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关于劳动的合作或者劳动的联合

§1.在已经列举的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力的诸多因素中,我们尚未涉及某项因素,因为它非常重要,而且包含许多有待讨论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单独予以阐述。这项因素就是合作,或者劳动成员行为的相互联合。由于它对生产所起的作用极大,所以一个名曰劳动分工的独立的研究领域,吸引了众多的政治经济学家的广泛关注。这的确是非常值得予以关注的,但是人们却忽略了这一综合法则所涵盖的其他情况与实例。我相信,是韦克菲尔德先生率先指出了这种以偏概全的做法所带来的有害的影响;一个更为基本的法则为劳动分工提供了依据,它涵盖了劳动分工的内容。

韦克菲尔德先生注意到了[1]合作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第一种类型体现为相同行业中的若干人彼此提供帮助的行为;第二种类型体现为不同行业中的若干人彼此提供帮助的行为。我们不妨将它们分别称为简单合作与复杂合作。

“简单合作的优势可以通过以下实例予以说明,即两只猎犬共同追杀野兔的数量多于四只猎犬独自追杀野兔的数量。在人类所开展的难以计数的简单合作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两个人协同劳动的成果要比四个人或者十六个人独自劳动的成果还要多。诸如提升重物、伐木、锯木、赶在好天气抢收农作物、应季节要求在短时间内对大片土地妥善地进行排水、拉纤、划大船、开矿、搭建脚手架、粉碎铺路石修补路面以保持整条道路的状况良好等工作均是如此。在所有这些简单合作中,当然还有成千上万种其他形式的简单合作,许多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而且以同一种方式一起工作是绝对必要的。新荷兰的野蛮人从不互相帮助,即使在需要进行最简单的合作时也是如此。因此,他们的境况很难优于时常被他们捕捉到的野兽,甚至会更差。任何人只要想象一下如果英国的劳工突然停止在简单的工作中相互提供帮助将会产生什么后果,他立刻就会充分认识到这种简单合作的优势。在无法计数的工作中,劳动的产量在某种程度上与工人们相互提供的帮助成比例,这是社会进步的第一步”。社会进步的第二步是,当“一群人联合劳动所生产的食物多于他们自己所需要的食物,而另一群人联合劳动所生产的衣物也多于他们自己所需要的衣物时,这一群人就可以用剩余的衣物去交换另一群人的剩余的食物;当这两群人共同生产的食物和衣物多于他们总体上所需要的食物和衣物时,这两群人就可以通过交换获得适用的资本,以使更多的劳工在他们各自的行业中得到工作的机会”。于是,在简单合作的基础上形成了韦克菲尔德先生所说的复杂合作。前者是若干劳工在同一组工作中相互提供帮助,后者则是若干劳工通过分工相互提供帮助。

“简单合作与复杂合作之间存在着一个重要的区别。对于前者而言,劳动者在合作的时候会时刻意识到合作的进行,这一点对于最为无知的和愚钝的人来说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后者而言,在合作的众人中,只有极少数的人在某种程度上会意识到合作的进行。造成这种区别的原因也很明显。当若干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一起搬运重物或者拉动绳索时,没有人会怀疑他们正在相互合作。这是一看便可以理解的事实。然而,当若干人或者若干人群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从事不同的工作时,他们之间的合作,尽管确实存在,但是却不像前者那样容易被察觉;想要察觉其中所包含的合作,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思考”。

在当前的社会状况下,养羊是一部分人的工作,为纺织工梳理羊毛是另一部分人的工作,纺织羊毛是第三部分人的工作,将毛线织成宽幅布是第四部分人的工作,印染布匹是第五部分人的工作,制作上衣是第六部分人的工作,其中还未考虑到在这些工作过程中所需要的搬运工、批发商、经销商和零售商等等。这些人互不相识和了解,但是却为了某种相同的最终产品——上衣——进行合作。当然,这还没有包括所有参与合作的人,因为每一个人都需要食品和其他消费品,除非他们可以指望其他的人能为他们提供这些物品,否则,他们就无法将自己的全部时间都用于从事自己的工作。因此,为这些生产者生产粮食和建造房屋的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地将他的劳动与这些生产者的劳动结合起来。这是一种虽未明说但却实际存在的协作。“生产的食物超过自己所需要的食物的一群人,可以与生产的衣物超过自己所需要的衣物的一群人进行交换;如果这两群人由于相距太远或者不愿意相互交换而彼此隔绝的话(除非这两群人实际上合并成一群人,并且共同生产足以满足整体需要的食物和衣物),那么,他们将不能把生产足够的食物和衣物的全部工作,划分成为相互独立的两部分的工作”。

§2.行业的划分对于生产所产生的影响,比我们以通常的方式对于这一问题的论述使读者能够感受到的影响还要重要。当不同物品的生产成为不同的人的专门的工作或者主要的工作的时候,并非只是使每种物品的产量大为提高,实际情况是,如果没有行业的划分,很多物品就根本无法生产出来。

假设有一些家庭从事完全相同的生产活动,每个家庭都定居在一块自己拥有的土地上,通过自己的劳动种植自己所需要的粮食,而且由于所有的人都是生产者,没有人来购买这些剩余产品,所以每个家庭都必须自行生产自己需要消费的其他物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土地还算肥沃,但人口并未与生活资料同步增长,则毫无疑问,将会出现某种类型的家庭手工业,它很可能首先是由妇女为全家缝制服装(这是行业划分的第一步),同时,通过联合劳动建造和维修房舍。不过,除了简单的食物(随着季节的变化,食物的供给量也很不稳定)、粗糙的服装和简陋的房屋之外,每个家庭几乎都不可能生产出更多的物品。一般来说,他们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才能完成这些工作,并且他们从土地中获取食物的能力,也会受到所使用的简陋工具的严重制约。如果他们要为自己生产方便品或者奢侈品,则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还需要到其他地方去生产才行。因此,行业的种类非常少,并且由于实际存在的行业大都为生产必需品的行业,因此整体的效率非常低,这不仅仅是因为工具过于简陋,还因为当土地和由土地所维系的家庭手工业可以使单个家庭自给自足时,在家庭人口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就不会产生促使劳动和土地生产更多物品的动力。

但是,假设某一事件的发生导致了这个家庭所在的小小的村落爆发了一场革命,试想一群工匠带着工具和足以维持一年生活的口粮来到这个地区,并且在当地人中间安顿了下来。这些新来的定居者生产当地人所喜欢的日用品和装饰品。在他们消耗尽自己原有的粮食之前,他们生产出了相当多的产品以备日后交换粮食之用。当地居民的经济状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他们有机会获得单纯依靠他们自己的劳动永远也得不到而且也生产不出来的舒适品和奢侈品,而且现在,只要他们能够生产出更多的粮食和必需品,便可以获得这些物品。于是,他们得到激励,努力提高自己的劳动的生产能力。较好的工具很可能是他们初次获得的便利品之一,除此之外,他们会更加勤劳,并且努力想出更多的办法以便使他们的劳动更加富有成效。借助于这些措施,他们通常能够成功地使土地除为他们自己生产的粮食之外,还能够生产出更多的粮食,通过产品交换,供给新居民消费。这些新居民构成了所谓的剩余农产品市场。新的定居者的到来,繁荣了当地的经济,他们不仅给当地居民带来了他们所生产的制成品,而且也提高了当地的粮食产量;没有他们的到来,供他们消费的粮食是永远不会被生产出来的。

这一学说与我们在前面所提出的论断——商品市场并不构成对于劳动的使用——并不互相矛盾。[2]这些当地人的劳动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他们并不是因为有了新居民的需求才有能力供养自己。这种需求对于他们所产生的作用是,激发了他们的劳动热情,使他们更加具有活力和效率;以新的动机对他们加以激励,使他们作出新的努力。同样地,新居民也不是依靠当地人的需求维持自己的生活和工作的,备有一年的粮食使他们可以与当地的居民生活在一起,而且与当地人一样生产稀缺的粮食和生活必需品。不过,我们看到,对于生产者的劳动的生产能力至关重要的是,在生产者的周围有从事其他不同劳动的生产者。一种劳动产品与另一种劳动产品相互交换的能力,构成提升劳动者生产能力的一个条件;如果没有这种交换,劳动的总量就必然总是维持在较低的水平上。当一种新的产品市场得以形成并且促使新产品的产量增加时,新产品产量的增加并非总是以牺牲另一种产品为代价的,它们通常是劳动新创造出来的成果,否则,这些努力是得不到激发的;或者是通过改进,或者是通过合作的方式,使劳动获得提升的结果;如果缺乏提高产量的动机,则这些改进与合作都将难以实现。

§3.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国家除非拥有大量的城镇人口,或者唯一可以作为替代的另一种情况是,除非将大批量的农产品出口给其他国家,否则,该国就几乎不可能拥有生产力水平较高的农业。我们在这里所简要使用的城镇人口一词,代表那些通常集中生活在城镇和大村落中进行联合劳动的非农业人口。韦克菲尔德先生将这一理论应用于有关殖民地的研究中,引起了人们的极大的关注,而且,毫无疑问,它必将引起人们更大的关注。这是一项伟大的又具有实践意义的发现,一经发现之后,问题便显得非常简单和明了了,致使发现者的功绩似乎不像其所应有的那样显赫了。韦克菲尔德先生率先提出现在已经普遍采用的有关新殖民地的建设模式:使一些家庭相互毗邻地定居下来,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都以完全相同的方式进行生产。虽然在条件有利的情况下,它可以保证每个家庭能够获得比较充足的生活必需品,但是却不利于发展大规模的生产并促使经济快速增长。在他的理论体系中,首先提出殖民地的建设要与农业人口成比例的城镇人口的安置工作同步进行,同时要防止土地的耕种者过于分散,以致由于距离太远而使城镇人口无法形成他们的产品市场。这种建设方案所依据的理论,主要地并不是那些有关支持集中土地从事大规模生产的理论或者以雇用劳动力的方式进行耕种会提高生产力水平的任何理论。假设土地分割成小块农田,由拥有它们的农民自行耕种,的确可以获得最大的产量的话,那么,城镇人口刚好可以成为促使土地的所有者进一步提高产量的诱因;而且,如果农民距离最近的非农业产业园区太远,因而无法将其作为他们的剩余产品的市场,同时也无法从那里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其他产品的话,那么,一般来说,无论是这种剩余产品,还是其他与之相当的产品,就都不会再被生产出来了。

最重要的问题是,城镇人口的不足将限制一个国家产业的生产能力,印度的情况即是如此。印度的农业完全建立在小型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之上,然而,在印度,劳动联合的规模相当大。作为印度社会基本框架的村社制度和习俗,为必要场合下所进行的联合行为作出了规定,或者,在它们无法充分发挥作用时,政府(当其管理尚好时)便会介入,动用税收收入,以联合劳动的方式建造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蓄水池、堤坝和灌溉设施。然而,由于农业工具和技术过于落后,以致即使在土地肥沃、气候适宜的条件下,农产品的产量也少得可怜;而且,即使不改变小型土地所有制,但也可以使土地为比现在多许多的居民提供充足的粮食。不过,现在还对此缺少某种刺激,而借助于简便和廉价的交通手段,就可以对与乡村地区相互联系的大规模的城镇人口提供这种刺激。然而,同样地,城镇人口并没有得到增长,因为农耕者对于城镇的产品的需求过少,而且需求的增长无望(军方与财政的横征暴敛共同造成了个人的财产直到最近仍然处于毫无保障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印度生产性资源得到快速发展的最佳方法是,加大印度的农产品(棉花、靛蓝、食糖、咖啡等)向欧洲市场的出口。在印度,这些物品的生产者是其农民同胞所生产的粮食的消费者,当这些物品的市场得到拓展之后,将会促使人们产生对于剩余粮食的更大的需求;如果政府管理得当,那将会强化人们或者对于欧洲商品的直接的需求和欲望,或者对于只有在印度的制造业人口增长之后才有可能生产出来的产品的需求和欲望。

§4.因此,没有劳动联合的某种形式和行业划分,就不会出现产业文明的萌芽。不过,当这种划分已经彻底完成时,当每一位生产者向许多其他生产者供应某种商品,并且从许多其他生产者那里获得自己所消费的大部分物品已经形成一种基本惯例时,虽然并非绝对必须,但是确实有理由应该使这一原则得到进一步的贯彻和实施。人们发现,职业划分得越精细,劳动的生产力水平就越高;通过将产业活动的过程不断深入地加以细分,可以使每位劳工的工作范围越来越局限于最少数的几个简单的操作。因此,适时地出现的那些所谓的关于劳动分工的著名的实例,在本质上都是与此相关的著作的读者所非常熟悉的。亚当·斯密对于别针制造过程的阐述虽然尽人皆知,但是由于它很能说明问题,所以我仍然需要不断冒昧地再一次引用它。“可以将制造一枚别针的劳动划分为相互区别的十八项操作:一个人拔丝,另一个人平直,第三个人切割,第四个人磨尖,第五个人打磨以安装针头……可以将制造针头的劳动划分为两到三个相互区别的操作:安装针头是一项独立的操作,涂白别针是另一项操作,甚至将别针用纸包裹起来也是一项操作……我见过一家仅仅雇用了十名工人的小厂,在那里,某些工人需要完成两到三种不同的操作。虽然他们很穷,仅配备有简单、必要的机器设备,但是只要努力工作,他们每天都可以制造出十二磅左右的别针。四千多枚中号别针的重量约为一磅。因此,十名工人每天能够制造出多达四万八千枚别针。每位工人每天制造四万八千枚别针的十分之一,即相当于四千八百枚别针。但是,如果他们分开来独立完成所有的操作,并且没有任何人经过这方面的专门训练的话,那么,他们每人每天能够制造出的别针不会超过二十枚,甚至有可能连一枚别针也制造不出来”。

萨伊先生列举出了更加具有说服力的实例,对劳动分工的作用予以阐述。当然,这个实例来自于并不十分重要的产业部门——扑克制造业。“据业内人士讲,制作一张手掌那么大的扑克牌,在其可以出售之前,至少需要完成七十项操作,每一项操作都需要由不同岗位上的工人加以完成。如果一家扑克加工厂没有七十名工人,那只能说明劳动的分工尚未达到应有的精细程度,因为每一位工人都需要负责完成两到四项的不同的操作。这种工作的分配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我曾经见过一家有三十名工人的扑克加工厂,每天可以制作出一万五千五百张扑克牌,即每位工人每天制作的扑克牌超过五百张。不过,如果每位工人都需要独立完成所有的操作的话,那么,即使他是熟练工人,但他每天制作出的扑克牌也都不可能超过两张,因而这三十位工人每天制作出的扑克牌将不再是一万五千五百张,而只会是不到六十张”。[3]

在钟表制造业,正如巴巴齐先生所指出的那样,“根据提交给下议院委员会的证词中的描述,钟表的制造包括一百零二项不同的操作工艺,每项工艺招收一名学徒,他只学习他的师傅的技艺,而且学徒期满后,不接受后续的培训,他不能在任何其他环节工作。将钟表的散件集中起来加以整合的钟表装配工,是这一百零二名工人中唯一能够在其他环节工作的人。”[4]

§5.职业划分可以提高劳动效率的原因是众所周知的,因此,我们无须特别予以阐述,不过,将它们依次罗列出来还是值得的。亚当·斯密将其归纳为三点:“首先,提高了每位工人技能的熟练程度;其次,节省了通常在工种转换过程中所损耗的时间;以及,最后,促进了大量的方便并节省了劳动机器的发明,使一个人可以完成许多人的工作。”

其中,提高工人技能的熟练程度这一点是最为显著的和普遍的。并非因为一件事情干得次数多了,就一定会干得更好,这取决于工人的才智和他在思想上专注于工作的程度。不过,干的次数多了,干起来就会更加容易一些,身体器官本身得到了更大的力量:经过长期的锻炼肌肉变得更加健壮,筋腱变得更加柔韧,大脑变得更加灵活而且不易疲劳了。干一件容易完成的工作,起码将其干好的可能性会更大一些,而且一定会干得更快一些。最初需要长时间完成的工作,最终可以迅速地予以完成;最初慢工出细活,最后快工也能加工出具有相同精度的细活。脑力活动和体力活动两个方面的情况均是如此。即使一个孩子,在经过多次训练以后,也能够本能地将一连串的数字迅速地相加。任何语言的口语能力,流利的阅读,照谱演奏音乐,都是熟能生巧的典型事例。就体力活动而言,舞蹈、体操、娴熟而又出色的器乐演奏,都是需要经过不断重复演练才有可能达到日臻完美的境界。在简单的手工操作中,这种效果当然可以更快地得到显现。亚当·斯密指出:“在特定的生产过程中,某些操作的迅速敏捷,已经超出了那些从未见过这种操作的人的双手能力所能达到的限度。”[5]从本质上看,劳动的分工越精细,获得这种技能所需要的时间就越短,而且,如果一位工人需要完成的操作的种类过多,使他无法充分地重复每一项操作,那么,要他达到同样的熟练程度是根本不可能的。劳动分工所带来的利益并非仅仅局限于它最终提高了效率,而且它还减少了学习技艺的过程中所损失的时间以及所浪费的原材料。巴巴齐先生指出,[6]“每个人在学习技艺的过程中,都会白白地耗费或者损坏一定数量的原材料,而且,每次为适应一种新的工作,他都会造成某些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浪费。如果一个人需要不断地变换工作,那么,与一个人专注于一项工作相比,他所造成的浪费将会更大”。而且,一般来说,一个人在学习某种工作技能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受到还要求他学习其他工作技能的干扰的话,那么,他将会在较短的时间内胜任这项工作。

关于亚当·斯密列举的劳动分工所带来的第二个方面的利益,我实在不得不认为他与其他人一样,都对其强调得有些过分了。为了对他的观点作出公正的评价,我将引用他的原话:“在节省因变换工作岗位而损耗的时间方面,劳动分工所带来的好处,比我们初步考虑所认识到的要大得多。人们不可能迅速地完成从一个工作岗位向另一个处于不同的地点、使用不同的用具的工作岗位的转换。一位编织工同时耕种小块农田,他一定会在他的纺织机与农田之间的频繁往来中耗费大量的时间。如果两项工作都可以在同一地点完成,那么,他一定会大幅度地节省他所耗费的时间。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时间的损耗也是巨大的。通常,一个人从一项工作转向另一项工作时,总会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懒散状态。当他刚开始新的工作的时候,很难集中精力并且全身心地投入,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他的心思并不在工作上,在这段时间内,与其说他是在工作,倒不如说他是在虚度光阴。养成这种懒散和漫不经心的习惯对于每半个小时就要更换一次工作和用具、每天要从事二十多种不同工作的农村劳动者来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或者更为准确地讲,是完全不可避免的事情。这使他们变得懒惰,甚至是在最紧张的时刻也提不起精神。”显而易见,只要人们具有努力工作的某种动机,这种对于农村劳动者低效率的描述都是过于夸大其词了。很少有人比园丁还要频繁地更换工作和用具,难道园丁就总是精神委顿的吗?许多高级工匠需要使用各种不同的用具进行名目繁多的工作,他们完成每项工作的速度也许并没有从事单项操作的工人快,但除了单纯从体力劳动的角度考虑问题之外,他们是更为熟练的劳动者,而且,从各个方面来看,他们都是更加具有活力的劳动者。

亚当·斯密的追随者巴巴齐先生认为,“当人的双手或者大脑在一段时间内专注于某项工作之时,就不可能在转换到另一项工作时立即发挥出全部的效能。工作中得到运用的肢体的那部分肌肉在运动中会变得灵活,而未得到运用的那部分肌肉则会变得僵硬,这将导致工作的每一次变换的速度放缓并且不够协调。与其他情况相比,长期努力工作的习惯会使得到锻炼的肌肉能够忍耐更大强度的疲劳。脑力劳动的转换似乎也是如此。人们在开始研究新的问题时精力往往难以集中,只有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后情况才会得到改善。在从一项操作向一系列的其他操作转换的过程中,需要频繁地更换所使用的不同的工具,这是造成时间耗费的另一个原因。如果工具比较简单而且变换得不太频繁,则时间的耗费还不算太多。不过,在很多工艺中所使用的工具都是非常精密的,且在每次使用时都需要进行精细的校正,因此,在许多场合,校正工具的时间相对于使用工具的时间的比例很大。滑动刀架、刻线机和钻孔机等均属此类。因此,人们发现,在大规模的加工型企业中,保持每台机器长期仅完成单独的一项加工作业的做法是十分经济的。例如,使一台机床沿其床面长度方向对滑动刀架作螺旋状运动——单纯加工滚筒,使另一台机床在通过夹具的位置时作匀速运动——磨削加工工件的表面,再用第三台机床专门削刮加工轮子”。

我绝非暗示这些不同的考虑是没有意义的,我不过认为某些与此相对立的因素遭到了忽略。如果这一种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与那一种不尽相同,那么,这恰恰可能成为使劳动者在某种程度上得到放松的原因;而且,如果说劳动者开始第二项操作时不能立即焕发出全部活力的话,那么,第一项操作也不可能在保持高度紧张的状况下无限地持续下去。根据一般的经验,变换工作通常会给劳动者提供喘息之机,否则,他很可能需要彻底的休息。与只完成一项操作相比,一个人不断地变换操作可以不知疲倦地持续工作更长的时间。从事不同的工作,需要使用不同部分的肌肉或者进行不同形式的脑力活动,在其他部分处于工作状态时,这一部分可以得到休息和恢复。进行脑力劳动时体力可以得到休息,反之亦然。将此富有哲学色彩的语汇加以阐述就是,这种变换本身对于人的元气颇具调节作用。对于所有非机械性的工作的效率来说,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而即使对于机械性的工作的效率来说,它也不是不重要的。当然,这种相对的重要性因人而异,某些人要比其他人更加适合持久地从事一项工作,而不适合于更换工作,他们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够兴奋起来而且不会感到疲倦,同时,他们也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使个人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当他们的能力一旦发挥出来之时,他们就不愿意停顿下来,而是愿意不断地继续工作下去,即使工作可能会对他们的健康造成损害也无所顾忌。气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这些差异。有些人的才能的发挥似乎具有与生俱来的迟缓性,他们往往需要长时期的工作才可能取得成就,而另外一些人则才思敏捷,但却很快就会枯竭。不过,这一方面的情况与大多数其他方面的情况一样,虽然先天的禀赋差异会起到一定的决定作用,但是习惯上的不同所发挥的作用更大。从这一行迅速转入另一行的习惯,与其他习惯一样,是可以进行早期培养的。这种习惯一旦形成,工人就不会在每一次变换工作的时候出现亚当·斯密所描述的那种懒散的情况,他们不但不会缺少活力与兴趣,而且与超出他们所习惯的工作的时间长度持续地从事同一部分的工作相比(异常兴奋的情况除外),他们反而会精力更加充沛地投入到每一部分的新的工作中去。通常妇女比男人具有更大的可变性(至少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是如此)。我们现在所讨论的问题是众多实例中的一例,从中可以发现,在形成对于人类的认识方面,妇女的思想和经验是很不受重视的。很少有妇女会接受这样的观点,即工作时间拖得越长,就越使人们的工作精力旺盛,而且,在更换工作后的一段时间内,工作效率必然会降低。我认为,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说是天性,还不如说是习惯造成了这种差别。男人从事的工作十有八九是专业性的,而妇女从事的工作则十有八九是一般性的,涉及大量的琐事,而每件事只需要很少的时间即可完成。妇女经常需要迅速地从一项手工操作转向另一项手工操作,而脑力活动的变换也更加频繁,因此,这种变换使她们付出的代价和时间都很少,而男人则通常需要长期从事某种或者有限的几种较为稳定的工作。不过,有些时候情况刚好与此相反,于是,她们的性格也会随之改变。妇女在从事男人通常所从事的单调的工厂的工作中,她们并不比男人的效率低,否则工厂就不会大量地雇用她们了。同时,如果培养一个男人从事多项工作的习惯,他也不会像亚当·斯密所描述的那样懒散和懈怠,相反地,他通常会充满热情与活力。不过,事实上,即使对于最为多才多艺的人来说,过于频繁地更换工作也是不适合的,不断变换工作甚至比千篇一律地工作更加容易使人疲惫不堪。

亚当·斯密列举的劳动分工所带来的第三个方面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是实实在在的利益。一个人越是精力集中、长时间地投入到某项工作中,就越有可能实现有关这一特定工作的节省劳动时间的发明。一个注意力分散的人不可能对一项工作作出实际上的改进,不过,能否进行发明,更多地取决于个人基本的智力水平和动脑的习惯,而不是取决于工作的专门化程度;而且,如果这种专门化工作在某种程度上不利于智力开发的话,则很可能会造成更大的弊端。我们必须进一步指出的是,一经进行发明,则导致发明成功的原因无论是什么,都应当将工作效率的提高归功于发明本身,而不是归功于劳动的分工。

在现代制造业中,劳动的精细分工所带来的最大利益(仅次于工人技能的熟练程度的提高),并没有被亚当·斯密所提及,不过却引起了巴巴齐先生的关注,即依据工人的能力将其加以分类,从而使劳动的分配方式变得更为经济。在同一系列的工作中,不同部分的操作需要具有不同技术的和体能的工人予以完成;技术水平高的工人从事较为复杂的工作,体力好的工人从事最为艰苦的工作,从而使他们有可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谁都能做的工作,则留给那些不适合从事任何其他工作的人去做;只有当生产的每一部分工作都由具有刚好适合的技术和体能的工人予以完成,而不是由具有更好的技术和体能的工人予以完成时,生产的效率才会达到最高的水平。在制造别针的工作中,看起来不同的操作需要不同的技能,因而工人的日工资从45便士到6先令不等;而且,如果要求工资最高的工人完成整个生产过程的工作的话,那么,他每天的一部分时间就浪费在了日工资从6先令到45便士之间的这些工作上了;即使不考虑在所完成的工作量方面所造成的损失,并且假设他可以在10名工人联合劳动生产出10磅别针的相同的时间内,自行生产出1磅别针,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巴巴齐先生的计算,制造成本将是实行劳动分工时的成本的3. 75倍。他还补充说明,在制造缝衣针的工作中,这种差别将会更大,因为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同操作的工人的日工资乃是从6便士到20先令不等。

体现在从工人的技能中最大限度地获取效用方面的劳动分工所带来的利益,极其类似地也体现在了从工具中最大限度地获取效用的方面。一位才华横溢的学者指出,[7]“如果某个人从事多种不同的工作,并且拥有他所需要的全部工具,那么,他至少会有四分之三的工具经常处于闲置状态。毋庸置疑,与其让一位社会成员拥有全部的工具,还不如尽可能地将这些工具分配给社会中的每一位成员,并且让每一位社会成员仅从事某一项工作。不论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还是对于每一位社会成员来说,这种转变所带来的利益都是巨大的。首先,得到经常使用的各种工具会为生产工具的投入带来了较高的回报。其次,这将使工具的所有者有能力承担维护与改进工具的费用,使工具日臻完善。二者相互结合的后果是,可以为全社会未来的需要作出更多的贡献”。

§6.正如所有论述这一问题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劳动分工受到了市场规模的限制。如果将制造别针的工作划分为十项不同的操作,并且一天就可以制造出四万八千枚别针的话,那么,只有在相关的消费者的人数足够多,多到大约每天需要四万八千枚别针的情况下,这种分工才是行之有效的。如果消费者每天只需要两万四千枚别针,则劳动分工就只能在与这一数量相当的生产规模上展开。因此,这种情况表明,对于某种商品的需求的增加,趋于提高生产该种商品的劳动的效率。市场的规模可能受到若干因素的限制:人口数量太少;人口居住过于分散而且相距遥远,难以互通往来;陆路与水路交通不便;人民过于贫困,即他们的集体性的劳动的效率太低,致使他们难以成为大量的商品的消费者。因此,那些可能成为某种商品的消费者的懒惰、生产技能的低下以及缺乏联合劳动的能力,均会限制该种商品的生产者联合劳动的实际规模。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初期阶段,任何特定地区的需求都必然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只有那些控制着沿海与运河交通运输的人才能促进产业的繁荣与发展,他们把全世界或者沿海与运河两岸都作为自己的产品市场。世界财富总量的增长,远洋运输能力的提高,通过道路、运河或者铁路所开展的内陆运输的改进,均将导致各个地区所生产的特定商品的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因而促进了相关商品生产的劳动分工的精细程度,其结果必然是趋于提高所有国家的劳动的生产力。

在许多情况下,劳动分工也将受到工作性质的限制,例如,农业生产并不像诸多制造业那样具有非常精细的分工,因为不可能同时进行各种不同的农业劳动。一个人不可能总是耕地,另一个人也不可能总是播种,第三个人也不可能总是收割。只干一种农活的人可能在一年的十一个月里都将无事可做,而另一个人可能持续从事全部的农业劳动,只在大量的气候恶劣的日子里获得足够的休息时间。进行大规模的农业改良需要众多的劳工一起工作,不过,除了少数指挥人员之外,其他的人往往都要以相同的方式进行劳动。不实行众多劳工的联合,就无法完成运河的开凿或者铁路路基的修筑,不过,除了工程师和少数办事人员之外,其他的人都只能是挖土工。


[1]对于亚当·斯密的韦克菲尔德版本的评注,见第一卷,第26页。

[2]参见前文:第一编,第5章,§9。

[3]参阅萨伊:《实用政治经济学》,第一卷,第340页:“依靠如此繁复的手工操作制造出的物品,能够以如此低廉的价格出售,这充分证明这种精细的劳动分工蕴含着巨大的经济性。”

[4]参阅:《机器与制造业经济》,第三版,第201页。

[5]“在天文观测中,操作人员的感官因为习惯而变得异常敏锐,他们甚至可以估计出时间上十分之一秒的差别,而且,他们还能够按照五千分之一英寸的幅度逐步调整他们的观测仪器。在最普通的制造工艺中,情况也是如此。一个安装别针针头的小孩需要连续几个小时重复同一种操作,这种操作需要使肌肉在一分钟之内完成若干种不同的运动。据近期的《曼彻斯特时报》报道,一种特别的编织品或者嵌织品,最初进入市场时的价格是3先令,但是现在的价格仅为1便士,它并不是像通常那样,是由于新机器的发明才实现的,而仅仅是因为工人操作的熟练程度提高了。”(参见《爱丁堡评论》,1849年1月,第81页)

[6]同①,第171页。

[7]参阅:约翰·雷的《关于政治经济学问题的某些新原理》(美国,波士顿),第1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