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颜氏家训
- (南北朝)颜之推 (明)朱用纯
- 3862字
- 2020-12-01 13:42:36
教子第二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①,不教不知也。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书之玉版,藏诸金匮②。生子咳③,师保④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⑤,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⑥,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诃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注释】
①中庸之人:智力平常的人。
②金匮(guì):铜制的柜子。
③咳(tí):指小儿啼哭、笑闹。
④师保:古代教导皇室贵族子弟的官员,有师有保,统称师保。
⑤尔:如此,这样。
⑥运为:言论行为。
【译文】
天赋超群的人,不用教导也能成材;天赋低下的人,虽受教导也于事无补;天赋中等的人,不教导就不会懂得事理。古时候,圣贤的君王就创造了胎教的方法:妃嫔怀孕三个月时,就要住在专门的房间,眼不看不该看的东西,耳不听胡言乱语,她所听的音乐、日常的饮食,都要受到礼仪的约束。还专门把这种胎教的方法记录在典籍中,收藏在铜柜里。孩子出生后,还在幼儿时,就确定了太师、太保,开始对他进行孝、仁、礼、义等方面的教育,并引导他温实践习。平民百姓纵然不能做到这样,也该在孩子已成幼儿,能识得大人的脸色、看懂大人的喜怒时,对他进行教育,做到大人同意他才做,不同意他做就立刻停止。这样等孩子长到几岁大时,就可以省去对他使用笞杖的惩罚了。父母威严而又慈爱,子女自然敬畏谨慎,从而产生孝心。我见世上有些父母,对子女不加教育,只是一味溺爱,我对此不以为然;他们对子女的饮食言行,总是放纵迁就任其为所欲为,该训斥阻止的反而夸奖鼓励,该严肃的反而和颜悦色。孩子长大懂事以后,就会认为理应如此。孩子骄横傲慢的习性已经养成,才想到要去管束制约,就算把他们鞭打至死,父母的威信也难以再树立,父母的愤怒导致子女的怨恨之情日益加深,等到孩子长大成人,终究会成为道德败坏之人。孔子所谓“少年时培养的品德宛如天生一般,从小养成的习惯恰似自然形成”,讲的正是这个道理。俗谚说:“教导媳妇要趁刚入门时,教育儿女要在孩提时。”这话说得很有道理。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①于诃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②惨其肌肤耳。当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注释】
①重:难。
②楚挞(tà):杖打。
【译文】
一般家长不教育呵斥子女,并非想让子女走向犯罪;只是不愿见到子女因受呵斥而神色沮丧,不忍抽打子女,使其皮肉受苦。这该用治病来打比喻,一个人生了病,哪有不用汤药、针灸就能痊愈的呢?想一想那些勤于督促训导子女的父母,难道他们愿意虐侍自己的亲骨肉吗?确实是不得已啊。
王大司马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①时,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②,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③,暴慢日滋,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④云。
【注释】
①湓(pén)城:也称盆口,湓浦,是湓水汇入长江之处,即今江西九江。
②行路:路上的行人,尤言陌生人。
③婚宦:结婚和为官。这里指成年。
④衅鼓:以牲血涂鼓,即祭鼓。
【译文】
大司马王僧辩的母亲魏夫人,性格非常严谨正直。王僧辩在湓城时,是统率三千将士的将领,年纪过四十了,但母亲稍对他的言行不满意,仍用棍棒惩罚他。所以,王僧辩才能成就功业。梁元帝时,有一位读书人,聪明且有才气,深受父亲宠爱,疏于管教。他一句话说得漂亮,父亲就到处宣扬,恨不得过往行人都知道,一年到头地挂在嘴上;他若做错了一件事,父亲极力为他遮掩粉饰,希望他自己能够改正。这个读书人成年以后,粗暴傲慢的脾气日甚一日,最后因为言语不检点,冒犯了周逖,被周逖抽出肠子,用他的血来祭战鼓。
父子之严,不可以狎①;骨肉之爱,不可以简②。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③以上,父子异宫④,此不狎之道也;抑搔⑤痒痛,悬衾箧枕⑥,此不简之教也。或问曰:“陈亢喜闻君子之远其子,何谓也?”对曰:“有是也。盖君子之不亲教其子也。《诗》有讽刺之辞,《礼》有嫌疑之诫,《书》有悖乱之事,《春秋》有邪僻之讥,《易》有备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亲授耳。”
【注释】
①狎(xiá):亲近而不庄重。
②简:怠慢,简慢。
③命士:指受朝廷爵命的士。
④宫:房屋,住宅。
⑤抑搔:按摩。
⑥悬衾箧(qiè)枕:把被子捆好悬挂起来,把枕头放进箱子里。
【译文】
父子之间的关系要严肃庄重,不可以过分亲昵;骨肉之间的互相关爱,不可以简慢不拘礼节。过于简慢就不能做到父慈子孝,过分亲昵就会滋生放肆不敬之心。一旦儿子受到朝廷命士以上的封赏,父子都不同室居住,这就是避免父子之间不过分亲昵的方法。至于父母身体不适时,儿女为他们按摩抓搔;父母每天起床后,儿女为他们整理卧具,这些都是避免简慢父母的方法。有人要问:“孔子的弟子陈亢听到孔子疏远自己的儿子,感到高兴,这是什么原因呢?”回答是:“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君子不亲自教育他的孩子。《诗经》里有讽刺君主的言辞,《礼记》中有自避嫌疑的告诫,《尚书》里有违礼作乱的事,《春秋》中有对淫乱行为的指责,《易经》里有备物致用的卦象,这些都不是父亲可以直接和子女谈论的话题,所以君子不亲自教授自己的孩子。”
齐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聪慧,帝及后并笃爱之,衣服饮食,与东宫相准①。帝每面称之曰:“此黠②儿也,当有所成。”及太子即位,王居别宫,礼数优僭③,不与诸王等。太后犹谓不足,常以为言。年十许岁,骄恣无节,器服玩好,必拟乘舆④;尝朝南殿,见典御⑤进新冰,钩盾⑥献早李,还索不得,遂大怒,⑦曰:“至尊已有,我何意无?”不知分齐⑧,率皆如此。识者多有叔段、州吁⑨之讥。后嫌宰相,遂矫诏斩之,又惧有救,乃勒麾下军士,防守殿门;既无反心,受劳而罢,后竟坐此幽薨⑩。
【注释】
①东宫:太子所居之处,代指太子。准:参照。
②黠(xiá):聪明狡猾。
③礼数:古代按名位而分的礼仪等级制度。僭:超越本分。
④乘舆:皇帝的车子,后用以代指皇帝。
⑤典御:古代主管帝王饮食的官员。
⑥钩盾:古代主管皇家园林等的官员。
⑦(gòu):詈骂。
⑧分齐(jì):等级之间的界限。
⑨叔段:即共叔段,春秋时期郑庄公的弟弟,从小受到母亲的溺爱,多行不义。后起兵谋反失败,逃亡至共地。州吁:春秋时期卫庄公的儿子,受到庄公的宠爱。桓公即位后,州吁作乱,自立为君,被大臣除掉。
⑩薨(hōng):古代称侯王死为“薨”。
【译文】
齐武成帝高湛的三儿子琅邪王高俨,是太子高纬的同胞弟弟,他天生聪敏,武成帝和皇后都非常喜爱他,不论穿的吃的都和太子同级别。武成帝经常当面夸赞他说:“这孩子聪敏过人,将来必定有所成就。”太子即位后,琅邪王移居到别宫,他享受的待遇仍然十分优厚,超过其他诸侯王。即便如此,太后还不满意,常为此向皇帝进言。琅邪王才十几岁,就骄横放肆得不知节制,在器物、服饰、赏玩之物等方面都要与皇帝相比。他有一次去南殿朝拜,见到典御官向皇帝进献刚从地窖里取出的冰块,钩盾令进献早熟的李子,回府后他就派人去索取,没有得到,他就大发雷霆,骂道:“皇帝有的东西,我为什么没有?”他的言行不知君臣之别,在其他事情上也大都这样。有识之士多指责他与古代的共叔段、州吁是一类人。后来,琅邪王假传圣旨,把和他有矛盾的宰相杀了,害怕皇帝发兵来救,竟命令手下的军士守住皇帝宫殿的大门。他本无反叛之心,虽然受到安抚后也撤兵了,但最终还是因此被皇帝密令除掉。
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①之死,母实为之;赵王②之戮,父实使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为灵龟明鉴③也。
【注释】
①共(gōng)叔:即共叔段。
②赵王:指汉高祖与戚夫人的儿子赵隐王如意。汉高祖曾经想立他为太子,后因大臣阻止而作罢。高祖死后,吕后将戚夫人囚禁,制成“人彘”,并将如意毒害。
③灵龟明鉴:古人以龟壳占卜,以铜镜照形,故以此二物比喻可资借鉴的事。
【译文】
家长都喜爱自己的孩子,却很少能做到一视同仁。从古到今,这造成的弊病太多了。那聪慧俊秀的孩子,当然值得赏识喜爱,那天资愚笨的孩子,也应该关心怜惜才是。偏宠某一个孩子,虽然本意是想多给他好处,反而因此给他带来灾祸。共叔段的死,实际是他母亲的责任;赵王如意被杀,实际是他父亲的责任。其他像刘表的宗族倾覆,袁绍的兵败地失,这些事例都可作为例子供人借鉴啊。
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①,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②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俛③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注释】
①书疏:指文书信函等的书写。
②伏事:即服侍。伏,通“服”。
③俛(fǔ):通“俯”,低头。
【译文】
齐朝有位士大夫,曾经和我说:“我有个儿子,已经十七岁了,熟练掌握公文的书写,教他说鲜卑语、弹奏琵琶,稍稍入门,就用这些技能来服侍王公贵族,王公贵族没有不喜欢宠爱他的,这也是他的本事啊。”我当时低头不语。此人教育孩子的方法,真让人惊异啊!如果凭这些去服侍人,即便能够官至卿相,我也不愿你们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