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列宁对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的思考

一、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设想

与实行所谓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的社会发展相比,由于想象中的先进性和现实中的落后性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苏维埃俄国的社会发展是非常规的,其独特的发展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唯一执政的共产党及其主要领导人在特定的环境中构建的,最终通过写进党章、写进宪法而固定下来。因此,在这方面,列宁在苏俄时期和苏联初期进行的思考和提出的一系列关于不发达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想法是非常重要的。

十月革命之前,在列宁思想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在俄国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如何取得政权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思考的重点是,建立和巩固无产阶级国家政权,与此同时,开始设想苏维埃俄国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但是,由于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的爆发,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的主要精力很快转向实施战时共产主义来保卫苏维埃政权。在此基础之上,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曾一度设想,从战时共产主义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喀琅施塔得水兵叛乱后,列宁又指导俄共(布)转向新经济政策。从1922年秋天起,列宁因病逐渐离开政治前台。但是,列宁在卧床养病期间,对在一个政治、经济都很落后的国家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多方面的思考,先后口述了《给代表大会的信》、《关于赋予国家计划委员会以立法职能》、《关于民族或“自治化”问题》、《日记摘录》、《论合作社》、《论我国革命》、《我们怎样改组工农检查院》、《宁要少些,但要好些》等信件和文章。

综合起来看,从十月革命胜利到去世,列宁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上的思考,开始时主要集中在经济建设的问题上,但是,随着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列宁发现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也并非等同于共产党执政,因此,晚年的思考主要集中在如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问题上。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方面,列宁重点思考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不发达国家能够单独一国建设社会主义,但从落后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将是曲折、漫长的。

根据马克思的看法,社会主义革命只能出现在那些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了顶点的国度里,而且由于它的世界性,至少在几个国家同时发生才有可能获得胜利。然而,作为一个现实主义的革命家,列宁在他的帝国主义理论中,不仅提出可以在集各国矛盾于一身的俄国搞社会主义革命,而且认为革命胜利后也可以单独一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根据列宁的看法,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国家支配着一切大的生产资料,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这种无产阶级和千百万小农及极小农结成了联盟,这种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得到了保证,如此等等……这已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而且足够的一切”[10]。实际上,这样的理论也为革命胜利后的苏俄的巩固和发展提供了合法性的理论支撑。1918年3月《布列斯特和约》签订、苏维埃政权获得了短暂的喘息时间之后,列宁开始思考在俄国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4月29日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做的《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报告中,列宁提出了“管理俄国”,其基本含义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管理国家的任务现在首先是归结为纯粹经济的任务:医治战争给国家带来的创伤,恢复生产力,调整好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的计算和监督,提高劳动生产率,——总之,归结为经济改造的任务”[11]

然而,短暂的和平很快就被国内战争打断,接下来的便是战时共产主义的实践。在试图利用战时共产主义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受挫之后,列宁很快意识到想象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如果一个国家大工业占优势,或者即使不占优势,但是十分发达,而且农业中的大生产也很发达,那么直接向共产主义过渡是可能的。没有这种条件,向共产主义过渡在经济上是不可能的。”[12]他还说:“经过一段不很长的试验我们终于确信,这种构想是错误的,是同我们以前关于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的论述相抵触的。”[13]基于这种认识,列宁指导苏俄实行了新经济政策,提出这种政策的实质就是,落后国家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不能跨越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某些范畴,如市场、商品、小私有等。不仅如此,“资本主义社会愈不发达,所需要的过渡时间就愈长”[14]。像俄国这样的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这样包括许多“资本主义因素”的过渡要有一个很长、很复杂的时期。

第二,社会主义必须具备雄厚的物质基础。

由于列宁在1924年4月就去世了,列宁没有能明确地解释这个过渡时期到底有多长和有多复杂。但是,有一点是列宁坚信不疑的,那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最重要的是夯实它的物质基础。当时,列宁认为,作为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它唯一的物质基础只能是同时也能改造农业的机器大工业。“大机器工业及其在农业中的推广,是社会主义唯一的经济基础。”[15]在一个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必须从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没有高度发达的大工业生产,就根本谈不上社会主义。在当时的欧美,以电力为主要标志的第二次产业革命方兴未艾。所以,要发展大工业,就必须发展电气化,现代的大工业意味着全俄电气化。于是,列宁提出了“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16]这一著名公式。他还特别强调,由宗法制农民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没有电气化是不行的。为了实现工业化和电气化,列宁认为,不能运用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的方式和方法,而是要运用灵活多样的经济手段。综合起来,列宁的主张有四点。第一,依靠广大群众,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二,必须加强劳动纪律,采用最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第三,要使劳动者从个人利益上去关心劳动成果,反对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实行按劳分配和奖金制度。第四,还必须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团结和利用科学家、技术专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在过渡时期必须利用和发展商品经济。

在实行新经济政策之前,列宁基本上继承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商品经济的认识,把它同私有制、剥削乃至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他认为:“只要还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都无法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建立起大规模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一切土地、工厂、工具都转归工人阶级所有,才可能消灭一切剥削。”[17]在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时期,列宁曾试图取消商品和货币。但实践证明,这样极端的做法是行不通的。新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就是,强调发展商品经济,用商品交易代替产品分配。列宁特别强调,商业是千百万小农与大工业之间唯一可能的经济联系,“商业正是我们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我们居于领导地位的共产党‘必须全力抓住的环节’。如果我们现在能紧紧‘抓住’这个环节,那么不久的将来我们就一定能够掌握整个链条。否则我们就掌握不了整个链条,建不成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18]。不过,列宁讲的这些并不意味着他否认商品经济的资本主义性质,它们的留存只是落后的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暂时需要。

第四,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存在,利用资本主义文明成果建设社会主义。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对立关系,前者替代后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本质上说,列宁始终坚持这种看法。但是,与俄国落后的现实以及十月革命之后苏维埃俄国的实践相适应,列宁在如何对待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问题上前后也有比较大的变化。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列宁主张用“赤卫队进攻资本”的方式,先是没收大企业,而后没收中小企业。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列宁看到在小生产占优势的国家里,单靠剥夺剥削者不能解决问题,国有化并不等于生产社会化。在过渡时期,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是不可避免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寻找由小生产过渡到社会主义大生产的中间环节。于是,列宁明确地提出了利用资本主义的思想:“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19]列宁认为,与中世纪制度和小生产、官僚主义相比,资本主义是一种进步,而国家资本主义更是落后国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桥梁。国家资本主义虽然不是社会主义的形式,但相比于苏俄当时大量存在的小生产状况来说,是一个进步,因为它不是小生产的无政府状态,而是国家能够控制的经济。“不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所共有的东西(全民的计算和监督),就不能从俄国现时的经济情况前进。”[20]当时,列宁主张的国家资本主义包括租让制、租借制、合作制和代销代购制等形式。

除了要利用资本主义的经济形式外,列宁还提出要借鉴和吸收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和一切有益的东西。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充分利用资本主义俄国遗留下来的一切东西。“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就取决于我们把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管理组织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得好坏。”[21]为此,列宁提出了这样一个公式:“苏维埃政权+普鲁士的铁路秩序+美国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等等等等++=总和=社会主义。”[22]

第五,通过合作制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农民被视为没有前途并最终将被社会发展所淘汰的因素,共产党必须对他们进行改造,社会主义必须消灭他们。十月革命之后,苏俄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改造农民。列宁认为,考虑到俄国农民小商品经济像汪洋大海一般存在的现实,处理好同农民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但是,农民具有劳动者和小私有者的两重性,对他们不能驱逐,也不能镇压,只能通过长期的、谨慎的组织工作来改造他们。列宁根据苏俄的初步实践,认为合作社是吸引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最好途径。在《论合作社》一文中,列宁指出,合作社的性质是根据社会制度的不同而不同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政权和基本生产资料都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合作社是集体的资本主义组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掌握了政权和基本生产资料,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所以,在新经济政策时期,使俄国居民充分而深入地合作化,就是所需要的一切,因为现在已经找到了私人利益、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尺度,找到了使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尺度。要解决的任务,就剩下实现居民合作化了,单是“合作社的发展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23]。列宁还提出了合作化的原则、方法和步骤。他强调,实行合作化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的方法,逐步推进。同时,国家要给合作社物质、财政、组织等方面的帮助。

二、对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设想

第一,逐步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反对官僚主义。

从社会主义理论上讲,代表人民利益的并且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取得了政权,就意味着所有民众的当家作主,国体意义上的民主就一劳永逸地解决了。理论上这样讲容易,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共产党人执政就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如何成为现实却很难。不仅如此,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展开,党员和群众在政治地位和物质利益上的差别、裂痕、矛盾与冲突日益突出,是苏联20世纪90年代初崩溃的主要原因。当然,列宁当时肯定没有想到这些。但是,走上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的官僚化、特权化,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虚化等现象引起了列宁的关注。于是,列宁开始从工作作风角度来思考社会主义民主问题。在他看来,社会主义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有一个过程,只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发展。“正是俄国的落后和它向最高形式的民主制的‘飞跃’(即越过资产阶级民主而达到苏维埃民主即无产阶级民主)之间的矛盾,正是这个矛盾成了西欧人理解苏维埃的作用特别难或特别慢的原因之一(除社会主义运动大多数领袖受到机会主义习惯和庸人偏见的束缚这个原因以外)。”[24]为了解决“飞跃”中的这个矛盾,列宁给苏维埃政权提出了两项任务:一是改革国家机关,发动群众管理、监督国家机关,反对官僚主义;二是进行文化建设,提高工农的文化水平。列宁指出,反对官僚主义是改造国家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因为,官僚主义是社会主义发展的严重祸害。每个苏维埃代表担负一定的管理工作,逐步把所有的劳动人民都吸收来参加国家管理,这是反对官僚主义的有效措施。

第二,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改善党的领导。

社会主义制度从诞生起,它的民主问题就集中表现在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面。列宁比较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就是先锋队往前跑得太远,没有‘保持排面整齐’,没有同全体劳动大军即同大多数工农群众保持牢固的联系”[25]。正因如此,列宁不仅严厉地批评当时党内存在的各种脱离群众的现象,而且强调要发扬党内民主,实行集体领导。他认为,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但同时要实行个人负责的制度。党必须有一批受过教育和训练、富有才能、经过考验,并能彼此密切配合的领袖。共产党的领袖不是圣人,绝对不能培植对领袖的个人崇拜。为了防止这些发生,列宁还提出党政职权要分开。“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及其中央)和苏维埃政权的职责;提高苏维埃工作人员和苏维埃机关的责任心和独立负责精神,党的任务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不是象目前那样进行过分频繁的、不正常的、往往是琐碎的干预。”[26]

落后国家如何搞社会主义是一种新的探索,许多问题的解决方案在原有社会主义理论中是找不到答案的。列宁晚年的这些思考是基于现实生活的,面对的是与充满想象的社会主义理论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实践,苏联后来的历史也证明了列宁的这些思考有多么重要。遗憾的是,列宁在十月革命后只活了6年多,其中还有3年处于国内战争时期。有些问题列宁想到了,也提出了初步的解决办法,但是,由于过早地离开政治舞台,过早地离开人世,列宁的一些很有见地的主张,特别是政治方面的主张并没有付诸实施。不仅如此,列宁去世后,苏联在斯大林的领导下更是走上了一条不同于列宁设想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逐渐形成了一套经济、政治和文化体制,即苏联模式或斯大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