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日本区域主义方针的形成与发展

本文着重分析战后日本如何经由东南亚—亚太—东亚三个阶段,逐步形成独特的区域主义立场和政策。

从日本首相岸信介战后首访东南亚到在东京召开首次东南亚开发部长会议,是战后日本区域主义立场和政策的第一个发展阶段,可称东南亚区域主义阶段。

在这一阶段,日本的区域主义和政策,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以东南亚为重点

1957年5月、11月,日本首相岸信介首次访问了东南亚的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马来亚、南越等国,提出了建立东南亚开发基金和技术训练中心的设想,明确了日本的区域性国际经济合作方向。

1966年4月,日本外相椎名在东京举行的首次东南亚开发部长会议上强调:对亚洲各国经济开发予以积极协助,是日本推进亚洲外交的重要一环。日本首相佐藤在会上表示:日本愿意为“开发”东南亚“提供援助”。在日本的推动下,会议倡议成立“促进东南亚经济发展中心”,研究和制订“开发计划”。

战后,日本之所以以东南亚为重点倡导区域经济合作,首先是因为东南亚“地区化”水平的提高。这时,由于冷战框架的限制和经济全球化水平的相对低下,亚太、东亚地区主要还是作为地理意义上的区域“被动”存在。而东南亚各国除了地缘上的联系外,在经济、政治、安全等方面已开始建立地区性联系,正在向着“主动的主体”方向发展。例如,1961年7月,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成立“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外长会议发表“曼谷宣言”,宣布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以“通过共同的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卫林等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关系大事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91页。。这使日本有可能将与东南亚各国的合作,提升为与东南亚地区的合作。

其次,是因为日美贸易摩擦的开始和增加。1955年,日本加入《关贸总协定》,确立了贸易立国方针。1959年,日本对美国贸易开始转为顺差,当年顺差额为1.13亿美元。而在此期间,美国的国际收支持续恶化,其综合收支逆差由1951至1955年间的62亿美元增至1958至1960年间的115亿美元。战后日美贸易摩擦由此开始和增加。美国政府在1959年关贸总协定东京大会上,要求日本对美国大豆、生铁等10种商品实行贸易自由化,否则将对日本商品采取进口配额制。这种强硬态度迫使日本不得不在逐步实行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加强海外市场的开拓。

东南亚因具有以下条件而成为日本加强海外市场开拓的首选之地。首先,东南亚坐拥马六甲海峡,有大量日本不可缺少的资源,对日本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其次,当时东南亚国家在战后基本被置于美国的势力范围,而日本为美国盟国。这使东南亚和日本在政治与安全上具有共同利益。再次,日本在战后通过所谓赔偿,与东南亚各国已经建立了密切的经济联系。

(二)主要通过“经济外交”的方式推动与东南亚地区的合作

1955年,岸信介提出:“加强与自由主义国家的合作,推进对东南亚各国的经济外交。”(日)田尻育三等著:《岸信介》,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33、149页。1959年,日本外务省进一步阐述了经济外交的内容,主张通过“官”“民”和“国际机构”等各种渠道,推动与东南亚地区各国的经济合作。(日)《我国外交的近况》,1959年度第23页。

由于当时东南亚各国经济水平相当落后,迫切需要发展资金。适应这种需要,日本对东南亚经济外交,开始主要通过“赔偿”进行。据统计,日本以实物等形态,共向以东南亚国家为主的11个国家支付了总额相当于15亿美元的赔偿。以后,转入以贷款为中心进行。1958年,日本出资54亿日元,设立东南亚开发基金。之后,又设立了海外经济合作基金。还作为最大的出资国,推动成立了亚洲开发银行。日本通过贷款援助东南亚国家的同时,有力推动了向这些国家的出口。

(三)以对美国关系为中心

东南亚虽然在战后成为日本区域主义的重点,但这时的日本区域主义是一种以对美关系为中心的区域主义。安全上,日本与美国在1951年9月签订“日美安保条约”,接受美国的保护。经济上,美国市场对日本而言,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从贸易来看,直至1960年,日本出口的27%、进口的35%依靠美国市场;从吸引外资来看,1950—1962年日本取得的海外贷款的90%来自美国;从引进技术来看,1950—1960日本引进的1356件甲种技术中的大多数是美国的。

正因如此,战后日本虽然是在和美国贸易摩擦加强的背景下开始考虑其国际经济合作方针、亮出区域主义旗号的,但却相当谨慎地注意与美国在东亚的战略要求相协调。日本首相佐藤荣作要求外务省的官员“不仅要确保出口市场,而且要站在维护自由与和平的高度来研讨同东南亚的经济合作。”《战后日本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83页。

(四)排他的、分裂的区域主义

日本以对美关系为中心的态度,使当时日本的区域主义基本被纳入美国的冷战战略框架之内,必然成为一种排他的、分裂的区域主义。这种区域主义的排他和分裂性,主要表现在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排斥上。

例如,日本对东南亚各国进行赔偿,唯独将越南排斥在外。又如,旧金山对日片面和约生效后,日本成为“巴黎统筹委员会”成员国,并与美国签订了对华禁运的秘密谅解协定,严格禁止所有战略物资和其他重要商品及技术设备对华出口。(日)田中明彦:《日中关系1945—1990》,第45页。1957年,岸信介访问台湾,对蒋介石表示,“在使大陆恢复自由的问题上,日本是有同感的”,(日)田尻育三等著:《岸信介》,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33、149页。对新中国表示了强烈的敌意,对华经济关系被限制在小规模的民间贸易上。

正因为如此,日本著名东南亚问题专家波多野澄雄认为:20世纪50年代日本开发东南亚的路线有两种:“其一是日美协力开发东南亚,即所谓‘反共经济圈’路线。岸信介政权时代的东南亚开发基金构想、佐藤荣作政权时代的东南亚开发部长会议都属于此。其二虽然是小规模的,但却与‘反共’路线保持距离,以‘亚洲一员’的立场,在现实中探索广泛的经济合作可能性,这是以‘科伦坡计划’为象征的路线。随着越南战争的深入,前一条路线占据了压倒的优势。”(日)《战后外交的形成》,山川出版社1994年版,第216页。

从三木武夫外相提出“亚洲—太平洋构想”,至冷战后日美安保条约新定义的完成,是战后日本区域主义立场与政策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可称亚洲太平洋区域主义阶段。

亚洲太平洋区域主义阶段又可分为两个小的阶段:(1)从三木武夫外相提出“亚洲—太平洋构想”、大平首相提出“环太平洋连带构想”三原则,至日本积极响应澳大利亚建议参加APEC,可称为日本向亚洲太平洋区域扩展经济合作阶段。(2)从日本提出以东盟扩大外相会议作为亚太地区的“政治对话”场所,至冷战后日美安保条约新定义完成,可称为“双轨接触”阶段,即日本在发展亚太经济合作的同时,力图在亚洲太平洋区域建立以日美安保关系为中心的安全合作体系阶段。

以下,分别按上述两个小阶段,分析日本区域主义立场与政策的特点。

(一)向亚洲太平洋区域扩展经济合作阶段

在此阶段,其区域主义的特点为:

1.区域合作范围更为广大,由主要考虑与东南亚各国的合作,扩大为与亚洲太平洋各国特别是与太平洋五国及东南亚各国的合作

1967年年初,日本外相三木武夫正式提出“亚洲—太平洋构想”,主张太平洋地区的日、美、加、澳、新五个发达国家加强合作,共同开发东南亚。1968年,在东京成立太平洋贸易发展会议。1969年,在东京召开亚洲太平洋合作委员会部长级会议。日本显示出努力推动亚洲太平洋地区经济合作,并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姿态。1980年,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提出了“环太平洋连带构想”三原则:(1)实行面向世界的开放性地区主义;(2)以实现自由的开放性相互依赖为目标;(3)新构想以已有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关系为基础,并互为补充。三原则确立了日本关于亚洲太平洋地区合作的指导方针。上述原则精神为以后几届日本内阁所继承。1989年11月,日本积极支持并参加了由澳大利亚建议召开的APEC部长级会议,促使APEC成立。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变化,主要原因在于:

首先,亚太地区经济联系的加强。东亚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有力推动了亚太地区的经济联系。在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实力长足进步,到1986年,GDP已上升到仅次于美国的水平。其后,亚洲四小龙实现经济崛起。泰国、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的经济也出现了迅速发展的局面。美国成为东亚地区重要的资金、技术提供国和主要的出口市场,同时,也吸引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将经贸中心东移。其次,中国实行改革开放,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融入世界主流经济体系,进一步加强了亚太各国的经济联系。这使日本有要求也有可能将其区域经济合作扩展至整个亚太地区。

其次,世界范围内经济区域化发展的压力。随着以关税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货币基金为主导的全球自由经济体制的发展,区域性经济集团的合作要求也在进一步加强。例如,1966年5月,西欧“共同市场”六国决定完全取消六国间工业品关税;12月,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七国决定提前三年完全取消相互间的工业品关税。这种趋势,必然迫使日本将区域经济合作的目光,由东南亚向更大的地区投射。

1965年5月,在日澳经济贸易联合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日方代表永野重雄强调:“世界经济国际性的合作,统一化的动向,无论如何正在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在各地区进行,世界经济现在已经进入了一个重新组合的阶段,完全能够找出在围绕太平洋的5个发达国家之间说明可以确立经济合作体制的几点要素。”(日)倭岛英二:《日本外交的革新》,鹿岛研究所出版会1965年版,第40、40页。

再次,加强与太平洋地区海洋国家的合作,适应了日本当时防止苏联对外扩张的战略需要。20世纪60年代以后,苏联对外扩张的势头不断加强。1979年12月,苏军入侵阿富汗,引起日本更大的警惕,日本有关方面认为:“美国的军事力量已不能对其盟国与友好国家提供曾经有过的非常密切的安全保障。”(日)综合安全保障研究俱乐部:《综合安全保障战略》,1980年7月2日。这使得日本希望寻求更加广泛的合作,以改变单独依赖美国的状况。

同时,日本一直极为重视海洋安全,1972年,大平正芳首相就在《太平洋共同体》杂志发表文章强调:“日本是位于亚洲的海洋国家”,“日本的生存与繁荣及其安全和名誉都取决于环绕日本的海洋的安全”。

上述情况,必然推动日本加强与太平洋地区海洋国家美、澳、新、加等国的合作。发展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要求,因适应了这种战略需要而变得更加强烈。

此外,1973及1978年的两度石油危机,促使日本多方位地寻找资源与能源供应地,也加强了日本与亚洲太平洋国家的合作。1980年1月,大平首相出访澳大利亚,主要目的便是要求与澳确立在资源和能源方面的依赖关系,结果促使澳承诺作为“可靠的供应国”,最大限度地给予合作。

上述需要,必然推动日本扩大区域合作范围。

2.通过扩大区域合作,积极谋求在亚洲太平洋地区经济合作中的主导地位

随着日本经济实力的增强,日本国际地位得到明显提升。首先是日美关系趋向平等化,1974年11月20日,日美两国首脑在东京发表联合声明,宣称美日作为太平洋国家,“已发展起密切的互利关系,这建立在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鹿岛和平研究所编:《日本外交主要文书年表》,第3卷,原书房1985年版,第741页。

20世纪70年代中期,日本成为“七国首脑会议成员”后,其影响力向更大范围扩散,日本力图推动国际格局向“日美欧”三极方向发展。为此,日本积极谋求在亚洲太平洋地区经济合作中的主导地位。1976年,大平正芳在担任自民党干事长后不久就指出:“如同美国对中南美各国、西德对欧洲共同体各国、欧洲共同体对非洲各国给予特殊关照那样,我国对太平洋地区各国也应给予特殊关照。”(日)《大平正芳的政策纲要资料》。其后,大平又表示:“亚洲各国要求经援时,日本务必决心给予,否则亚洲各国间的关系就不能顺利发展。这是美国在亚洲发挥多年的作用。不过,我们不能希望美国永远这样做下去。”(日)鹿岛和平研究所编:《当今世界事务中的日本》,日本时报公司1971年英文版,第219页。在上述方针的指导下,1977年,日本对亚洲的援助额超过了美国。并在同一年宣布了今后5年内扩大政府开发援助一倍以上的计划(以后缩短为3年)。

3.以松散性的地区合作,适应亚太各国和地区发展差距较大的状况

早在1965年5月,在日澳贸易联合委员会会议上,日方代表便指出:“太平洋地区当前还不可能确立像欧洲那样的统一体制”,主张“以结合程度较低的体制出发,经过相当的年月,逐渐加深合作程度”。(日)倭岛英二:《日本外交的革新》,鹿岛研究所出版会1965年版,第40、40页。1976年,大平担任自民党干事长,在设计太平洋地区合作时,明确提出:太平洋地区“既有发达的工业国家,也有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还有工业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由于发展阶段不同,不可能像欧洲共同体那样实现区域联合。在提法和政策的实施上都应慎重从事,似乎可以建立一种‘松散’的合作关系。”(日)《大平正芳的政策纲要资料》。

4.淡化政治安全色彩,强调经济合作

战后,日本奉行的是先经济后军备的发展方针。这一发展方针对外表现为:在政治安全上追随美国的同时,力求扩大经济合作范围。20世纪70年代初,中日建交,又值“美国明确的优势无论在军事还是经济方面都终止了”。(日)《大平正芳的政策纲要资料》。这使日本在推进亚洲太平洋地区合作时,更注意淡化政治安全色彩,强调经济合作。大平首相主张:太平洋地区各国“建立一种不涉及政治和军事而以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为中心的开放的、松散的联合”。1980年1月17日在澳大利亚与弗雷泽总理的会谈。

5.以开放性的地区合作,谋求经济区域化与自由贸易两方面的利益

在新的条件下,日本提出了将区域合作扩大到亚洲太平洋地区的主张,但这并不意味着日本会放弃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日本谋求的是经济区域化与自由贸易两方面的利益,主张的是“开放性的地区合作”。大平首相在介绍“环太平洋连带构想”时便强调:“环太平洋各国之间的合作也绝非为了建立排他性的国家集团。其最终目的是为了造福于太平洋各国以及最大限度地促进整个人类的幸福和繁荣。”1980年1月17日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市国立图书馆所作讲演《太平洋时代的创造性合作关系》。

(二)主张“双轨接触”

在发展亚太经济合作的同时,力图在亚洲太平洋区域建立以日美安保关系为中心的安全合作体系。在此阶段,日本区域主义的特点为:

1.主张“双轨接触”,在发展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的同时,着力于推动亚太地区的安全对话与合作

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世界安全形势发生重要变化。日本政府认为:发生世界规模战争的可能性大幅度降低,但地区性冲突、民族冲突、大规模破坏性武器扩散等危险在增加,出现了“威胁多样化”的状况。为应对这种变化,日本政府主张扩大亚太地区合作的内容。

1991年年初,日本外务省形成了关于亚太区域合作的新思路,即佐藤(时任日本外务省情报调查局长)草案,要求在发展经济合作的同时,开展政治对话,认为这种政治对话应以中小国家为主的东盟扩大外相会议为中心,并呼吁扩大政治对话的范围,特别要将俄罗斯、中国包括进来。(日)防卫学会主编:《新防卫论集》,第25卷第3号,1997年12月,第51页。该思路为日本政府所接受。1992年2月,日本首相宫泽公开提出“双轨接触”的口号,主张以东盟扩大外相会议为亚太地区的政治对话场所,而以APEC为亚太地区经济合作场所。

“双轨接触”方针的提出,标志着日本区域主义开始向着地区安全合作与地区经济合作全面结合的方向转变。

2.加强日美安保关系,推动冷战后的亚太安全秩序向以日美关系为核心的方向发展

“双轨接触”虽然要求在推进亚太经济合作的同时,发展亚太的安全合作,但是日本所希望的亚太安全合作,是一种以日美同盟为核心的安全合作。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具体描述过这种安全合作体系:“为了维护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和平,日美安全条约、美韩同盟条约、美国和澳大利亚的同盟条约已经铺设在海底”,“另一方面也要努力建立安全保障机构,比如同俄罗斯、中国、北朝鲜、韩国,或者把美国也包括进来,建立东北亚安全保障的协调机构,促进交流、培养信任关系、防止发生纠纷,以及在发生纠纷时共同制止”。很显然,这种体系不是出于国际关系民主化的理想,而是一种霸权稳定结构。

1995年2月,在日美共识的基础上,美国国防部发表了《东亚战略报告》,认为:“我们同日本的安全联盟是美国在亚洲安全政策的关键。不仅美国和日本,而且整个地区都把这看成是维护亚洲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新华社华盛顿1995年2月27日电。1996年4月,《日美安全保障共同宣言》正式发表,认为冷战后,维持和发展日美安保关系,有利于“确保两国及地区的繁荣、民主化、人权和推进市场经济”。经过上述约定,日美安全条约由原来以保卫日本本土为主,扩大为确保美日在亚洲太平洋地区安全与经济利益。这一变化,表明日本在配合美国,推动冷战后的亚太安全秩序向以日美关系为核心的方向发展。

3.发展对华合作关系的同时,加强对中国的防范与制约,成为日本区域主义政策的重要内容

中国的崛起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亚太地区的另一重要变化。这给予日本的区域主义以重要影响。在发展对华合作关系的同时,加强对中国的防范与制约,成为日本区域主义政策的重要内容。

冷战结束后不久,日本防卫厅顾问、原统合幕僚长会议议长西元提出了日本可能面临的六大危险,其中之一为“出现地区性霸权国家的危险”,联系西元在同一讲话中提出的日本今后在地区中应关心的若干具体问题,可以清楚地看到,西元担心的是中国成为“地区性霸权国家”。这些具体问题中有“东中国海大陆架的资源问题、钓鱼岛的所有权问题何时、怎样解决?”“中国军事的现代化以什么为目标、将进行到什么程度?周边国家如何对应中国军事现代化的发展?”“南中国海的所有权、资源问题如何解决?”,等等。

由于存在上述担心,日本力图将中国拉入美日所主导的区域安全体系中,以便在发展对华合作关系的同时,加强对中国的防范与制约。例如在考虑亚太地区安全对话时,日本政府官员便认为:冷战以后,亚太地区包括大国关系在内,仍然处于不安定、不确实的状况。如有一个美、中、俄、日都在内的讨论场所,即使各国的政策不一致,至少也可以了解相互在考虑什么。特别是地区大国中国正在日益强烈地显示其存在,使中国参加国际安全保障政策的讨论是必要的。(日)平松贤司(日本外务省综合外交政策局安全保障政策课长):《亚洲太平洋型安全保障机构成立吗?》,见《外交论坛》1999年特别篇第118—119页。

从日本提出关于建立亚洲货币基金的建议,到小泉首相提出建立“东亚共同体”,是战后日本区域主义立场与政策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可称东亚区域主义阶段。

在此阶段,日本区域主义立场与政策的主要特点为:

(一)东亚认同感加强,希望建成以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为基础的多层经济合作框架

这时,东亚区域内的经济联系有了迅速发展。20世纪90年代末,东亚区域内的贸易已占其贸易总额的50%以上,21世纪初,有了更大增长。例如到2002年,亚洲接受日本的出口,占到日本出口总额的43%,创历史最高纪录,其中绝大部分是东亚地区接受的,而接受最多的是中国,这使中国取代美国,成为日本最大的进口国。

东亚区域内密切的经济联系,不仅反映为区域内国家与地区在经济发展上的相互促进,而且反映为经济危机一旦发生,便可能在整个区域内的扩散。1997年,首先在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发生的金融危机,便迅速波及东盟其他国家,以及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甚至日本、中国等东亚国家和地区。这种“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密切经济联系,加强了日本对东亚区域的认同感。

同时,EU与NAFTA的快速发展(2004年,东欧及中欧的10国将进入EU;2005年,NAFTA将整合中、南美形成美洲自由贸易区),更提升了日本推进东亚区域合作的紧迫感。

这使日本自东亚金融危机后,形成了所谓“多层的经贸政策”概念,即全球范围的WTO政策,亚太范围的APEC政策,东亚范围的FTA政策,希望建成以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为基础的多层合作框架。在上述政策的指导下,日本对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表现出了以往少有的热心。

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成立东亚经济集团,日本不敢呼应。1997年9月,日本却不顾美国的反对,提出了由日本、中国、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以及新加坡共同出资建立亚洲货币基金的建议。

1997年12月15日,在日本的支持和参与下,首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召开,讨论了21世纪东亚的发展前景、东亚金融危机和如何深化东亚区域联系。次年,在东盟—中日韩领导人第二次会议上,日本与其他国家一起,接受韩国总统金大中的提议,成立了“东亚展望小组”,规范东亚合作的长远蓝图。2001年,“东亚展望小组”提交了研究报告,主张以建立“东亚共同体”作为东亚合作的长远目标。

2002年7月,日本与韩国在两国政府、产业、学校代表共同参加的研讨会上,开始讨论两国缔结自由贸易协定的问题。2002年11月30日,日本与新加坡签订了包括自由贸易协定在内的新时代经济合作协定。

2003年6月,日本“国际论坛”向日本首相小泉提出政策建议“东亚经济共同体构想及日本的作用”,主张日本积极行动起来,推动创建“东亚经济共同体”。同年12月,在日本与东盟特别峰会发表的《东京宣言》里,写入了建立“东亚共同体”的主张。

(二)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以占据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主导地位

首先同东亚发达国家新加坡、韩国形成自由贸易区(FTA)。然后逐步扩大,其扩大顺序大致为:中国香港、台湾,及中国东南沿海发达地区,东盟,整个中国。

日本之所以以新加坡、韩国等东亚的发达国家作为自己建立自由贸易区(FTA)的首选对象,有技术层面上的原因,例如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国家,与日本农产品贸易比重非常低,因此,双方决定农产品市场开放议题不列入协商范围。这使日本与新加坡建立自由贸易区比较容易。但是日本这样做,更有战略层面上的考虑,这就是首先争取东亚发达国家的合作,以占据未来东亚共同体的主导地位,抢占先机之利。日本“国际论坛”便主张:在2005年首先由日新韩成立东亚自由贸易区,以让日韩新自由贸易区成为“发展的经济共同体——东亚共同体的重要核心”。然后,再考虑分阶段扩大。日本“国际论坛”设计的东亚共同体成立阶段是,在日韩新成立自由贸易区后,可以考虑让中国“沿海的经济特区作为经济地区先参加,即分不同的地区,分先后参加不同领域的经济合作”。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也应作为独立的经济地区参加东亚经济共同体”。(日)《东亚经济共同体构想及日本的作用》,见《世界周报》2003年7月8日。其后,才是整个中国。而与整个东盟,则拟在2012年前实现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构想。

显然,日本设计的东亚区域经济合作路径,既不是“10+3”(东盟自由贸易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也不是三个“10+1”(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东盟+日本自由贸易区,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区)的合并。因为,经过这条路径,日本都难以取得东亚区域合作的主导地位。日本希望的是首先建立以其为核心的日新韩自由贸易区,然后像摊大饼一样,分阶段扩展到整个东亚地区。

(三)防止中国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取得主导地位,同时争取中国的合作

但东亚经济合作的进程,不可能完全按照日本希望的逻辑展开。2001年11月6日,第5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决定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此,日本感到震惊,“对于日本而言,东盟是一个特殊地带,如果东盟向其他国家倾斜,日本将无法保持内心的平衡”。结果,“为了与东盟共同探讨自由贸易协定,日本政府也慌忙同意设立日本—东盟加强经济合作专家小组”。(日)津上俊哉:《中国崛起,日本该做些什么?》中译本,李琳译,第41、45页。显然,对正在崛起的中国,日本是心存疑忌的。因此,在日本推进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指导思想中,包含有防止中国在该区域经济合作中取得主导地位的考虑。

日本虽然担心中国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取得主导地位,但也很清楚:“从政治(特别是安全)和经济两方面考虑,东亚经济共同体没有中国参加是不行的。中国这个大国参加,可以说是建立东亚经济共同体的前提条件。”(日)《东亚经济共同体构想及日本的作用》,见《世界周报》2003年7月8日。

正是出于上述既要防范又想合作的矛盾立场,2002年11月,当中国提出中日韩就三国缔结自由贸易协定问题开展共同研究时,日本首相小泉回应说:“应该从中长期角度进行探讨,我将关注进展情况”,(日)津上俊哉:《中国崛起,日本该做些什么?》中译本,李琳译,第41、45页。表现出慢慢来,但并不拒绝的态度。

(四)努力提高日本在东亚地区内的军事地位,同时注意推动东亚地区内的多边安全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在加强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同时,适应东亚安全形势变化、美国建立全面优势地位战略和日本成为“普通国家”的需要,正进一步加强其东亚军事强国的地位。2003年,日本有学者建议日本构筑“多重遏制机制”:(1)日美同盟的“扩大式遏制机制”;(2)以导弹防御体系为基础的“拒绝式遏制机制”;(3)突破“专守防卫”概念,建立灵活的防卫力量,实现“独自遏制机制”。(日)神保谦一:《抛开“基础防卫力量”设想,采取“多重遏制机制”》,见《世界周报》2003年8月29日。实际上日本已经在这样做了。

首先,这表现在日美安全保障的战略重点由“保卫日本”,转为对付“周边地区紧急事态”。1999年4月27日和5月24日,日本国会先后通过《周边事态法》等三个相关法案。2000年2月,日美举行首次针对“周边有事”的图上演习。该演习假想朝鲜越过三八线进攻韩国,在事态扩大后,向日本发射导弹,并派武装游击队入侵日本国内,占据和破坏原子能发电站等重要设施。自2001年的日本《防卫白皮书》始,日本明确宣称“台湾海峡的安全是日美安保条约的对象”。上述情况表明日本的所谓周边有事,重点在东亚地区特别是朝鲜和台湾海峡。

其次,表现在日本以东亚地区的所谓威胁为重点,加强军事力量特别是实施导弹防御体系的研制和部署。日本已经通过修改《防卫计划大纲》和制定《2001—2002年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将建立导弹防御体系确立为今后日本防卫力量建设的重要任务,既参与美国的导弹防御体系,又独自研发。预定在2006年年初,组成一支一体化的反导弹力量;在2008年前后,拥有建立反导弹系统的全部主战装备。日本的导弹防御体系一旦建成,不但能增强对付朝鲜导弹的能力,还将削弱中国导弹的威慑力量,从而大大提升其在东亚地区的军事地位。

日本加强在东亚军事地位的努力,造成东亚各国关系不同程度的紧张,为缓和这种紧张关系,日本对推进东亚地区安全合作表示出更大的兴趣。与政府关系密切的日本和平·安全保障所在主张与美国合作建立导弹防御体系的同时便强调:“中国在增强自身的弹道导弹和核武器的同时,反对他国建立导弹防御体系,这种态度是自相矛盾的。我国应要求建立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军备管理体制。为此,将导弹防御体系和地区军备管理政策联系起来,推进核裁军和军备管理是必须的。”(日)和平与安全保障研究所编:《亚洲的安全保障》(2001—2002),朝日新闻社发行,2001年版,第29页。

此外,反恐和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要求,也使日本更加积极于推进东亚地区安全合作。日本参加了朝核问题的两次六方会谈;与中韩东盟达成共识,将“10+3”框架运用于安全领域,共同打击跨国犯罪,以促进东亚地区的和平与发展。

(五)坚持开放的地区主义,力争在美国的支持下推进东亚地区合作

日本加强东亚区域合作的主张,虽然基于东亚认同感的加强,并带有与欧洲共同市场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竞争的意图,但出于整体战略利益的考虑,实行的仍然是一种“开放的地区主义”。

为了打消美国对日本加强东亚地区合作的疑虑,日本一些学者已开始游说美国。日本经济产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西格尔亚洲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宗象直子便向美国有关方面表示:“协助东亚实现经济统合,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其理由是:(1)日本经济的前景是否光明,依赖于日本能否灵活运用亚洲的活力;(2)东亚相互依存度的增强,可以加深相互理解,增强预见性,缓和地区紧张,减轻美国安全保障的负担;(3)如果日本在东亚一体化过程中能够成为被邻国信赖的领袖,对美国而言,日本将是更有价值的同盟国。(日)《日本应下定决心加入到东亚经济统合中去》,见《论座》2002年8月号。

显然,日本不仅不想将美国排除在外,反而希望争取美国的支持与合作,获得东亚地区领袖的地位。

综上所述,可知战后日本的区域主义立场和政策,经历了一个由小范围向大范围、由经济合作向经济合作与政治安全合作相结合、由单层框架向多层框架、由推动一般的经济合作向推动经济一体化转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日本的东亚认同感与占据东亚主导地位的要求同时上升。这将使中日之间产生新的合作与竞争,如何使这种合作与竞争纳入良性轨道,是当今中国在考虑中日关系与东亚多边合作时,必须正视的新课题。

(原载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日本研究》2004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