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托拉》(《旧约》)理解中的语言问题

在《新约》成书之前,犹太教先知已开始了对犹太教圣经(后来被基督教基督教称为《旧约》)之解释。犹太教的圣经被称为“塔拿克”’(Tanakh),由三个部分组成,即:《托拉》(Torah、律法书)、《先知书》(Nevi'im)与《作品集》(Ketuvim)。其中《托拉》在犹太文献中有时指《旧约》前五章,亦即《摩西五经》(注:即《旧约》的前五卷,篇目为:《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这是为犹太教首批确立的《圣经》各卷。根据犹太传说,这五卷书是上帝通过摩西所宣布的“律法”,故称为“律法书”。这些书卷的内容,主要是:犹太人关于世界和人类的由来的传说;犹太民族早期历史情况的传说故事;所记载各项律法条文。它们构成了犹太教的基本教义与教规,并为后来的基督教基督教所采纳,作为《旧约》的组成部分而成为基督教基督教的经书。),有时指全部的《旧约》篇章。《托拉》有两部,一为成文《托拉》(Torah Shebiktav),另一是口传《托拉》(Torah Shebe' al neh)。成文《托拉》包含613条诫命,学习它的目的是使信众能胸怀律法,按照神的教诲行事。对犹太教徒而言,成文《托拉》的律令是永久的、不得更改的。在他们看来,基督教基督教的《圣经》是伪造的《托拉》。成文《托拉》可以伪造,但口传《托拉》却无法伪造,并且,由于基督教基督教会并不承认口传的《托拉》,它无疑成了犹太人区别于其他信仰的标志。所以犹太教坚持这样的做法:《托拉》的话凡是书面的不得口头引述,凡口传的话不得见诸文字(注:参见罗伯特·M.塞尔茨:《犹太的思想》,赵立行、冯玮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第167页。)。

支撑口传《托拉》的是口语。犹太人的语言是希伯来语,它在历史的进程中已有过几次嬗变,在9—18世纪期间,由于希伯来人通用的口语日渐衰亡,退出日常交流的舞台,口传《托拉》成了名副其实的宗教语言。《旧约》的大部分使用的是公元前3世纪以前的古典希伯来语,《密西拿》(Mishnah)使用的是公元2世纪的希伯来语。前者多借用迦南语及阿卡德语,后者许多名词源自阿拉米语、希腊语、拉丁语和波斯语。我们还知道,从以色列人的祖先在埃及定居(约公元前1700—1250年)到摩西带领他们出走埃及,计有约450年时间与埃及人杂处,约公元前550年,沦为巴比伦之囚,而在其他时间里,大都居无定所,四处流浪。综合以上诸因素,犹太人的口语还能像他们的祖先那样纯粹、未受到其他语言的影响吗?我们可以从现代希伯来语的状况来推知那时的情况:现代希伯来语是以《圣经》语言为基础、并对其进行了为适应现代需要的革新而形成,它不同于西欧犹太人和东欧犹太人的语音(注:参见《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北京、上海),1985年,第8卷,第446—447页。)。古代希伯来人的语言发音也应与此类似。准此,古代拉比们用什么来担保他们口传的《托拉》准确性?进而言之,如果我们考虑到不可避免的记忆失误,口传《托拉》的可信度更是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将口传的东西用文字记录下来应该是更好的选择。

可是犹太人为何坚持用口语的形式传播口传《托拉》呢?除了口传《托拉》不容易伪造外,以下说法似更有说服力说服力:“从反对将口传《托拉》形诸文字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它的重要作用之一。成文《托拉》的律令是永久的,也是不可更改的;只有当形式使其无法履行时——祭典无法举行以及人民被虏,耕地法不能推行——它们才被暂时地搁置起来,直到能重新履行。而口传《托拉》,因为未形诸文字而处于一种灵活的状态,倒可以使成文的律例随时代形势的变迁而得以变通。换言之,口传《托拉》避免了社团的宗教立法因缺乏发展而一成不变。”(注:亚伯拉罕·柯恩:《大众塔木德》,盖逊译,山东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67—168页。)如此,宗教领袖就有权利通过口传《托拉》制定新的律法,以应对时势之变,同时也使成文《托拉》获得恒久的生命力。事实上,只要《托拉》可以通过重新诠释以适应新的、偶然发生的情况,就永远不会过时。这意味着,不变的只是经文,而对其意义的解释则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更新,与时俱进。但是,如此一来,圣典的本真意义何存?

在公元1世纪罗马人统治下,犹太教又一次陷入困境,它只能在希腊思想和罗马的武力之夹缝中生存。其时犹太人已分裂为多个派系,由于他们在政治上倍受压制、又无力与罗马人抗衡,而对《旧约》所记载的弥赛亚预言和但以理预言报有热切的期望。法利赛人热衷于口传律法(托拉),撒都该人强调圣殿和祭司制度,其他的一些派别也都在宗教上和哲学上固执己见。

历史上发生的一个重大事件终于改变了这一切。公元70年,反抗罗马的起义爆发,罗马军团围困耶路撒冷,彻底摧毁了这座城市,圣殿化为灰烬,居民被驱逐出城,并下令禁止犹太人进入耶路撒冷。由于圣殿已毁,撒都该人也已销声匿迹,法利赛人的口传《托拉》的传统渐而成为犹太教的重心。自此,悉心研读经典、虔诚祷告、广行善事便取代了圣殿献祭和朝圣。通过这种方式,犹太教才得以延续下来,信众们可以在任何时间、地点以及任何文化环境中奉行犹太教。拉比们也一改口传《托拉》不得形诸文字的做法,将口传律法记录下来并加上注释(成文于公元2世纪末3世纪初,被称为《密西拿》),其后又对《密西拿》进行评注与解释,形成评注专辑,被称为《哥马拉》(Gemara)(成文于公元3—6世纪),其后再加上中世纪拉比们对《哥马拉》的评注,最后结集成为《塔木德》(Talmud)。口传《托拉》由此也变成了另一部书写的《托拉》。

口传的传统并不能确保圣典之本真的唯一的真理,而基于用文字记录下来的《圣经》而理解上帝之谕旨的情况也与之难分伯仲。其主要原因在于文字本身。希伯来语属于西闪语支,使用的是闪语文字系统。《旧约》绝大部分篇章是用这种文字书写的,只有少量最晚的部分改用了耶稣家乡语的阿拉米文。闪文有22个字母,书写方法是从右至左。希伯来古代文献中的语词通常由3个音节符号组成,比如,“mlk”意指“国王”。有论者认为,“希伯来语同阿拉伯语一样,书写时只写辅音而不写元音”(注:参见顾晓鸣:《犹太——充满“悖论”的文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12页。),这其实是一种误解。早期文字均为音节符号,其音值是辅音与元音拼读而成,其情形有如汉字。希腊文是世界上第一个成熟的拼音文字系统,其辅音取自闪文字符,又采用了其他文字体系中一些字符作为元音,自此才有了元音、辅音之别。正是因为在希腊文中闪文字符全部化为辅音字母,在后人看来,似乎希伯来古代文献都是用辅音字母写成的。古代希伯来人如何阅读、理解这些文本,我们留待后面详加讨论。现在的问题是,后人阅读古代文献时,这些字符专司辅音之职之后已失去了它标志的元音,而它们与不同的元音拼读后会得到不同的发音。其结果显然是灾难性的,上帝的信徒甚至不知道如何正确称呼上帝的名“YHWH”(注:这也许与摩西十戒的第3条戒命“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见《旧约》的《出埃及记》20:7;《申命记》5:11)有关。人们为遵循这一诫命而避免读出神的名,结果正确的读法也被遗忘了。犹太学者认为人们是误解了这一诫命,其本义应当是人们不可以指着上帝的名“YHWH”起假誓。在《新约》中还告诫人们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地、耶路撒冷和自己的头起誓。(《新约·马太福音》5:34—36))(希伯来语)。在西方语言中已出现了不同的拼写方法,如:Yahveh、Yahweh、其拉丁化形式在英语中为Jehovah。在汉译《圣经》文献里也有“耶和华”、“雅赫维”、“亚卫”、“雅威”几种不同的译法。而在德文现代语译本(注:Die Bibel,Deutsche Bibelgesellschaft,1982.)中,凡出现“耶和华”的地方则以“Herr”(主)代之,然此举至多也只是避免误读神的名,至于上帝的名字是什么,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连至关重要的上帝的名称都变得如此模糊不清,就更不必说其他的概念了。以前述“mlk”为例,可以当这些字符化为拼音文字系统的辅音字母后,可以与不同的元音拼读,代表不同的语词,其发音各不相同,意义亦相异:mélek(国王),mōlēk(统治),mālak(他统治),malkāh(皇后),mālka(他们统治)等等(注:参见顾晓鸣:《犹太——充满“悖论”的文化》,第112页。)。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在某一语句中的“mlk”所指代的语词是什么,就不是它自己所能标明的,而是须通过其上下文的关联(context)才能确定。这里就涉及到现代诠释学所提出的循环诠释之方法。在此意义上,诠释学的经验始终伴随着人们的阅读与理解,它的普遍性是毋庸置疑的。纵然如此,我们也不能认为它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文本理解中的所有问题,事实上,一切成功的解释只是从某一特定视角出发而得出的、比较合理的解释,绝非唯一正确的解释。正因如此,在《圣经》解释过程中才形成了诸多流派,至今也无定论。

以上我们从语言的两个方面——即口语与文字——阐述了《圣经》理解过程中所必然产生的歧义性。它成为人类寻求唯一的真神之努力的莫大障碍,语言的歧义性使统一的宗教之分裂在所难免。然而,人们在此所遇到的困难并非仅限于语言的障碍,与之交织在一起的,还有人的智慧所要求的思想的一致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