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2 管节预制时,宜建立专业混凝土搅拌站。

3.0.3 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体系,制订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3.0.4 应组织有关技术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调查,掌握现场情况,核对设计文件,做好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

3.0.5 施工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现场条件及沉管隧道工程重点、难点和工艺特点,选择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法,应合理配备适用的船机、设备、机具和劳动力等资源,布置施工场地总平面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0.6 施工中应加强施工测量、监测工作,实施信息化施工,必要时应开展试挖槽、垫层试验、管节大比尺或足尺模型试验等工艺性试验。

3.0.7 沉管隧道施工前,应进行安全与技术交底。

3.0.8 沉管隧道工程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的基础。

3.0.9 沉管隧道工程施工应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