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总体目标

《总体规划》第二章第三节中明确要求:在洪水易发地区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建成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完善灾害防御预案,将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到村组,做到排查巡查到位、预警预报及时、转移避险有效;完善中小河流、中小水库的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立洪水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防汛指挥应急抢险能力。

中国气象局紧密围绕贯彻落实《总体规划》目标,在《山洪工程指导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山洪工程的总体目标:在全国建立层次分明、功能全面、技术先进、快速高效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服务体系,实现对灾害防治区局地突发性强降水及其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的气象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有效增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和覆盖率,显著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水平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