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内外环境污染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

当经济发展所积累的环境问题以尖锐的形式暴露出来时,学术界备受关注的问题是:绿色技术创新是否能解决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两难困境?如何选择差异化的环境规制工具实现促进区域绿色技术创新与竞争力?相关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环境污染的空间效应相关研究

自荷兰经济学家帕林克(Paelinck)在1974年提出地理学的定量革命以来,空间效应研究受到了经济学界的格外青睐。由于样本数据大多与空间有关,空间单元的异质性与空间单元之间的相互关联,决定了按照标准计量经济学同方差和截面无关假设估计出来的结果是有偏和无效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安塞兰、莱萨基和帕斯埃洛斯特(Anselin,1988; LeSage & Pace,2009; Elhorst,2014)等学者将区位、距离和拓扑变量在计量模型中显式表达出来,创立了空间计量经济学。空间计量经济学着力解决空间依赖与空间异质两大主题。空间依赖是某一空间单元与其他空间单元的功能性关系,是空间过程与空间(行政区)边界不一致的结果。空间异质是空间的不均匀性和复杂性,它在模型中体现为异方差、因空间变化的系数等(Elhorst,2014)。在空间计量模型中,空间依赖与空间异质是通过引入空间滞后来实现的。空间滞后的引入使得计量模型中普遍存在的遗漏变量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鉴于环境污染在空间分布上呈现出空间依赖性与空间异质性,因此,基于空间计量分析考察环境污染的空间效应问题成为一些学者的关注热点。蓬等(Poon et al.,2006)指出,区域间的产业转移进一步增强了中国各地区间的经济联动性,一个地区的环境质量必然会受到邻近地区污染排放的影响,环境污染存在很强的空间联动性,而环境政策的外部性则进一步加强了环境污染的空间相关性,这种地域间环境质量的空间相关性已不容忽视。马迪森(Maddison,2006)利用空间计量经济方法研究显示,一国人均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邻国人均排放量的影响,一国人均氮氧化物排放量会因与人均收入高的国家相邻而减少。侯赛因等(Hossein et al.,2013)提出一种新的机制,研究认为国家环境质量会受到邻国通过国家环境政策空间溢出的影响。梁东等(Liang Dong et al.,2014)采用空间自回归模型分析中国30个省份的SO2、NOx、PM2.5和CO2排放模式。研究表明,区域性的空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集群效应明显,排放量从西部到东部地区呈现增加趋势,但单位GDP排放呈逆趋势。吴玉鸣和田斌(2012)研究发现:我国省域环境污染存在明显空间依赖性和空间溢出效应,高—高和低—低集聚区居主导地位;全域截面数据模拟的EKC形状为“U+倒U”型,其中30个省域的EKC曲线为“倒U”型。范丹(2014)构建了我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的EKC曲线的空间计量模型。研究认为:我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之间基本满足EKC曲线假定的“倒U”型关系;人均二氧化碳排放不仅取决于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能源利用效率等内因,还受到邻近区域人均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以及周围地区经济发展中不可观测因素的影响;相对于经济距离,地理距离对地区经济活动的空间相关性影响更大,我国目前正处于二氧化碳EKC曲线的左端。

近年来,雾霾污染成为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焦点问题。由于大气污染多与气象因素相关,因而雾霾形成原因及相关影响因素的研究,大都是从物理、气象角度出发。但雾霾污染终究与社会经济生活密切相关,归根结底,想要根治雾霾就必须从经济发展角度找出影响因素作为治理雾霾的科学依据。近年来,相关学者逐渐从经济发展视角开始探索雾霾的成因和政策选择,从研究使用的不同方法来看大致可分为三类:基于宏观经济学方法的研究;使用基础计量模型的考察;结合空间计量模型的研究。

在分析环境污染与生产的关系时,大多文献都将环境视为生产的投入要素,将污染作为产品的附加产出纳入生产模型,从而利用投入—产出模型对其进行分析。关等(Guan et al.,2014)衡量了中国1999—2010年间影响PM2.5排放的社会经济因素,并将区域排放清单视为环境投入拓展了投入—产出模型。利用结构分解进行分析,得出结论为中国经济驱动因素引起经济效益的提高抵消了排放的增长,资本形成和出口贸易是推动排放增加的重要因素;东童童等(2015)将环境质量作为一种生产投入要素,将度量雾霾的PM2.5浓度作为产出纳入分析,拓展了奇科内和哈尔(Ciccone & Hall)的产出密度模型,得出了工业集聚与雾霾污染有密切的关系。CGE模型是国际上普遍运用的研究政策影响的有利工具,被广泛用于分析税收政策、外贸政策、环境政策等的变动产生的影响,随着雾霾污染的日益严重,有学者将CGE模型运用到细颗粒物的研究中。魏巍贤和马喜立(2015)运用动态CGE模型对我国雾霾污染的能源结构和技术进步的政策进行情景模拟,探究我国雾霾治理政策的最优选择,得出只有进行能源结构改革和技术进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雾霾污染的结论。由于投入—产出模型、产出密度模型以及动态CGE模型均需要参考投入产出表,从而在研究时无法获得连续时间的结果,使得其研究结论不具有普遍性。

为了解决时间连续性变化的问题,有学者开始使用计量模型对雾霾的成因进行定量研究。冷艳丽等(2015)构建计量模型利用2001—2010年中国省域数据研究得出我国雾霾污染与外商投资呈正相关关系。何枫等(2016)基于中国雾霾和其他经济数据考察了我国雾霾污染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得出雾霾污染与经济发展之间呈现“N”型关系的结论。

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考虑到雾霾污染随空气流动的特征,有学者结合空间溢出,利用空间计量模型深入研究雾霾的影响因素。马丽梅和张晓(2014)基于省域空间样本利用空间计量模型探究我国省域间雾霾污染的相互影响作用,并综合考察了经济变动及能源结构对PM2.5的影响作用,得出了雾霾污染存在空间集聚效应的结论,调整经济、能源结构是解决雾霾污染的有效途径;同时考虑了时间、空间、时空滞后效应,邵帅等(2016)对雾霾污染的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发现中国雾霾污染有明显的空间溢出效应和高排放俱乐部集聚特征,而雾霾的促增因素没有得到抑制,促减因素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是我国雾霾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严雅雪等(2017)基于中国城市层面的面板数据,研究了我国雾霾污染存在空间溢出效应以及FDI的空间分布特征,得出FDI的增加会促进雾霾污染的结论,并且中、东、西部的促进程度不同,其对于雾霾的促进程度从大到小依次为:东、中、西部;李欣等(2017)从空间角度考察了城市化对于雾霾污染的影响,采用空间杜宾模型对长三角区域的地级市污染状况进行研究,发现长三角区域雾霾污染存在显著的正向溢出效应,周边地区PM2.5浓度上升将加剧本地区雾霾污染;城市化推进是长三角区域雾霾污染加剧的重要原因,周边地区城市化进程对本地区雾霾污染具有显著的正向溢出效应,而且其效应值远大于直接效应;长三角区域经济增长与雾霾污染之间呈“倒U”型关系。进一步,以雾霾污染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为切入点,陈诗一等(2018)采用地级市层面数据考察了雾霾污染对中国经济发展质量的影响及其传导机制。

虽然上述文献关于环境污染的空间演化问题上的结论互不相同,但都发现了空间相关性的显著存在。但目前文献多数基于截面数据的空间理论模型,未能将时空分异相结合全面分析环境污染空间变异过程及其原因。此外,伴随着我国区域间的经济与绿色技术交流不断加强,区域间经济与绿色技术溢出效应必然会对区域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但未有文献从空间角度构建理论模型反映绿色技术溢出效应对环境污染物排放的空间效应。不论何种方法的研究,学者们都通过探寻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试图解决两者之间的两难困境。并表明了学术界对于环境污染的重视以及通过学术研究进行有效治理环境污染的有益尝试。

二 环境规制政策评价文献综述

1989年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后,随着人们对环境质量的重视和追求,我国陆续制定了各类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达29部,特别是近年来对资源环境的保护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出台的环保政策法规不胜枚举。对于环境政策的制定是否带来了预期的效果,国内外学者进行了一系列政策评价的研究,以期为环境规制政策体系的完善提供建设性建议。这些研究主要是从整体环境规制政策效果和单个具体规制政策的效果两个层面进行。

在不针对某一项具体的环境政策,而是对于整个社会中环境规制总体评价时,学术界往往将一些指标作为环境规制强度的代理指标,如政府颁布的环境政策的数量、环境治理投资等,利用指标对于其他经济、环境变量的影响考察环境规制政策的效果。杨等(Yang et al.,2012)运用污染减排费用来代表环境规制强度,考察了环境政策是否会引发更多的研发并促进地区的生产力。实证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强度与研发费用正相关,这一发现支持了“波特假说”,即严格的环境法规可能会促进绿色创新研发。科尔等(Cole et al.,2005)在利用英国制造业数据研究环境规制和降低污染效果之间的联系时,发现企业的环境污染强度与企业规模、生产力和研发投入呈负相关,且无论是正式还是非正式的环境规制手段都有效降低了环境污染。包群等(2013)运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了地方环境规制政策的效果,发现试图通过环境立法对污染排放行为进行监管时,仅有单纯的立法文本是不够的,还需要环保执法机构在实际执法中能够严格地保证法治效果。随着环境政策手段的逐步成熟,我国形成了命令—控制型、经济激励型和劝说鼓励类的政策工具体系(宋国军,2008),许多学者对不同类型政策工具的比较展开了研究。王红梅(2016)运用贝叶斯模型平均(BMA)法证实命令—控制型和市场激励型政策工具是我国目前最有效的环境规制手段,中国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刘丹鹤(2010)针对我国已有的命令—控制型、市场交易型政策工具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和效率的比较,指出应该在不同的条件下实施不同的环境规制手段,运用不同政策组合会实现最大的激励效果。

如何依照具体国情制定相应的环境规制政策,这是学术界一直致力于研究的主要问题。关于环境规制的“遵循成本学说”与“创新补偿学说”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环境规制成本对生产单位提高生产率和国际竞争力将产生消极影响,导致产业绩效下降。蒙塔尔沃(Montalvo,2003)对墨西哥北部企业清洁技术进行方差分析和相关性分析后指出,若忽略技术变化趋势且环境规制过于严厉,将会阻碍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拉诺伊等(Lanoie et al.,2007)认为严格的环境规制能够推动技术研发、提升企业经营绩效,但规制成本远远超过其所带来的创新。拉塞尔和恩哈特(Rassier & Earnhart,2010)基于美国73家化学公司研究后发现,环境规制越严格,企业利润降幅就越明显。第二种观点被称为“波特假说”,认为环境的典型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市场机制对其配置的低效率,企业不会主动进行绿色技术创新,政府进行环境规制,可以使企业将外在的成本内部化。伯曼和布伊(Berman & Bui,2001)分析1982—1992年空气质量规制对洛杉矶地区石油冶炼业生产率的影响,发现与在样本期间相比没有受规制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小幅下降,受规制企业则呈现为较大提升。多马兹利基和韦伯(Domazlicky & Weber,2004)研究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并不是导致企业生产率下降的必然因素,反而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是提升企业生产率的诱因政策与命令控制类政策的有机结合。与此同时,国内一些学者也对环境政策与环境技术创新的有效性和交叉效应进行了再检验(胡鞍钢等,2008),沈能(2012)指出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存在地区差异,同时两者之间呈现“U”型关系,只有环境规制强度跨越到特定阈值时,“波特假说”才成立。因此,差异化环境政策工具对绿色技术创新程度和方向的影响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在环境规制工具选择方面,国内外学者针对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具体环境政策进行了丰富研究。环境规制政策从命令—控制型手段为主导,逐步引入市场激励机制,继而发展到多元化手段的结合,实现从经济规制向社会规制转变,并由起初强调选择某一最优工具逐步转向构建最优工具组合。肯普和庞托基洛(2008)强调使用规制工具的必要性,不同的环境规制工具对环境技术创新的影响具有较大的差异。国外部分学者认为完全竞争条件下基于市场的激励型环境规制能以更低的成本实现减排,并且可以提供更大的环境技术研发激励(Requate & Unold,2003)。赵等(Zhao et al.,2015)则认为命令—控制型手段对于企业技术创新与竞争力的提高具有显著正影响,基于市场的激励型环境规制在促进向绿色发展战略行为的转变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外学者们逐渐将关注点集中在不同政策工具对绿色技术创新各个层面的不同影响上。他们指出,虽然在完全竞争和完全信息的假设下市场政策工具存在一定优越性,但当企业从环境技术创新中获得战略优势时,技术标准更适用于推动绿色技术创新(Peuckert,2014)。国内研究者更多的是验证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关系、地方政府规制强度的策略性竞争形态及演变(李永友和沈坤荣,2008;张文彬等,2010;张成等,2011;Qiao-Mei Liang & Yi-Ming Wei,2012)。上述文献研究结论虽然有所差异,但也都验证了推动绿色技术创新的环境政策并不唯一,环境政策的实施背景和亟须推动的环境技术类型导致不同环境政策的有效性存在差异。

环境政策的评价研究中,不仅需要对整体、全面的环境政策状态进行评估,更需要评价政府出台的单项措施。因单项政策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在研究时结合政策形成的准自然实验,不少学者利用双重差分方法进行政策评价。格尔西茨(Gehrsitz,2017)利用双重差分方法对德国“低排放区”污染控制政策在降低污染水平上的政策效果进行检验,并通过政策实施对城市婴幼儿健康状况的影响来测度政策对居民健康水平的影响。涂正革等(2015)分别利用双重差分法和DEA模型考察短期和长期SO2排放权交易机制是否实现波特效应。结果显示,排放权交易机制在长期和短期均未实现波特效应,但相比命令—控制型规制手段,其仍然是中国未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虽然不能在短期内发挥减排的效果,但长期必然会大幅推动减排。究其原因,是中国目前低效率的市场运行和较弱的环境规制手段与排放权交易政策不能完美配合运行。范丹等(2017)基于全局DEA方法和核匹配双重差分模型发现我国目前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碳排放量,但对经济增长作用不明显。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并未明显提高试点省份的全要素生产率,但对技术进步有显著的提升作用,表明现阶段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技术创新的“弱波特假说”,并未实现全要素生产率的“强波特假说”。石庆玲等(2016)结合空气质量指数和单项污染物指标,利用双重差分法和断点回归的思想研究了中国地方政府“两会”期间出现的“政治性蓝天”,发现各城市“两会”期间空气质量都有显著改善,但污染物的降低仅限于人们关注度较高的PM10、PM2.5和SO2等,而“两会”结束后污染的反弹会大于“两会”期间下降的程度。因而,这种“政治性蓝天”是以政治事件过后报复性的污染为代价,不具有治理效果,反而具有副作用。进一步,刘晔等(2017)利用三重差分模型结合中国上市公司的数据,从微观层面考察了碳排放交易试点机制的政策效果,得出碳排放交易试点政策对大企业有明显的促进研发投入的作用。

从现有的国内外研究来看,国外的学者大多以环境规制和绿色技术创新为研究对象,探讨两者的互动机制。基于命令—控制型与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哪种更为可取并不存在统一模式,因此,结合我国地区异质性制定差异化环境规制政策的理论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 绿色技术创新驱动的环境规制文献综述

绿色技术创新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国外学者最早从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等角度探讨各类创新活动对企业、产业、地区的重要作用。布劳恩和维勒德(Braun & Wield,1994)将绿色技术定义为:减少环境污染,减少原材料和能源使用的技术、工艺或产品的总称。拉米斯和斯特格(Ramus & Steger,2000)基于企业内部特征指出,绿色技术创新表现为通过改善企业的环境质量而提高其自身绩效。霍巴赫等(2012)将绿色技术创新的含义界定为能够显著缓解环境问题的技术创新行为,并将积极的环境效应归咎为这一创新的明确目标。作为“绿色技术创新”的主要发起者,欧盟(EU)强调绿色技术创新对于区域竞争力的重要作用,经合组织(OECD)认为绿色技术创新旨在加快环境技术和绿色产业的发展。国内学者对绿色技术创新的认识起步较晚,如聂爱云等(2012)基于MEI的概念,认为绿色技术创新是环境绩效能够得到显著改善的创新。与一般创新相比,它更突出强调应对资源稀缺、气候变化的挑战,并能够有效降低环境风险并减少资源使用或环境污染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上述研究从机理、结果、影响等不同角度阐述了绿色技术创新概念,但表达的内涵是一致的。

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对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进行相关研究,并且基于不同的视角,所得出的结论并不完全一致。传统的新古典学派认为,环境规制会使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导致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下降。如贾菲(Jafe et al.,1995)认为,环境规制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成本压力,一方面是控制污染所需要的直接成本,另一方面是企业由于受到规制而使某些生产要素价格上升而造成的间接成本;拉诺伊和坦圭(Lanoie & Tanguay,1998)则认为,环境规制会使企业的决策空间受限,同时也会使企业的其他创新机会受限,从而会导致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受到限制。

而以波特等(Poter et al.,1995)为代表的学者从动态角度出发,认为环境规制在提高企业生产成本的同时,能有效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并且带来企业生产效率的提升,产生“创新补偿”效应,从而提出了著名的“波特假说”,并得到了大量学者的证实:如迈尔和科恩(Meier & Cohen,2003)运用面板数据方法,对美国1983—1992年间146个制造业企业的环境规制和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污染治理成本与环境专利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黄德春等(2006)通过在Robert模型中引入技术系数研究环境规制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系,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在给一些企业带来直接费用的同时,也会激发企业的技术创新;张成等(2011)对1998—2007年间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工业部门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强度对企业技术进步率的影响存在着显著的区域差异,并且从长期来看能够实现环境规制和经济发展的双赢;王锋正等(2015)通过对中国2003—2011年间资源型产业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强度对开采洗选业绿色工艺创新和初级加工绿色产品创新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存在不确定的现象。阿姆贝克和巴拉(Ambec & Barla,2002)认为,“波特假说”只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成立;沈能等(2012)通过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存在区域性差异,同时两者之间呈现“U”型的非线性关系,只有当环境规制强度跨越一定的阈值时,“波特假说”才成立。李婉红等(2015)以空间计量经济学理论为理论基础,以我国29个省域的制造业为例研究了排污费制度和绿色创新技术的空间相关性,研究发现,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排污费制度对绿色技术创新的驱动产生了空间差异,即在发达省域“波特假说”成立,而欠发达地区并不支持“波特假说”。张平等(2016)基于费用型环境规制和投资型环境规制两种类型,利用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2003—2012年间的面板数据实证研究了不同环境规制类型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费用性环境规制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了显著的“挤出效应”,对企业的技术创新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波特假说”并不成立;投资型环境规制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了“激励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波特假说”。

综上所述,通过对已有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发现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经济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且均存在着正向的促进作用和反向的阻碍作用两种机制。在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上,一方面,通过倒逼企业进行产品和技术的改进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大强度的环境规制同时挤占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资金并且使其治污的成本增加,从而不利于企业进行进一步的绿色技术创新。在对绿色经济的影响上,一方面,通过促进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从而推动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绿色技术创新也同时挤占了相关生产资源和投资,提高了相应的生产成本,从而不利于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已有的研究多是对环境规制和绿色技术创新以及环境规制和绿色经济发展进行两两研究,分析其或正或负或非线性的影响。对于这三者并没有形成完整的逻辑框架以及相应的影响链条分析,同时,考虑到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手段可能产生不同的效果,因此,基于不同的环境规制类型,探究环境规制的不同类型对绿色技术创新、绿色经济发展的动态影响,同时考虑绿色技术创新在其中所充当的中介作用,对于形成完善的理论研究和逻辑框架、推动我国绿色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 政策评价方法文献

我国经济正处于中高速发展阶段,一方面,在发展中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融入我国特色的改革措施,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发展上以及地域上的差异,从而施行差异化的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对政策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排除其他政策的干扰,选出最有效率的政策至关重要。国内外关于政策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工具变量法、断点回归法、双重差分法和匹配法。

工具变量法(IV法)是计量经济学提供的解决内生性的方法。IV法是在估计模型时选择一个变量与解释变量高度相关与随机误差项不相关,以此来得到模型的一致估计的方法。欧利希(Ehrlich,1975)运用工具变量法研究了美国执行死刑与降低谋杀率之间的联系,解决了其中的双向因果和遗漏变量问题。安格瑞斯特(Angrist,1991)使用工具变量法研究了教育背景对于收入的影响,工具变量法对于研究因果推断的作用大大体现。之后,邦迪等(Bound et al.,1995)经过研究指出安格瑞斯特等对于工具变量的选取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继而提出IV的效率及选取准则。

使用IV法虽然简单,但其存在以下缺点:由于工具变量的选取不是唯一的,因而在选择时具有随机性;另外,在具体政策评价时,工具变量的选取是不容易的,虽然在使用面板数据时经常使用滞后一期变量作为工具变量,但其相关性并未完全去除,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断点回归法(RD)是利用现有条件控制政策干预,仅次于随机实验的方法。在进行政策评价时,最有效的方法是随机实验,然而在随机实验无法达到时,断点回归是很好的准自然实验法。其主要思想是确定一个临界值,在大于临界值时接受政策干预,在小于临界值时不接受。在一般情况下,无法观测到受到干预组在不受干预时的情况,但断点回归小于临界值的一组可以成为很好的对照组,特别是在连续变量时,接近于临界值的两端可视为同质的。哈恩等(Hahn et al.,2001)为断点回归法的模型估计进行了理论论证,此后,RD应用越来越广泛。国内学者应用RD比较晚,余静文等(2010)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带为样本,利用断点回归法研究了城市群落的集聚等效应对地区经济的发展及收入的影响。断点回归法虽然满足了政策评价的前提,有比较完美的干预组与对照组,但满足其使用条件比较困难。

双重差分法(DID)近年来在政策评估方面得到大量应用。DID允许有不随时间变化的个体偏差存在。赫克曼等(Heckman et al.,1985)最早使用DID对公共政策的效果进行评估。之后,普哈尼(Puhani,2000)对波兰在1991年出台的失业救济政策在大量失业时期的政策效果做出评价。多诺霍等(Donohue et al.,2005)研究美国与加拿大的谋杀率变化后发现两者有相同的变化趋势,因而以加拿大为对照组,研究美国执行死刑对于降低谋杀率的影响。我国学者周黎安等(2005)研究了1999—2002年间我国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民收入产生的影响。刘生龙等(2009)使用DID评估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对于缩小我国区域间经济发展差异的作用,研究表明西部大开发战略在促进我国区域经济收敛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匹配法是当评估政策无法进行实验时选择的非实验方法。根据一系列协变量为干预组选择特征相似的控制组,默认当协变量相似时,两组样本对于政策的反映相同。这样为干预组找到了与之相对应的控制组作为反事实估计。由于匹配方法的不同,大量用到的主要有协变量匹配(CVM)和倾向得分匹配(PSM)。库克等(Cook et al.,1983)最先提出PSM方法,之后便被广泛应用于政策评估、医学等领域。我国学者陈玉萍等(2010)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研究了改良陆稻技术对于农户收入的影响。

四种政策评价方法各有优劣,RD的因果关系最强,但其适用的范围较小;IV、DID以及PSM是比较常见的分析方法,在具体使用时,需要根据具体政策的现有条件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出现了结合双重差分法及匹配法的PSM-DID。双重差分法在使用时需要实验组和对照组满足共同趋势假设,但在现实应用时,这一假设很难满足。倾向得分匹配法能根据现有的协变量进行打分,选择出特征相似的实验组和对照组样本,减少了数据偏差,便于进行两组的比较。这样结合利用PSM-DID方法不仅可以有效控制两组样本的特征趋势,还可较为准确地得到实验组样本的政策效应。例如,本研究中《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城市大多是经济较为发达的一二线城市,与对照组城市相比,这些城市有很多特有的经济、地理性质,因此两组城市的PM2.5浓度的变化趋势有很大可能是不相同的。在利用PSM法打分后,选择具有相似得分的两组样本进行DID的回归,从而得到无偏差的政策效应引起PM2.5浓度变化的值。

由于雾霾数据的可获性,现阶段利用空间计量方法研究雾霾的文献大多到2012年省级层面,并未涵盖到最大规模雾霾天气的2013年,使得研究结论不够全面可信。另外,学术界对于雾霾污染的研究大都停留在其影响因素方面,几乎没有文献对于出台的治霾政策做出效果评价,更未有对于政策执行后的传导机制的讨论。

综合以往研究,本研究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拓展和创新。首先,在研究时间覆盖面上的拓展。已有研究主要采用2012年之前的省际面板雾霾数据,数据不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政策实施后的雾霾浓度,使数据缺乏时效性。本研究利用Arcgis软件从全球卫星数据中解析出PM2.5浓度数据,不仅在数据时间跨度上进行延长还将研究覆盖面扩展到278个地级市层面,解决了数据的缺失及统计口径问题,使得研究结果更具有稳健性。其次,综合考虑现实中宏观经济和环境变量具有一定的时滞性,从时间滞后效应、空间滞后效应及时空滞后效应这三个维度着手,建立动态空间计量模型对雾霾的影响机理进行识别,采用BCLSDV估计量解决模型中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和空间相关性问题。最后,在治理应用上的进一步研究。已有的雾霾污染文献鲜有涉及对于治理政策及效果的研究,而科学评价已有政策的效果是在雾霾研究中重要的一环。本研究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对2013年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治霾政策进行了政策评估,该方法能够控制不可观测的个体异质性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解决解释变量的内生性问题,为进一步空气治理提供科学理论参考。

五 有待解决的若干问题

综合国内外环境污染和环境规制政策相关研究文献,国内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加之绿色技术创新数据获取的难度较大,大多文献仅讨论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并没有细分到绿色技术。现有研究存在的如下几个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1.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经济向绿色经济转变的重要时期,突破性绿色技术创新才是完成经济转型的主要驱动力。但我国有关绿色技术创新的评价体系的研究相对薄弱,如何基于管理科学理论与环境技术理论方法,构建兼顾经济—环境双赢发展的绿色技术创新量化体系是值得研究的科学问题。针对全要素生产率的研究是新经济增长理论中用来衡量纯技术进步在生产中作用的指标,基于绿色技术创新内涵,修正传统全要素生产率指标进而构建更具生产经济学含义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是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

2.绿色技术创新可以实现在生产中将外部环境污染内部化,是解决环境困境的有力工具,因此,如何从绿色技术创新视角探讨对我国环境污染的时空演化是值得研究的问题。随着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沿海省份产业转移,我国各地区环境污染的空间效应难以呈现同质分布的特点。如何从空间角度反映污染排放在不同区域空间上的异质性分布及跨界污染效应值得深入研究,从而为跨区域联合治理提供量化理论支持。由于邻近地区的绿色技术创新对区域环境污染的影响在城市层面上表现得更为强烈,多数文献并未考虑各地区绿色技术创新的空间溢出效应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机制。

3.雾霾治理问题是打赢“污染攻坚战”的重中之重。由于雾霾数据的可获性,现阶段利用空间计量方法研究雾霾的文献大多到2012年省级层面,并未涵盖到最大规模雾霾天气的2013年,使得研究结论不够全面可信。另外,学术界对于雾霾污染的研究大都停留在其影响因素方面,几乎没有文献对于出台的治霾政策做出效果评价,更未有对于政策执行后的传导机制的讨论。

4.目前我国已经步入经济结构绿色转型的新时代,现有文献缺乏对目前现有环境政策及多种环境政策优化组合的系统考量,如何在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放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多重约束下,从转变政府职能角度入手,设计绿色技术创新激励下的环境规制政策组合,寻找最佳环境规制方案和实施路径,为政策实施提供理论支持是完善和优化我国环境治理策略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