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影响我国绿色建造推进的原因
1.4.1 公众对绿色建造认识不足
绿色建造意识的加强与整个环保意识的加强是相辅相成的。当前,包括政策的制定者、业主、设计者、施工人员及公众在内,人们对环保的认识普遍不够,公众环保意识水平仍有待提升。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特点主要表现在:说得多,做得少;学者和政府官员对环境问题关注较多,而一般居民的环境意识普遍欠缺;城镇居民的环境意识较强,但广大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普遍欠缺。在工程项目的建造过程中,由于建筑施工作业的特点,以及一线从业人员受教育水平普遍偏低,他们对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能源节约意识不强,似乎已经习惯了刺耳的噪声、随意的浪费和一些习惯性的不良做法。
1.4.2 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驱动
一些绿色建造技术的运用需要增加建筑成本,如无声振捣,现代化隔离防护、节水节电等对可持续发展有利的新型设备,有利于可持续的建造方法的研究与确定。但一般来说,承包商的目标是以最低的成本及最高的利润在规定的时间内建成项目。除非几乎不增加费用,或者已经在合同中加以规定,或者承包商在经济上有收益,否则承包商很少会去实施与环境保护或可持续发展有关的工作。
绿色建造概念的应用同样可以在施工中产生节约的效果。例如通过减少对施工现场的破坏、土石方的挖运和人工系统的安装,降低现场清理费用;通过监测耗水量、在有可能的场合重新利用雨水或施工废水,降低用水费用;通过施工和拆除废料的重新利用,降低填埋场的额外收费和运输费;通过更仔细的采购以及资源和材料的重新利用,降低材料费;减少由于恶劣的室内空气品质引起的员工健康问题等。
但是,当前承包商采用的绿色建造技术或施工方法,其经济效果并不明显。很多情况下,由于绿色建造被局限在封闭施工、减少噪声扰民、减少环境污染、清洁运输等目的,通常还要求增加一定的设施或人员投入,或需要调整施工作业时间,因此反会带来成本的增加。而一些节水节电措施如果没有系统地长期采用,则由于其节约的费用可能低于其投入也难以得到推广应用。
1.4.3 制度措施不完善
由于缺乏系统科学的制度体系,使得政府在宏观调控上缺乏有效的手段,各个部门的标准不同,给执行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一方面,当前我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文明施工的管理上,对于绿色建造还没有系统科学的制度来予以促进、评价及管理;缺乏必要的评价体系,不能以确定的标准来衡量企业的绿色建造水平。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建筑市场仍存在一些不良现象,各项改革正在进行中,如不规范的建筑工程承发包制导致一些施工企业并不是通过改进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来提高竞争力;建筑工程盲目压价现象严重,导致承包商的利润较低,催动技术革新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
1.4.4 建筑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较低
由于建筑施工具有土地附着性、材料加工性、设备依赖性、技术移植性和劳动密集性等特点,建筑业技术进步主要依赖于如新材料、新能源和新生产装备制造等其他行业先进技术的横向转移和渗透。一定意义上讲,这些行业的技术水平决定了当前建筑施工的技术水平。同时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企业管理水平较低的现象。企业采用绿色建造技术带有很强的随意性,缺少制度化、规范化,无法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反而导致成本上升,绿色建造经济性效果更差,形成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