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财务会计下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量
(一)计提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理由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在会计期末为已发生保险事故应付未付赔款所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
非寿险业务和寿险业务都存在未决赔案,都需要计提未决赔款准备金。但由于寿险业务中未决赔案的发生较少,其数量有限,故在实务中某些公司寿险业务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计入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中。
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的原因在于在赔付过程中存在各种延迟。一个完整的赔付周期包括事故发生、报告、理算、赔付结案,甚至还有重提、再次结案等环节,因而赔付责任产生到赔款支付完毕存在着延迟。另一方面,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对于会计日之前已发生的赔付责任,必须在当期确定,这就决定了对已发生而未赔付结案的赔案计提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必要性。
赔付延迟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报告延迟
保险事故发现、报告所需时间所产生的时滞。一般来说,财产保险事故很快就能发现并报告,故报告延迟较短。但在涉及人身伤害的险种中,报告延迟可能就要长得多,如在汽车第三者人身伤害保险中,背部受伤的影响可能要几个月之后才发现,而这方面最著名的报告延迟当属美国雇主责任保险中著名的石棉伤害案,其保险事故是在发生之后几十年才被发现的。
2.理算延迟
对于已报告的保险事故,因责任认定所需时间而导致的延迟。在这方面,不同险种差异很大,如汽车车体碰撞及家庭财产赔案,在几周内就能理算完毕,但在产品责任保险、汽车人身伤害责任保险、医疗事故保险等责任险种中,责任情况通常与身体伤害有关,但身体伤害的程度(如永久残疾)、长期住院费用要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确定,且肉体痛苦和精神伤害责任的确认可能还会经历旷日持久的法律诉讼,致使赔案要在10~20年后,甚至更久才能结案。
(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内容
1.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并已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数据主要来源于理赔部门,反映了理赔部门对于理赔模式、赔付成本变化、零赔案、大赔案、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充足性以及评估一致性等问题的经验和判断。
2.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ncurred But Not Reported, IBNR)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狭义上是指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又叫纯IBNR。实际上广义的IBNR还应包括已发生但报告不充分未决赔款准备金(IBNER),即重立赔案准备金以及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在未来的发展变化等。
在某些情况下,已结案索赔还可能被重新提起,且要求进行额外赔付,保险公司为这种赔付提取的准备金就是重立赔案准备金。一般来说,在报案的初期,对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不可能做到完全准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获得的信息将会越来越多,从而对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值也就越来越准确。这样就可以将针对这种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在未来的发展变化而计提的准备金也包含在IBNR中。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我国的IBNR均为广义IBNR,即包括已发生但未报案准备金,重立案件准备金,以及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在未来的发展变化等。
此外,因为我国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情况,所以准备金评估人员应当注意若保险公司没有及时对已报案索赔立案,就必须为这种赔付提取准备金。这种准备金是已报案但未立案的准备金,具体操作时要考虑公司的报立案延迟时间、案均赔款等影响因素。
3.理赔费用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为尚未结案的赔案预期发生的费用而提取的准备金,分为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和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其中为直接发生于具体赔案的专家费、律师费、损失检验费等而提取的为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为非直接发生于具体赔案的理赔人员工资等费用而提取的为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三)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传统精算方法
1.对于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1)逐案估计法。即由理赔人员逐一估计每起索赔案件的赔款额,然后记入理赔档案,到一定时间把这些估计的数字汇总,并进行修正,据以提存准备金。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但工作量较大,适用于索赔金额确定,或索赔金额大小相差悬殊而难以估算平均赔付额的短期保险业务。
(2)平均值估计法。即先根据保险公司的以往损失数据计算出平均值,然后再根据对将来赔付金额变动趋势的预测加以修正,把这一平均值乘以已报告赔案数目,就可得出未决赔款额。这一方法适用于:
①理赔金额可快速决定的险种;
②无重新调整估算的险种;
③未赔付案件较多的险种;
④大部分的赔案可以以相似金额结案的险种。
例如,ABC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过去经验期间资料如表3-6所示:
表3-6 ABC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过去经验期间资料
经过回归分析后,我们可能选定每一赔案的损失幅度为1700元。
(3)赔付率法。即选择一个时期的赔付率来估计某类业务的最终赔付金额,从估计的最终赔付额中扣除已支付的赔款和理赔费用,即为未决赔款额。这种方法简便易行,但假定的赔付率与实际赔付率可能会有较大出入,此时按这种方法计算则不太准确。
本期未决赔款准备金=预定赔付率×已赚保费-已付赔款和理赔费用
(4)表列法。这种方法主要应用于一些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考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生存年限、受益人再婚的概率或其他可能性的险种,如失能保险、劳工补偿保险。根据此险种所估提的准备金称为表列准备金,因为保险人赔款准备金的估提需要参照生命表、伤病率表、再婚率等来估提。
2.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
已发生未报案赔案的赔款的估计比较复杂,因为这类赔案的件数和金额都需估计。IBNR准备金一般以过去的经验数据为基础,然后根据各种因素的变化进行修正,如出险单位索赔次数、金额、理赔费用的增减、索赔程序的变更等。这种索赔估计需要非常熟悉和精通业务的管理人员准确判断。
在2005年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采用链梯法、案均赔款法、准备金进展法、B-F法等方法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时,用至少两种方法进行谨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的最大值确定最佳估计值。同时,我国还规定,如果保险公司精算责任人判断数据基础不能确保计算结果的可靠性,或者相关业务的经验数据不足3年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不超过该会计年度实际赔款支出的8%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财税〔2016〕114号)。
3.理赔费用准备金
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除了应支付的赔款外,还包括为处理赔案所支付的调查费用、诉讼费用、理赔部门员工的薪金等,因此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只是包含赔款的支付,还包括相关的理赔费用。
理赔费用分为直接理赔费用(Allocated Loss Adjustment Expense, ALAE)和间接理赔费用(Unallocated Loss Adjustment Expense, ULAE)。直接理赔费用是指直接发生于具体赔案的查勘费用、专家费用、诉讼费用等;间接理赔费用是指不直接发生于具体赔案的费用,包括理赔人员的薪金、办公费用等。理赔费用准备金可在分别计算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和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的基础上进行加总。
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的评估主要有两种方法:链梯法和比率法。其中,常用的方法是比率法。该方法假设直接理赔费用与相应的赔款之间存在着一种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并且此比例关系的发展规律在过去与未来是一致的。由此可以得到直接理赔费用与赔款之间的终极比例关系,将此比率应用于终极损失的估计值,即可得到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的估计值。
间接理赔费用与业务流程密切相关,间接理赔费用发生后要考虑费用发生的因素分配到各个险种,如各险种在当年发生的案件数、已决案件数、未决案件数、赔款金额等。准备金评估人员应该熟悉间接理赔费用在各个险种之间的分配方式及其变化情况,当间接理赔费用分配到各个险种以后,就可以进行准备金的评估工作。通常采用比率法来计算间接理赔费用,这个方法假设间接理赔费用和已付赔款随时间同步、稳定地变化。在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评估过程中,一种常用的简单假设是,间接理赔费用在立案时发生50%,其余50%在剩余的理赔过程中发生。按照上述假设,就可根据下列公式估计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ULAE准备金=(已付ULAE÷已付赔款)×赔款准备金
其中(已付ULAE÷已付赔款)是指过去三年或五年比率的平均值。
赔款准备金=IBNR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的未决赔款准备金×50%
(四)财务会计下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算
财务会计下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未来赔款和理赔费用现金流的合理估计值的贴现值与风险边际之和。
(1)未决赔款准备金计算的流程
①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合理估计负债基于《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确定一个基数。
采用《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允许的方法得出不同方法下的评估金额,根据客观真实情况赋予不同方法下评估金额的不同权重,据此计算出未来现金流量的期望值。
②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根据计量单位的久期进行贴现。
③包含明确的风险边际。
④无数据基础或无精算专业技能给予不同方法下评估金额权重的,采用《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允许的方法进行最佳估计。
(2)久期的计算
下面举例说明未决赔款久期如何计算(图3-3):
图3-3 未来赔款金额估计值
A1表示2018年发生的赔案,预期在2019年发生的赔付款;
A2表示2017年发生的赔案,预期在2019年发生的赔付款;
B1表示2018年发生的赔案,预期在2020年发生的赔付款;
其他以此类推。
故:
2019年赔付款A=A1+A2+A3+A4+A5
2020年赔付款B=B1+B2+B3+B4
2021年赔付款C=C1+C2+C3
2022年赔付款D=D1+D2
2023年赔付款E=E1
假设赔付时间均匀分布,平均赔付在年中发生。
(3)折现率的计算
折现率可在基准利率(目前选用三年移动平均的国债到期收益率确定的即期利率)基础上加溢价(在行业指导范围内,例如以+150bp为上限)。
(4)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算
未决赔款准备金=贴现后的基数×(1+风险边际率)
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指导性风险边际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