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营方式定位

通常而言,便利店的经营形式有如图2-2所示的三种,这三种形态各有优劣,开店者可根据自己情况酌情选择。

图2-2 便利店的经营形式

1.个人全资经营

个人全资经营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个人承担风险。

(1)个人全资经营的特征。个人全资经营具有如表2-1所示的特征。

表2-1 个人全资经营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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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属于独立的法律主体,其性质属于非法人组织,享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

(2)个人全资经营的优点。由个人全资拥有,投资人对宠物美容店的任何事务具有绝对决策权,同时也需要承担无限责任。一般而言,个人全资经营开店有三个优点,具体如图2-3所示。

图2-3 个人全资经营的优点

(3)个人全资经营的缺点。个人全资经营开店有优点就会有缺点,具体如图2-4所示。

图2-4 个人全资经营的缺点

2.合伙经营

合伙经营是由两个以上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劳动的经营方式。

(1)合伙经营的优点。合伙经营具有如图2-5所示的优点。

图2-5 合伙经营的优点

(2)合伙经营的缺点。合伙经营的缺点如图2-6所示。

图2-6 合伙经营的缺点

(3)合伙经营注意事项。采取合伙经营时,创业者要注意如图2-7所示的事项。

图2-7 合伙经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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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伙人之间因为分红起争议,可采取以下的方法来处理。

1.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条文调整。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口头合伙协议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2.利益分配

个人合伙利润的分配,可以是平均分配,也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双方可以自主协商确定。比如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可以撇开工资不谈,商定一个分配的比例,如三七分,则5000元利润,你可以分得1500元,对方分得剩下的3500元。但如果合伙前没有达成协议,那就好比游戏前没有制定游戏规则,这游戏就很难玩下去。

3.法律规定

如果便利店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合伙企业,则权利义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4.合伙或债权关系

如果便利店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则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是谁,可以说便利店就是谁的。如果经营者的姓名为对方,且对方把你的出资当做借款,则你与对方只有债权债务关系,而便利店与你无关,因此是最需要提防的。

3.加盟连锁经营

(1)加盟连锁的形式。加盟特许经营的经营形式种类有很多,依出资比例与经营方式大概可以分为如图2-8所示的三种。

图2-8 加盟的形式

① 自愿加盟。自愿加盟是指个别单一商店自愿采用同一品牌的经营方式及负担所有经营费用,这种方式通常是个别经营者(加盟主)缴交一笔固定金额的指导费用(通称加盟金),由总部教导经营的知识再开设店铺,或者经营者原有店铺经过总部指导改成连锁总部规定的经营方式。

通常这样的方式每年还必须缴交固定的指导费用,总部也会派员指导,但也有不收此部分费用者,开设店铺所需费用全由加盟主负担;由于加盟主是自愿加入,总部只收取固定费用给予指导,因此所获盈亏与总部不相干。

此种方式的优缺点如图2-9所示。

图2-9 自愿加盟的优缺点

② 委托加盟。委托加盟与自愿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时只需支付一定费用,经营店面设备器材与经营技术皆由总部提供,因此店铺的所有权属于总部,加盟主只拥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利润必须与总部分享,也必须百分之百地听从总部指示。

此种方式的优缺点如图2-10所示。

图2-10 委托加盟的优缺点

③ 特许加盟。特许加盟介于上述两方式之间,通常加盟主与总部要共同分担设立店铺的费用,其中店铺的租金和装潢多由加盟主负责,生产设备由总部负责,此种方式加盟主也需与总部分享利润,总部对加盟主也拥有控制权,但因加盟主也出了相当的费用,因此利润较高,对于店铺的形式也有部分的建议与决定权力。日本多数便利商店体系皆采此种方式经营。

特许加盟模式能够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即门店的积极性和总部的积极性。美宜佳就是通过服务好加盟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便利的服务和生活。特许加盟模式的作用如图2-11所示。

图2-11 特许加盟模式的作用

(2)加盟品牌的选择。创业加盟选择品牌很重要,选择的品牌要被大家认知,而且有知名度。那么我们应如何来挑选品牌呢?其选择要领如图2-12所示。

图2-12 加盟品牌的选择要领

① 资料搜集分析。对于投资者而言,仅有激情与梦想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练就“火眼金睛”的本领,谨防加盟的种种陷阱。首先了解自己将要加盟的便利店品牌,然后通过多种渠道搜集相关的品牌信誉度与该品牌运营公司的信誉度。

比如,在品牌加盟网站浏览网友评论,在已加盟该品牌的商家处进行市场调研,都是不错的方法。

② 品牌对比筛选。一些便利店加盟品牌虽然在总部当地或者其他个别省份较成功,但如果进入一个新的地域,可能就会出现一段“水土不服”时期,投资者应避免选择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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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便利连锁店,应有经过严格训练的专业化队伍,配以标准化的施工流程和专业化的服务,才能充分显示品牌形象,确保客户安心接受服务。

③ 总部实地考察。开便利加盟店的朋友还应谨记市场运营有风险,一定要实地调查研究,把加盟商提供的加盟方案与自己的现实情况结合起来,做到拥有自己特色的加盟方式。

另外,需要了解该品牌的宣传力度,了解该品牌的市场走向以及相关产品的报价,做到心中有数,实时关注项目的相关资讯。

(3)加盟的流程。便利店加盟招商一般都有一定的流程,不过,不同的品牌其加盟流程各不相同,而且同一品牌中对于不同的加盟方式其加盟流程也不相同。

比如,全家便利店委托加盟和特许加盟的流程如图2-13及图2-14所示。

对于加盟店经营者来说,流程的前期阶段非常重要,包括电话咨询、索取资料、加盟洽谈、协议讨论等。在这些过程中,加盟者除了清楚自己所处地位、权利和义务,确定是否有巨大商机外,还必须明确如图2-15所示的事项。

图2-13 全家便利店委托加盟的流程

图2-14 全家便利店特许加盟的流程

图2-15 加盟连锁应明确的事项

(4)加盟前期考察事项。如何选择一家优良的加盟商,是投资者成功的关键,投资者必须把握好这一关。作为咖啡奶茶店经营者,在加盟连锁店前,要做好考察事项,具体如表2-2所示。

表2-2  加盟前期考察事项

(5)签订加盟合同注意事项。加盟者在签订加盟合同之前,一定要深入了解合同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不要以为加盟合同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同应是通过双方彼此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要看清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在签订加盟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具体如图2-16所示。

图2-16 签订加盟合同注意事项

① 查看相关手续。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品牌,才能放心加盟。

② 了解加盟费用。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具体如图2-17所示。

图2-17 加盟费用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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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金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交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也可能是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③ 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

④ 竞业禁止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加盟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

⑤ 管理规章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条,多则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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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到时候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

⑥ 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的,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分,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分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可提出相应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关于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切实达成。

⑦ 关于纠纷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的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必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

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哪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袒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⑧ 合约终止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谁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必须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⑨ 双方各执一份。曾经有某宠物用品加盟连锁公司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两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相关链接 便利店加盟品牌介绍

1. 7-11A

7-11是日本著名的连锁便利店,其总部设于日本的千代田区。7-11已成为便利商店的国际共通语言,商店遍布美国、日本、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瑞典、墨西哥、巴拿马、挪威、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目前全球店面数目逾三万家,为全球最大的连锁店体系。

2.全家FamilyMart

全家FamilyMart品牌自1972年成立以来,其服务网点遍及日本、中国台湾、泰国、美国洛杉矶等地,店数超过16 000家。

中国大陆地区则于2002年成立上海全家FamilyMart筹备处,2004年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获商务部批准成立。全家FamilyMart品牌正式进入中国上海市场,开始中国大陆地区的便利店经营事业。

不单如此,全家FamilyMart品牌已于2005年进入美国市场,形成“泛太平洋”之国际品牌,成为第一家由亚洲发起进入美国市场的便利店企业。未来全家FamilyMart将以服务力第一和深化品牌价值,争取市场第一品牌的地位。

2017年11月,全国全家FamilyMart便利门店总数已超过2000家,正步入快速发展期。

3.美宜佳MEIYIJIA

美宜佳便利店由东莞市糖酒集团控股,自1997年成立以来,门店发展以广东为中心,稳步布局全国。至2018年5月,门店总数超过13 000家,遍及广东、福建、湖南、江西、湖北、河南、广西、重庆、安徽、贵州、上海、浙江、江苏十三个省市。2018年进入长江三角洲地区,形成华南、华中、华东三大发展格局,已成为国内规模较大的特许连锁便利店企业。

20多年来,围绕“社区便利生活中心”的市场定位,美宜佳推行线上线下结合的经营内容,从数千种商品到30多项便民服务。目前,每天服务顾客超过400多万人次,成为人们生活中更亲近的伙伴。

经过20多年发展,美宜佳已形成了一个以便利店为主业,多业态延伸发展的生态产业链,继续保持稳健快速的发展步伐,奔向全国。

4.快客

“联华便利”成立于1997年11月,是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全额投资的子公司。2002年7月正式更名为“联华快客”,进行全方位的转型和提升。

联华快客便利秉持“顾客第一、唯一的第一”的经营理念,坚持管理与发展同步。积极探索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并运用现代管理方法,适应了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自在上海推出第一家特许加盟连锁店以来,吸收国际连锁企业成功发展经验,利用“联华快客”品牌丰富的经营资源,经过不断更新和完善,目前已形成一整套独具特色的联华加盟体系。

5.好德/可的

上海可的便利店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现属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集直营、合伙合作承包和加盟三种经营模式为一体的便利店近1200余家,分布在上海、杭州、苏州、无锡等21个城市,形成了“以上海为中心,江、浙为两翼”的辐射态势。多年来公司规模及销售额持续保持稳健增长的水平。

6. LAWSON罗森

罗森于1939年在美国俄亥俄州以“Mr.Lawson’s Milk Store”的形式成立。1975年进入日本市场,作为一家专业的连锁便利店公司在日本全面展开业务。目前,罗森除了在日本、中国开设店铺外,在印度尼西亚、夏威夷也拥有多家店铺。

1996年,罗森作为首家外资连锁便利店入驻上海,为人们带来了如今已成为便利店招牌的“关东煮”“饭团”等特色商品。截至2018年8月,罗森在中国的上海、重庆、大连、北京、武汉、合肥等城市共开店1709家。

7.喜士多

上海喜士多便利连锁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在上海成立,并以上海为中心,辐射华东、华南等地区。华东地区于2002年成立杭州、苏州、昆山分公司,2006年成立无锡分公司,2008年拓展至宁波、绍兴地区,2009年拓展至嘉兴、常州地区,2010年拓展至张家港;华南地区于2003年成立广州喜士多便利连锁有限公司,2007年拓展至深圳、佛山地区。至目前已拥有直营店及加盟等相关网点近600家,成为了便利连锁行业的后起之秀。

8.红旗连锁

红旗连锁创建于2000年6月22日。2010年6月9日,整体变更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发展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最具规模的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为一体的商业连锁企业,是中国A股市场首家便利连锁超市上市企业。目前在四川省内已开设2400余家连锁超市,就业员工16 000余人,2015年上缴税收和社保超4亿元;拥有四座物流配送中心;与上千家供货商建立了良好的互利双赢的商业合作关系,是四川省及成都市“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

9.天福

广东天福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的高效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其前身是成立于2004年7月的东莞市天福便利店有限公司。

天福集团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一家以便利店经营管理为主,集超市管理、商贸代理、物流配送、绿色食品、供应链管理、影院管理、酒店管理以及商业地产为一体的集团企业。

其中天福连锁便利店系统是全国十大连锁便利店系统之一,2016年在中国连锁便利店排行榜上数量名列全国第四。目前已在东莞、深圳、广州、中山、佛山、珠海、惠州、清远、河源、江门、肇庆、汕尾及云浮等广东地区以及湖南长沙地区发展了3800多间门店,天福创造了中国便利店创业史上的发展奇迹。

10.华润苏果SG

华润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创立于1996年7月18日。前身是江苏省果品食杂总公司。“苏果”二字即取自其中的“苏”和“果”两字。2004年6月,华润控股苏果85%的股权。经过21年艰苦创业历程,截至2017年年底,苏果网点总数达到2000家,主要覆盖苏、皖、鄂,员工总数达4万人,年销售规模273亿元(不含批发)。苏果超市是江苏较大的连锁超市企业,在全国同行业中连续多年位列前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