井管或测压管的方法测量水位。
9.2.2 地下水位监测应分层观测,水位观测管的滤管位置和长度应与被测含水层的位置和厚度一致,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应采取有效的隔水措施。
9.2.3 水位监测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位监测管的导管段应顺直,内壁应光滑无阻,接头应采用外箍接头;
2 观测孔孔底应设置沉淀管;
3 观测孔完成后应进行洗孔,观测孔内水位应与地层水位保持一致,且连通性良好。
9.2.4 地下水位监测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工观测水位宜每10d观测1次。对于承压含水层,可每月观测1次;
2 安装有自动水位监测仪的观测孔,宜每日观测4次,观测时间宜为6时、12时、18时和24时。存于存储器内的数据可每月采集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采集;
3 当遇有中雨以上降雨时,潜水层中的观测点应从降雨开始加密观测次数至雨后5d;
4 对傍河的观测孔,洪水期每日观测1次,从洪峰到来起,应每日早、中、晚各观测1次,并应延续至洪峰过后48h为止;
5 对流量较稳定的边坡地下水出露点水位,应每10d观测1次;当边坡地下水出露点水位变化异常时,应每日观测1次,直至水位相对稳定为止;
6 露天矿的疏干排水孔初期,地下水位变化较大,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1次~2次,直至水位变化接近疏干降水控制水位时,可每10d观测1次;
7 当需测定地下水与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时,应对地下水水位与地表水水位同步进行观测,可每10d观测1次;但汛期及水位变化较大时,应每日观测1次。
9.2.5 地下水水位监测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位监测数值应以米为单位,并应测记至小数点后三位;
2 人工监测水位时,同一测次应量测2次,间隔时间不应少于1min,并应取2次水位的平均值作为监测结果,两次测量允许偏差应小于10mm;
3 自动监测水位仪精度误差不应大于10mm;
4 每次测量结果应当场核查,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补测。
9.2.6 当需对与边坡影响范围内地下水有水力联系的地表水体水位监测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文普通测量规范》SL 58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