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商扶贫:理论与实践
- 姚庆荣
- 2976字
- 2020-06-25 06:57:48
第一节 电商扶贫:是什么?
近年来,在电子商务兴起之初,就有人将其与贫困联系起来。如吴敏春认为贫困地区利用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发展贸易,是缩小与经济发达地区差距的有利条件。(1)但由于当时电子商务在我国才刚刚兴起,贫困地区,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尚不具备发展的条件,因而电子商务与反贫困的关系没有引起更多人的关注。直到汪向东(2)等学者通过对农村地区电子商务的持续跟踪调研,并根据实际案例提出“电商扶贫”的理念,并对电商扶贫的概念、形式、必要性、作用机理以及实施措施等进行概括之后,“电商扶贫”才慢慢进入其他学者的视野。
一、关于电商扶贫的相关研究
随后,社会各界就电商扶贫进行了热烈讨论。目前,其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3个方面。
(一)关于电商扶贫内涵特征的研究
中国社科院学者汪向东认为:电商扶贫,即电子商务扶贫开发,就是将今天互联网时代日益主流化的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作用于帮扶对象,创新扶贫开发方式,改进扶贫开发绩效的理念与实践。(3)张鹏认为:“电商扶贫,即要厘清扶贫开发和电商发展之间的关系,以电子商务带动贫困农户增加收入,扶贫开发促进电商健康发展。”(4)周克全教授认为:电商扶贫是我国互联网时代扶贫方式的一种创新,可用“互联网+扶贫”来表示,其主要内涵是政府帮助扶贫对象通过开办网店等电子商务的方式达到减贫、脱贫目的的一种实践活动。(5)另外,周海琴博士就农村电子商务对农村反贫困的机理和效果也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影响农村电子商务形成和发展的要素主要有内部要素和外部要素2类,其中内部要素包括农村电子商务“领头羊”和农民组成的人力资源,外部要素包括农村电子商务的硬件、运行的平台、农村优势资源与市场需求匹配程度,以及农村的社会政治环境,尤其强调了“领头羊”的重要性。(6)
(二)关于电商扶贫发展模式的研究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不断燃起农村网商创业的星星之火,通过网络销售农产品和特色商品,开辟了一条全新的致富道路。基于对“沙集模式”等农村电商成功案例的跟踪研究,汪向东认为,“近年,随着以淘宝网为代表的市场化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服务业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户和其他市场主体在此类社会第三方网络平台上,依靠自己和社会的资源投入开展电子商务,从而形成一种新型的自下而上式的农村电子商务”。(7)不久,农村电子商务区域生态开始以以点带面的态势涌现,“农户+公司+网络”的模式快速延伸,极大地改变着传统农业经济和产业形态,改变着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如“陇南成县模式”“元阳模式”“军埔模式”“青岩刘模式”“堰下村模式”“东高庄模式”等。通过发展模式的创新和推广,有助于促进农村内生增长、包容式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转型,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8)
(三)关于电商扶贫对策措施的研究
从现有的文献来看,近些年来,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提出,很多学者将电商扶贫的研究重点放在政策支持、模式推广、教育培训、资源投入、市场对接、提供服务等对策措施上。2016年,林广毅博士就农村电商扶贫的作用机理及脱贫促进机制进行了综合研究,认为农村电商扶贫的作用范围并不局限于贫困家庭和电商产业,而是要着眼于所有人群和所有产业,通过对贫困户的帮扶,让其直接参与农村电子商务活动或加入产业链。(9)与此同时,学者魏延安等对当前电商扶贫面临的困境措施进行了研究。(10)学者陈亚洲等提出一种基于市场需求驱动的农户、政府、企业的合力机制。他认为,在农村电商扶贫发展初、中期应该以政府为主,而后期应该由农户自身主导,市场需求驱动,政府微观调控,企业彰显服务。(11)另外,学者李玲芳等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基础上,提出农村电商扶贫需要政府、运营商、农民多方共同努力,但各方主体应当界定好各自的责任边界,在不同阶段发挥不同的作用。(12)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电商专家汪向东给出了“15字诀”,即“拓通道、建支点、育网军、强体系、优环境”的战略措施。
二、电商扶贫:是什么?
电商扶贫的理念最初是由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教授于2011年在《互联网时代我国农村减贫扶贫新思路——“沙集模式”的启示》一文中提出。(13)该文通过对沙集镇东风村的电商发展在当地经济发展及减贫脱贫中的积极作用进行具体分析,认为“对于我国农村减贫扶贫来说,‘沙集模式’理论上立得住,实践上可行且效果明显”,并建议“国家在谋划‘十二五’农村减贫扶贫规划和编制农村扶贫新的‘十年纲要’时,对‘沙集模式’的研究推广给予应有的重视,并将电子商务纳入相应的政策与工作体系中去”。但在当时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后来汪向东教授在全国各地继续深入调研电商减贫工作,在社会各界的积极推动下,直到2014年10月6日,汪向东教授在自己的新浪博客上发表了博文《电商扶贫:是什么,为什么,怎么看,怎么办?》(14)之后,电商扶贫才开始受到广泛关注和热议。汪教授认为在贫困的中西部地区,运用电商这一载体,能有效促进扶贫开发工作。这一呼吁在2014年终于变为了现实,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刘永富主任在全国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座谈会上讲话》中,明确提出把“电商扶贫工程”列为2015年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电商扶贫被正式纳入了国家扶贫政策体系。
对于电商扶贫的概念,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譬如,国务院扶贫办巡视员曲天军认为,“‘互联网+’应纳入政府扶贫工作体系中”,通过一户带多户、一店带多村的精准扶贫带贫机制,对接城乡广域的大市场,注重农产品上行,促进商品流通,以此拉动贫困户的就业增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共赢。《中国青年报》记者张鹏认为:电商扶贫,即要厘清扶贫开发和电商发展之间的关系,以电子商务带动贫困农户增加收入,扶贫开发促进电商健康发展。(15)《电商赋能弱鸟高飞——电商消贫报告(2015)》认为:通过建设和安装新型基础设施,培育和培养电商生态和电商意识,建立本地化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从而促进贫困人群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手段开展创新与创业,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最终改变贫困人群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现脱贫致富。周克全教授认为,电商扶贫,是我国互联网时代扶贫方式的一种创新,可用“互联网+扶贫”来表示,其主要内涵是政府帮助扶贫对象通过开办网店等电子商务的方式达到减贫、脱贫目的的一种实践活动。(16)共青团陕西省委农工部部长魏延安提出:运用电子商务来促进贫困地区家庭脱贫致富,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17)《人民政协报》的徐艳红在报道中指出:所谓电商扶贫,就是以电子商务为手段,拉动网络创业和网络消费,推动贫困地区特色产品销售的一种信息化扶贫模式。(18)
当然,类似的理解还有很多,如电商扶贫即电商扶贫开发方式,是指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电子商务中间业务,帮扶贫困地区或贫困户的创新扶贫开发方式或模式,让贫困地区或贫困家庭从电子商务业务及其相关产业发展中获得最大收益,最终达到扶贫脱贫目的。(19)
综观上述理解,可以看出,对于电商扶贫的概念,学者们有的是从电商与扶贫的关系进行界定,有的是从实施方式界定,基本上都谈到了目的、手段、关系,甚至具体的措施。正如汪向东教授所说,电商扶贫更多的是与开发式扶贫相关,救济式扶贫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电商扶贫的主要载体是电子商务,是要以电子商务来创新扶贫开发方式,改进现有的扶贫开发理念和绩效,其最终作用对象是贫困家庭。电商扶贫既可以作用于城镇贫困家庭,也可以作用于农村贫困家庭。