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翻譯至今已有十年,在此期間,雖然曾以最高得票獲得了第四屆優秀外國文學圖書一等獎,但我知道,這是評委們對詩歌翻譯所給予的重視和對我的寬容。因為即使當時我的眼病不是那麼糟糕,譯文中留下的問題還是不會少的。事實上,即使是英詩英譯,認真的譯者也是一改再改的。現成的例子是前言中提到的 Nevill Coghill,我當初看到的是他上世紀五十年代的譯本,後來他七十年代後期的譯本中就有較多修改,而且似乎六十年代就改過。
就我來說,每次看自己的拙譯總會有些修改,等到有重新排版的機會就用上,這本書也不例外。修改主要分三類。一類是通常都有的改正誤譯和調整字句,以求比較準確或讀來比較順口。
一類同格律有關,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初版中留下一些十二字四頓的詩行,現在大多改成十二字五頓,因為原作的詩行是五音步;另一種情況則是盡量避免連續的對句押同一個韻,以求更加接近原作的押韻方式,畢竟英語的韻部較多而同韻詞較少,因此除非有意安排,總是一個對句一個韻,不會連續有兩三個對句只用一個韻。但是譯文中允許一種例外,就是兩個對句即使是“緊鄰”,但只要分屬兩個段落,中間有空行表示較長停頓,仍可用同一個韻。
第三類同書中的散文譯文有關。原作中兩個說教性很強的“故事”用的是“分行”散文(原文中有表示分行的斜線並標出行數,只是沒有分行排)。當初翻譯時,我感到這些文字比較繁復,應當保存這特點。但後來再看,覺得在保持原意的條件下還是簡明些為好,何況有些現代英語譯本中根本不收這兩個故事。所以修訂中刪除了許多可有可無的詞語。
最後要說的是,在上次出書之後,又見到了幾種原版的《坎特伯雷故事》,於是根據其中的材料增加了一些注釋。另一方面,這些原版也讓我注意到對該書的不同編排,但本書還是保持Skeat編定的次序。
當然,《坎特伯雷故事》這樣的譯本幾乎可以無限修改,但要修改的不足之處並不是因為對格律形式有要求而造成,事實上,這裡所有的修訂仍然在本來的格律框架內進行。這就說明,即使對譯詩形式有比較嚴格的要求,譯者仍有很大的改動余地,或者說,漢語仍有足夠的潛力在這種要求下較準確地反映原作內容。因此,對於特別講究形式的詩歌作品,對於追求“形神兼備”的譯者,不宜隨便放棄對原作格律形式的反映。
黃杲炘
二〇〇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