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由”之屋搭建在“限制”的围墙里

有这样一则寓言:河水认为河岸限制了它的自由,一气之下冲出河岸,涌上原野,吞没了房屋与庄稼,给人们带来了灾难,它自己也由于蒸发和大地的吸收而干涸了。

河水在河道里能掀起巨浪,推动巨轮,而当它冲出河岸以后,就只能造成灾害,既危害他人又毁了自己。

人人都向往自由,但超越限度的自由具有破坏性。所以,制度或规则既是对自由的限制与规范,也是对自由的捍卫与保护。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奔驰,火车在轨道上自由行驶,轮船在航道上破浪前进,飞机在航线中航行。可是,如果离开了公路、铁轨、航道、航线,它们就失去了行动的“自由”。它们取得行动“自由”的前提,就是交通规则的限制。

一个城市,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你骑自行车乱闯红灯,他驾驶汽车横冲直撞,我步行随意穿越马路,那么,这个城市的交通状况必定一片混乱,交通事故的不幸就会频繁地降临到人们头上。

如果有严格的交通规则,尽管人多车杂,但行人车辆各行其道,红灯停绿灯行,穿梭有序,就会有条不紊,畅通无阻。

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受到规则的限制,规则保证了人类活动的顺利进行,也保证了人类活动能够产生有意义的结果。

新加坡人要遵守的法律和规定很多,这么多制度悬在头顶,会不会很麻烦,是不是限制了人身自由?有外国记者在新加坡当地随机询问,所有人都笑着说:“不做‘不可以’的事就行了。”

“不可以”是新加坡人的口头禅,做好公民,不做“不可以”的事,是他们的基本原则。

“限制”作为自由的对立面,是自由赖以存在的基础,这符合哲学对立统一的观点。完全没有“限制”的自由不可想象,没有了“限制”也就无所谓自由,更谈不上争取和享受自由。

人们常说:“断线的风筝会落地。”不错,风筝在空中的自由,是受到长线的束缚而得到的。一旦系着它的线断了,风筝就会一头栽到地上,失去飞翔的自由。

同样的道理,企业要想做强做大,就不能由着性子来,必须有一套有效可行的规则保证发展顺利进行。野台唱戏、游击作风可能得逞于一时一事,但绝逃不出饥一顿饱一顿直至消亡的结局。能人治理,可以使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中,但绝不会到大到强、经久不衰。有了统一的制度标准,企业的发展目标才会明确,员工的行为才会一致,各项工作才能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