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促进油料产业健康发展的对策

基于对国际及国内油料供求形势的分析,我国发展油料生产及油脂加工业的总体思路是:依靠科技手段、加强政策扶持,在不与粮争地情况下提高油料播种面积,油料主产区集中力量做强主要品种,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地开发潜力品种,充分挖掘我国油料生产能力,发挥优势油料作物潜力,开发木本油料作物潜力,有效利用现有油料资源,适当利用国际市场和国外供给,稳步提高我国油料及食用油的自给率,增强我国企业对油料和食用油行业的控制力。我国亟须制定综合性油料扶持政策,建议整体规划未来我国油料产业发展目标和任务,从产业布局、生产、内外贸、税收、科技研发等方面加强对油料产业的政策性支持。

一、增加对油料生产的财政补贴和奖励力度

调动农民和地方政府种植油料的积极性,国家财政增加对油料生产的财政补贴和奖励力度,从油料良种补贴、种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以及油料生产大县奖励政策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良种补贴方面,要继续扩大对大豆、油菜的良种补贴规模,在花生优势区新增花生良种补贴项目。在不与粮争地的情况下,考虑从复种、套种、利用冬闲田等方面对油料种植给予直接补贴,补贴方式可以比照并不同于粮食直补。要设立对大豆、油菜、花生等各类油料生产大县的奖励政策,增加对这些地区的财政奖励力度,鼓励这些地区政府抓油料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它们支持和服务油料生产的综合能力。

二、完善市场调控政策,保持油料价格合理水平

(1)要完善油料临时收储和中央储备收购调控政策,以及油脂企业代储制度,通过收储及投放来稳定油料市场价格,保护农民、企业及消费者利益。在油料对外依赖度已经较高的情况下,国家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进行临时收储,顺价销售,对压榨企业来说形成了较大的成本压力,这使得出现了国家收购本地大豆或油菜籽。而加工企业使用进口大豆或油菜籽的现象,油料市场产生“梗阻”现象,形成政策收储“独家唱戏”的局面。在政策性收购执行过程当中,采取配套措施,妥善解决托市收购与加工之间的矛盾。短期内实行“政策价收购、市价销售、财政补贴”具有较大的可操作性,但从长期来看,应探讨更为合理的油料价格形成机制。

(2)由于油料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很高,国内油料价格已直接受国际市场影响,大豆、油菜籽等进口量日益加大,因此更要健全高效灵活的油料进出口调控机制,仍要充分利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承诺的各种贸易手段,保障国家油料安全,维护国内生产者利益。

三、稳定发展常规油料作物生产,充分发挥优势油料作物潜力

巩固并提高大豆、油菜籽、花生、葵花籽及棉籽五大常规油料作物的种植面积和产量。重点扶持东北地区大豆、华北黄淮地区花生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油菜籽生产,在上述地区分别建立相应品种的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国内生产,提高自给率。在东北地区提高大豆种植补贴,促进和保护大豆生产。在不与粮食争地的情况下,积极利用长江流域各省区丰富的冬季闲田资源种植油菜,充分发挥我国优势油料作物的生产潜力;在油菜、花生等优势品种上,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扩大生产、提高效益;在单产和品质上,增加科研投入和推广力度,确保优势地位,进一步挖掘生产潜力。针对我国花生生产种植规模大、经济效益高、生产区域集中的情况,通过合理轮作、优化布局,稳定花生种植面积。重点支持黄淮、长江中上游、华南三个花生主产区加快生产与产业发展,积极扩大西部地区花生种植面积。在黄淮海花生主产区重点发展花生面积超过1万公顷的县市。

四、利用我国林业资源优势,开发木本油料作物潜力

木本油料作物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国未利用的山地和丘陵地区较多,荒山、荒地不少,而木本油料恰恰就适合在这些地方生长,避免了与粮棉争地。要逐步引导林农种植木本油料作物,充分利用山地、丘陵等非农业用地,大力开发木本油料资源。

五、有效利用米糠炼油,补充我国油源不足

稻谷加工后废弃的米糠是潜在的大宗油源。米糠油在美国、日本都有生产。据估计,我国水稻总产量1.87亿吨,米糠的产量占8%,米糠的出油率约5%,按此粗算,如完全利用可产220多万吨米糠油,相当于1300多万吨大豆含油,等于增加了1.1亿亩大豆的面积。当前,应有效利用这种潜力大、见效快的油料品种,在较大程度上补充我国油源供应。

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推广高产优质高效品种

(1)增加油料生产的科研投入,提高科技水平。重点研发种子技术,加大对大豆、油菜、花生等专门油料科研机构的科技支持力度,培育高产、优质、高效的品种。

(2)推广优良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促进良种、良法走向千家万户的田间地头。开展转基因油料作物研发,推广安全、实用的转基因技术和品种。

七、加强油料生产机械化支持力度,提升油料机械化水平

油菜籽、花生等油料生产的机械化对于扩大油料种植面积、降低油料生产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提高油料生产能力非常重要。而油料耕种、收获等生产方式与粮食生产方式有很大不同,对于油料生产的农机具补贴也应特别对待、特殊重视,不仅应给予农民购置油料生产农机具补贴,而且更应对油料农机具的研发和生产企业给予补贴或奖励,积极推动油料机械化进程,增加专项资金鼓励油菜籽机械收割方式推广,降低成本,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油菜籽生产发展。

八、建立海外油料基地,增加外部油料供给

(1)建议将南美的大豆和东南亚的棕榈油作为开拓海外油料来源的重点,制订发展规划,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建立稳定可靠的进口大豆保障体系;鼓励我国企业在这些国家购买或租种土地,参股这些国家的油料生产、加工或流通企业。

(2)建立与巴西、阿根廷等主要油料进口国的直接贸易渠道。

九、完善油脂油料期货市场,主导油料及食用油定价权

应进一步重视期货市场的作用,逐步增加油料及食用油期货品种,健全期货市场规则,稳定期货市场秩序,维护参与者利益,建立与最大消费大国、进口大国相匹配的油料及食用油期货市场,增强我国对油料及食用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控制力量,主导油料及食用油定价权,维持油料及食用油市场稳定。

十、支持国内油脂产业发展,支持本土油脂加工企业做大做强

应将支持国内油脂产业发展作为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重点行业,从资金支持、奖励、税收减免等各个角度支持本土油脂产业发展。尤其是重点支持一批国有、民营油脂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加工技术改造,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档次,拓展企业经营广度和深度,通过资产重组和制度创新,整合国有、民营等各类企业,组建大型油脂产业集团,达到与跨国大型油脂企业相抗衡的地位和能力,增强我国本土企业对国内油脂产业的控制能力,逐步恢复我国企业对国内油料和食用油市场的主导地位。

十一、规范外资并购投资行为,严格审核外资新建项目

(1)要对已经进入的外资从安全角度进行调查、规范和调整。要按照《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外资并购事件进行调查,全面评估外资并购对就业、市场、产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影响。

(2)把好市场准入关。鉴于目前我国大豆加工能力严重过剩和外资已形成行业控制的现实,应严格规范各地的招商引资行为,严格控制外资对国内油脂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