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与任务

一、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报告作出了“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十三大报告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这是一个“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在时间跨度上,“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矛盾的主要方法是“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245]

1997年9月18日,邓小平理论被中共十五大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246]。中共十五大修改的党章将十三大报告确立的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纳入总纲:“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247]。中共十七大报告在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关问题时,将“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扩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48]

二、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指导方针

中共十三大报告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指导方针,包括:第一,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把发展生产力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第二,全面改革。第三,对外开放。第四,以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第五,以安定团结为前提,有秩序有步骤地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安定团结,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第六,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设精神文明。提高整个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有利于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理论指导、舆论力量、价值观念、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249]。中共十三大报告确立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指导方针成为改革开放的基本指导原则。

在中共十三大报告确立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指导方针的基础上,中共十七大报告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内涵的阐发,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共领导的优先地位。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50]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在中共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中共十八大报告则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的“中国特色”及与西方发展道路的不同。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一定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251]同时,报告提出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理论、制度、科技、文化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能够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同时,报告也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增加和谐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这些目标的提出,意味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任务已经是一个涉及政治发展方向、经济社会可持续、公平正义、社会稳定以及中共自身执政地位的巩固等系统性问题,这些目标成为引导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和发展的标准。

三、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

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了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在新世纪新时代,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实现这个战略目标,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完成的任务包括:

第一,实现经济发展。中共十九大党章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中国共产党历来将发展视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衡量、评价各项工作的“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

第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共的“立国之本”[252]。党章指出: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就决定了中国必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第三,改革开放。改革就是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就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要进行经济领域的改革,也需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对外开放是中共治国理政的“基本国策”,以“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

第四,在经济制度方面,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

第五,在政治领域,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政治制度和各项国家、社会制度方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第六,在文化领域,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使人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对党员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保持社会长期稳定。

第八,建设生态文明。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维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第九,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第十,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在爱国统一战线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第十二,在外交领域,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发展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中国共产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