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既有研究的反思与展望

通过对上述唐代佛教官寺研究成果的梳理,我们至少可以发现以下特点。这些特点,既是对既有相关成果的总结和反思,也是本书尝试深化唐代佛教官寺研究的出发点和努力方向。

其一,缺少对于唐代佛教官寺制度系统、综合的专门研究成果。既有的唐代佛教官寺成果中,绝大多数均属于单个官寺的个案研究,或是以州府为单位的小区域官寺研究。只有极少数学者(如塚本善隆和富安敦等)将唐代佛教官寺作为整体性的宗教制度展开讨论。然这些研究大多并未将唐代佛教官寺作为研究主体,而仅作为其核心论题的背景或论据。因此,目前缺少以唐代佛教官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研究的专门成果。只有将唐代佛教官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研究,才有可能发现个案研究无法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而拓展唐代佛教官寺研究的问题领域和研究深度。

其二,对唐代佛教官寺之制度渊源和后续影响的研究较为有限。既有的相关成果集中于唐代先后四次设立的佛教官寺,除少数日本学者将注意力上移至隋代,提出唐代佛教官寺制度可能源于隋文帝开皇元年(581)“诏州县各立僧尼二寺”,开皇初年在其龙潜四十五州设立的大兴国寺,以及仁寿年间在全国110余州奉安舍利的舍利塔寺三种观点,其余研究对于唐代佛教官寺的制度渊源问题均鲜有涉及。然而,唐代佛教官寺制度是否确实源出隋文帝时期的上述三批佛寺之一,仍需进一步讨论。关于唐代佛教官寺制度对后世的影响,日、韩两国学者的研究均已表明,唐代佛教官寺制度不仅是日本奈良朝国分寺制度的蓝本,也是朝鲜半岛高丽时期裨补寺和资福寺系统的直接渊源。相较而言,关于唐代佛教官寺制度对后世中国的影响,却讨论极少。汪圣铎先生曾提出北宋的年号寺观实际上源于唐代的开元寺观。[62]然以年号赐额的开元寺观仅是唐代官寺(观)设立中的一次特殊情况,并非唐代官寺(观)赐额命名的主流。唐代佛教官寺制度的渊源及其对后世的影响仍是值得继续深掘的课题。

其三,缺少对唐代佛教官寺和道教官观的比较研究。众所周知,在唐代先后四次设立佛教官寺的过程中,除武周天授元年仅设立大云寺而未设立相应官观外,其余唐高宗乾封元年(666)、唐中宗神龙年间(705—707)、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的官寺设立诏敕中,均是观寺并置,即每州同时设立佛教官寺和相应的道教官观各一所。盖因既有的学术史中,尤其是早期的官寺研究成果大多是由日本的佛教学者完成,他们很自然地将注意力集中于佛教官寺,而并未对意义同等重要的道教官观予以充分的关注和研究。在这样的学术史脉络下,此后的研究也大多集中于唐代佛教官寺,对于与之同等重要的道教官观则缺少关注。目前对于唐代官观的讨论,主要散见于道教史著作中,重视程度同样较为有限。[63]对于唐代朝廷而言,官寺与官观本是同等重要的国家宗教制度,二者缺一不可。目前所见,仅雷闻先生利用新出石刻史料对唐代两京龙兴观的讨论较为深入[64],但限于资料较为丰富两京地区。类似的个案研究还十分欠缺,尚无法形成与官寺的系统比较。只有通过对唐代官寺和官观各方面的细致比较研究,才有可能发现佛教官寺制度独有的特点和意义。

其四,缺少将唐代佛教官寺作为一套特殊制度的研究。既有的研究大多停留在官寺的历史沿革梳理、政教关系分析、对日韩等国的影响等方面,缺少将官寺作为一套特殊宗教制度的研究成果。部分成果虽偶有涉及,但仍较为欠缺且系统性不足。本书在前辈学者的基础上,归纳了唐代佛教官寺所承担的四种特殊功能,即政治宣传与政治象征,接待外国来华僧众和国内官客,承担国忌行香的国家礼仪,作为地方僧官驻寺而掌管地方僧政。[65]但这尚不足以说明唐代佛教官寺系作为一整套特殊寺院制度和体系而存在。此外,官寺在度僧、三纲选任、寺院经济等方面与普通有额寺院存在何种异同,仍是有待继续研究的课题。

其五,对于官寺在地方寺院体系中的地位讨论不足。相关问题包括官寺与其他寺院的关系、官寺的地位是否存在转移以及如何转移等。从逻辑上来讲,各州官寺设立之后,均会因奉敕设立且拥有特殊寺额而迅速占据当州寺院体系的中心位置。但这种以官寺为中心的区域寺院体系并非不证自明。首先需要讨论的是官寺与当州其他寺院之间的关系。陈大为先生关于归义军时期敦煌龙兴寺与其他寺院之间关系的讨论显示,龙兴寺作为沙州首寺,在敦煌诸寺中占据主导地位。[66]这实际上揭示了龙兴寺作为敦煌寺院体系中心的史实。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吐蕃统治时期等因素的影响,沙州的寺院体系与内地诸州普遍以开元寺为中心的寺院体系并不相同。龙兴寺在沙州寺院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可能早在吐蕃统治时期即已存在[67],归义军时期不过是继承未变而已。故唐代先后四次设立的佛教官寺,即使在开元寺设立之后同时并存,也不可能同时拥有官寺地位,每所官寺拥有官寺地位的时间,应为该官寺设立之后至新官寺设立之前。[68]较为明显的官寺地位转移的表征,是国忌行香功能由龙兴寺(观)向开元寺(观)的转移。关于官寺与地方寺院体系的讨论,还需要其他方面更多资料和内容的支撑。

其六,考古资料的运用是深化官寺研究的重要途径之一。既有的官寺研究大多以传世文献为主,对于考古资料的利用程度较为有限。少数传世碑刻资料或新出考古资料,均为官寺研究的深入提供了新的资料和研究视角。如青州龙兴寺大批窖藏佛像的出土,直接推动了对青州龙兴寺历史及其与青州城关系的讨论。泾州大云寺舍利石函铭和邠州开元寺残碑的出土,有力推进了泾州大云寺和邠州开元寺的研究。传世的蒲州猗氏县《大云寺弥勒重阁碑》,不仅为梳理研究蒲州大云寺与武周政权的关系提供了图像资料,碑文所载猗氏县大云寺天授三年(692)被改回原额仁寿寺之事,同样有助于理解武周大云官寺设立的标准和原则。四川邛崃龙兴寺遗址[69]和山东东阿大秦村宗教遗址[70],不仅揭示了唐代邛州和济州均曾奉制设立龙兴官寺的史实,还为研究唐代地方诸州龙兴官寺的区位、寺院规模和建筑布局等问题提供了新的资料。河北正定开元寺遗址的发掘收获,同样有助于认识唐代恒州开元寺的若干历史细节。[71]一般而言,这些细节大多是传世文献中缺载的。充分利用考古资料,应是今后唐代佛教官寺研究的一个重要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