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旅行变更
一、改签
(一)旅客自身责任
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到站乘车时,在列车有剩余票额的前提下,可办理一次提前或推迟乘车签证手续。具体方法如下:
1.已取得纸质车票的,可在车站指定售票窗口办理;未换取纸质车票的,也可在12306网站办理。通过12306网站、“铁路12306”手机APP办理时,需不晚于开车前30min。团体旅客不应晚于开车前48h。
2.旅客办理改签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时,开车前48h(不含)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其他列车;开车前48h以内,可改签开车前的其他列车,也可改签开车后至票面日期当日24:00之间的其他列车,不办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签;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列车,但只能在票面发站办理改签。办理时,收回原车票,换发新车票,并在新车票票面注明“始发改签”字样(开车后改签的注明“开车后改签不予退票”字样);原车票已托运行李的,在新车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运行李”字样并加盖站名戳。
3.原车票开车前48h以上时,旅客可办理变更到站及乘车日期、车次、席位的车票改签。办理“变更到站”不收取手续费且只办理一次。办理变更到站的车票新票面打印变更到站字样。
4.办理“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5.办理“车票改签”时(即到站不变),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同样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6.已经办理“变更到站”的车票,不再办理改签。对已改签车票、团体票及通票暂不提供“变更到站”服务。
7.挂失补新车票发售后,原车票失效。新车票不能改签,但可以退票。
8.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改签办法。
(二)承运人责任
1.办理原因:因承运人责任使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时。
2.办理方法: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退票费。
二、变径
(一)定义
变径是指发站、到站不变,只是改变经过的线路。同城车站也可以办理变径,如北京—石家庄变径为北京西—石家庄北。
(二)办理条件
持通票的旅客在中转站和列车上要求变更径路时,必须在通票有效期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
(三)办理方法
办理时,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更后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分(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旅客要求变径需补收票价时,车站可使用常备专用补价票或计算机票补价。补价时,应收回原票。
符合使用原票乘车的规定时,可在原票背面注明“变更经由××站”,加盖站名戳或列车长名章,凭原票乘车。
三、越站
(一)定义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由于旅行计划的变更,越过原票到站的乘车。
(二)办理方法
旅客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旅行时,在列车有能力的情况下应予以办理。办理时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旅客同时提出变更座别、铺别和越站时,应先办理越站,后办理变更,使用一张代用票,核收一次手续费。
(三)不能办理越站的情况
1.列车严重超员。
2.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站预留的卧铺。
3.乘坐的是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例1-9】 直达票提前乘车,应签证未签证应补签;径路不符、等级不符
2015年8月12日,石家庄—贵阳的D197次列车(石家庄—邯郸—新乡—月山—宝丰—襄樊—贵阳,新空)襄樊站到站前,验票发现旅客李某持当日3643次非空列车(新乡—郑州—洛阳东—宝丰—襄樊—怀化—柳州—南宁)车票(新乡—襄樊,硬座10车112号),经查旅客从新乡站乘坐Z197次列车一等座,列车应如何办理?
解: 579km
已收客快票价:38.00元
578km
应收动车一等座票价:0.3366×(1+10%)×578=214.00(元)
补收:应收-已收=214.00-38.00=176.00(元)
加收:(应收—已收)×50%=(214.00-38.00)×50%=176.00×50%=88.00(元)
手续费:2.00元
共计:176.00+88.00+2.00=266.00(元)
填写客运运价杂费收据。
【例1-10】 越站补卧
2015年4月1日,Z1123次列车(北京—上海,新空,经京沪线)徐州到站前,一名旅客持北京—徐州硬座车票找到列车长,自述从德州站开始使用硬卧8车5下(经列车核实属实),要求继续使用该铺位到南京,列车有能力,列车应如何办理?
解:(1)越站
徐州—南京 348km
新空客特快票价:51.50(元)
(2)补卧
德州—南京 785km
硬卧(下)票价:91.00元
手续费:5.00元
合计:51.50+91.00+5.00=147.50(元)
发售电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