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寿险保费的构成

保费是由纯保费与附加保费两个部分组成(见图4-1)。

图4-1 非寿险业务保费的构成

(一)纯保费

纯保费是保险金给付的来源,是以预定损失率为基础计算的保费。纯保费的计价采用“收支相等原则”,即保险商品所收取的纯保费总额应与其所给付保险金的总额相等。纯费率的计算公式为:

另外,非寿险在计算纯保费时还需考虑稳定系数。

稳定系数=均方差×平均保额损失率

均方差的计算公式为:

δ为均方差,X为每年损失率,为平均损失率,n为年限。

(二)附加保费

附加保费分为营运费用、安全附加和预计利润三部分。其中,营运费用是取得成本及日常经营管理成本的来源;安全附加是为统计上的偏差等所预存的准备;预计利润提供保险经营者的预计报酬。附加费率的计算公式是:

通常附加费率可以纯保费率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如规定附加保费率为纯保费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