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度音乐审美教学法导论
- 田耀农 宋艳艳
- 1136字
- 2020-08-29 15:44:31
第一节 如何认识音乐世界
音乐是以声音为物质材料的艺术,我们身边的声音总共有三类:
第一类是自然的声音,如刮风、下雨、打雷、兽叫、鸟鸣以及奔驰的火车、鸣响的汽笛等等。自然的声音与正在发生的现象有直接的对应性,人们在生活实践中,逐渐熟悉了各种自然的声音和各种自然现象的对应关系,以致无需看到现象本身,就凭声音也知道当下正在发生着的现象。
第二类是语言的声音,语言的声音也就是人类说话的声音。语言学家把语言分为语音的形式能指和语意的内容所指,学习语言的过程除了学会语言的发音,更主要的是学会语音能指和语意所指的联系。语言的声音都有特定的语意所指,语义性也就是语言声音的最根本属性。
第三类是音乐的声音,音乐的声音既没有自然声音的对应性也没有语言声音的语义性,所以,从音乐的声音中无法洞悉当下正在发声的自然现象,也无法理解声音的语义所指。正是由于音乐的声音有非对应性和非语义性的特点,导致了对音乐声音理解的困难。可是,听音乐的人总是希望从音乐的声音中听出像自然的声音那样对应性的自然现象,而音乐家们也确实偶尔使用模仿自然声音的方式进行绘画式的自然景观的描绘,但是,人们不仅无法从个别的音乐表现方式中获得普遍的音乐认知方法,而且面对众多的非模仿式的音乐音响时,更感到无从领会。听音乐的人总是希望从音乐的声音中听出像语言的声音那样语义性的故事情节,而音乐家们也确实偶尔用标题、小标题、解说词等方式,为音乐的声音规定人们比较熟悉的故事情节,为音乐的声音赋予特定的情感内容或矛盾冲突,但是,人们不仅无法从个别的音乐标题或解说词中获得普遍的音乐认知方法,而且面对众多无标题的音乐音响时,更感到无从领会了。音乐虽然不具备自然声音的对应性和语言声音的语义性,但是音乐还是可以被人们深入理解的。音乐之所以能够被人理解是因为音乐具有自身的表达优势——表情性。音乐的表情性指的是通过音乐的声音运动模拟类似的人的情绪运动,音乐的接受者以“共振”的方式从音乐的音响运动中获得类似的情绪“共振”运动。情绪性也是音乐自身本质的表达方式,音乐接受者在情绪运动中联想、回忆类似的情绪体验,从而和具体的情感方式相联系。
音乐的声音所体现的世界,无论是绘画般的色彩世界、神话般的故事世界还是感人肺腑的情感世界,都是轮廓式的、类型化的、非具象的主观想象世界。音乐的音响为音乐的接受者提供了比其他任何艺术都要丰富的想象空间,每个音乐接受者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实践经验,在音乐音响提供的轮廓式、类型化的世界里完成自以为最完美的具象,音乐接受者各自心目中想象、联想、回忆的音乐形象并不一定相同,“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用在音乐审美上是最恰当不过的比喻。所以,音乐的完美性就在于音乐的不一定性,音乐的微妙性也在于音乐的不一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